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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23 毫秒
1.
以科学法则为依据的传统因果关系理论难以胜任食品卫生犯罪因果关系的认定,有必要借鉴疫学因果关系理论分析食品卫生犯罪因果关系。疫学因果关系是以统计学为基础,对因果关系存在的高度盖然性的推定,是对传统因果关系理论的修正适用。与疫学因果关系相适应的因果关系证明方法是因果关系推定原则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  相似文献   

2.
从一起案例看传染病犯罪因果关系的司法认定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以科学法则为根据的传统因果关系理论 ,难以胜任传染病犯罪的因果关系的认定 ,因而必须借鉴域外刑法的疫学因果关系理论来认定该类犯罪的因果关系。疫学的因果关系论是以疫学统计为根据 ,以流行病学为基础的理论。对被害人为不特定对象的案件 ,应根据“疫学四要素”来认定因果关系 ;对被害人为特定对象的案件 ,应根据“密室犯罪原理”来认定因果关系  相似文献   

3.
庄劲 《政法论丛》2003,(6):64-66
以科学法则为根据的传统因果关系理论 ,难以胜任传染病犯罪的因果关系的认定 ,因而必须借鉴域外的疫学因果关系理论来推定该类犯罪的因果关系。疫学的因果关系论 ,是以疫学统计为根据 ,以流行病学为基础的因果关系推定理论。对被害人为不特定多的案件 ,应根据“疫学 4要素”来认定因果关系 ;对被害人为特定的案件 ,应根据“密室犯罪原理”来认定因果关系。  相似文献   

4.
传染病犯罪因果关系认定的局限与突破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鉴于传染病犯罪因果关系的不确定性、复杂性、认定的高技术性等特点,传统大陆法系因果关系理论(以条件说和相当因果关系说为主)难以完全适用。认定传染病犯罪的因果关系时,不宜单纯采用以科学法则为依据的传统因果关系理论,而应着眼于更为广义的法律正义之立场,来探讨行为人对所发生的侵害结果是否应承担刑事责任。基于此,流行病学(疫学)的因果关系理论或许可为传染病犯罪的因果关系认定提供一个新的思考途径。  相似文献   

5.
刘红  田园 《法制与社会》2010,(29):265-266
环境问题的出现及其严重性引发人类对环境变化、以及变化的规律性的思考。发展环境对人类的有利方面,防止、克服环境对人类的不利方面,已成为全世界关注的重要课题。对于破坏型的环境犯罪,如非法狩猎罪,盗伐林木罪等,与传统犯罪因果关系的证明一样并不存在证明上的困难,环境犯罪因果关系的证明问题集中表现在污染型的环境犯罪方面。本文认为针对污染型环境犯罪的特征,医学上的疫学因果关系法则可以应用于刑法上来解决因果关系的判断问题。  相似文献   

6.
李劲 《行政与法》2012,(6):105-108
环境犯罪行为迥异于一般的犯罪行为,尤其是对于污染型环境犯罪行为,确定犯罪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相当困难。对此,国外产生了推定因果关系存在的各种理论与学说。我国现行法律规定的犯罪证明方法在环境犯罪的认定上存在着缺陷,针对我国环境犯罪案发率高但因果关系证明难度大这一现实矛盾,有必要借鉴国外相关立法,对环境犯罪适用的因果关系确定推定方法,以彰显刑法对环境资源、人身权及财产权的保护功能,实现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相似文献   

7.
污染型环境犯罪因果关系事实的证明较为困难,需要结合具体情况综合地运用不同的证明方法。传统的逻辑推理方法和经验法则在污染型环境犯罪因果关系基础事实的证明中是基础性的证明方法。有些污染型环境犯罪因果关系事实的证明则还需要适当运用推定方法,如疫学证明法和间接反证法。  相似文献   

8.
环境污染犯罪中由于多因一果,难以确定污染源,或者因环境污染具有一定的潜伏期,难以证明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因此可以借鉴疫学因果关系,根据污染因子造成环境污染的分布消长规律对因果关系进行推定。疫学因果关系的特点决定了其是判断环境污染犯罪中因果关系的最后手段,而非常规性应用方法,并允许被告人提出一定的出罪性抗辩理由。  相似文献   

9.
陈伟 《法学研究》2015,(4):127-146
侵权法有关因果关系的一般理论有助于从总体上理解法律上的因果关系的性质与特征,却很难将其直接适用于对特定侵权类型的因果关系判断.疫学因果关系理论对司法审判实践中如何认定特定类型的环境侵权因果关系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却未受到我国理论界的重视.将疫学型环境侵权的因果关系分为一般因与特定因,不但可以从理论上更为清晰地界定此类侵权因果关系的特征,还可以为在司法审判实践中判断因果关系是否存在提供参考框架.证明一般因存在与否的关键证据为流行病学证据,而证明特定因存在与否的证据则包括暴露学、临床医学、病理学等科学证据以及其他的一般证据.在对科学证据进行司法审查的基础上,结合其他证据和具体案情对因果关系作出司法判断,才有可能对疫学型环境侵权案件作出合理判决.  相似文献   

10.
因果关系认定难是困扰和制约反渎职侵权职务犯罪工作深入开展的重要原因之一.应当用传统刑法学因果关系理论作为认定渎职侵权犯罪因果关系的理论基础并进行立法规范;引入和参照共同犯罪理论;多渠道加强办案人员的分类专业化管理;上提一级该罪的立案侦查权等,以正确认定渎职侵权犯罪的因果关系.  相似文献   

11.
如何判断因果关系是刑法因果关系理论所应解决的核心问题。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国家关于认定因果关系的理论对于我国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从刑法规范的立场来看,条件说较好地解决了因果关系的判断标准问题,采用条件说不会不当地扩大处罚范围。在此基础上,就如何判断不作为犯的因果关系提出了具体的判断标准和方法。  相似文献   

12.
从归因到归责:客观归责理论研究   总被引:14,自引:0,他引:14       下载免费PDF全文
客观归责理论是德国刑法学在因果关系理论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学说,旨在解决客观上的可归责性问题。归因与归责的区别在于:归因是一个事实问题,通过因果关系理论解决;归责是一个评价问题,通过客观归责理论解决。客观归责理论所确立的有关规则,对犯罪构成的客观要素进行实质审查,从而使犯罪构成论更加合理化。我国有必要对客观归责理论加以借鉴。  相似文献   

13.
共同犯罪的认定方法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张明楷 《法学研究》2014,36(3):3-25
我国认定共同犯罪的传统方法,存在不区分不法与责任、不区分正犯与狭义的共犯、不分别考察参与人行为与正犯结果之间的因果性等三个特点,这种认定方法导致难以解决诸多复杂案件。认定共同犯罪应当采取相反的方法:其一,共同犯罪的特殊性仅在于不法层面,应当以不法为重心认定共同犯罪;至于其中的责任判断,则与单个人犯罪的责任判断没有区别。其二,正犯是构成要件实现过程中的核心人物,应当以正犯为中心认定共犯;当正犯造成了法益侵害结果 (包括危险)时,只要参与人的行为对该结果做出了贡献,就属于不法层面的共犯。其三,只有当参与人的行为与正犯结果之间具有因果性时,才承担既遂犯的刑事责任,故共同犯罪的认定应当以因果性为核心。完全没有必要提出和回答"共同犯罪犯的是什么罪"之类的问题。在刑法理论与司法实践中,可以淡化"共同犯罪"概念。  相似文献   

14.
准确分析伤病关系是人体损伤程度鉴定的关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损伤与疾病的关系是法医临床鉴定实践中经常遇到的问题,在人体损伤程度的鉴定中往往直接关乎鉴定意见,值得高度重视。最新发布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对伤病关系处理原则做出了规定,是法医学的一大进步。准确分析伤病关系,要掌握损伤、疾病、损伤性疾病及损伤后疾病、病理基础、潜在性疾病及既往伤病等概念,对损伤与疾病的因果关系进行恰当的分析,并将分析结果运用到损伤程度的鉴定中。在伤病关系分析时,应当遵循事实因果关系的认定原则,从时间上的先后关系、解剖部位上的吻合性以及逻辑上的关联等角度加以论证。损伤程度的鉴定须遵循刑事证据的证明原则.排除合理怀疑。故鉴定人应注意采用恰当的分析方法,尽可能从更高的标准证明伤病关系是否存在。病理学、病因学、临床学上的因果关系,其证明价值要显著高于流行病学、案例报道及实验医学上的因果关系,在实际应用中应高度关注.  相似文献   

15.
刘英明 《北方法学》2010,4(2):103-110
为减轻环境侵权诉讼中原告证明损害和被告加害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的困难,发达国家发展出了多种形态的因果关系推定学说、判例和立法。中国现行法确立的因果关系举证责任倒置规则,对环境侵权诉讼原告的举证困难减轻得更多。从促进信息供给、保护受害者、预防污染和惩戒污染、实质正义、利益平衡、立法难易度、司法可预测性、制度变迁成本等七个方面来看,在环境侵权诉讼中实行因果关系证明责任倒置较因果关系推定为优,因此我国环境侵权立法中应继续实行因果关系证明责任倒置原则,没有必要退回到适用因果关系推定。  相似文献   

16.
赵克祥 《法律科学》2007,25(4):59-70
法律政策在侵权法上因果关系判断中起到怎样的作用?在英美法系对因果关系考察的二分法下,最近原因考察与法律政策考量密切相关.最近原因的判断标准中渗透着政策考量的因素,具体而言,行政管理、价值层级、环境、责任保险等政策因素影响着最近原因的判断,尤其体现在与有过错、救助等特殊类型案件中.法律政策在因果关系判断中的作用,深层次上反映了对侵权法上因果关系本质的不同看法.  相似文献   

17.
李中原 《法律科学》2013,(6):91-105
因果关系与过错的竞合是现代侵权法上因果关系理论向主观领域扩张的结果,二者竞合的实质主要在于“可预见性”在因果关系和过错中的理论安排,当代欧美侵权法在此呈现出两种模式。“相当性”与“可预见性”之间在因果关系层面的相互替代性是德国模式的合理基础所在,但是,德国模式却极易导致适用上的混淆或误解。在二者竞合问题的解决路径中,以过错的“可预见性”替代因果关系的“相当性”是最合理的方案。根据“相当性”或“客观可预见性”回归过错的基本思路,必须建构和强化过错的二元结构和“法律上的可预见性”理论。  相似文献   

18.
客观归责理论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因果关系的判断,是刑法学上的难题之一。大陆法系多以“相当因果关系说”作为因果关系的判断基础。德国自1970年代开始,出现“客观归责理论”,在学说与实务上渐渐受到重视。运用客观归责理论来处理因果关系,得到的结论与运用相当因果关系说相差无几,但是对于少部分的案例,处理结果可能不同。客观归责理论有三个思考层次:第一,以“是否制造法所不许的危险”为判断的起点,如果行为的危险性是受到容许的,即使有死伤的结果,这个结果一概与行为无关;第二,继续追问,危险行为是否与结果的发生有常态上的关联性;第三,针对很少部分的案例,还要再追问,危险行为所引致的结果,是否在“构成要件的效力范畴内”。  相似文献   

19.
肖业忠 《政法论丛》2014,(4):137-144
在我国违法和犯罪分开的二元立法背景下,必然使犯罪概念蕴含着罪量要素,刑法理论和司法实践当中的数额犯、情节犯等概念亦成为绕不开的重要话题,故此数额犯便成为了我国刑法理论上所特有的犯罪形态.因此,有必要对数额犯中数额认识错误的问题进行系统讨论,并提出相应的评判标准,以期能更好的解决司法实践中所遇到的难题.从数额犯所涉及的数额的概念入手,明确数额在数额犯中乃至我国刑法中的定位问题是研究数额认识错误评判的前提,由于数额认定是司法实践中定罪量刑的重要因素,但由于数额在刑事案件中看似具体但又包含着抽象的成分,所以既需要对其进行量的判断,又需要相应的价值判断.有了对数额认识错误的法理评判,就能结合刑法条文以及相关司法解释,对具体案件中行为人的数额认识错误问题作出正确的诠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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