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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1996,(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适用本法。 第三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 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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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个动态过程,行政处罚由设定(立法)、实施(适用与遵守)和救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三个环节所构成,每个环节都有其特定的程序。行政处罚实施程序,是指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给予行政处罚依法所采取的形式、顺序、方式和步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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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行政诉讼,主要是公民、法人不服国家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其他行政处理决定,诉请人民法院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一种救济手段;也是通过审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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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目前我国国家赔偿法尚未出台,本文就其中行政赔偿的某些问题谈点看法,供参考。一、关于行政赔偿的范围关于我国行政赔偿的范围,一般认为仅包括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中侵犯公民的人身权的行为和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财产权造成损害的违法具体行政行为。笔者认为,除了上述两项之外,下列数项也应纳入行政赔偿的范围: (一)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不当行为行政处罚是法定行政机关基于行政管辖权依法对违反法律法规但尚未构成犯罪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实施的行政制裁。行政处罚的形式包括警告、罚款、没收财产、吊销证照、拘留、劳动教养等。它是行政机关贯彻国家意志、履行行政职能的重要手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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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认定申请复议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是否具备申请人资格,是复议机关具体复议工作开展的第一步,直接关系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否借助复议途径寻得救济,因而也是关键的一步。那么,什么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组织可以申请复议呢?《行政复议条例》(下称《条例》)第2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以依照本条例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也就是说,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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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政法大学学报》1999,(3)
<正>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防止和纠正违法的或者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作出行政复议决定,适用本法。 第三条 依照本法履行行政复议职责的行政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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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有权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同时,明确规定了排除行政诉讼的四种情形。《行政复议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但是,法律规定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裁决的除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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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本级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法对原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复查,并作出决定的行政行为。在行政复议过程中,会出现律师参与的可能性。这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律师制度及律师的社会作用所决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律师是国家的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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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是国家法律责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行政机关依法进行管理的重要手段。作为行政处罚中的重大行政处罚,是重要的行政执法行为,直接影响着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和义务,直接影响着党和政府的形象和社会的稳定。为了加强对行政处罚行为的监督、促进行政执法机关依法行政,最近几年,绝大多数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人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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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是行政主体在进行行政管理活动中,常用的一种行政手段。行政主体实施行政处罚的合法性如何,直接关系到是否侵犯被处罚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如果违法被诉至人民法院,作出行政处罚的行政主体要承担败诉的法律责任。因此说,合法的行政处罚是维护行政管理秩序和使其在诉讼中处于不败之地的保证。合法行政处罚应具有以下五个条件:一、作出行政处罚的行政主体必须具有行政处罚的职权作出行政处罚的行政主体必须具有行政处罚的职权是合法行政处罚的首要条件。如果作出行政处罚的行政主体不具有行政处罚的职权,其合法性也就无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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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1991,(3)
一、受案范围 1、“具体行政行为”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在行政管理活动中行使行政职权,针对特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就特定的具体事项,作出的有关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单方行为。 2、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十一条规定的受案范围,公民对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作出的劳动教养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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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吊销证、照行为规范性研究崔巍一、对吊销证、照行为规范性研究的现实意义行政机关对有严重违法行为的持证、照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采取吊销许可证、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是目前行政处罚中经常采用的一种罚种。按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凡是吊销许可证或营业执照的行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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