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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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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论证人出庭作证制度的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证人出庭作证率低一直是困扰我国司法实践的一道难题。这种现象的出现有心理、经济、社会以及现行立法上的原因,文章在分析证人不出庭作证所带来的弊端的基础上,提出了完善我国证人出庭作证制度的措施:明确证人拒绝出庭作证的法律责任,加强对证人人身安全的保护,完善对证人出庭的经济补偿,设立证人拒绝作证制度等等。  相似文献   

2.
一、证人作证的现状及原因分析 在我国,刑事证人作证的现状可以用两句话概括:证人出庭作证难,证人拒证情况突出。笼统地说证人拒证是不客观的,事实上证人鲜有不向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作证的。目前证人拒证非常突出的是证人拒绝出庭作证。证人拒绝出庭作证原因是多方面的,笔者现从司法实务方面以及立法两方面阐述原因。  相似文献   

3.
浅议证人拒绝作证特权制度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目前,多数学者认为只要是案件的知情者,均可以作为证人提供证言,为使人民法院尽可能地获取证据,迅速查明案件的事实真相,允许如此广泛的公民作为证人出庭作证,使证人拒绝作证特权制度在学术界及立法上失去了应有的地位。本文拟从西方国家对证人拒绝作证特权规则的概念、特征、主体内容进行分析,并纵观我国历史上关于证人拒绝作证特权的立法及现状、特征,及让我国证人拒绝作证制度现行相关法律制度现状,浅议构建我国证人拒绝作证特权制度的必要性及构建方案。  相似文献   

4.
修改后刑诉法第六十二条首次以立法形式规定了隐蔽作证制度,以预防打击报复证人的事件发生,保证公民作证义务,保证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可以说,该制度是保护证人出庭作证的新探索,也是证人出庭的一种新方式,对解决长期困扰司法实践的证人出庭作证率低问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但是,作为一项新制度,在司法实践中必然会遇到一些现实问题,因而有必要进行相应的研究与探讨。  相似文献   

5.
叶杨 《政法学刊》2013,30(3):116-120
我国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在证人作证制度上日臻完善,使我国刑诉法证人作证制度体系更趋科学,意义深远.但其多方面的具体制度尚有进步空间.立足于我国司法实践,在我国证人作证制度方面对证人作证的保护、(强制)证人出庭作证制度、作证豁免制度以及证人拒绝出庭时书面证言的效力问题进行探讨,并基于人权保护原则和衡平原则提出若干建议.  相似文献   

6.
证人拒绝出庭作证问题一直困扰着我们。司法实务界和法学理论界解决此问题的主要倾向和理论基调是强制证人出庭作证。但此立法思路不仅在理论上难以自圆其说,而且在司法实践中也不具有可操作性。从本质上看,这一思路没有理顺公民权利和国家权力之间的正确关系,缺乏社会伦理道德上的合量性,也没有准确把握证人证言发生的内在机理。解决证人拒绝出庭作证的根本出路在于:重新定位证人的法律性质,由证人的法院属性向当事人属性转移;同时,改变证人作证的立法模式,由法院强制型向当事人引导型转变。  相似文献   

7.
现行法律对证人是否必须出庭作证的规定不够科学,同时缺乏强制作证制度和拒绝作证的处罚制度,这一系列的立法缺陷,间接地导致司法实践遭遇证人作证难的的困境。本文对亲属拒证权作了简要的论述,以期构建一个既维护人伦社会关系又不忽略案件真实并着眼于解决作证难题愿望的亲属拒证权体系。  相似文献   

8.
"隐蔽作证"作为证人出庭作证的一种特殊方式,也是证人保护的一项重要措施,在国外的立法和司法实践中得到了广泛的体现.从我国证人保护的现状来看,借鉴"隐蔽作证"制度具有很大的必要性和可行性.通过对"隐蔽作证"的适用对象、实施程序和法律保障机制的探索,有利于健全我国证人保护制度,促进证人出庭作证的实现.  相似文献   

9.
刑事诉讼中,我国证人证言多以书面形式呈送法庭,证人出庭作证比例较低,在证人出庭作证的案件中,还有证人屏蔽系统作证等方式,很多学者批评我国此种书面证言为主、出庭作证为辅的证人作证方式.但是,依据我国司法裁判体制,此种证人作证方式具有一定的合理性,特别是我国法官享有证据裁量权,对于证人作证方式有权依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做出选择.界定关键证人应以证人证言能否影响法官的内心确信为标准.通过从司法实践中论述我国目前刑事诉讼中证人作证方式的合理性,建议完善相应的配套制度,从而保证法官需要证人出庭作证时,法院具有足够司法资源维持证人出庭作证.  相似文献   

10.
无论在刑事诉讼还是在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司法实践中,证人不愿作证和拒不出庭作证一直是一个广泛存在悬而未决的复杂问题,证人拒绝作证不仅严重妨碍审判活动的正常进行,而且对我国法治建设的进程也产生了极为消极的影响。为了解决证人出庭问题,在强调证人必须出庭的同时,还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证人的保护。本文拟从证人保护的必要性出发,分析我国现行立法确立的证人保护制度的不足,从而提出重构我国证人保护制度的具体设想。  相似文献   

11.
我国民事诉讼证人制度缺失及修正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证人制度是民事诉讼中的一项重要制度。我国民事诉讼法中规定了证人制度,但不完善。以我国民事诉讼法上的证人制度为中心,结合相关国家的立法例,提出作为证人的主体应当是自然人,法人不应当作为证人;无论证人年龄如何,均有作证的资格;我国证据立法中应当建立保障证人强制出庭作证的制度和证人拒绝出具证言和出庭制度,并提出了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12.
证人证言是我国《刑事诉讼法》明文规定的一种重要的证据形式,在刑事诉讼中具有重要的地位.然而无论从现行法律规定上,还是从具体实践操作上看,证人作证制度在我国仍存在着诸多不如人意的地方.其中一个突出的问题在于证人出庭作证难,证人拒绝作证情况突出而影响了庭审进程.针对于此,本文从我国刑事证人作证制度的立法与现状出发,分析了其原因并提出了若干完善的建议.  相似文献   

13.
陈萍 《天津检察》2007,(5):46-47
刑事案件取证难一直是困扰司法界的一个十分棘手的问题。证人不愿作证、不敢作证、不出庭作证是我们在司法实践中经常所遇到的问题。据统计,我国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案件中存在明确证人的超过80%,然而真正出庭作证的却不到5%。不但证人出庭作证难,即便是向证人调取证言笔录,在司法实践中也常常遇到困难。证人作证难包括立法、证人自身、文化背景、经济利益等诸多方面的原因。这些原因错综复杂的交织在一起,并不是一赣一夕可以解决的。在此,笔者仅仅想从司法实践的角度谈谈如何解决证人作证难的问题。  相似文献   

14.
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证人不出庭作证、证人出庭作证难是长期困扰司法界的难题,这不利于司法公正的实现.因此,为解决证人出庭作证问题,我们在强调证人必须出庭作证的同时,还应当采取有效的措施加强对证人的保护.本文从三方面分析证人出庭率低的原因,并针对这种司法现象,提出构建我国证人作证的强制出庭规则,证人作证的经济补偿制度以及证人保护制度.  相似文献   

15.
证据制度可谓民事诉讼制度的核心,证人出庭作证制度作为证据制度中极其重要和不可或缺的部分,无论是我国现行法律和司法解释的已有规定,还是司法实务中的运作,都依然存在着诸多不足与缺陷,因此从理论上对其中的相关问题予以厘清无疑是十分必要的。本文正是就我国民事证人适格问题、出庭作证的义务性质及出庭作证制度总体架构及相关问题进行了梳理、检讨与反思,认为:证人适格与证人的范围并非同一个概念,证人的适格性是由作证权利能力和作证行为能力两个方面同时决定的。将我国民事证人出庭作证仅定质为公法义务不仅有违民事诉讼的实质与目的,而且也与现代民事诉讼的要求背道而驰。民事诉讼中的证人应该分为两种,一是当事人的证人,二是法院(法官)的证人。前者出庭作证并不是公民应尽的公法上的义务,只有后者出庭作证才是公民对国家应尽的义务。在探讨如何建构和完善证人出庭作证这一制度时,必须从整体上去把握。对于别国的相关制度,如证人作证前宣誓制度及庭上对证人的交叉询问制度等,我们切不可盲目照搬。目前学界有关证人出庭制度中的相关称谓较乱。对于依法本应出庭作证,但由于出现或发生了法定的事由因而可以不作证或不出庭作证的权利,当下的各种称谓均欠妥当,而以“免证权”予以界定则较为妥切。只有对于那些依法本应出庭作证,但在经法院通知或传唤后,无正当理由拒绝出庭的证人才可以称之为拒证证人。对于免证证人和拒证证人所苛加的法律责任应该有所区别。  相似文献   

16.
罗海敏 《证据科学》2012,20(3):330-340
证人出庭作证是保障被告人对质权、保证刑事案件审判质量的客观需要。我国大陆地区长期存在证人出庭难、出挺少的问题,完善证人出庭作证制度也是此次刑诉法再修改的重点内容之一。台湾地区在确定应出庭证人范围、强制证人出庭作证、证人保护与作证补偿、证人拒绝作证等方面的可行性做法,可以为大陆地区进一步完善证人出庭作证制度提供借鉴和参考。  相似文献   

17.
刑事案件证人作证:一个困扰诉讼的难题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在我国刑事诉讼过程中,证人拒不作证,特别是拒绝出庭作证,是长期困扰我国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一个难题,而且一直未得到有效解决证人特别是重要的证人能否出庭作证,既是关系到人民法院能否准确认定事实、能否定案的问题,又是新刑诉法关于改革审判方式的规定能否得到有效实施的关键。但在司法理论和实践中,对证人是否必须出庭作证、证人拒绝出庭作证是否应承担法律责任、如何保证证人到庭作证等问题,存在不同的认识和做法。为此,笔者结合新刑诉法实施以来的司法实践,对上述三个方面的问题谈点粗浅看法,并与同仁们商榷。一、证人应当…  相似文献   

18.
证人出庭作证对于查明案情、核实证据、正确判决具有重要意义。证人证言是证人就其所感知的案件情况向法院所作的陈述,是刑事诉讼的重要证据之一,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发挥着决定性作用。但在司法实践中,证人出庭作证这一制度一直流于形式,证人、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而不出庭的问题比较突出,影响审判的公正性,需要进一步予以规范。证人作证难问题却长期以来一直困扰着我国的立法和司法部门,制约着新的庭审方式效能的充分发挥。因此要想最大程度上的实现司法公正,必须进一步改善当前不合理的证人制度,从立法层面上为证人制度的全面完善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支撑。  相似文献   

19.
我国证人保护制度的反思与重构   总被引:6,自引:1,他引:5  
张曙  阿儒汗 《河北法学》2006,24(6):109-113
证人保护制度是保障证人出庭作证的关键性措施之一.现行立法确立的证人保护制度过于简略,缺乏可操作性,且侧重于对证人的事后保护.这种立法上的不尽如人意使证人不敢出庭作证,导致证人作证制度虚无化,因此亟待重构我国的证人保护制度.  相似文献   

20.
证人出庭作证直接影响到案件事实的查明,是公正司法的重要内容。我国一直沿用的刑事证人作证制度在设置上存在诸多缺陷特别是立法方面的不完善导致了刑事诉讼中证人出庭率低,直接影响了刑事案件的公正审判。本文主要从立法层面分析刑事证人不出庭作证的原因并相应提出几点对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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