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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2 毫秒
1.
伤害引起的精神损伤程度评定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就精神损伤的概念、精神损伤的评定原则从精神医学和法学两个不同角度出发,结合我国的司法精神病鉴定和司法实践,探讨精神损伤程度评定的分级标准.  相似文献   

2.
精神损伤程度评定的三维模型   总被引:3,自引:1,他引:2  
胡纪念 《法医学杂志》2001,17(2):102-104
精神损伤程度的评定是司法精神病学鉴定中经常遇到的问题,近年来已经引起司法精神病学界的广泛重视,第六届全国司法精神病学学术会议期间,各地专家曾提出若干评定标准的建议,但是由于精神损伤判定的复杂性,迄今尚未能形成统一的意见和方案。笔者提出一些设想,与同道探讨。 1精神损伤的概念界定   精神损伤是指由于各种理化因素及社会心理因素作用于人体,所引起的精神障碍 [1]。笔者认为精神损伤概念应包含以下三个要素。 1.1精神障碍的存在与程度   在损伤事件前,个体的精神活动是正常的,损伤事件后,出现各种精神症状及由此所…  相似文献   

3.
精神损伤程度的评定是目前司法精神病学鉴定中经常遇到的问题。近年来,涉及此类鉴定的案件和重复鉴定案件逐年增加,引起了司法精神病学界的广泛重视[1-4]。有关精神损伤程度的鉴定颇为复杂,目前国内尚无统一的鉴定标准,各地的认识和执行差异也较大。笔者现就精神损伤司法鉴定中值得注意的问题谈几点个人看法。1精神损伤的概念和特征1.1概念精神损伤或称精神伤害。是指人体遭受外来各种物理(机械)、化学、生物和社会心理因素损伤后,大脑功能活动发生紊乱,出现认知、情感、意志等方面的异常。广义的精神损伤有以下三种类型:①躯体创伤所致的精…  相似文献   

4.
对精神伤残程度评定的司法鉴定相关问题的探讨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精神伤残是指在各种物理、化学等损伤因素作用下,导致个体长期的精神障碍,存在社会功能(严重)受损,且此精神障碍与损伤事件相关性一致,才属于精神伤残。因此精神伤残程度评定与精神损伤程度评定是两个不同的概念,精神损伤并不一定达到精神伤残程度,在我国,精神伤残程度的评定,大多是涉及到各种行业的行政执法需要。通常司法鉴定中遇到的精神伤残程度评定,多是因为当事人一方对行政执法过程中的伤残评定结论持有异议,使一般行政执法的伤残评定,上升为有关法律诉讼的司法鉴定。精神伤残程度评定的司法鉴定,可出现在民事人身损害…  相似文献   

5.
姚澜 《行政与法》2007,(4):79-81
我国精神损伤的研究起步较晚,目前尚无成文法规,而相关法律规定又比较原则,因此,在精神损伤的鉴定与赔偿中有关评定方法、赔偿原则、赔偿标准以及因果关系的考证等问题上,长期存在着理解不一致,适用法律不统一的现象,这势必影响到司法公正和司法价值目标的实现。本文试图通过法医学理论对精神损伤的研究和探讨,阐明精神损伤在鉴定中的相关问题以及精神损伤赔偿中因果关系的考证与伪装性精神损伤的识别,以期为审判实践有关精神损伤的认定与赔偿提供借鉴与参考,从而实现其向法律精神回归的最终目的。  相似文献   

6.
司法实践中,损伤程度的鉴定与伤残等级的评定在部分办案人员之中往往存在著含糊认识.本文从损伤程度鉴定与伤残等级评定的区别和法律适用两个方面对此进行了初步的探讨、归纳和总结,以期服务于各项司法实践工作.  相似文献   

7.
马长锁 《法医学杂志》2003,19(3):165-166
近年来,各地需要进行精神损伤程度鉴定的案件量逐渐增加,不少从事损伤程度鉴定的法医工作者和精神病院的司法鉴定人员感到<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以下简称"轻伤标准")和<人体重伤鉴定标准>(以下简称"重伤标准")确有欠完善之处,制定相应的"精神损伤程度评定标准"(以下简称"精神标准")已引起法律界、法医学界和司法精神病学界的广泛关注.  相似文献   

8.
有关精神损伤和精神残疾的司法精神医学鉴定问题是近几年来司法精神医学中的热点,也是十分复杂的难点。由于我国目前法律上对这一问题尚无具体规定,鉴定中也尚无统一标准,认识上有不少分歧。在司法实践中,对同一对象,尤其是因躯体损伤所引起的精神损伤司法精神医学鉴定,由于涉及问题广泛,不同性质的医疗、鉴定单位往往结论各异,致使鉴定重复进行,案件久拖不决。为此,有必要对精神损伤的法学性质、侵害行为形式、精神损伤鉴定中存在的问题、司法精神医学鉴定应解决的问题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9.
在法医学活体检验鉴定工作中,法医经常会遇到一些身体多处损伤的受检者,对于同一人所致的他人身体多处损伤的严重程度评定,一般无多大争议,但对于多人所致多处损伤的严重程度评定,在司法实践中,各地法医的做法就不尽一致,有人认为应采取逐一评定法,即将不同人所致的损伤分别评定其损伤程度,理由是:这样评定有利于分清加害人各自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也有人认为:如果采取逐一评定法,对采伤者来说显失公平,应当采取综合相加法,即将不同人所致的损伤采取综合相加的办法评定其损伤程度。理由是:这样更有利于保护受伤者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0.
余家树 《刑事技术》2003,(6):55-56,60
由于各种生物性、化学性、机械性因素作用,可导致人体精神的、生理功能的和解剖结构的异常,以及生活、工作和社会活动能力的不同程度的丧失,因此,人体损伤的法医学鉴定就成了涉及审理刑事、民事案件中人体损伤与残疾程度的评定,公正确定侵权行为人所应承担合理赔偿的法律责任的重要依据。研究人体损伤与残疾程度的评定是法医学、伤残赔偿学的迫切需要,并且对人身损伤与伤残赔偿立法和司法实践具有重要意义。刑事技术2003年第1我国人体损伤与伤残程度鉴定的现状当前,人体损伤与伤残评级鉴定人员分专业司法鉴定人员和未实行司法鉴定人资格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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