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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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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梁平  陈聪 《法制与社会》2011,(19):140-140
自2009年最高人民法院第一次提出能动司法理念之后,在理论和实务部门展开了热烈讨论。能动司法的提出是回应新时期社会矛盾、纠纷对司法新的需求,并非是权宜之计,司法部门提倡能动司法理念过程中也渗透着一种反思理性,为契合"为民"、"便民"的工作方针,各级人民法院积极展开能动司法理念的实践探索。  相似文献   

2.
刘泓  申细云 《法制与社会》2011,(30):106-107
能动司法是司法活动的新理念。能动司法的政治道德基础是司法的人民性、民主性。能动司法的内在价值是实现司法的正义与高效。本丈通过对能动司法法律价值的分析,澄清人们对能动司法的错误认识,增强司法机关贯彻能动司法理念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促进司法和谐。  相似文献   

3.
关于能动司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2009年,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提出能动司法理念,引起了法学界的广泛关注和讨论。司法能动与司法克制是司法内涵的一对矛盾,也是法学界争论不休的话题。梳理司法能动主义的历史源流、理论根据、蕴含乃至定义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其实质意义,并确定一个讨论的基础。但同时也应当注意,不同的制度和国情最终决定了各国司法能动抑或克制的选择、具体含义和特点。为此,本刊与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共同组织了本期特别策划。本期特别策划立意于理论梳理,着重总结中国当代能动司法的实践,并进行充分的讨论和争鸣,以期推动当代中国能动司法的法学研究。本刊将进一步关注相关研究,并期望广大读者的参与。  相似文献   

4.
吴晨郁 《法制与社会》2013,(33):102-102,112
本论文拟从能动司法和被动司法之争出发,结合环保审判法庭在能动司法实践中存在的能动司法与被动司法之争。提出解决该种争议的立场——环保审判法庭的司法实践应以能动司法理念为指导,并证成该种理念于环保审判法庭的司法实践具有必要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相似文献   

5.
刘晔峰 《法制与社会》2012,(14):110-111
自2009年最高院院长王胜俊正式提出能动司法理念以来,法学界关于能动司法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如雨后春笋般出现。拟从案例入手,着重对能动司法的内涵,能动司法的法理和适用情形,司法能动的方法作阐述。  相似文献   

6.
马靖 《法制与社会》2013,(26):108-109
在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司法担当什么样的角色,承载什么样的责任,这不仅关系到司法自身的发展,也关系到法治发展的未来前景,是一个必须科学解答的重大命题。能动司法作为一种司法理念必将长久地指导我国的司法实践,但是作为一种司法工作方法需要不断进行革新。本文将从实践现状、发展前景、完善措施三个方面来论述我国能动司法在实践中的完善。  相似文献   

7.
在美国,司法能动的兴起和实施有其特定的制度前提条件,而在我国实施能动司法,没有体制的依托,效颦域外,难免是无本之木。如果说宪政制度是"源"的话,那么能动司法则是"流",无视我国政治制度的实际情况、法理的障碍以及司法的谦抑属性,在司法层面采纳能动司法的理念和做法,主动出击,企图让司法来承担维护稳定、化解一切社会矛盾的政治功能,这必将成为司法的难以承受之重,最终丧失司法真正应有的功能。  相似文献   

8.
杜俊卿  李刚 《法制与社会》2011,(34):220-221
为应对金融危机和社会变革,最高法院院长王胜俊大法官强调人民法院要坚持能动司法,法官合理利用司法裁量权优化社会矛盾,维护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本文旨在对司法能动主义具体指导我国司法实践展开思维上的初浅探讨,并尝试对司法能动主义指导基层司法在灾后重建中最大程度平衡社会利益,优化社会矛盾,避免群体性事件发生作用进行理论与实践结合的思考。  相似文献   

9.
黄益强 《法制与社会》2013,(4):155-156,160
随着社会的向前发展,法律制度也在不断的完善中,当前虽对能动司法还没有形成理论上的共识,但它已逐渐成为各级法院奉行的司法理念。"执行难"是人们对法院执行工作的普遍认识,如何运用能动司法破解执行难,实践中早已出现了各种各样的探索。本文首先对能动司法进行概述,然后分析我国法院执行过程中为什么要实施能动司法,以及能动司法在法院执行过程中的体现运用,从而对法院执行工作中的能动司法进行分析探讨。  相似文献   

10.
“司法能动主义”是舶来品,而“司法能动论”则是司法能动主义结合中国国情的产物,尽管后者被赋予了不少“新意”和“引申义”,但客观地说,这也是文化接受与传播过程中一种不可避免的现象.从法文化的深层渊源看,我国属于“大陆法系”国家,法官奉行“司法克制”的传统,从而大大抑制了“司法能动”的空间,但社会生活的快速变化与成文法废、改、立的滞后性这一矛盾又会呼唤“司法能动”的出场,以弥补法律的缺陷,达到实质正义的目标.这就为司法能动在大陆法系国家司法实践中的存在提供了一席之地.司法能动是司法克制前提下的能动,不是盲动妄动;司法克制又包容了司法能动的合理空间,不是对法律条文的僵化固守.两者追求的目标是相同的,即正义的实现、人权的彰显.  相似文献   

11.
能动司法若干问题研究   总被引:29,自引:0,他引:29  
作为一种司法理念或司法方式,中国的能动司法与西方司法能动主义既有知识上的缘脉关系,也有现象上的同质性,但由于各国政治及司法制度的不同,两者亦有一定区别,总体上应将中国能动司法视为世界法治语境中司法能动主义的一种特殊形态。西方司法能动主义是以司法独立性较强、全社会规则化意识较为明确、法官职业化制度较为成熟为基本条件的,因此,对于国情差异较大的中国来说,能动司法在实践形态上对西方司法能动主义应既有保留,又有创新和发展,同时应从多方面建立相应的保障机制,亦即:宏观上,建立良性的司法与政治的互动机制;中观上,建立有效的最高司法机构指导机制;微观上,建立合理而有序的法院内部审判运行机制。  相似文献   

12.
吴杰 《现代法学》2011,33(3):135-141
我国提倡的"能动司法"并非西方语境下的司法能动主义,也并非审判方式上的职权主义回归,同时,能动司法的目的也不在于异化法院的功能。能动司法理念的提出是为了强调司法除了被动性之外,也有积极、主动的一面,其目的在于矫正以往司法改革中单纯将司法权定位于被动、消极的倾向。在民事审判权运作机制中,有非讼程序与诉讼程序之分。能动司法的理念只有在民事审判权运作机制中加以务实分析,才能勾画出民事审判权运作机制中的司法能动与被动之思辨关系。  相似文献   

13.
王婷 《法制与社会》2011,(7):126-126,130
在最高人民法院提出能动司法政策之后,司法能动主义立刻被许多学者和法官关注,地方各级法院为贯彻能动司法政策也进行了很多司法行为。我们提倡的能动司法政策与西方所谓的司法能动主义有什么联系和区别?我们应该怎样实践能动司法政策才会更合理?  相似文献   

14.
在当代中国,司法能动问题引起了司法实务界和法学理论界的广泛讨论。对这一问题的讨论引发了人们对司法属性的普遍关注。司法的属性决定了司法克制与司法能动之间关系的复杂性,两者并不是完全对立的两级。法条主义所指引的司法过程一般是克制主义的,两者都是裁判的时机、社会需求、司法原则、法官的偏好等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然而,司法克制主义并非总是司法过程中占优势的理念,在特定的时机下,司法需要保持能动。权衡司法克制与司法能动两者之间的关系是保护公民权利的现实选择。当代中国的司法能动呈现典型的公共政策导向性质,这是由中国司法机关的性质、中国司法对实体性公正的追求以及当代中国的社会变迁等因素所决定的。  相似文献   

15.
为应对转型时期社会对司法的需求,最高人民法院提出了"能动司法"理念,各级人民法院积极践行,取得了成效,并引发了广泛关注和讨论。能动司法实践中,司法权无序扩张影响了司法的公信力,但能动司法依然是社会转型时期中国的现实选择。我们应当客观评价能动司法理念,承认能动司法的限度,防止能动带来的负面影响。探寻新的司法理念,以继续推进司法体制改革适应社会发展。  相似文献   

16.
2010年5月5日,由中国法学会审判理论研究会、光明日报社、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人民法院报社与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举办的人民法院能动司法论坛”在江苏省盐城市举行。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致信祝贺,要求把握司法规律、坚持能动司法,努力推动人民法院工作科学发展。为使读者对能动司法有更加全面和深入的了解,本刊特对全国四级法院的实践以及理论探索作专题报道。  相似文献   

17.
姚莉  显森 《法商研究》2013,(1):29-36
能动司法具有重塑社会秩序、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多元利益和创新社会管理等多重功能,但能动司法理论上的困惑在很大程度上限制甚至阻碍了能动司法社会管理功能的开发和运用。能动司法功能的实现既受社会管理现状的影响,也受社会公众的认识和开发能动司法功能的能力和水平的影响。能动司法的主体:应深入司法工作实际,适时补充完善司法解释,多管齐下完善调解机制,以实现能动司法重塑社会秩序的功能;应注重诉讼主体间矛盾的有效化解,强调司法过程中法理情的有机融合,以开发能动司法化解社会矛盾的功能,并以商谈合意为基础维护司法过程中的多元利益;应坚持与时俱进,创新解决矛盾的方式,适时调整服务的内容和形式,以实现能动司法创新社会管理的功能。  相似文献   

18.
司法能动是法院在案件审理中,不因循先例和遵从成文法的字面含义进行司法解释的一种司法理念以及基于此理念的行动。我国法院在发挥司法能动性,处理环境纠纷案件方面作出了大量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司法保障。但法院在发挥司法能动性处理环境纠纷案件中仍然存在较大的问题。解决这些问题,必须把握法院在环境纠纷案件处理中司法能动的向度,落实司法独立,引导法官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努力培养环境司法专业人才,发挥法官适用法律的能动性。  相似文献   

19.
“司法能动”在中国的展开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杨建军 《法律科学》2010,28(1):54-68
原教旨意义上的“司法能动”的核心指的是司法裁判过程中的“立法性”司法。中国法学界对于什么是司法能动在理解上是极不一致的,大多数人根据自己的理解进行了阐发,其中不乏添附、歪曲之界说,甚至以讹传讹之谬误。能动司法在中国的展开,既存在理论根基不足之缺陷,又面临着司法职业化和司法能动化相冲突的尖锐矛盾。但转型社会的现实,又要求中国必须同时完成司法职业化和“中国式”的司法能动化的双重任务。虽然存在诸多不足,司法能动的倡导者提出的问题依然是值得人们认真对待的。  相似文献   

20.
我国能动司法的理论与实践评述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2009年,针对新时期人民法院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最高人民法院王胜俊院长在宁夏、河北、江苏等地调研时明确提出了能动司法的理念。由此引发了理论界有关我国能动司法的热烈讨论。能动司法究竟指什么,西方的司法能动主义和我国的能动司法有什么不同,我国的能动司法具体体现在哪些方面,能动司法有无理论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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