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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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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私立学校公务法人地位问题之初探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文章认为 ,大陆法系中的公务法人为公法人的一种 ,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和地方团体以外的一类特殊主体 ,它通过人与物结合的方式为社会提供某种特定的服务 ,包括科研、教育、文化等领域。公务法人担负着一定的行政职能 ,享有一定的公共权力 ,与其利用者之间存在公法上的关系 ,即行政法律关系。我国国内的事业单位 ,如邮局、医院、学校等 ,与大陆法系的公务法人功能十分类似 :两者都是国家依法设立的公益性组织 ,具有特定的行政目的 ,并提供专门的服务。因此 ,将学校等事业单位界定为公务法人 ,有利于对公务法人与其利用者之间的不同法律关系进行…  相似文献   

2.
刘卉 《中国检察官》2014,(11):65-68
正在行政诉讼检察监督活动中,涉及到行使法律监督权的检察机关,行使审判权的审判机关,实施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权益受到具体行政行为影响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这四方所代表的既包括检察权、审判权、行政权等三种公权力(简称"三权"),也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等私权利。研究行政诉讼检察监督中的检察权、审判权和行政权等公权力之间的关系,有利于更加明晰地了解行政诉讼检察监督的基本构造,进一步准确地把握检察机关的行政诉讼监督职能、范围和方式,以及由此决定的检察机关应当享有的诉讼权利与应当履行的诉讼义务。一、行政诉讼检察监督属性分析  相似文献   

3.
法律控制行政权力是现代民主政治的必然要求,但现有研究成果往往局限于关注如何监督,忽略了应当监督谁、应当由谁来监督这些重要问题。基于我国行政权的特性及我国的现有国情,所有实际行使行政权力的主体都应当是法律规制的对象,即国家、执政党、行政机关、授权组织和公务法人;同时,现有监督主体如权力机关、特定行政机关、司法机关要遵循权责一致原则切实履行法定监督职责,社会监督主体亦应创造性地发挥监督作用。  相似文献   

4.
国资委作为代表本级人民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实质是国家出资企业之出资人即国家股东之代表,其作为国家股东代表,代表国家股东持有国家出资企业股份,代表国家股东履行出资人职责,代表国家股东履行股东义务、行使股东权利。国资委的定位应当是:出资人即国家股东代表,是只承担国有资产出资者职能的政府机构及机关法人,国资委应通过国有资产三级授权经营体制及三层委托代理体制实现其法律地位。  相似文献   

5.
在行政法治视域下,村委会享有法律授权的行政职权,在正常的职责活动中履行着相应的行政管理职能,有确定的行政主体地位;因而,其运用行政职权,管理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的行为,是一种行政行为;进而,在履行某些行政职能并以自己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发生争议引起诉讼时,应当成为行政诉讼的被告。  相似文献   

6.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以下简称行政诉讼法)定于一九九○年十月一日起实施。基于国家行政机关的行政管理的社会公共性,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活动中则必然发生各种各样的行政行为。而行政行为是否具有合法性与有效性,将直接关系到行政诉讼法律关系的形成与产生。因此,行政复议与应诉是国家行政机关面临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  相似文献   

7.
确立不履行法定职责行政案件受案范围应遵循的原则不履行法定职责行政案件的受案范围,是指人民法院对哪些不履行法定职责行政争议拥有司法审查权。它解决的是人民法院与其他国家机关之间处理行政案件的分工和权限问题。不履行法定职责行政案件的受案范围问题,关系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哪些不履行法定职责的行政争议可提起诉讼,也关系到人民法院对哪些不履行法定职责行政争议有审判权。它集中反映了国家通过司法途径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保护程度和对行政机关行使职权的监督程度,在整个行政诉讼中占有重要地位,只有正…  相似文献   

8.
兵役行政法律责任是在兵役活动中有违反兵役法行为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当承担的行政性质的法定不利后果,根据责任主体的不同可以分为国家工作人员承担的行政处分、军人承担的军事行政处分以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承担的行政强制和行政处罚三种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十一章对何种违法行为应当承担何种法律责任形式做出了专门规定,但在实践操作中仍然存在内容笼统、处罚标准不清等问题。科学界定拒绝、逃避兵役义务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进一步细化相关处罚内容与措施,对《兵役法》中兵役行政法律责任的相关问题做出法律解释,将有助于明确违反兵役法律规范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为促进公民自觉履行兵役义务与国家兵役活动的顺利进行提供法律保障。  相似文献   

9.
村民委员会在宅基地的报批中有着重要的作用,履行着一定的管理职能,当公民因宅基地管理不服土地行政管理机关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而提起行政诉讼时,就产生了村民委员会究竟处于什么样的法律地位,应当承担何种法律责任的问题。这些问题在目前的法律、法规中没有明确规定,而行政审判对此却又不可回避,因此有必要加以探讨。  相似文献   

10.
作为自治组织——村委会能否成为行政诉讼的被告,争论很多。村委会虽然不是行政机关.但它是国家政治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在正常的职责活动中履行着相应的行政管理职能,有相对独立的行政职权。在公共服务背号下,村委会办理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以实现其“公共职能”为直接目的行为,是一种准行政行为。所以.村委会在履行某些行政职能并以自己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发生争议引起诉讼时,应当成为行政诉讼的被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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