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90 毫秒
1.
隐私权是公民一项独立的人格权,网络隐私权是传统隐私权在网络空间中的延伸,仍然属于人格权的范畴.为适应社会、技术的发展和公民对个人隐私信息保护的需求,应通过立法、行业自律、国际合作、技术保护以及提高公民隐私权保护意识等系统化的保护措施来保障个人在网络社会的隐私权,建立健全网络隐私权保护体系.加大保护公民网络隐私权的力度,尤其是要加大和明确企业在保护公民网络隐私权方面的责任与义务,以保护公民在网络时代的基本权益.  相似文献   

2.
美国《信息自由法》对个人隐私信息的免除公开作了明确具体的限制性规定。联邦法院在司法实践中形成了认定个人隐私权利益三个方面的标准:存在因果关系;是特定个人的隐私权;隐私权排除当事人本人。同时形成了权衡隐私权利益与公共利益需考量的要素:对个人隐私权威胁程度;公开获得的公共利益;获取申请信息的替代方案。  相似文献   

3.
论公众人物隐私权的让渡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隐私权作为公民重要的人格权,涉及的是公民隐秘的个人私生活,具有保密性和排他干涉性,应该给予法律的充足保护。但是,公众人物作为一个特殊的群体,其隐私权往往是与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共讯息等息息相关的。本文试图通过对公众人物隐私权的分析,在公众人物隐私权让渡与保护中找到一个平衡点,以解决公众人物隐私权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的冲突问题。  相似文献   

4.
张坤 《法制与社会》2012,(24):34-35
我国2008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行政机关不得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但是,经权利人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可以予以公开.本条旨在保障公民知情权的同时保护公民的隐私权,但由于法条规定的不明确,导致《条例》在实际运用的过程中产生了政府公开信息侵犯公民隐私全和以保护公民隐私全的名义不公开政府信息等问题.因此,必须明晰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公民隐私权和公共利益的界定,增强《条例》的可操作性,完善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相似文献   

5.
美国国会在制定《信息自由法》时,为了保护公民个人的隐私权,建立了两个《信息自由法》免除公开条款:即第6免除公开条款和第7(c)免除公开条款.但美国联邦法院在《信息自由法》司法审查实践中形成了自己的平衡信息公开的公共利益与个人隐私权利益的隐私权保护框架,衍生出了最低限度的隐私权利益标准、《信息自由法》“核心目的”标准、“充分理由”与“合法推定”标准等三个原则.这三个原则是违反了立法者的意图和《信息自由法》的基本精神的.研究美国政府信息公开诉讼中知情权与隐私权平衡的立法和司法实践,对我国政府信息公开诉讼有启示意义.  相似文献   

6.
谢源成 《法制与社会》2013,(31):266-267
隐私权是公民的一项重要人格权利,婚检中隐私权保护边界的模糊不清,法律规定上的空白使得医生在处理当事人隐私权保护与他人权益、社会公共利益保护时处于一种无界可守,无法可依的尴尬境地.通过个人权利自由与他人利益、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的相互妥协,确定以不伤害婚检对方当事人生命健康和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为边界的隐私权保护范围.婚检中隐私权保护边界的明晰对于婚检当事人隐私权的保护和医生从容应对隐私权保护的窘境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7.
秘密侦查之法治化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下载免费PDF全文
熊秋红 《中外法学》2007,(2):141-160
<正> 科学技术的高度发展已经成为我们所处的这个时代的重要特征。科学技术的发展在带来社会生产力和人们生活水平极大提高的同时,也对个人的权利和自由提出了极大的挑战,这种挑战在涉及公民个人隐私权的领域显得尤为引人注目。对公民个人隐私权的干扰和侵犯可能来自于国家或者个人,对隐私权的保护也因此可分为公法保护和私法保护两个方面。中国目前主要依靠民法来保护隐私权,公法领域的隐私权保护明显不足。宪法和刑事诉讼法均未对  相似文献   

8.
论公众人物及其隐私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孟卧杰 《政法学刊》2009,26(3):46-52
公众人物是指在一定时间和空间范围内具有重要影响,并且与社会公众利益有关从而为该时空范围内的人们所广泛知晓和关注的人物。其判断标准有两个:一是社会知名度,二是与社会公共利益相关。由隐私权的基本权利性质决定,公众人物作为社会大众中的一员享有隐私权是无可争议的,公众人物的隐私权理应受到相应的法律保护。并且,基于公众人物隐私权不同于普通公民隐私权的特性,应当加大对公众人物的隐私权的保护力度。  相似文献   

9.
网络隐私权是隐私权在网络中的延伸,当今世界各国都意识到对网络隐私权进行法律保护的紧迫性,而目前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隐私权。只是通过名誉权的规定对其进行保护,对网络隐私权的保护更属立法空白。因此应试着借鉴相关国外保护模式,结合我国国情,以立法规制为主导,辅之以行业自律,技术保护和政府监管,同时,树立公民保护个人隐私的意识,以实现对网络隐私权的有效保护。  相似文献   

10.
个人隐私公开豁免条款兼具定义规范和权限规范的双重特征,定义规范确定了条款的适用范围,个人隐私定义本身构成公开豁免的内在界限;权限规范赋予行政机关对何为"对公众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裁量权限,公共利益的判准成为公开豁免的外在界限,双重界限的背后是隐私权与知情权的利益衡量与价值取舍。大数据时代中传统隐私权转向信息性隐私权的同时,界定"个人隐私"概念的关键应从"隐私"转向"识别"。在类型学和隐私保护领域阶层理论的基础上,在识别后果不同的"个人隐私"与重要性不同的"公共利益"之间进行基于比例原则的精细化利益衡量,才能发挥该条款的规范功能和实用价值。  相似文献   

11.
“大数据时代”公民个人信息隐私作为隐私权范畴之一,“溢出”传统“私域”而向“公域”延伸.这种延伸使传统的私法保护模式陷入困境,同时也意味着公法介入保护公民个人信息隐私成为发展之必然.公民个人信息隐私横跨“公私”两大领域的这种“复合性”事实,使公私法“整合”保护模式成为“大数据时代”公民个人信息隐私法律保护发展的应然选择.  相似文献   

12.
官员作为公民,其隐私权自然需要保护,但是作为公职人员,其掌握着公民赋予的权力,权力如何履行将关系到公共利益,因此其如何行使职权已经超越了个人隐私的范围,而且公民也有权利知晓其赋予官员的权力是否得到了合法的履行?这种履行是否促进了公共利益?如果不对官员的隐私权进行限制,官员很有可能利用不受限制的隐私权进行"权力寻租",进而危害到公共利益。因此通过构建以财产申报法为核心的对官员隐私权进行限制的制度体系,对于打造一个廉洁、高效、便民的政府,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13.
网络隐私法律保护简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隐私一般是指与公共利益、群体利益无关的、当事人不愿让他人知道或他人不便知道的个人信息,而个人数据是所有用来标识个人基本情况的数据。文章针对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为个人数据处理带来的隐私权问题,在分析西方国家保护模式、梳理我国隐私权保护现状基础上,提出了在我国加强网络空间的隐私权保护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相似文献   

14.
隐私权是人类社会文明进步的结果。作为法律概念,“隐私权”在美国首次出现至今,只有百余年时间,却已得到许多国家宪法和法律的确认和保护,并正成为一种为国际社会所保护的公民基本权利。在我国,对包括患者在内的公民隐私权的重视和研究是近十年来的事情,但已取得了一定成果,表现在隐私权已得到法律直接或间接的肯定和保护。一、隐私及隐私权隐私,是指公民私人生活中,一切不愿意被他人知悉或公开的且不损害他人和公共利益的个人情况的总和。作为公民一分子的患者,其隐私侧重于自身健康状况、既往病史、身体肌肤形态及夫妻生活等情…  相似文献   

15.
当“政府官员财产申报制度”遇到“政府官员的隐私权”时,“政府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只能黯然隐退。但是,当个人隐私与最重要的公共利益——政治生活发生联系时,个人的私事就不再是一般意义的私事,而属于政治的一部分,不再受隐私权的保护。在这里,社会政治与公共利益的价值,已经高于个人隐私的价值。何时能拉起官员财产的窗帘?  相似文献   

16.
"过程保护"模式和"结果保护"模式是诠释和理解我国个人信息保护原理的重要视角。在过程保护模式中,个人参与乃至主导信息处理过程,这是以民法保护方式为基础,由补强型规则和削弱型规则共筑的保护理念;结果保护模式则是由公法限定个人信息可被处理的广度和深度以防止信息过度开采,从而于结果上保障个体的人格尊严价值或国家社会公共利益,这分化出社会控制论和国家保护义务论两种公法思路。在立法实践中,这两个模式不是排他互异,而是在不同的信息处理规则项下错落有致地组合,合力形成公私法共生的保护方式。  相似文献   

17.
试论我国个人信息隐私权的公法保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信息社会下,个人信息隐私权不仅受到来自私权主体的侵犯,而且因信息公开制度的建立和信息技术的变革,个人信息隐私权也受到来自公共部门的侵犯。因此,对个人信息隐私权进行公法保护成为一个新的课题。我国尚未有个人信息隐私权专门保护的公法文本。本文以保护个人信息隐私为基本出发点,通过对美国、德国、日本三国的比较考察,提出我国个人信息隐私权公法保护的初步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18.
相关国家政策文件的出台为我国医疗人工智能的迅速发展夯实了政策基础,在重大疫情的治理过程中,以医疗大数据为基础的人工智能不仅能够提升诊断的准确率、缓解医务人员不足的困境,更能减少医务工作者感染疾病的风险。但由于人工智能的运作存在着对个人隐私侵犯的天然性,反思人工智能时代个人隐私保护的刑法路径也应同步于重大疫情的治理。我国刑法中并没有以隐私权为独立客体的法律条文,现有对隐私权的保护附属于刑法对市场经济秩序、公民人身权利与民主权利、社会管理秩序的保护,但这一体系下的个人隐私保护存在着制度设计上的缺陷。针对弊端,个人隐私保护刑法路径的建构首先应以对大数据背景下个人隐私的合理界定为逻辑前提,站在风险防范与利益平衡的立场,不以静态的视角界定隐私的边界,再以此展开个人隐私保护刑法路径的具体设计。  相似文献   

19.
我国刑事诉讼中的隐私权以宪法隐私权为根基,属于公法权利的范畴,涉及公民人身隐私、空间隐私、信息隐私几方面的利益.不同刑事诉讼模式下隐私权保护呈现不同特点.刑事被追诉人的隐私权保护为刑事诉讼中隐私权保护的主体内容,具体包括讯问、搜查、扣押、人身检查、技术侦查等强制措施中的隐私权保护以及备存资讯保存、管理中的隐私权保护.刑事被追诉人的隐私权保护遵循法律保留原则、比例原则和合目的性解释原则,实质性审查、非法证据排除、国家赔偿构成隐私权保护的具体途径.处于信息时代和反恐政策下的刑事诉讼隐私权保护正面临新的挑战.  相似文献   

20.
随着社会的进步,科学技术的提高,公民对于保护个人隐私的意识逐渐加强,甚至会通过诉讼方式来维护个人的隐私权.保护隐私也不再是什么新鲜的事物,它已经被人们广泛熟知,对传统隐私权的侵害也没有引起太多的社会问题.但是,网络的普及给个人隐私带来了毁灭性的灾难,那些不为人知的个人隐私瞬间在网络中病毒式的扩散,已经严重打扰到公民个人的安静生活甚至影响到事业的发展.本文主要从对概念进行范围确定,并从各种侵犯隐私权的行为入手,发现存在的问题,最后根据现有我国的法律提出一些可行性的解决方案,以期对保护网络隐私权有所益处.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