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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杂志》1981,(5)
社会治安问题,是全国人民普遍关心的问题。根据当前刑事犯罪活动中青少年占有很大比重的特点,除了对他们必须坚决依法处理外,怎样又通过各种渠道,采取各种措施,耐心细致地做好教育、改造和挽救的工作,这是实行综合治理,搞好社会治安的一个带有根本性的问题。应该看到,失足青少年既是社会秩序的破坏者,又是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流毒的受害者。因此,对他们的教育和挽救工作不是一蹴而就的,必须依靠全党和整个社会的共同努力。我们党历来十分关心青少年一代的健康成长,把祖国的未来和希望总是寄托在他们身上。关心和挽救失足青少年,使他们能够迷途知返,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是我们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应尽的一种社会责任。责无旁贷,义不容辞,大家都应当自觉地承担起这种责任。本刊这一期转载《沈阳公安》报第132号的两篇文章,即《妈妈,我错了!》和《母亲的呼唤》,目的是向大家推荐一点值得阅读的好材料,希望社会各界包括所有失足青少年及其父母亲人在内,能够从中获得有益的启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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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发挥共青团在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方面的优势共青团唐山市委青少年犯罪,是当前亟待解决的一个社会难点问题。几年来,共青团唐山市委、唐山市青年联合会一直高度重视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成立了以预防青少年犯罪和失足青少年帮教为职能的“唐山市失足青少年帮教协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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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由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决定把工作的着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以及党的农村经济政策的贯彻实行,农村和城镇涌现出一大批各种类型的专业户。不少地方还出现了专业户帮教失足青少年这样的新生事物,并受到了实践的检验,赢得了广大群众的称赞。长乐县专业户帮教失足青少年的成效,说明他们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一支不可忽视的社会力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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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来,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检察院十分重视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始终把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教育挽救失足青少年作为检察工作的重要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等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积极探索并总结出了一套较为科学的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教育挽救失足青少年的工作方法,为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作出了突出贡献,同时也使无数失足青少年告别过去,改过自新,成为社会有用之人。该院先后获得团中央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的“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团中央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等九部委授予的“为了明天——全国青少年自我保护教育基地”、共青团重庆市委和市检察院授予的“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共青团沙坪坝区委授予的“青年文明号”、沙坪坝区文明办和区妇联授予的“巾帼文明岗”等多项荣誉称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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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以政府和社会的力量共同关爱那些失足的孩子们,重塑其融入社会的信心和勇气,在实施社区矫正和社会帮教之余,为他们构建一条快捷、简单、有效的就业绿色通道,协助他们扬起人生新风帆,这是我们每一个少年司法工作者所应承担的社会责任的一部分。"黄埔法院院长张春和在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失足青少年就业救助基地共建协议签约及颁证仪式上的一席话,道出了该院在创新少年司法改革路途中长期秉承和谐司法、人性司法、能动司法的理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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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审理少年犯罪案件中,如何选准“感化点”,对做好失足少年的感化工作显得尤为重要。所谓“感化”,是审判实践中对失足少年实施教育的一种手段和方法,就是用催人奋进的行动和打动心灵的劝说激励失足少年,促使他们的思想和行动向好的方面变化和发展。所谓“感化点”,就是指最能拨动失足少年情感,最易贴近失足少年真实思想,最有可能解决他们的思想症结或者消除他们心灵创伤的突破口。“感化点”大致可以包含以下几个方面:即最能启发失足少年回忆美好过去的人和事,最能唤起失足少年良知的事件和事例,最能说服失足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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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要教育、感化、挽救每一位一时失足的青少年,为他们撑起一片广袤的天空,驱散他们的心理阴影,在今后的生活和工作中做一个自由的人”,重庆市永川区检察院检察长张明友谈到办理青少年犯罪案件时指出。2005年来,该院积极探索新机制,制定了《关于公诉案件提出量刑建议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在办理青少年犯罪案件时,重视犯罪嫌疑人可以“从宽”的情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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挽救失足青少年单靠司法机关是不能完全解决问题的,还必须实行专门机关与群众相结合的方针,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和依靠群众的力量。除了对触犯刑律,犯了罪的青少年,要由司法机关分别采取拘留,少管、劳教、判刑等强制手段进行挽救外,对其他多数“大法不犯,小法常犯”的失足青少年,都必须主要地依靠学校、工厂、居委会、生产队、调解委员会、治保委员会和工、青、妇等组织来做好教育、改造工作。其所以必须重视这些基层单位和组织的作用,主要理由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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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爱,有人把她比作一条永远流淌不尽的河流,点点含情,滴滴闪光,但人们却很难把她与胸挂国徽坐在威严法庭上的铁面法官联系在一起。萧县法院刑二庭庭长王启香,就是这样一位女性,作为一名法官,她把一腔母爱都倾注到失足未成年人的身上。她致力于感化、挽求失足青少年,帮助他们解决就业、上学等难题。3年多来,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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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80年代后期开始,我国沿海发达省份的检察机关在刑检部门成立了未成年人犯罪办案组,由专人办理未成年人涉嫌犯罪案件,实践中初步把惩罚与教育挽救失足未成年人有机结合起来;90年代后期.不少基层检察院相继成立了专门审理未成年人犯罪刑事检察科.与法院少年审判机构相对应,通过办理未成年人涉嫌犯罪案件,对失足未成年人进行法、情、理的合力教育,强化了预防和控制青少年犯罪的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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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文化大革命”的十年动乱时期,一大批青少年受无政府主义的思想影响很深,个别人甚至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成了社会秩序的破坏者。至今流毒尚未肃清,青少年的违法犯罪率还没有大幅度的下降,这成了社会治安状况没有根本好转的重要因素之一。据此,一方面必须依法从重从快惩处重大现行刑事犯罪分子,另一方面要刻不容缓地进行“综合治理”,特别要加强对广大青少年(包括失足青少年)的教育、感化和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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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在日渐凸显的青少年违法犯罪活动中,因心理因素、法制意识淡薄导致犯罪的占有相当比例,若不对已走在犯罪道路的青少年开展心理援助等有效的挽救措施,就不能降低失足青少年的重新犯罪率,严重影响社会治安和稳定。本文指出应当围绕青少年犯罪预防心理援助工作的必要性与紧迫性、合理性与制度框架,以及存在的问题和完善建议等方面的内容进行探索试,以期更有效降低青少年犯罪比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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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可是,青少年的犯罪一直是一个沉重的话题。如何在宽严之间,在情法之中,妥善处理青少年犯罪,教育感化挽救失足青少年,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便成为一个严肃的司法命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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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司法》1981,(9)
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和齐齐哈尔市龙沙区人民法院的两个调查报告,运用确凿的材料,说明了近几年来青少年犯罪已经到了十分严重的地步。因此,在党委领导下,全党动手,依靠群众,教育、感化、改造、挽救失足青少年,减少和防止青少年犯罪,已经成为综合治理社会治安的一项十分重要的措施,也是关系到国家和民族前途的一项十分迫切的战略任务。人民法院在这项综合治理工作中,负有重要的责任和作用。其一,对极少数犯有杀人、抢劫、强奸、爆炸、放火等重大罪行,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青少年,要坚决依法惩办,同时要认真执行刑法中关于少年犯罪的规定。其二,配合工厂,学校、商店、机关,采取多种形式,对广大青少年进行法制教育,使他们懂得怎样做是守法,怎样做是犯法,增强法制观念,养成守法习惯。其三,配合有关单位,对有违法行为的青少年耐心进行教育,引导他们改邪归正。其四,对已经判处的青、少年犯罪案件进行总结,分析青少年犯罪的特点和原因,研究预防措施,向党委提出建议。此外,各地法院同志如在实践中继续总结、创造出好经验、好办法,可以通过本刊交流经验。这样,对于人民法院在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是有益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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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让一个孩子带着问题从身边走过,让每一位孩子远离违法犯罪,健康成长”,是她永生的追求和最大的心愿。为了这一追求和心愿,她把失足少年视为自己的“孩子”,用法律和爱心矫治、抚慰他们受伤的心;她经常走进校园,针对青少年生理、心里特点,举办法制讲座,为孩子们健康成长护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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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的斗争中,政法机关在严惩严重刑事犯罪分子的同时,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了国家对有轻微违法犯罪的失足青少年的教育感化、挽救改造的方针、政策和有关的法律,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与此同时,司法实践也向我们提出了一些值得探讨的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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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巍巍太行山之南,有一个特殊的学校———河南省焦作少管所。在这里,作为管教者的民警被人们亲切地誉为特殊园丁,作为被管教者的则是一群未成年犯或者收容教养人员。这些失足青少年曾经因自己的罪行给他人、家庭和社会造成了严重的危害,从而也使自己失去了快乐的少年时光,失去了享受正常家庭温暖的自由。然而高墙不阻阳光,这些枯木沐浴着特殊园丁春风雨露般的滋润,接受着净化灵魂的洗礼。几经努力,该所已成为失足青少年“重塑自我、走向新生”的再生之地。2000年,该所被团中央、司法部授予全国司法行政系统优秀“青少年维权岗…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