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法官伦理是伴随着法官职业的形成,发展及社会需要而产生的一种社会意识形态和行为准则。法官伦理和整个社会的伦理道德有相适应的一面,同时又有区别于一般社会伦理的一面。因而决定了法官伦理具有特殊的的基本范畴,公正,中立,独立,唯法廉洁,统一等品格构成法官伦理的基本范畴。  相似文献   

2.
法官伦理是对审判职业特点、职责要求与潜在行为规范、价值选择的高度抽象,又是富有操守性的意志指引,同时法官伦理又天然地要走向制度化。公正、中立、独立、唯法、廉明、统一等品格构成法官伦理的基本范畴;法官伦理的基本价值可归结为保障司法权持续有序运行,捍卫司法公信力和权威性,奠定法官职业化基础,示范社会,斧正审判活动等方面。法官伦理乃是法官职业化的基本生命因子。  相似文献   

3.
人格是一个历史变动的范畴。经由古代法——近代法——现代法的时空推演,人格历经了身份性——财产性——伦理性进化的历史路程。而现代的伦理人格,不仅包括了人们可以先验感知到的独立、自由、平等、安全、尊严等非财产性要素;也包括虽未由法律明确阐明,也未被学理上予以足够重视,但仍然是可以被感知和考证的财产要素。  相似文献   

4.
行政伦理体系由行政道德原则、行政道德规范、行政道德范畴构成.行政道德原则是行政伦理准则体系中最高层次的道德原则,即各种准则的最基本的指导原则,它指明行政伦理行为的总方向,具有广泛的指导性和制约力.  相似文献   

5.
行政伦理体系由行政道德原则、行政道德规范、行政道德范畴构成。行政道德原则是行政伦理准则体系中最高层次的道德原则,即各种准则的最基本的指导原则,它指明行政伦理行为的总方向,具有广泛的指导性和制约力。  相似文献   

6.
在"刑民不分"的前现代法律中,"不知法不免责"之"法",主要是伦理法、民商法,"责"则主要是采客观归责的侵权责任。而在"刑民有别"的现代法律中,由"前置法定性与刑事法定量相统一"的法益保护和不法制裁的部门法层级结构和比例分配所决定,客观构成要件中的规范要素以前置法的规范评价为核心,相应地,行为之前置法不法性认识乃主观构成要件的必备要素。是故,违法性认识错误实有狭义和广义两个层面。狭义的违法性认识错误,仅指前置法不法性认识错误,系事实错误范畴;广义的违法性认识错误,则指传统的刑事违法性认识错误,系法律错误范畴。前者决定故意的有无,后者影响责任的轻重。实践中,两者均得或者依据裁判规则进行推论,或者运用刑事推定进行认定。  相似文献   

7.
司法伦理是法官司法行为不可或缺的价值准则或规范。职责型的司法伦理以完成份内责任为天职,并通过司法行为与后果相连,是一种理性的司法伦理规范。德行型司法伦理则是以未来为指向的,结果如何不在考虑范畴之列。二者关系并不完全对立,都被深层结构所推动,并且在一些领域还存在联系。司法伦理的功能指向应当是现实的社会需求,应当根据社会发展阶段以及司法发展程度选择所需求的司法伦理以及功能,因此,以责任或义务为内容、以规范或规则为形式的职责型司法伦理至关重要。  相似文献   

8.
侵权法的规则世界需要与社会生活的伦理诉求建立起联系,因而沟通二者的只能是社会事实。基于对侵权法中主体性哲学的反思,侵权法的叙事方式开始发生变化,注重平等沟通的体系不断渗入以自由与责任为核心的主体性叙事之中,侵权法规则呈现出主体间性的语言结构。作为一个伦理的规范系统,侵权法规范为获得正当性必须得到伦理的检验和评估,因而十分关注责任伦理。侵权法体现的是个人责任的伦理原则,但它并不是一个仅仅以个人伦理原则为基础而演绎出来的自足的或封闭的体系,侵权法所包含的责任原则无疑具有社会共同体的责任伦理。  相似文献   

9.
刘爱龙 《法律科学》2008,26(5):30-36
司法中的伦理解释本质上是一种立基于正当性的价值论解释方法,它要求解释者在法律文本语义的最大化范围内,选择和适用最合乎法的制度伦理的含义。伦理解释具有基础性、历史性、体系性和开放性等基本特征,这些特征都是由它所要表达的法的制度伦理赋予并在具体解释方法中展开与呈现的。伦理解释具有局限性:一方面,对法的制度伦理的辨识往往非常复杂,具有不确定性,这就会导致依托制度伦理来解释法律的客观性、正当性发生危机;另一方面,即或已经明确了法的制度伦理,但对它的维系与坚持也具有相当的难度,特别是当法官的个人正义观与法的制度伦理发生冲突时,难度更大,在极端情况下,甚至会使法律的伦理解释成为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相似文献   

10.
<正> 刑法的伦理观,实质上是刑法自身所包含的伦理道德思想。研究刑法伦理观,不能仅从刑事法律关系本身来进行,而应该将刑事法律关系作为一个有机体置于更广泛的领域内进行研究。所谓伦理观,是指关于处理人们相互关系的道理和规则的总观念。伦,是指人与人的关系;理,是指道理和规则。伦理和道德往往作同义语使用。马克思主义认为,伦理、道德作为一种社会现象,属于社会意识形态范畴,由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人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