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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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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胡耀邦同志在十二大的报告中指出:“社会主义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都要靠继续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来保证和支持。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民主,是我们的根本目标和根本任务之一。”他还指出:“我们的国家制度是人民民主专政制度。这种制度,一方面保证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劳动人民当家作主,另一方面保证对极少数破坏社会主义的敌对分子实行专政。”  相似文献   

2.
胡耀邦同志在十二大的报告中指出:“社会主义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都要靠继续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来保证和支持。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民主,是我们的根本目标和根本任务之一。”他还指出:“我们的国家制度是人民民主专政制度。这种制度,一方面保证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劳动人民当家作主,另一方面保证对极少数破坏社会主义的敌对分子实行专政。”  相似文献   

3.
<正> 一回顾我国法制建设所走过的道路,尽管前进与挫折、发展与停滞、成绩与失误并存,但至少在以下一些主要方面已经取得了谁也否认不了的成绩和进步。 1.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丰富和发展了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理论与实践。在人民内部实行民主,对人民的敌人实行专政,这是毛泽东同志早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就阐明了的并在1949年实现了的新国体。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政权,对于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理论和实践意义在于:第一,第一次阐明了法律制度的科学职能。前马克思主义的法学和前社会主义的法制都是把法律和法制当作完全作用于社会的抽象物,真正在理论上科学阐明法律是阶级性和社会性对立统一的是马克思主义法学;真正在实践上把社会主义法制看成是保护人民、打击敌人、管理社会,促进发展的有机统一的,是包括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理论在内的无产阶级专政学说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中的具体运用。第二,社会主义法律和法制规定对绝大多数人民实行民主和对极少数敌人实行专政,是人类社会迄今为止最进步的法律和法制。任何法律和法制都是要保护一部分人、打击一部分人的,被保护的人越多,打击的人就越少,时代就越进步。所以社会主义法律和法制保护生产资料公有制的人民同保护生产资料私有制的资本家相比,不能不是时代的进步。第三,依据人民民主专政的理论就可以为正确区分和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提供科学方法。社会主义法制规定了民主权利的范围和行使这种权利的程序和方法,这就为实现人民民主指明了方向,同时对破坏人民民主权利的行为进行打  相似文献   

4.
人民民主专政,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关于无产阶级革命和无产阶级专政理论与实践在我国的具体体现,是我国人民革命的经验总结和胜利成果。坚持人民民主专政,是治国安邦的一项基本原则,实现社会主义四个现代化的根本保证。人民民主专政就是工人阶级(通过共产党)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对人民民主和对敌人专政相结合的国家政权。人民民主专政,作为四项基本原则的一个重要内容,已经载入宪法。我们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都要靠人民民主专政来维护和保证。人民民主专政包含着民主和专政两个方面的内容和职能。民主和专政不是相互排  相似文献   

5.
我国宪法开宗明义第一条就庄严地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民主这个词来源于希腊,一般是意味着“大多数人的统治”。列宁曾经指出:“民主是一种形式,一种国家形态。因此,它同任何国家一样,也是有组织有系统地对人民使用暴力,这是一方面。但另一方面,民主意味着承认公民一律平等,承认大家都有决定国家制度和管理国家的平等权利。”我国宪法所说的人民民主专政就是人民统治着国家,对敌对势力实行专政,在人民内部实行民主。也就是我国宪法第二条所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相似文献   

6.
人民法院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担负着打击敌人,惩罚犯罪,保护人民的任务。明确人民法院经宪法和其它法律规定的在国家机构中的地位,充分发挥国家审判机关应有的职能作用,对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树立法律的极大权威,实行依法治国,更好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服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人民法院在新中国成立后至1954年宪法、人民法院组织法颁布前,是人民政府的组成部分。  相似文献   

7.
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我国现行的宪法从阶级属性、人民民主属性、社会主义属性等维度对人民民主专政本质及其特点作了深刻揭示。依宪治国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基于人民主体地位的变迁,人民民主专政的表现形态如阶级专政、民主专政、依法专政等,既有其产生的历史必然性和现实正当性,也因而有其时代局限性。在当前依宪治国的背景下,宪法专政理应成为当下人民民主专政的创新性形态。作为维护宪法秩序、维护人民主体地位的根本手段,宪法专政的直接目的在于结束危机、恢复依宪治国的治理常态。为此,要确保宪法专政有效运行,宪法的权威性和人民的主体性绝不应当被悬置,必须落实到治国理政的方方面面。  相似文献   

8.
现行宪法第1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以及《宪法》序言第六段中“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即无产阶级专政”的表述,规定了我国的国家性质为人民民主专政。那么,什么是人民民主“专政”,如何理解它与宪政的关系,就成为我们必须探究的对象。  相似文献   

9.
<正> 最近,在一些报刊和法学书籍中经常看到,有的同志把我国的人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简称为“专政机关”,我认为这种提法值得商榷。为什么把公、检、法机关称为“专政机关”值得商榷呢?大家知道“专政”这一概念,一般有广义和狭义两种含义。毛泽东同志在《论人民民主专政》一文中说:“对人民内部的民主方面和对反动派的专政方面,互相结合起来,就是人民民主专政。”在这一句话里,“对反动派的专政方面”中的“专政”二字和“人民民主专政”中的“专政”二字,就是在不同的意义上使用的。前者,为狭义的“专政”;后者,则为广义的  相似文献   

10.
从去年春季以来,资产阶级右派分子就利用我党整风的机会,向党发出猖狂的进攻。他們妄想从根本上推翻人民民主专政制度,搞垮中国共产党,造成天下大乱;以便取而代之。右派分子刘焕文就是为了达到这一目的,配合章罗联盟肆无忌惮地向我国人民民主专政制度发出了疯狂的攻击的。右派分子刘焕文向社会主义制度——人民民主孶慕ナ嵌喾矫娴?所采取的手段也是多种多样的。他为了使資本主义复辟,便竭力反对以工人阶級为領导、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制度。辟如他說:“从形式上说,民主专政与民主集中,在资本主义国家也是如此,并无不同,只是資本主义国家对专政不明白提出,社会主义国家明白地提出、并把专政天天在口头上讲吧了。”接着他又以譴責的口吻說:“在解放生产力的暴风雨时期的斗爭已經过去的条件下,讲专政是否恰当,是否妨碍地主阶級接受改造,殊值研究……”由于刘焕文对孶幕巢粷M,他又在“上海盟訊”发表了“为什么要实行人民民主孶币晃摹K谡馄恼轮行吹?“从实質上说,任何类型的国家,都是民主与孶⑿械?都不是只有孶?沒有民主,或是只有民主,沒有孶?因为不如此就不能完成統治的任务,达到統治的目的……。由上所述,可知历史上任何的国家都是有民主、有孶摹2还械牟幻魉?有的说假話,所謂区別,只此而已。人民民主国家,也是一种国家,自然并不例外,也是有民主、有孶摹!?在大鳴大放中,刘焕文进一步宣扬了这一反动观点,又公然叫囂說:“我認为革命暴风雨式的阶級斗爭已經过去了,阶級斗爭基本上結束。反革命分子是极少数的,靠人民政法机关,几个反革命分子是可以监视的。地主阶級分子在人民政权日益巩固的情况下,除向人民投降外,已没有别的出路,他們是接受改造的。如果我們每天要叫嚷阶級斗爭、叫嚷孶?会給他們精神上很大刺激。”刘焕文的反动谬论,虽然遭到严正的指责,但是他不仅不低头认错,反为自己辯护說:“我所說的不要天天叫嚷孶?是指不要天天对反革命分子、地主阶级叫专政,尤其不要在报纸上公开的说。我們所以对他们专政的願望,就是要改造他們,现在他們既巳接受改造,我們就不要天天再对他們叫喊孶U庋峤o他們的心理上很大刺激,反而使他們失去信心而抗拒改造。”从以上事实可以看出,右派分子刘焕文是竭力反对无产阶級专政,散布阶級斗爭熄灭的论调。他不仅否认民主与专政的阶級性,而且故意混淆敌我矛盾与人民內部矛盾的原則界限。为了維护党的領导,巩固人民民主孶贫?建設社会主义社会,就必須坚決彻底地粉碎刘焕文的政治阴謀,駁斥他的反动谬论。  相似文献   

11.
审判监督程序是我国刑事诉讼中的特殊程序,它是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发现认定事实或适用法律确有错误,重新进行审判的一种诉讼程序。为了保证在人民内部实行民主,对敌人实行专政,我们党和国家历来的方针是  相似文献   

12.
“人民民主专政”理论是毛泽东同志把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与中国国情相结合的一种伟大创造。由于它的科学性和实践性,所以得到了中国人民的普遍认同,作为立国之本,写进了宪法。这是毛泽东同志对中国革命事业的一个杰出贡献。但是从1957年下半年开始,由于种种原因,毛泽东同志在人民民主专政问题上出现了一些失误,例如,在民主问题上,追求脱离法律约束的“大鸣、大放、大辩论、大字报”之类的大民主,在专政问题上,用群众运动、群众专政代替了正常的法律制裁。  相似文献   

13.
党的十五大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提出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的宏伟目标: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在人民当家作主的基础上,依法治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为达到这一目标,十五大报告指出:“这就要坚持和完善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邓小平同志指出:“对人民实行民主,对敌人实行专  相似文献   

14.
我国刑法作为人民民主专政的工具,一方面执行着对敌专政的功能,另一方面又执行着保护和促进人民民主的功能.要保障人民民主,就必须将保护、促进社会主义经济发展作为自己的重要任务.尤其在国家将经济建设作为中心工作的今天,保护和促进经济发展就成了刑法突出的、主要的任务. 我国刑法是社会主义性质的法律,以马列主义的正确指导,体现着占社会成员绝大多数的人民的意志和利益,反映社会发展和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顺应人类社会发展潮流,因而能够对经济发展起到重要的保护和推动作用.归纳起来看,我国刑法对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具有如下几种功能: 一、保护功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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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我们国家、民族造成无法估量的祸害的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终于被押上了历史的审判台。这是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的伟大胜利。社会主义民主是绝大多数人民的民主,对极少数人的专政。在林彪、江青反革命集  相似文献   

16.
为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70周年和毛泽东发表《论人民民主专政》42周年,中国法学会法学基础理论研究会和本刊编辑部于6月26日联合召开了坚持人民民主专政理论座谈会。与会者认为,人民民主专政理论是对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重大发展,人民民主专政作为我国立国的四项基本原则之一,和其它三项一样重要。与会者强调,在新时期专政必须继续坚持,不能削弱;同时必须全面理解和发挥人民民主专政的职能与作用,在坚持专政的同时,还应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进一步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和加强社会主义法制。下面是部分与会者的发言摘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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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目前形势下,有人提问:既然剥削阶级已经消灭了,为什么还要坚持人民民主专政?法是否还是专政的工具?有的人则公然主张削弱或取消专政。那末,究竟什么是“专政”?为什么现阶段仍必须继续坚持专政?社会主义的法是否已经丧失其专政的功能?这是具有现实意义的实际问题,也是一个有待澄清的理论问题。“实行人民民主专政”与“实行专政”概念不是等同的什么是“专政”?列宁说过:“专政是个大字眼,大字眼是不能随便乱说的。”(《列宁选集》第3卷,第517页)但人们在使用这个字眼时,往往把“实行人民民主专政”与“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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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省政法战线在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的领导下,遵循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较好地坚持了人民民主专政的方向,发挥了“保护人民、打击敌人、惩治犯罪、服务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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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我国人民法院是人民民主专政体系的组成部分,和其他国家机关一样,其性质决定了它必然是民主与专政的辩证统一,二者不可偏废。然而,多年来的实践证明,部分干部包括某些领导人员往往只强调人民法院是“刀把子”,而对于人民法院如何贯彻人民民主并使其制度化、法律化问题,却没有给予应有的重视。在这种历史背景下,使某些司法机关和司法工作者无形中形成一种偏见,自以为自己是国家机构中的“绝密”单位,比其他机关工作者“特殊”;在自己的日常工作中,似乎只存在专政,不涉及民主,在思想上很难完全摆脱“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束缚,因而在历次政治运动中,难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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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死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生命的一种最严厉的刑罚。从我国的历史经验看,正确运用这一刑罚,对保护人民、镇压敌人、惩罚犯罪、维护国家安全、巩固人民民主专政,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相反,如果使用不当,又会给国家和人民造成严重后果。为此,我国对死刑历来都是采取严肃和谨慎相结合的方针,坚持少杀、严格控制适用死刑的范围。对此,在诉讼程序方面,通过立法作了特别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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