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531 毫秒
1.
公证业务辅助人员,简而言之是指在公证机构中辅助公证员办理公证业务的工作人员。笔者在部分公证机构调研时了解到,在收集各类证明材料、核实证据材料、讨论公证疑难  相似文献   

2.
段伟  曹文正 《中国司法》2010,(11):53-55
审查是公证的必经程序,适用于所有的公证事项,亦是公证活动的灵魂所在。所谓公证审查就是指公证员从当事人提出公证申请到制作公证书前所进行的审查核实工作。审查、核实亦是公证员工作的核心。核实作为公证审查的重要方式,可以减少虚假证明材料被采信,提高公证机构的公信力,实现公证机构“预防纠纷”的社会作用。  相似文献   

3.
《中国公证》2006,(6):37-38
公证与履历的关系密切,办理出生公证、亲属关系公证、工作经历公证以及继承权公证等,公证员都要审查申请人的履历,履历是查证个人情况的重要资料.履历,包含在一个人的人事档案之中.公证机构是依照法律的规定和授权专门行使证明权力、产生证明效力的社会法律服务机构,依法查阅相关人员的人事档案材料,是公证员的基本职责.谈一下古代的履历问题,应是古代证明文化的题中应有之义.  相似文献   

4.
如何衡量一份具体的公证文书是否合格?如何判断公证员、公证处是否尽到应尽的审查核实义务.或者说公证员、公证处出具公证文书在收集证明材料等审查核实活动方面应达到何种程度?在出现错误公证书时,公证员、公证处在何种情况下可以主张免责?公证证明标准概念为回答这些问胚而提出。笔者认为,公证证明标准是公证理论上的一个重要问题。也是在制定和实施具体操作规程,即公证程序规范时所应遵循的基本准则.它涉及到公证活动的原则、公证证明力以及公证的法律责任等一系列公证制度重要内容,应该引起公证界的关注。  相似文献   

5.
谢奕文 《法制与社会》2011,(20):143-144
调查取证是保证公证质量的重要措施之一;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是公证质量的保证。《公证程序规则》第二十七条规定:"公证机构可以采用下列方式,核实公证事项的有关情况以及证明材料:(一)通过询问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核实;(二)通过询问证人核实;(三)向有关单位或者个人了解相关情况或者核实、收集相关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等证明材料;(四)通过现场勘验核实;(五)委托专业机构或者专业人员鉴定、检验检测、翻译。"公证员在具体办证中,收集的证据材料多数为当事人提交的书证、询问证人、调取书证、物证、视听材料为主,现场勘验、进行鉴定等只是在特殊公证时才采用的方式。调查取证是一项复杂、细致的工作。但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并非对所有公证事项都必须外调。本文就哪些公证事项必须外调,如何从询问证人、调取书证、视听资料方式中调查取证,谈如下几点看法和体会,以供同行们参考。  相似文献   

6.
彭澎 《中国公证》2008,(4):39-40
笔者在参加历次公证质量检查时发现:公证员和公证机构在向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证人或者有关单位、个人,核实、收集有关公证事项的证明材料时,在遇到一些合同、协议、文件、证照、表格、票据等书证材料原件不能收集存档的情况下,  相似文献   

7.
一、公证机构依法享有核实权我国《公证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公证机构对申请公证的事项以及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按照有关办证规则需要核实或者对其有疑义的。应当进行核实,或者委托异地公证机构代为核实。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依法予以协助。"  相似文献   

8.
我国《公证法》第29条规定:“公证机构对申请公证的事项以及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按照有关办证规则需要核实或者对其有疑义的,应当进行核实,或者委托异地公证机构代为核实,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依法予以协助。”但在实施的过程中,一方面,公证机构核实权因种种原因不能得到有效实现;另一方面,法院系统认为,由于公证机构未充分履行核实的义务,导致案件的发生。  相似文献   

9.
或然 《中国公证》2009,(9):50-51
公证证据收集是指在办理公证过程中,公证员依公证职责要求当事人提供证据或公证员依职责直接调取核实的证据的行为.公证证明是指依据公证证据收集情况,公证员依职权对公证证据证实的内容进行确认的活动.综合来讲,公证证明是公证证据收集的体现和结论,但是两者并非简单的一对一对应的关系,而是存在较为复杂关系的,必须结合具体公证事项进行分析.  相似文献   

10.
公证判断:公证程序中的重要环节   总被引:3,自引:1,他引:2  
刘疆 《中国公证》2006,(9):13-20
公证员在办理公证过程中的主要工作是汇集和保全证据.澄清当事人的真实意思和事实真相,阐明法律后果,平衡各方利益。而这些工作无不以公证员的诸多判断为基础。从受理公证开始。公证员就要判断当事人是否有权提出公证申请。申请的公证事项是否属于公证的业务范围。申请的事项是否属于本公证处管辖……而此后的审查与核实程序,也都是围绕着公证员的判断展开。公证员只有对事实、法律适用等诸多因素进行判断之后.才能有效地履行告知义务.平衡各方利益,才能确定是否可以出具公证书。因此,公证员的判断能力对公证质量的高低起着关键作用,公证员的职业素养的高低也主要体现在其判断能力上。2005年9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以下简称公证法)第30条规定的公证机构出具公证书的条件是,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并且申请公证的事项也真实、合法。此处的“认为”一词实为认可公证员的判断。  相似文献   

11.
段伟 《中国司法》2006,(3):55-57
公证员助理是辅助公证员完成公证任务的人员。随着我国公证员制度建设要走法律职业化这一目标的提出,公证员助理制度的建立完善就被提上了议事日程。公证员职业化建设要求公证员成为业务素质高的法律专业人士,即能够在公证活动中严格按照法律的要求,高效、公平地处理公证业务,这就必然要求公证员需要助理来为其做一些涉及公证业务的辅助性工作。由于法律资格准入的特点,导致必须明确公证员助理的职责权限、在公证活动中的角色定位,即必须在新形势下重新建立公证员助理制度。也正因此,公证员助理制度是整个公证制度的一个重要命题,不可回避和…  相似文献   

12.
吴永萍 《中国公证》2007,(11):45-46
继承公证是公证机构的一项常见业务,也是比较复杂的一项业务.有的当事人为多得利益或图省事提供虚假证据,给公证员办理此类公证设置了诸多障碍,并增加了公证员的执业风险。公证员在办理继承公证时要对一系列证据和事实进行认定.从而确定当事人的继承人资格,关键在于做好认真细致的证据核实。  相似文献   

13.
林苏云 《中国公证》2012,(12):53-54
第一.慎重对待证人证言证据公证员若采纳证人证言的证据方式出具公证书时.应当慎重。由于我国农村人口占有相当大的比例.再加上有关职能部门的档案管理不完善,在实践中.有相当一部分的公证证据是来源于证人证言。笔者认为,只有在无档可查的情况下.才可采纳证人证言的证据方式.而且公证员在核实时首先要核实证人的身份.在笔录中应询问证人与申请人是否有利害关系.并告知证人若作伪证应承担法律责任。在采用证人证言时,应当收集直接证据或原始证据.并结合本案中的其他证据进行综合的审查核实形成证据链。一般情况下.不采纳传来证据或间接证据。第二.建立规范的办证程序和办证流程。公证机构办理公证事项应当实行统一受理、统一收费、统一出证的流水作业方式。由于《公证法》和《公证程序规则》未对公证机构的办证流程作统一的规定,各地公证机构在实际操作中做法不一。有的公证机构虽实行统一受理.但受理的公证员不直接承办本人受理的公证事项.即受理后统一分配给受理公证员之外的其他公证员办理.这种做法违背了公证员亲自办证原则,不利于公证员了解第一手材料:有的公证员在办证过程中自始自终未与申请人见过面.对证件的真实性没有把握:有的公证机构没有实行统一受理的办法.每位公证员都可以自行受理公证事项.  相似文献   

14.
蔡煜 《中国司法》2010,(7):70-71
《公证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公证机构对申请公证的事项以及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按照有关办证规则需要核实或者对其有疑义的,应当进行核实,或者委托异地公证机构代为核实,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依法予以协助。”但在实务中,由于该法律条文缺乏具体制度支撑,产生了一些问题,影响了公证办证质量,笔者拟对此探讨,以期引起有关部门重视。  相似文献   

15.
公证是一种非诉讼司法活动,同时也是一种特殊的证明活动,在预防纠纷、减少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的方面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因为这种司法活动的特殊性,公证员这一职业的特殊性也就得到了彰显,其无可取代的重要程度日益为广大群众所熟知.公证员是致力于法律业务的职业人员,其职业技能、综合素养以及职业道德水平如何,都会通过这一行业影响到社会的公平正义.本文根据公证实践经验,简要述及了从不熟悉到熟悉业务,从手忙脚乱到胸有成竹过程中,公证员如何从普通一员蜕变为优秀人员的侧重点,如学习能力与业务能力的提升、清正廉洁观念的养成等.  相似文献   

16.
史宏  侯文琪 《中国司法》2006,(11):63-65
当前一些地方的公证机构、公证员违反公证员亲自办理公证事务的规定,随意指派或允许公证员助理独立办理公证事务,或由其借用公证员签名章出具公证书,由此引起公证投诉和公证诉讼问题增多。如何有效管理公证机构内的公证服务人员是解决上述问题的关键,也是公证机构规范化管理的重要内容。公证机构的公证服务人员由公证员和公证员助理组成。公证机构对执业公证员的管理相当重视,而对公证员助理的管理相对忽视,有的公证机构甚至对公证员助理不加管理,完全由助理所随的公证员自己管理。本文拟从公证员助理管理角度出发,探讨建立公证员助理制度对…  相似文献   

17.
史宏 《中国司法》2007,(10):63-66
公证机构是公证人员工作所在的机构,负有教育培养公证人员,不断提高公证人员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的责任,承担着组织指导公证人员从事业务工作,不断提高公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重任。公证机构还是为在该机构工作的公证员和其他人员对外享受权利、承担义务的法律实体。因此,公证机构管理的好坏,直接与公证业的兴衰相关。  相似文献   

18.
一、坚持公证的国家法律证明性《公证暂行条例》明确规定:公证处是国家公证机关。司法部在贯彻《公证工作改革方案》的若干意见中强调:公证体制改革要以坚持公证机构作为国家法律证明机构、公证员依法行使国家法律证明权、公证书的法律效力不变为前提。实践表明,公证的国家法律证明性作为我国公证制度的鲜明特色,是公证制度在促进国家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中价值体现的根本保证。完善公证制度应当坚持历史与发展的协调统一,坚持公证的国家法律证明性。将公证机构作为国家法律证明机构、公证员依法行使国家法律证明权、公证书的法律效力以法律…  相似文献   

19.
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公证机构要确认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就要对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由于申办公证的证明材料一般由当事人自己提供,缺乏对立方的相互质证,当事人所言是否客观、真实、全面,直接影响着公证结果,因此公证员在审查材料的同时,还应配合其他一些辅助手段,听其言,观其行,察言观  相似文献   

20.
《中国公证》2005,(7):65-66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暂行条例》和国务院批准《关于深化公证工作改革的方案》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员注册管理办法》的规定,经省司法厅年检注册审核.准予吉林省公证处等82家公证处、陈志全等450名公证员办理国内、有156名公证员办理涉外公证业务,履行公证员职务。现将吉林省公证机构及注册公证员名单公告如下: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