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875 毫秒
1.
2.
3.
在经济结构由单元向多元发展的社会转型期,监狱作为拘禁罪犯的场所,其固有的特性与现实的行刑模式,对拘禁的罪犯所造成的损害,并非能完全消弭,而且是呈现出不同于传统的监狱化损害类型的特征。监狱化损害诋毁的是监狱行刑的改造功能,削弱的是监狱改造罪犯目标实现的张力。因此,在转型期对监狱化损害问题进行研究,对加快监狱法治建设的步伐,加快行刑社会化的进程,加快监狱行刑功能的提升具有意义。 相似文献
4.
我国监狱工作方针表明,我国监狱行刑的任务,包括惩罚罪犯、改造罪犯、正确处理惩罚和改造的关系等三项内容。要将惩罚和改造有机地结合起来,侧重于改造,追求改造人的最终目标。 相似文献
5.
确立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需要重新解读“惩罚与改造相结合,以改造人为宗旨”的监狱刑罚执行政策,实现基本刑事政策与监狱行刑政策的契合。监狱行刑领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必须在具体监狱制度的实践中加以体现,主要表现在罪犯权利保障、罪犯纪律惩戒、罪犯分级外遇、刑罚执行变更等四个监狱重点行刑制度上。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监狱的实现,要以监狱体制改革,监狱布局调整、监狱物质保障,监狱工作理念更新、监狱制度建设、法治建设为其提供保障。 相似文献
6.
监狱硬环境是监狱为行使其法定职能而建设的人为的空间环境,是监狱的重要基本设施。监狱硬环境应当充分考虑和反映行刑理念与治狱思想,增强人文精神和科学性。目前,应转变思想观念,通过加大财政投入、完善监狱投资机制、发展监狱建设新理念、建筑具有个性的监狱形象文化、重视监狱硬环境建设的理论与实践研究等措施,建立改造环境和惩罚环境的“联系平台”,使环境效益和罪犯改造效益和谐统一,进而达到提高罪犯改造质量的目的,更好地为行刑与矫正罪犯服务,创建现代化文明监狱。 相似文献
7.
8.
论我国监狱行刑的社会化 总被引:10,自引:0,他引:10
我国监狱行刑工作的社会化程度还处在较低的水平上 ,行刑社会化的制约因素包括观念因素、立法因素和技术因素。应从实现监狱行刑观念现代化、促进监狱设置合理化、推动罪犯处遇开放化、追求行刑改造的科学化四个方面 ,推进我国监狱行刑的社会化。 相似文献
9.
10.
监狱是自由刑行刑的主要场所。基于刑罚的目的的二元性,监狱兼有惩罚与矫正的双重行刑目标。同时监狱行刑作为特殊的行政权力,具有被滥用的高危风险。为了完整实现行刑目的,保障服刑人员的权利,各国均对监狱的行刑权力设置了相应监督机制,对极易被滥用的行刑权力进行规制。在我国由于报应观念的深植和行刑个别化社会化色彩不强,尤需借鉴先进经验完善对监狱的监督,以确保罪犯改造的效果和行刑程序公正。 相似文献
11.
新时期独生子女罪犯将成为社会、监狱工作者关注的焦点课题之一。我们在探索独生子女罪犯的教育改造对策时,重视独生子女犯罪现象,积极探索改造对策;实现监狱行刑个别化、促进独生子女罪犯的改造,发挥亲情教育对独生子女罪犯的改造作用,建立健康的罪犯群体心理矫治机制,积极探索罪犯教育改造的新思路、新办法。 相似文献
12.
减刑制度在我国监狱行刑实践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是鼓励罪犯积极改造的刑罚执行制度。减刑在我国监狱行刑中适用率较高,可以说是监狱行刑中的一项最具实用性的激励性制度。近年来,犯罪形势和罪犯改造发生显著变化,《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不断完善和修正,监狱减刑制度面临着许多挑战,应进一步完善减刑制度,更好地发挥其权利保障和激励约束功能。 相似文献
13.
由于罪犯特定的法律身份和人身状态,与普通公民权利相比,罪犯权利具有有限性、不完整性、特定性和不稳定性的特点,因此,作为弱势群体,罪犯权利亟须国家的公力救济。而单纯国家本位的监狱行刑中,遵循的是阶级斗争范式,不但对罪犯权利不够明确,而且在观念上习惯于“赐予”罪犯权利,根本无法全面保障罪犯及其利害关系人的权利。随着权利本位理论的确立,基于权利本位引领下的规范体系研究势如破竹,基于罪犯权利的不同来架构科学合理、切实可行、有助于监狱行刑和罪犯改造以及社会和谐的罪犯权利公力救济机制势在必行。 相似文献
14.
15.
结合《刑法修正案(八)》谈我国社区矫正的本土化发展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随着20世纪行刑社会化思潮的兴起,监狱行刑的缺陷日趋显现。社区矫正作为一项将犯罪人置于社区进行社会化改造的措施,有效地缓解了监狱压力,降低了罪犯的重新犯罪率,体现了刑罚人道,掀起了世界各国社区矫正立法和司法的热潮。 相似文献
16.
不能将监狱学界定为刑法学的分支学科,因为它有自己独立的研究对象和内容。监狱的性质应当用罪犯处遇来表述,它包含对罪犯的处置和给罪犯的待遇两层含义。前者包括惩罚性的行刑和强制性的矫正改造,后者是保护罪犯的合法权益,体现社会对罪犯的人道。 相似文献
17.
作为监狱的行刑对象,罪犯并不是超理性的主体,相反他仅仅具有有限的理性和自由意志。基于对主体的这种合理定位,所以不可能依靠罪犯通过自己心灵的净化而自己改造成功,监狱的刑罚执行作用必须得到强调和重视。监狱通过外在的刑罚执行,并辅以罪犯自身的反省,从而可以把罪犯改造成规范意识主体,这是监狱执行刑罚的一个向度。同时,监狱在运用规训方法改造罪犯时,要运用更人道的手段,尽量避免权力与罪犯的直面冲突,因此,提高监狱的惩罚艺术就是监狱执行刑罚的另一个向度。 相似文献
18.
19.
监狱秩序对现代监狱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作为一个典型的人造秩序,监狱秩序通过它所表现出来的事实和价值层面以及这两个层面有机结合的整体反映,阐释监狱存在的基本表现形态。监狱秩序的结果体现为监狱的安全稳定问题。建构良好的监狱秩序,能为罪犯改造提供和谐的改造环境,为矫正罪犯服务。狱政管理是保障监狱秩序的最有效手段,建构新的监狱秩序需加快狱政管理的改革创新。监狱秩序的维护和狱政管理的创新都制约于监狱的行刑权力,通过监狱行刑权的重新定位,明确行刑权能和行使范围,以保证监狱管理的有序进行。保障监狱秩序的稳定。 相似文献
20.
刑罚的报复主义思想只是刑法发展过程中的一个阶段,随着国家政治民主制度进程的不断深化,刑罚的最终目标将更多地体现在对人的关怀上,监狱行刑的最终目的也应扩展为:将罪犯改造成社会主义社会秩序的适格公民。监狱行刑的任务也要努力适应这个转变,必须教会罪犯同其社会发展进步的基本知识、基本信息、保证其思维与社会发展同步;并教会罪犯适应社会发展需求的谋生本领,提高其回归社会后的自然生存能力。只有这样,才能实现监狱行刑的法律和社会效益。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