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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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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所谓情势变更原则是指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出现了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客观情况的异常变动,致使合同成立时的基础丧失,合同的基本目的因此不能实现,基于公平原则,法律允许当事人变更或解除合同而免于承担责任的法律制度。情势变更原则作为债法的一项基本内容,是对契约必须严格履行原则的补充和发展,它适应了市场供求状况瞬息万变、政府干预不断增强的历史现实,较好地利用了法律手段解决经济生活中的难题。正因如此,世界各国的合同法都毫无例外地承认和规定了情势变更原则。我国的经济立法亦有所体现,如经济合同法第27条指出:“订立经济合同所依据的国家计划被修改或取消”,“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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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的经济生活中,每年有大量的经济合同因各种原因得不到履行,其中,当事人一方借口因不可抗力或无法防止的外因而拒绝履行的占去了相当比重。不可抗力和无法防止的外因,是我国经济合同法上可以导致经济合同变更或解除的法律事实。经济合同法第27条规定,由于不可抗力或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经济合同无法履行时,当事人可以变更或解除经济合同。因不可抗力而变更或解除合同,在法律上和法学上都比较明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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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1982年制定的经济合同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了允许合同变更的五项条件。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需要,经济合同法修正案对经济合同变更的法定条件修改为以下三项:(一)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同意,并且不因此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二)由于不可抗力致使经济合同的全部义务不能履行。(三)由于另一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履行合同。上述三种情形中,除第一种情形外,后面两种情况变更合同需要有一定的事实构成,这就是既具备法定条件中列举的事实,又要有变更行为。所谓变更行为是指合同当事人使合同关系变更的法律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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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势变更原则是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一项重要原则,但遗憾的是我国的民事法律中并未对此进行规定。作为与合同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一脉相承的合同法原则,情势变更原则有着重要的作用,但其与不可抗力、商业风险存在着较大的区别。同时,在我国民事法律中增加情势变更原则,也是我国现实的需要。完善我国《合同法》中情势变更原则的立法,对倡导当事人公平、诚信交易,建立良好的市场秩序有着积极的作用。  相似文献   

5.
为了巩固合同纪律,提高合同履约率,从而保证国民经济计划的实现,我国在经济合同法等经济法规中规定了经济合同的担保制度。经济合同的担保,是指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的协议,以确保经济合同切实履行为目的的保证行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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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本源 《法制与经济》2008,(18):70-71,73
情势变更原则是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一项重要原则,但遗憾的是我国的民事法律中并未对此进行规定。作为与合同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一脉相承的合同法原则,情势变更原则有着重要的作用,但其与不可抗力、商业风险存在着较大的区别。同时,在我国民事法律中增加情势变更原则,也是我国现实的需要。完善我国《合同法》中情势变更原则的立法,对倡导当事人公平、诚信交易,建立良好的市场秩序有着积极的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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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经济的稳定运行,离不开有效合同须予严格遵守这一原则。然合同订立之后,可能会遇到订立合同时当事人所无法预见的客观情形的变化。民法的情势变更原则是现代合同法中的一项基本制度,它旨在维持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平衡,切实贯彻民法中的公平原则、兼顾诚实信用原则。现在很多国家应用情事变更原则来修正合同法。所以本文认为在我国正在修订的民法典中也应该建立情事变更制度,以便更好的完善我国的合同法。  相似文献   

8.
论情势变更原则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情势变更原则为合同履行中的重要内容,是现代民法所强调的诚实信用原则在私法领域中的缩影,也是现代国际商事贸易中为避免经济环境的异常风险而广泛应用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情势变更原则在其他各国法律及国际条约中均有表述,国外司法实践中也已成熟应用这项原则,而我国现行《合同法》没有规定此项原则。随着我国入世后参与国际竞争压力的加大,在法律上确立情势变更原则已具备充分的基础条件。本文试从对情势变更原则的含义入手,深入分析此原则,并就我国现行法律提出立法建议,为我国今后设立情势变更制度进行广泛深入的研究奠定基础,并提供一定的参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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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势变更原则为合同履行中的重要内容,是现代民法所强调的诚实信用原则在私法领域中的缩影,也是现代国际商事贸易中为避免经济环境的异常风险而广泛应用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情势变更原则在其他各国法律及国际条约中均有表述,国外司法实践中也已成熟应用这项原则,而我国现行《合同法》没有规定此项原则。随着我国入世后参与国际竞争压力的加大,在法律上确立情势变更原则已具备充分的基础条件。本文试从对情势变更原则的含义入手,深入分析此原则,并就我国现行法律提出立法建议,为我国今后设立情势变更制度进行广泛深入的研究奠定基础,并提供一定的参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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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合同情势变更,是指在合同成立以后履行期限内,合同成立的基础发生当事人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的变化,如仍维持原合同会给一方带来重大损失,法律规定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并可免除一方当事人的法律责任。适用情势变更原则的条件:1.适用情势变更的合同必须是依法成立的合同。由于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重大误解或过错,使订立的合同本身就是无效合同或可撤销合同的是不能适用情势变更原则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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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论不履行经济合同的法律后果●赵洪生不履行经济合同,就是合同当事人不按照合同的规定,完成自己所承担的义务。一、承担不履行经济合同法律后果的责任条件(一)主观上要有过错。过错是指违约方不履行经济合同的主观心理状态。根据我国《经济合同法》第29条的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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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无论是英美法系还是大陆法系,在合同制度中都信奉“意思自治”和“契约信守”原则.当事人应依约定忠实、完全的履行自己的义务.但是合同成立后难免会发生不可归责于当事人自身的情势变更而使合同继续维持原有效力,就会使合同目的落空或者显失公平.我国正处于改革开放阶段、国际国内经济和政治形势对我国经济活动影响很大,更是增加了合同成立基础丧失或者动摇的风险.尤其2008年的金融危机等异常情势变更更加显现了法律在这方面的漏洞.因此,考虑到经济社会等环境的变化和司法实践的需要,情势变更原则应该尽快发挥其独特的作用,满足司法实践的需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六条对此原则作了相关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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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合同的履行,指的是合同双方当事人按照合同的规定,全面完成自己应当承担的义务。一、经济合同的履行应当遵循哪些原则按照《经济合同法》的规定和我国的司法实践,经济合同的履行应当遵循两个原则,即实物履行原则和全面履行原则。请看实例: 案例一:某毛巾厂与某加工厂签订了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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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是商业往来中当事人采用的最广泛的交易形式。合同一经签订即对当事人产生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合同。但是,在合同签订后,由于客观情况的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或履行合同会使当事人的权益得不到保护,《合同法》也规定了合同解除制度。合同解除是指在合同有效成立后、履行完毕前,合同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的条件和程序,终止合同效力,结束合同确定的权利、义务关系的一种民事行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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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势变更原则焦点问题探析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我国《合同法》草案的几次审议稿中都规定了情势变更 ,但因从理论认识到具体操作始终存在不同意见 ,难以形成共识 ,情势变更最后在《合同法》中未作正式规定。而市场经济需要以情势变更原则来对合同的意思自治、合同自由加以限制 ,情势变更早已为司法解释和审判实践所认可。对有关情势变更未达成共识的焦点法律问题 ,进行深层次的理论研究已成为国家立法和司法工作的迫切需要。一、对情势变更原则的价值目标的认识对情势变更原则的价值目标的认识差异是产生情势变更一切焦点问题的根本所在。迄今 ,对情势变更原则的价值目标 ,理论界与实务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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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合同制度上基本不承认也不可能承认合同自由原则。然而,从承认社会主义经济也为商品经济以来,自强调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来,在合同法上也就确认了合同自由原则,《民法通则》第四条规定民事活动应遵循自愿原则,这一自愿原则在合同范围内的体现,就是合同自由原则。在学者们草拟的《合同法(草案)》中明确规定了合同自由原则。《民法通则》第八十五条中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经济合同法》第九条规定:“当事人双方依法就经济合同的主要条款经过协商一致,经济合同就成立。”第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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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一、《经济合同法》第27条的缺陷和消极后果我国《经济合同法》第27条第1款第4项规定:“由于不可抗力或者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经济合同无法履行”,允许变更或解除经济合同。该规定中出现了“不可抗力”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两个概念。《民法通则》第153条对不可抗力作了定义性规定。即:“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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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势变更原则是现代合同法中合同履行的一项重要制度,在市场经济全球化的今天,这一原则对于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本文通过论述情势变更原则的适用要件及情势变更与不可抗力等概念的区别,对情势变更原则在司法实践中的具体运用作出了明确的阐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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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势变更原则来源于大陆法系,该规则赋予法院直接干预合同关系的公平裁判权,使法律能更好的协调当事人之间利益冲突,维护经济秩序的正常流转。我国《合同法解释二》第26条对于情势变更原则进行了规定,该条规定中有大量的基础性概念需要辨明,同时其与周边制度如不可抗力之间需要进一步区分以明晰彼此的界限,作为通常经由案例进行类型化演变而生的制度,需要结合司法实例对我国法当中的情势变更制度的内涵进行分析和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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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经济合同法第六条规定:“经济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经济合同的履行,不仅是实现当事人合同权利最基本的途径和保障;同时也是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提高经济效益、实现国家计划、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迫切需要;它是实行经济合同制的关键,因此应当给予充分的重视和认真的研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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