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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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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韩大元 《法学家》2005,(3):10-15
国务院出台的<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以国家政策的形式,把非公有制经济与公有制经济放在一个平等的发展平台上,落实了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基本政策.根据宪法规定,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是国家经济制度的基础和主体,但它并不排斥其他非主体经济所有制的合法存在.现阶段,除了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之外,我国还存在着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和"三资"企业等多样化的非公有制经济形式,形成了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为了正确理解"意见"的基本精神与实施途径,有必要分析非公有制经济在宪法规范上的地位及其变化过程,为推动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提供充分的宪法基础.  相似文献   

2.
本文着重分析国家出资企业中贪污贿赂犯罪的主体,指出在司法实践中,委派人员的难认定和非公有制经济和公有制经济不平等保护的问题,并且在最后提出了立法建议,建议在今后的立法中,对混合所有制企业中那些人为国家工作人员应该进行更清楚的界定,并且一定程度上降低国家工作人员贪污贿赂犯罪的最高法定刑,来减少与非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之间的法定刑差距,以此来平等保护公有制经济行和非公有制经济。  相似文献   

3.
党的十六大提出,“必须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必须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坚持公有制为主体,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统一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不能把这两者对立起来”。但是,民营企业在发展中所需要的条件依然相当严峻,表现在企业依法治理和法律服务上,缺乏规范的操作和依法治理。  相似文献   

4.
自党的十四大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来,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就进入了一个新的时期。由于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现代企业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础,故现在无论理论界还是实际部门都在积极地进行探讨,但这一新型经济体制的确立与发展,其推动力又主要来自千千万万个新型的市场主体——即同计划经济体制所区别的新型企业的出现和确立。所以本文不光一般谈谈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特征,也想谈谈它与企业主体的关系,以将这一问题的讨论引向深入和就教于法学界的同仁。  相似文献   

5.
公有制是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是马克思主义的一个根本原则。市场经济条件下必须坚持和实现公有制。公有制的实现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必须解决而且仍须解决的重大问题。市场经济条件下公有制实现具有新的特点。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实现具有市场化、企业化和竞争化的特点。市场经济条件下公有制实现必须做到公有制实现形式多样化、公有制企业产权主体明晰化、公有制所有者利益实效化。  相似文献   

6.
混合所有制经济是我国所有制结构调整和完善过程中出现的一种新的所有制形式,它对 于从企业内部增强并实现公有制的主体地位,推动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具有重大意义,我们要通过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  相似文献   

7.
杨景山 《法制与社会》2014,(3):72-72,84
在我国,公有制经济曾经在建国后很长一段时期内占居绝对多数与优势地位,对国家的政治、经济以及国民生活具有决定性的影响和作用。与此相适应,刑法在设计具体犯罪的构成要件时就基本上以公有制经济为标本,保护的对象也主要集中于公有制企业和组织。最近二十多年,国家通过推进经济体制改革,实行对外开放,个体、私营等多种经济成分如雨后春笋,迅速成长,非公有制经济取得了很大的发展,并且在国民经济中具有越来越重要的地位。从理论上讲,刑法应当适时做出调整,增强对非公有制经济的保护力度,做到平等保护公有制和非公有制两种经济形式。不过,这也错失了通过刑事立法平等保护各种经济成分的最佳时机。  相似文献   

8.
加强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工作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提高党的执政能力至关重要。第一,国有企业是党执政的物质基础。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其中,公有制经济占主体地位是我国坚持社会主义性质的基本保证,如果动摇了这一条,我们党就丧失了执政的物质基础。第二,国有企业党组织是党的组织基础。以石化企业为例,就有1500多个基层党委、党总支,22000多个党支部,40万名党员。国有企业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如何,直接决定着党的执政能力的强弱,决定着执政的成效。第三,国有…  相似文献   

9.
非公有制经济,即指除公有制经济以外的经济成分。在非公有制经济发展非常迅速且规模巨大、对于我国的政治、经济以及国民的生活产生巨大影响的今天,刑法典对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的区别对待的合理性就值得怀疑。司法实践中,区别对待而导致的刑法不平等保护存在着以下问题:违背市场经济基本原理。按照市场经济,参与市场的主体,不管其财产所有制性质如何,在经济学意义上是平等的。因此,无论国有公司、企业,或者是非国有的公司、企业,其财产的经济学意义(即其经济价值)是相等的。况且,还存在着对于同一公司(如混合所有制公司企业、国有公司中国家工作人员身份与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问题),侵  相似文献   

10.
论经济责任制对国企改革价值的再发现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国有企业改制为股份公司的有限公司后仍然普遍经营管理不善,实行公司制并非必然导致国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鉴于国有财产的基本特征就是"产权不明晰",因此,凡国有主体暨国有财产投资经营,客观上都要求实行某种形式的责任制,以依法设置种种角色及其权义,并使之不至于普遍错位。经济责任制分为一般和特殊两种形式,应当在国企包括由国有主体控制的公司治理和运作的各个环节,尽可能实行特殊责任制,在此基础上就相关的经济责任制建设采取若干对策。结论是:作为公有制内在要求之经济责任制的普遍实现,是国有暨公有制得以全面实现。国有企业与市场接轨及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充分必要条件,也即国企改革的根本出路之所在。  相似文献   

11.
股份制企业法人财产权性质认定管见刘瑞华随着社会王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社会生活中的经济主体呈现出明显的多元化趋势。除国家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这两类传统观念上的公有制企业和私有制企业、三资企业外,还出现了股份制企业。股份制企业不仅有国有资产、集体资...  相似文献   

12.
四、经济法的体系与增强企业活力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为基础的有计划商品经济是一个有机整体,每个企业是这个社会经济有机体的细胞,因此,企业活力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基因.可是,长期以来,我国按产品经济的要求建立起来的高度集权的经济体制从两方面造成了企业活动的窒息:一方面,公有制企业被条条块块的国家机关所分割,各个企业均自我封闭地隶属于某一主管机关,并根据国家计划从事生产经营,使企业缺乏外部压力;另一方面,公有制企业作为行政机关的附属物,由国家委派厂长(经理)进行管理,企业本身与企业职工都缺乏动力机制,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完全靠各级国家机关的行政指令来推动.因此,增强企业活力,就成了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  相似文献   

13.
法制信息版     
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及与此相联系的公有制为主体的多种所有制经济的发展,伴随着经济结构的战略性凋整和城镇化的推进,伴随着劳动力在不同所有制、不同行业、不同地域的流动和劳动形式的多样化,我国的工人阶级以及农民的阶级队伍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整个社会  相似文献   

14.
随着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县和县以下的农村市场已发生很大的变化。即:由单一公有制经营主体向以公有制经营为主干的多元经营主体转变;正在形成以公有制商业为主导的、多种经济成份、多条流通渠道、多种经营方式并存的商业体制;以县城为辐射中心的农村市场已经形成,且有了相当程度的发育;市场调节部分增加,市场竞争由显现而激烈,市场机制作用在增强,面对这种新情况,应根据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要求,从农村商品经济发展的特点出发,选择和优化市场运行机制。  相似文献   

15.
股份制作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一种模式已经试行几年了,学者们对股份制的理论作了许多有益的探索,对股份制在我国经济中的可行性作了充分论证。但是,在我国的现行企业股份制问题上有两大疑难点一直未能解决:一是股份制可能形成对公有制的冲击,这是实践中的难点;二是人们将股份制企业的外延无限扩大,将股份制企业与其他和股  相似文献   

16.
本文探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土地权利的变迁 ,并将这种变迁与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紧密地联系起来。力图在经济体制与法律体制的互动中 ,围绕作为社会主义国家的中国 ,其土地所有制由单一的公有制到以公有制为主 ,不同主体的土地权利由不平等到平等 ,土地权利的客体由实物形态到价值形态 ,土地权力和土地权利由替代到分离四大方面的变化来探究中国土地权利制度变迁的表现形式、内在动因及发展趋势。  相似文献   

17.
国有大中型企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主体,是国计民生的命脉。因此,检察工作要为经济建设服务,首先就要为搞好国有大中型企业服务。  相似文献   

18.
中共中央十三届三中全会提出了“治理经济环镜,整顿经济秩序,全面深化改革”的方针,特别注重深化企业改革,尤其是大、中型企业的改革,其中要进行以公有制为主体的股份制试点,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实行股份制已势在必行。中央的决  相似文献   

19.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进,股份制已经成为公有制经济的主要实现形式,在这种经济背景下,现行的1997年刑法规定的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的犯罪主体"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的定位已经脱离于当前的经济背景,事实表明,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的原有规定明显存在犯罪主体狭隘的缺陷,建议将本罪的犯罪主体扩大至所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并且对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的亲友利用便利条件进行非法经营作为共同犯罪处理。  相似文献   

20.
刘杰 《行政与法》2006,(12):104-106
非法经营同类营业,是公司、企业有关人员违反竟业禁止义务而实施的非法竟业行为。我国刑法将其主体的存在空间限定为“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这种限定突出了保护国有公司、企业利益的目的,但与公司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不相衔接,不利于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的共同发展和非国有经济的刑法保护,有必要予以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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