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立生  欣君 《法庭内外》2006,(10):43-44
目前,有限责任公司治理及股东权利的行使,均存在行为不规范盼隋况。尤其是公司扩大资本或股东转让出资的行为不规范,新出资人股或受让出资者的股东身份及其权利受到其他股东的质疑,产生纠纷,形成公司股东权利确认之诉。不规范行为产生的股东,其权利是否应当确认,通过下面的案例,我们可以得出答案。  相似文献   

2.
关于在我国建立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的争论由来已久,我国在《公司法》修订之际,在借鉴国外公司立法与司法经验的基础上众望所归地建立了我国的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新《公司法》第二十条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这一规定,为防范滥用公司制度的风险,保证交易安全,保障公司债权人的利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提供了必要的制度安排。当然,适用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必须严格把握界限,不能因此动摇公司有限责任的基础。本文通过对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的法理分析,对新《公司法》第二十条进行了解读。  相似文献   

3.
葛伟军 《法学》2023,(2):90-103
股东资格与股东权利相互影响。如具备股东资格,可以推定其享有股东权利,但权利的实际行使也可导致资格的确认。股权在三种层次上被混用:出资份额或股份、依附于出资份额或股份的广义上的类别权利、股东权利。对股权享有利益的人包括名义股东、实际股东以及股权利益分享人。名义股东为法律上的股东,享有法定利益。实际股东享有股权的受益性或物权性利益,而股权利益分享人的利益主要是契约性或身份性利益。根据实际股东与名义股东或公司之间的关系是否是信义关系,实际股东又可以分为受益股东和非受益股东两大类。应当在厘清股东资格、股东权利以及股权等概念的基础上识别实际股东,平衡其与名义股东之间的关系,并维护其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4.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了修订后的公司法,其中一大亮点就是在债权人保护制度中引进了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根据新公司法第二十条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相似文献   

5.
为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我国在新《公司法》中引入了中小股东派生诉讼制度,以其来解决公司大股东及高层管理人员滥用其权利或怠于行使其权利从而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现象。然而,在当前的股东派生制度中仍存在有不足之处。本文旨在通过对股东派生诉讼制度的简要分析,进一步提出对这一制度的完善。  相似文献   

6.
股东知情权是保护股东权利的一个重要的手段性权利,在公司中多元利益互相冲突与制衡,造成公司股东在获取经营管理信息上的弱势地位,并导致股东权益受损的事件经常发生。《公司法》最新修订对股东知情权进行了完善,本文结合新修订的《公司法》来探讨股东的知情权问题。  相似文献   

7.
股东代表诉讼中的法律机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张国平 《中国律师》2002,(10):25-26
在通常情况下,公司的权利被侵害时,公司可以通过司法救济向侵权人主张权利。但是,当侵权人是控股股东或控股股东委派的董事、监事、经理时,公司就不能或不会通过诉讼来实现自己的权利。股东代表诉讼制度因此而生。股东代表诉讼亦称间接诉讼或二级诉讼,是指公司怠于通过诉讼追究公司机关成员责任及实现其他权利时,具备法定资格的股东为公司的利益而依据法定程序代公司提起的诉讼。股东代表诉讼和直接诉讼的区别在于以下几个方面。(1)依据不同。股东代表诉讼的依据是共益权,代表诉讼的原告既是股东,又是公司的代表人;股东直接诉讼…  相似文献   

8.
赋予股东公司财产状况检查权,对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具有重要意义。在公司实务中股东的此项权利往往受到漠视,而我国《公司法》(新)中的相关规定过于模糊,不利于股东行使该权利,应当在立法上对财产状况检查权做出细致规定。  相似文献   

9.
有限责任公司未出资股东资格探析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王嫱 《政法学刊》2008,25(3):80-84
在近几年的公司诉讼实践中,股权纠纷不断涌现,其中因为股东未出资引起的股权纠纷也颇多。未出资股东的股东资格的认定,在实务界与理论界的争议较大,而其在处理实践纠纷中的重要性却是毋庸置疑的。一方面,股东资格是股东权行使的依据,对于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另一方面,否认了未出资股东的股东资格,对其责任的追究也就失去了根据。从我国现行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资本形成制度的转变、股东资格与股东权利的关系可以推导出:股东未实际出资并不影响其股东资格的取得,但其不应享有相应的股东权利。  相似文献   

10.
中小股东的股权比较分散,权利得不到根本保障,这在我国公司中是很普遍的问题,本文先对中小股东进行法律上的界定,分析了中小股东权利保护现状,尤其是实践中存在的大股东侵害中小股东权利,损害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况,根据现状提出几点完善建议,以更好的保护中小股东的权利。  相似文献   

11.
股东代表诉讼是我国新修订的公司法所确立的一项制度,规定在公司权利受到损害而公司不能或怠于起诉时,股东有权代表公司提起诉讼。本文指出其设立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有效地保护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健康发展,是对公司制度大股东原则固有缺陷的一种补充,实践中为防止权利滥用,应从严把握,以真正达到该项制度设立的根本目的。  相似文献   

12.
侯文琪 《中国公证》2006,(11):49-50
新修订的《公司法》第41条第三款规定:“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公司法》的这一规定赋予了公司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公司股东会议的权利,并明确了公司股东提议召集和主持临时股东大会的条件和程序。同时,《公司法》的这一规定为公证机构介入股东自行召集和主持公司股东会会议,办理公证提供了法律依据。笔者在学习新《公司法》时,对几年前办理公证接触到的一项临时股东大会的公证事项感受颇多。  相似文献   

13.
魏庆坡 《法制与社会》2011,(10):104-105
中小股东权益保护一直是中外公司法领域研究的一个热点,而我国对中小股东的保护一直没有取得突破性进展,这不仅阻碍了公司的良性发展,也从根本上影响了社会和经济的发展。本文依我国2005年10月的新《公司法》中体现出对中小股东的理念为平台,总结中小股东权利保护的现实性和紧迫性、其权利遭受侵害的原因、保护的现实意义、其权利遭受侵害的原因、我国新《公司法》中的制度,结合当下出现的一些问题,提出一些完善我国公司立法中对中小股东权益保护的见解,以期待对我国公司法的完善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14.
赵丽 《天津律师》2006,(5):36-38
2005年10月27日,我国新《公司法》几经修订于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新《公司法》首创了一人公司、公司法人格否认等新制度,同时,对于公司股东诉权的规定,也有许多新的创立。它首次明确了股东的直接诉讼和派生诉讼,弥补了旧公司法存在的缺陷,填补了我国关于派生诉讼制度的空白,为中小股东行使权利,保护权益设立了法律屏障的保护。但同时,我们在为此欢呼的同时,也应用理智的眼光、冷静的态度分析这一新权利的行使所面临的困境,并着眼于如何应对.这对于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权益.是有效而必要的。本文着眼于派生诉讼的制度规定.对上述问题做出简单探讨。  相似文献   

15.
股东诉讼作为公司法中保护股东权益的一项重要制度,历经近三百年的发展与完善,迄今各国公司法普遍接受.我国新公司法确立了股东派生诉讼制度对提高我国公司治理水平,保护中小股东利益起到重要作用.对于正确理解股东派生诉讼和直接诉讼有重要作用.同时新公司法对少数股东提起派生诉讼的条件、诉讼程序都予以明确规定.虽然新公司法规定了股东派生诉讼制度,但我国还处于初级阶段对股东派生诉讼的认识还不全面,可能出现少数股东滥用诉权的现象或者股东权利意识不高,缺乏激励机制等等.因此,需要在今后的立法与实践中进一步完善和发展.  相似文献   

16.
凌晨 《中国律师》2008,(5):74-75
股东账簿查阅权,是指股东查阅公司各种业务管理账簿和记录的权利。我国1994年7月1日施行的公司法并未规定股东账簿查阅权,这种制度设计引起了学界的关注和批评。与此同时,司法实践则逐渐走在了法律规范的前面,在一些典型案件的判决中,公司股东账簿查阅权逐渐得到确认。2005年10月修订后的《公司法》赋予了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账簿查阅权。这一规定完善了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丰富了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知情权体系,对于保护股东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7.
浅析我国股东知情权的保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公司法》中的股东知情权是一个权利体系,其分别由财务会计报告查阅权、账簿查阅权和检查人选任请求权三项权利所组成。上述三项权利的内容虽然各异,但中心是股东对公司事务知晓的权利,都是为了能使股东获得充分的信息。而股东知情权的行使,不仅直接涉及到股东自身权益的实现,而且与公司管理是否规范化紧密相连。本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修改为契机,通过对新旧公司法规定的股东知情权进行对比,旨在探讨新公司法对股东知情权的理论基础,行使范围、利益冲突和平衡。  相似文献   

18.
股东享有一般权利性质的派生诉讼权和救济权利性质的直接诉讼权.以股东个人权利受侵害为条件的直接诉讼权一旦产生即与股东权利具有相对独立性,股东退出公司并不表示股东因此丧失救济权;股东直接诉讼权的产生源于股东权利,而非股东身份.只要股东对于诉讼的提起或继续具有法律上的利益,即使退出公司仍然享有诉讼权.  相似文献   

19.
如何分割一、夫妻共有股权的含义及其法律特征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作为出资人,以夫妻共同财产依法投资于公司,从而成为了公司的股东,并因此依法享有了从公司获得经济利益并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利,这种权利即为股东权,或称股权。由于用于投资的财产属于夫妻共有,如果夫妻之间没有对该投资行为所产生的股权归属问题作出特殊约定,那么作为持股股东列入公司股东名册的无论是夫妻一人还是两人,该股权均归夫妻共有。笔者认为,股权是一种特殊的财产权,是与财产权、债权、社员权等传统权利并列的一种自成一体的独立权利。…  相似文献   

20.
公司股东的权利是公司法的一项重要内容。我国《公司法》以极大的篇幅,分别规定了公司股东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然而,虽然我国《公司法》颁布实施至今已有7年,实践中侵犯公司股东权利尤其是中小股东权利的事情也时有发生,但真正通过法律途径得到司法保护的,却极其罕见。现实生活中侵犯股东权利的事件之多与法院诉讼案件之少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