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6 毫秒
1.
我国监狱长期存在利用罪犯来协助干警维持狱内秩序,组织罪犯劳动生产的“事务犯”。但随着社会发展和监狱工作标准的提高,取消“事务犯”,加强干警对罪犯的直接管理已是迫在眉捷。监狱基层要充分提高认识,强化依法治监理念,切实推进对罪犯的直接管理。  相似文献   

2.
监狱与监狱企业分开是监狱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改革后的监狱企业是一种特殊的罪犯劳动组织形式,它的首要功能是为改造罪犯服务,但也要兼顾经济效益,二者的综合决定了这种罪犯劳动组织形式的特殊性。改革就是创新,监狱企业——这种罪犯劳动组织形式的创新就是在创新原则的指导下,考虑诸多相关要素对其内容进行变革,最终在可靠地实现其首要功能的同时也能带来理想的经济效益。  相似文献   

3.
犯罪劳动实现形式包括犯罪从事劳动的形式和监狱组织罪犯劳动的形式,通过劳动改造罪犯是监狱组织罪犯劳动的根据,是罪犯劳动的本质属性,但罪犯的劳动如何不符合社会需要,不能产生经济效益,它的改造目的也难以实现,监狱对罪犯劳动的组织形式也难以维持。因此,研究罪犯劳动的实现形式及其改革发展,必须时刻把握罪犯劳动的改造适应性和经济效益性。  相似文献   

4.
劳动是监狱改造罪犯的重要手段之一,也是中国监狱需要长期坚持的做法。劳动改造罪犯要以罪犯劳动能保持现实存在、稳定高效运行为基础,以依法、科学、文明组织与管理为保障。监企分开作为监狱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对组织与管理罪犯劳动的观念、体制、协调机制、管理方式、组织实现形式等提出了新的要求。但是,改革试点的实践表明,无论是监狱系统内部还是政府部门和社会公众,都还存在着认识不到位、改革推进慢、企业管理人员心态不稳、制度建设滞后、缺乏创新精神、法律和政策缺失等严重阻碍改革的问题。为此,需要在深化认识的基础上,从创新罪犯劳动组织形式、推进监狱生产立法、完善协调机制、加强罪犯劳动运行监管、稳定企业管理人员、强化劳动改造考核等方面,进一步构建和完善罪犯劳动组织与管理,这样才能尽快适应新体制的要求,巩固和提高新体制的成效。  相似文献   

5.
高寒 《中国监狱学刊》2007,22(3):110-115
在监企分开之后,监企之间仍然要建立密切的联系,因为刑罚的属性决定了监狱行刑必然要借助企业组织形式下的生产劳动这一手段,监狱企业的性质决定了它必须使用由监狱提供的罪犯劳动力。罪犯身份及罪犯劳动的双重属性,决定了监企关系的内容具有多样性,性质具有复杂性。  相似文献   

6.
组织罪犯生产劳动是我国监狱改造罪犯的重要手段,但由于历史的原因,同时又成了维持监狱生存和发展所需经费的重要来源。在实行监狱职能单一化,彻底切断监狱生产与经费保障联系的过程中,监狱必须结合实际,通过调整投资结构、产品结构和罪犯劳动组织形式,一方面,以适应强化监狱职能需要,充分发挥劳动在改造罪犯中的手段作用;另一方面,以大力挖掘监狱生产潜力,充分发挥监狱生产对监狱经费的补充作用。  相似文献   

7.
受市场经济体制的冲击,传统的监狱生产组织模式已经不适应改造罪犯的需要。传统的监狱企业和劳动改造功能都存在一定的萎缩与弱化。罪犯劳动改造的地位是不能动摇的,只能对罪犯劳动的组织形式和实现形式进行重新构建。目前可行的模式有政府订购模式,劳务输出模式,来料加工模式,准分离模式等。  相似文献   

8.
《中国监狱学刊》2008,(4):122-126
监狱体制改革后,作为监狱工作重要组成部分,为监狱劳动改造罪犯服务的监狱生产在新的管理体制下已成为有别于社会企业行为的刑罚执行行为,国务院和司法部已明确提出要实行特殊立法,尽快对监狱生产进行立法已成为当务之急。监狱生产立法必须坚持遵循宪法和法律;坚持监狱工作宗旨,维护国家利益;坚持监狱体制改革方向;服从罪犯劳动改造需要;保持中国特色,借鉴国外经验;立足现实,着眼长远,统一规范等基本原则,对监狱生产的性质和任务、组织形式、人员构成、生产劳动项目的选择、管理体制、生产组织机构、劳动保障、资产管理、财务管理、产品销售、国家政策等主要内容进行专门立法。  相似文献   

9.
监狱企业在组织罪犯劳动而生产的产品中,既有产品的显性质量又含有改造的隐性质量。产品质量管理贯穿于罪犯劳动改造全过程,产品质量优劣是衡量罪犯改造质量的重要标准。两者辩证统一,具有一元性特征。随着监狱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监狱工作围绕着罪犯改造质量这个中心任务进行,也预示着监狱企业产品质量的相应提升。正确处理和把握与之密切相关的改造质量与产品质量关系,以及劳动改造罪犯与企业生产经营之间的辩证关系,是推进监狱工作整体发展的重要着力点。  相似文献   

10.
劳动改造管理是监狱民警管理教育罪犯的一个重要方面,也是监狱民警管理教育罪犯能力的一个重要方面。能力包括:对罪犯进行劳动教育的能力;合理组织罪犯劳动生产的能力;管理罪犯劳动现场的能力;科学调动罪犯劳动积极性的能力。  相似文献   

11.
监狱该不该办企业?监狱生产是否影响了罪犯改造?对监狱经济认识不统一严重制约着监狱经济的发展。组织罪犯劳动是改造罪犯的重要环节.也是维护监狱安全稳定的重要手段。我们必须尊重中国的客观实际,把握监狱经济的特殊规律,处理好特性与共性的关系.坚持监狱经济发展模式的多样化.才能找到自己的发展空间。  相似文献   

12.
监企分开后的监狱企业主要面临着组织结构、监企分开模式、监狱生产的动力机制、监企收支划分、产业和产品结构、监企关系协调、企业民警管理和罪犯劳动补偿费等问题,监狱企业运作方式不规范。监狱企业产生的根据和监狱企业的性质、罪犯劳动改造制度,监狱企业劳动力的特殊性和监企利益脱钩等理论依据,以及新形势下监狱工作的实践要求,都对监狱企业运作方式的选择指明了方向,我们必须从监狱企业的组织结构、资本结构、劳动力结构、劳动项目的选择、监企责任分工、收支分开、责任机制、管理体制和制度保障等方面进行改革和调整,促进监狱企业规范运行。  相似文献   

13.
借助社会力量开展狱内法律帮助是新时期监狱执法文明、行刑进步的体现。狱内法律帮助有其自身特点,不同于狱内法律援助,对维护罪犯合法权益、提高监狱工作社会化程度等有重要作用。但狱内法律帮助作为一项创新于作,实践中应正确认识,谨慎运作,以发挥其在监狱执法和监管改造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相似文献   

14.
我国有关刑事法律规定,有劳动能力的罪犯必须参加劳动,监狱企业就是依据我国刑事法律的规定由国家建立的、专门使用罪犯劳动力的特殊企业。刑事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决定了监狱企业是一个以改造罪犯的社会效益为主要目标的特殊企业。因此,为罪犯提供劳动岗位,并在劳动中改造罪犯,是监狱企业的社会责任,也是监狱企业的主要责任,而经济责任则是监狱企业的一般责任。监狱企业履行经济责任和咎舍责任,都需要国家提供相应的物质条件作保障,因此,国家应将监狱企业的社会责任从道德责任上升为法律责任。  相似文献   

15.
我国原有的监狱多功能体制已明显不适应依法治国的要求。监狱的功能应实现从多元到一元的回归,监狱应将工作放在充分利用劳动、监管、教育等基本手段来提高罪犯的改造质量上。罪犯劳动的具体实现形式问题应由监狱生产劳动单位依据市场机制来运行。  相似文献   

16.
刘世恩 《中国司法》2004,3(6):40-43
一、我国监狱生产的历史功绩 监狱组织罪犯参加劳动,是当代大多数国家通行的做法。通过劳动改造罪犯成为守法公民,是我国监狱工作的特色之一。我国监狱把劳动作为改造罪犯的一种基本手段,监狱生产作为组织罪犯参加劳动的载体曾经为新中国监狱的发展作出特殊的贡献。 (一)监狱生产为监狱工作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新中国诞生之初,在经济上所继承的是一个十分落后的烂摊子。“1949年在工农业总产值中,现代工业产值只占17%,根据联合国亚洲及太平洋社会委员会统计,1949年中  相似文献   

17.
监狱行刑客体与监狱行刑对象既密切联系,又有着原则区别。监狱行刑对象是指正在监狱服刑的罪犯,他是监狱行刑客体的载体。而监狱行刑客体是指对于正在狱内服刑罪犯执行刑罚的具体指向。具体又分为惩罚客体和改造客体。监狱行刑的惩罚客体是罪犯的人身自由,某些罪犯还包括政冶权利。监狱行刑的改造客体是导致罪犯个体犯罪的主观恶性。...  相似文献   

18.
罪犯劳动改造竞争上岗分级处遇管理办法,是将罪犯劳动改造情况与其在狱内获得各种奖励机会、处遇等级相结合,并体现“刑期、刑种管理优先”的安全理念,从机制上调动了罪犯参与劳动改造的积极性,发挥劳动矫治功能,达到减少警囚矛盾冲突,遏制司法腐败,维护监狱安全稳定,提高改造质量的目的。  相似文献   

19.
我国的监狱与监狱企业或罪犯劳动生产单位的关系已经受到市场经济的重要挑战,两者在新的社会经济条件下,由于具有不同的目标函数造成二者的运行机制和运行模式有很大差异,影响监狱的罪犯改造。我们应该重新对监狱和监狱生产单位的关系重新定位。并建立相应制度来规范和约束,以使得监狱的改造质量得到提高,监狱生产单位在完成罪犯劳动的前提下获得一定经济效益。  相似文献   

20.
监狱组织的罪犯生产劳动具有一定的惩罚性,但在更大程度上是对罪犯人的本质的认可,也是对罪犯最基本的社会属性的承认与恢复。监狱生产具有经济与政治两种效益,经济效益是政治效益的保证和前提,政治效益是监狱生产的终极目的,两者密不可分。为保证双重效益的实现必须切实提高监狱生产的经济效益,并处理好两者的关系。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