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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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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官吏是保证国家法律法令得以贯彻实施的媒介,吏治优劣直接关系到政权安危。因此,治吏成为统治者治国的重要任务。历史上许多思想家都认识到了这一点。而且迄明为止,关于吏治的理论与实践已十分丰富。尤以儒家的“人治”和法家的“术治”最为突出,一直为统治者遵奉。玄烨(即清圣祖康熙)在继承传统吏治思想的基础上,又根据当时的实际情况提出了有特色的吏治思想。玄烨继承了传统法律思想中重视吏治的思想,认为治理国家的关键在于“治人”即“吏治”:“从来有治人,无治法,为政全在得人。”o后来更多次重申这一观点:“为政以得人为…  相似文献   

2.
唐朝统治者在吏治方面实施“安人宁国”的吏治方针,并承袭了法家以律治吏的思想,运用唐律作为整饬吏治的有力工具,通过强化对有职权者的法律监督:建立对官吏靠责追究的严密网络,并通过倡导吏治廉洁,严防司法腐败等方面来对官吏进行全面的管理。立法者根据宽猛相济、明主治吏不治民的立法思想,制定的一系列从严治吏的法律法规和司法制度。对我国在职官管理和廉政建设方面有重要的启迪意义。  相似文献   

3.
唐太宗李世民是一位有雄才大略的封建君主。他在位期间,励精图治,轻徭薄赋,吏治比较清明,开创了我国历史上著名的“贞观之治”。唐太宗从隋朝奢侈腐化而亡国的事实中吸取教训,在治贪理政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颇为后人赞誉。禁奢重俭历代帝王由于所处的特殊地位,多有追求华美衣食,到处巡幸游猎,以显荣耀的通病。唐太宗在前半身则注意预防这种“病”。他把“禁奢重俭”作为安邦定国的重要措施。贞观7年2月,唐太宗外出巡视到达蒲州,刺史赵元楷为了取媚皇帝,驱使城中百姓穿着单衣,冒着春寒夹道欢迎唐太宗的车驾,还预先把州府和城…  相似文献   

4.
元朝初年,官吏无俸无禄无公田,吏治腐败。后随着养廉 制度的完善,法律当中有关赃罪法的规定也渐成体系,遂使奖 善与罚恶同行共举。 元朝人徐元瑞曾在元成宗大德五年(公元1301年)撰成《习 吏幼学指南》一书。在该书中,徐元瑞对"赃罪"及有关的术语作 了精确而详实的解释。 所谓"赃罪",是指"犯赃滥致罪者"。赃,"财利谓之赃","纳 贿曰赃";滥,"猥杂曰滥",即打乱或破坏法律所规范的社会秩 序谓之滥。总之,赃罪是指为获取金钱财物等经济利益而触犯 法律的行为。赃罪的主体可以是任何人,赃罪的核心内容是非 法获取钱物或其他经济利益。一言以蔽之,赃罪即经济犯罪。  相似文献   

5.
白杨 《法制与经济》2010,(16):108-109
当今腐败犯罪不断滋生和蔓延,“反腐”在我国任重道远。其实在我国古代,吏治为历来统治者所重视,封建法律关于治吏的规定,在承前启后的基础上,逐步形成了一个比较完善的体系。虽然其在惩治腐败方面只是一时之效,但是历史地分析和评价封建各王朝的治吏作用,从正反两方面吸取经验,对我国当前的反腐倡廉工作也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6.
唐朝统治者在吏治方面实施安人宁国的吏治方针,并承袭了法家以律治吏的思想,运用唐律作为整饬吏治的有力工具,通过强化对有职权者的法律监督,建立对官吏罪责追究的严密网络,并通过倡导吏治廉洁,严防司法腐败等方面来对官吏进行全面的管理。立法者根据宽猛相济、明主治吏不治民的立法思想,制定的一系列从严治吏的法律法规和司法制度,对我国在职官管理和廉政建设方面有重要的启迪意义。  相似文献   

7.
从明初重典治吏反思今日反腐倡廉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当今腐败犯罪不断滋生和蔓延,"反腐"在我国任重道远。其实在我国古代,吏治为历来统治者所重视,其中也有许多可借鉴的经验。明朝之初,朱元璋主张"乱世用重典",制定严刑峻法以惩治贪官污吏,其规模之大、用刑之重在中国古代史上罕见,对当时吏治的澄清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本文通过阐述明初重典治吏的原因、内容、教训,对当今中国的反腐倡廉工作进行反思,试探求其个中原因。  相似文献   

8.
我国封建社会十分重视惩治官吏赃罪的立法。并逐步形成一整套司法原则。那么,我国古代惩治官吏赃罪的司法实践究竟收效如何?不能根治官吏赃罪的原因又在哪里呢?这是本文探讨的问题。惩治官吏赃罪是统治阶级加强立法、司法,加强吏治的重要内容。古代惩治官吏赃罪司法实践的收效,难以一概而论。在政治比较清明,统治阶级上层领导核心较有朝气,所谓“英主”、“贤相”统治时期,他们往往采取一些自我调节措施,把阶级的、民族的矛盾维持在相对“平稳”的范围内,力求不使矛盾激化,以实现最大限度的剥削和比较稳定的统治。为此,他们就要充分利用法律调节统治阶级内部以及统治阶级和被统治阶级之间的  相似文献   

9.
当今腐败犯罪不断滋生和蔓延,"反腐"已成为世界性难题。早在我国古代,吏治就为历来统治者所重视,其中不乏可借鉴的经验。明朝之初,朱元璋"乱世用重典",制定严刑峻法以惩治贪官污吏,其规模之大、用刑之重在中国古代史上少有,对当时吏治的澄清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本文以明初重典治吏内容、经验与教训等为例,对当今中国的反腐倡廉发表了相关见解。  相似文献   

10.
唐律中对赃罪的处罚大致有计赃、平赃、正赃、追赃以及累赃限制加重等几项基本原则。计赃论罪是指按照犯罪所得赃物的多少来确定刑罚重轻的原则。平赃原则着重解决赃物的计算问题 ,以“犯处、当时、中估”为方法。正赃原则是指根据不同的赃罪确立计赃论罪的标准 ,由法律所确定的作为计赃标准的几种赃罪即为正赃 ,而其他赃罪赃额的计算即以此作为标准 ,并比照定罪的原则。唐律对赃罪除依法量刑外 ,还规定所得之赃物须尽数追还官、主。所谓累赃限制加重 ,是指在对犯赃罪者计赃论罪予以处罚时 ,并不是完全根据其赃罪的全部赃物数额计赃论罪 ,而是采取有限制的累加方法计算赃额处罚。  相似文献   

11.
本文从论述包拯吏治思想的理论基础即民本主义入手,阐述其吏治思想的具体内容,重点分析了其关于“任德治吏”与“以法治吏”的基本思想,在此基础上,将其吏治思想与现代法治进行比较研究,揭示出包拯吏治思想对现代法治的若干借鉴,如法治须以民主思想为基础;现代“吏治”既要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更要注重吏治。  相似文献   

12.
贞观二卿者指唐太宗贞观元年大理寺(注一) 少卿戴胄和贞观十一年大理寺正卿刘德威。唐太宗李世民是开创唐代封建王朝的最高统治者,最大的独裁者。尽管历史上还称赞唐太宗是英明圣睿的一代明君,但他也是一个经常以言代法,屡次有法不依的皇帝。有一次魏征请他修定一下武德律,  相似文献   

13.
光明 《政府法制》2013,(17):18-18
为了做到司法公正,古人很强调司法官的作用。唐代白居易说:“虽有贞观之法,苟无贞观之吏,欲其行善,不亦难乎?”宋代王安石也说:“守天下之法者,莫如吏。”清代王夫之在批评单纯的任法或者任人都不足为治之后,得出结论:“择人而授之以法,使之遵焉。”古人所谓的治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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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太宗李世民是封建地主阶级的杰出政治家。他目睹了隋朝统治者的残暴腐败和由此激起来的农民起义,也目睹了乱世经济的凋敝衰败和黎民百姓的苦难,因此当他爬上皇帝的宝座以后,对农民起义的巨大力量还“心有余悸”,不得不“惕焉震惧”,要想尽办法把自己的统治地位保牢,变乱世为治世。在“致治”的诸多办法之中,以法治世可以说是很重要的一条。从贞观元年开始,唐太宗就着力于立法,命令身边的大臣会同“学士法官”们,几经修纂汇编,在《武德律》的基础上制定了《贞观律》。这是封建社会里一部较为完备的法典。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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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统治者总结了历代惩治贪官污吏的立法经验,对官吏贪赃枉法的 刑事责任不仅在立法上作出了详细的规定,如严密的防范措施,犯赃涉及的范围和量 刑幅度等,而且在司法上对犯赃官吏的处罚也相当严厉。唐律以立法形式整顿吏治, 缓和了阶级矛盾,提高了统治效能,促进了经济发展,使唐朝社会呈现出安定繁荣的 盛世局面,在我国封建法制史上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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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刑事立法中的“赃罪”孙玉荣唐代刑法中的“赃罪”是现代刑法上抢劫、盗窃、贪污、贿赂犯罪的合称。我国古代历朝为维护其统治,十分注重对“赃罪”的惩治。唐代积前朝之经验,在刑事立法上对“赃罪”正式确立了“六赃”的概念。《唐律疏议·名例律·以赃入罪条疏》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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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干部队伍建设,抓各级领导班子建设,抓党政机关的整顿,可以简称为“治吏”;整顿党的组织工作,搞好干部制度改革,加强干部部门的自身建设,保证党的任人唯贤的干部路线的贯彻把干部用好、用准,则可称之为“吏治”。“治吏”重要,“吏治”更重要,而且二者是密切联系、不可分割的。抓住了这两项工作,就是抓住了各项工作的“牛鼻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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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政府的腐败最突出地表现为官吏的贪污贿赂.对此,历史上有作为的统治者无不竭力整肃吏治,并采取一系列措施反腐倡廉. 1.大力提倡清官廉吏的贤人政治.秦简《为吏之道》反对官吏“居官善取”,要求“廉而无刖”,“精(清)潔(洁)正直”,不得贪图货贝钱财.汉文帝时“贵廉洁,贱贪污”,“坐赃”者“禁锢不得为吏”.中国历代政府都以“清(廉洁)、慎(谨慎)、勤(勤奋)“作为官吏为政的标准.对于为政清廉的官吏,政府常常进行嘉奖.隋文帝将当时在地方上享有清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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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贪倡廉,是古今中外政权建设中的一个重要问题,各个朝代处置贪官的法律各有所不同,古人是如何处置贪官的呢?春秋以前将贪赃枉法称为“墨”罪,秦汉时称之为“受赇枉法”.赇,据东汉许慎所编的字典《说文解字》的解释,是“以物枉法相谢也”,即用财物恳求违法裁断.受赇枉法在汉朝是重罪,行贿的受贿的一律处以“司寇”刑即将罪犯发往边境刺探敌情.按照行贿、受贿的钱财“赃”数额多少来量刑,魏、晋的法律专门设立“请赇”篇,集中规定这方面的罪名处罚方法.唐朝对受财枉法罪处刑较重,赃值绢一尺处杖一百,以上递增,至赃值绢十五匹以上处绞刑,犯受财枉法罪的官员不得享受诸如八议、官当、上请、减刑、免官、赎罪等等特权.唐朝诸帝虽号称礼待臣下,但对于贪官惩治常常不留情面,经常是“于朝堂集众决杀”、“重杖一顿处死”,以威吓朝臣.五代后唐时,有一次抓住了一个贪污官府财物的贪官,宰相向唐明宗李嗣源报告,请求赦免那个贪官.唐明宗说:“食我廪禄,贪我钱粮,苏秦复生,说我不得.”执意将这贪官杖毙朝堂,为文武百官之戒.贪污官府财物的贪官,在古代称之为“主守盗”或“监守自盗”.在各类贪官中这种贪官要受的处罚最重,因为监守自盗直接损害统治者“家天下”的利益,难怪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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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律与《贞观政要》中都有吏治的内容。《贞观政要》记载的关于吏治的内容与唐律中吏治的规定关系密切,表现为:《贞观政要》中的吏治思想有唐律的吏治规定作支撑;《贞观政要》中有些诏令的内容演变成唐律吏治的规定;《贞观政要》中关于吏治的要求和规定丰富了唐律吏治规定的内涵;《贞观政要》中对官吏的要求补充了唐律的吏治内容等。还需关注的是:唐律与《贞观政要》的吏治具有互补性;唐律与《贞观政要》吏治的理论基础都是民本思想;唐律与《贞观政要》吏治的内容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对唐律的修订和在《贞观政要》中有重要影响的人物有重合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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