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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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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司法官生活待遇问题不仅关系到司法主体的社会地位,而且关系到司法主体的工作责任心和工作热情,直接影响到他们品行操守的好坏、司法效率的高低乃至司法公正与否。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司法官的薪金虽有固定标准,但低于普通文官;薪金级差大,两极分化严重,司法官责权轻重与酬劳多少不成比例;由于政府司法经费缺乏保障,司法官本已有限的薪金不能足额发放,司法官度日维艰,降低了他们的社会地位,挫伤了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影响了办案效率;司法官生活待遇过低.也不利于他们整体素质的提高,促使司法界人心涣散,一定程度上加剧了司法腐败,妨碍了司法机器的正常运转。  相似文献   

2.
论我国司法官选任制度的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司法是社会正义的最后防线,司法正义的实现必须拥有一批高素质的司法官队伍。在构建我国司法官选任制度时,应当借鉴法治发达国家的有益经验和做法,提高司法官任职的最低学历条件,明确司法官的法律职业经验要求,完善国家司法考试制度,强调司法官的品行操守,建立司法官任职培训制度,完善司法官的选任机制和程序。  相似文献   

3.
鬼神观念在当今社会已经被认为是愚昧、落后的表现.然而揆诸史乘,考察其对中国传统司法的影响我们看到,在当时的历史语境下,它对司法实践不乏积极意义.司法官员利用这种社会意识作为查明案件事实的手段;同时司法官对鬼神的信仰也使其可能成为冤案平反的契机和慎刑恤狱的心理因素.这种司法传统具有深厚的社会基础,与古人的认知能力和价值观念相适应,对古代案件侦破、冤案平反以及刑罚的轻缓都产生了正面影响.  相似文献   

4.
《法学杂志》2012,33(7)
司法是社会正义的最后防线,司法正义的实现必须拥有一批高素质的司法官队伍。在构建我国司法官选任制度时,应当借鉴法治发达国家的有益经验和做法,提高司法官任职的最低学历条件,明确司法官的法律职业经验要求,完善国家司法考试制度,强调司法官的品行操守,建立司法官任职培训制度,完善司法官的选任机制和程序。  相似文献   

5.
司法官选任实际上是以一个基本观念为前提的,这就是将司法的权柄授予哪些人或者主要授予哪些人,对这个问题的认识可以区别为精英司法和庸人司法两种观念。精英司法观是将司法当作需要精湛的法律素养、深厚的法庭经验、强烈的正义感的职业,并选择具备这些条件的杰出人物来执掌司法权的观念。与之相对应的庸人司法观,认为司法工作与其他工作(如一般行政工作)一样,无须严格选择杰出的人才,任何人都可以边工作边培养经验或者经过一定的培训承担这项工作。据我所知,鲜明提出庸人司法主张的,尚未见其人,但认为司法"那两下子,没啥"的,…  相似文献   

6.
孙运梁 《现代法学》2013,35(1):139-152
我国刑法中的因果关系无论在理论研究还是司法实务领域都存在一定程度的混乱与迷惑,这在很大程度上与因果关系理论功能定位不清有关。我国现行的因果关系理论除了进行事实判断之外,还承担了规范归责的功能。因果关系应当解决的是构成要件行为与构成要件结果之间是否存在客观关联的问题,而结果能否归责于行为则是刑法归责理论的任务。客观归责理论的贡献在于,在承认条件因果关系的前提下,跨越自然科学性的事实审查而进入价值性、规范性审查的阶段。客观归责理论除了提供判断规则之外,也许更重要的是提供了一种逻辑思维方法,促使我国刑法中的因果关系回归事实判断的功能定位,克服我国因果关系理论哲学色彩浓厚、判断标准不一的弊端。  相似文献   

7.
饱受儒学浸染的中国古代司法官 ,在泛伦理主义的社会主导性价值观念的支配下 ,采取务实主义的态度解决现实生活中的纠纷 ,以应对法律与社会脱节和疏离的矛盾。为了追求司法衡平 ,司法官总是尽可能全面地权衡他所面临的社会条件 ,作出最大限度地达到社会和谐与道德圆满的判决。中国传统司法的衡平理念和制度运作 ,反映出传统社会独特的纠纷解决机制及其与建构法律秩序之间的深刻联系。而且 ,中国社会自身的语境对其司法和法的成长及其表现形态具有决定性的影响 ,衡平司法发生的历史条件也没有完全消失  相似文献   

8.
司法的科层行政管理体制已然成为司法制度健康发展的掣肘。司法官职务序列层次与行政官员的对应关系淡化了司法官的司法属性、弱化其主体地位、限制其职业发展,制约着机构改革、办案方式、办案责任制等其他司改措施的顺利推行。司法官在国家权力结构中的地位、资历要求、职业培养方式均有别于普通公务员,司法权的属性、权力运行方式也与行政权有所不同。应当根据我国司法机关的性质和特点,结合司法工作规律,在总的国家公务员职务体系内结合司法官职务设置,合理设定司法官等级序列,使司法官等级相对独立于行政级别,以体制性障碍的突破带动其他机制性问题的解决。  相似文献   

9.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和司法部联合制定发布的《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在我国刑事诉讼中首次明文确立证据裁判原则、意见证据排除规则等。事实与事物既有同一性又存在明显差别。案件事实不同于证据事实,案件事实不是适用法律的依据,证据意义上的事实才是适用法律的依据;案件事实的存在形式不受限制,无法被消灭,却有赖于证据证明,证据意义上的事实不仅存在形式和表现方式要受限制,而且还可能被消灭;证据意义上的事实除了具有客观性特征外,还具主观性特征。合乎一般生活经验判断的证言可以认定为事实,证人根据专业知识就专业问题作出的判断意见具有证据事实属性。  相似文献   

10.
根据中国与荷兰两国间的司法合作协议,国家法官学院于2003年11月4日至18日派团考察了荷兰、德国和法国的法官伦理与司法惩戒制度。考察团走访了荷兰司法官培训中心、有关法院和法学院,国际法院和联合国前南国际刑庭,德国司法部、司法官学院,法国司法培训学院等机构,对上述国家和国际组织的法官职业伦理教育培训情况,以及司法惩戒制度进行了较为详细的  相似文献   

11.
万毅  林喜芬 《法学论坛》2004,19(5):28-34
由于受到大陆法系传统的影响 ,我国判决说理并没有被制度化 ,甚至长时间囿于是否需要制度化的讨论中。笔者通过分析认为 ,在中国现有的司法语境中 ,判决说理具有急需正当化、制度化的内在需求。一是 ,判决说理是法官权力公开化的必然 ,同时也是一种法官自保的策略性选择 ;二是 ,判决说理是司法职能现代化的内在需求 ,力求通过判决说理达到当事人从内心“服判”的司法追求。笔者通过比较分析进一步指出了说理主体、说理对象等判决说理的前提性问题  相似文献   

12.
当ADR裹挟着"和解文化"席卷全球,世界各国的司法系统均遭到巨大冲击,正式性司法一头独大的局面被改写。随着国家干预纠纷的手段由暴力强制转向和平协商,司法职能亦由裁判走向和解。无论基于结构性原因抑或传统及意识形态,ADR及其和解理念已经进入各国的司法领域,导致审判的衰落与和解的增长以及法官角色的更新与法院性质的嬗变。和解在司法领域的兴起虽具有政治、社会及法律职业等方面的正当性,但司法裁判的价值仍旧不容忽视。可以说,司法职能从来不是一成不变的,从正式性司法与非正式性司法相互渗透的历史发展中只能得出这样的结论:司法系统正在从单纯的公力救济领域变成公私合作的场合。  相似文献   

13.
管伟 《政法论丛》2012,(3):36-42
源于司法实践需要的中国古代司法裁判文书,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展现出了不同的修辞意蕴,自唐代之后,体现在司法裁判文书中的修辞技巧并不仅仅是制判者体现自己文章水平的文体性修辞手法,而且也存在着以强化判词受众接受和自觉服从为目的的说理性修辞。而且自南宋以来,这种说理性的修辞手法更趋丰富,既有论证判决结论合法、合理的修辞技巧,又存在着实现教化与整合伦理规范为目标的修辞手法。  相似文献   

14.
论刑事诉讼中的控审不分问题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控审分离原则的主要价值在于保障裁判者的中立,防止追诉权的滥用,从而强化辩护职能。在宪法和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配合制约”原则的影响下,我国现行刑事诉讼以及司法实践中的控审不分现象极其普遍,严重影响了司法公正的实现。应当通过程序的完善和司法体制的改革,对我国刑事诉讼中的控审不分进行矫正。  相似文献   

15.
于志刚 《现代法学》2014,36(5):170-184
刑事裁判文书公开经历了从不公开到有限公开再到当前的全面实名网络公开三个阶段,成为近期司法改革的重点和标志。犯罪人的身份信息兼具公共属性和私权性质,而当前司法改革未能准确把握其法律性质和法律评价,在制度设计时,忽视了对犯罪人隐私权的保护,混淆了规范性评价和非规范性评价各自的特征和功能,使刑事裁判文书公开的正当性出现了欠缺,不仅削弱了刑事裁判文书公开应有的促进司法完善的效果,而且成为未来的中国犯罪记录制度建构的重大阻碍,成为刑事法治完善进程中的不和谐因素。尽快对当前刑事裁判文书网络化公开的改革举措进行调整,在公布的刑事裁判文书中隐匿犯罪人的姓名,并以此为契机,推动中国犯罪记录制度的建构,是未来司法改革完善的重要工作。  相似文献   

16.
张明敏 《政法论丛》2010,(3):100-107
宗教文化对中国传统司法审判制度的渗透与影响是不容忽视的,表面看来宗教对中国传统司法审判制度影响甚微,实际上宗教与传统司法审判制度有着深层的纠葛,宗教成为历代政治话语中法律权威性和神圣性的合理来源。其对司法审判制度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制度层面、司法理念层面、法律器物层面。  相似文献   

17.
本文以发展的眼光,对我国法律中的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进行了回顾与反思。并从该项原则所具有的实事求是的马克思主义思想基础、朴素的现代法治理念,以及符合中国社会实际的立法科学精神等方面,论证了其在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中得以立足的现实合理性。在此基础上指出了现实司法实践中大量地存在着对"双以"原则认识僵化的问题,而这些僵化落后认识的存在,是由于我国长期的社会变迁所造成的。  相似文献   

18.
管伟 《政法论丛》2007,(4):86-90
西方现代法律文化的冲击和中国社会精英阶层所具有的现代性观念的变迁,是20世纪初中国传统法律走向现代化的最初动因,但社会精英阶层观念的变迁只是为中国传统法律现代化提供了一种可变的契机,其发展的路向决定于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现代化转换的程度,而近代社会的社会历史环境并不能为传统法律现代化的转换提供良性的条件,这也决定了中国近代社会传统法律现代化的最终命运。  相似文献   

19.
章礼明  容鹢 《政法学刊》2009,26(6):57-62
诉讼证明是针对案件的“中心事实”,而大量的“背景事实”通常无需提出证据予以证明。这可以通过司法认知得以认定。比较美国和德国刑事诉讼的司法认知规则,两者基本相同,但也略有差异。从诉讼制度传统出发,我国应当借鉴德国的体例,将司法认知确定为两类事实,一类是众所周知的事实;另一类是法官因职业关系已知的事实。  相似文献   

20.
司法独立是一项具有"公理"性质的内容.在我国,法院制度的"泛行政化"已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并提出了各种有意义的改革建议.然而我们不可以回避自身的传统和现实,我们从来都不具备西方经典司法独立模式的"土壤".因此在借鉴人类政治文明的成果的同时,寻找一条切合我国国情的、务实的渐进改革思路,是我国司法制度改革的既理想又可行的改革路径.现阶段的司法制度改革应首先将法院的审判职能与行政职能分开,淡化行政在审判中的色彩,并在现有审判人员制度改革的基础上逐渐过渡到相对理想的法官独立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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