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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09 毫秒
1.
近年来,猥亵儿童犯罪发案率频繁,然囿于现行法律规定的泛化,在司法实践中对猥亵行为的判断和有效打击均存在不同程度的弊处,笔者试结合所办理的两起猥亵儿童案件,就儿童年龄的界定、猥亵行为的判断及刑事责任的承担三个方面存在的实际问题提出相关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2.
蕴含着善恶是非评价标准的道德对人的行为取向及行为选择起着重要作用 ,对弥补法律调控社会不可避免的缺陷具有重要意义。因此 ,道德与法律可以说是维护社会稳定与发展的两个支撑点 ,二者有机结合才能创造出一个既合情理又合法的社会。共同受制于物质生活条件的道德和法具有内在的一致性和协调性 ,因此社会立法尽量在其中渗透道德因素。将成熟的普遍的道德规范上升为法律 ,实质上是将部分道德即统治阶级的道德和主流一致或者趋于一致的道德上升为国家意志 ,以法律形式表现出来。但是道德本身具有多元性与层次性 ,这决定了在不同道德规范指导…  相似文献   

3.
中国古代的礼发源于祭祀文化,并发展为一种集法律规范与道德规范于一体的独特文化,其内核是天人合一的哲学理念,代表着对于兼具神性与人性、精神与情感的终极秩序的追求。中国古代的法律秩序体现为礼为体、法为用。不同于西方意义上的法律与道德的关系,在礼的观念里,法律与道德具有同一性。法律与道德的关系始终是法哲学的核心问题,而在现代社会中,道德问题进一步复杂化。在这种背景下,礼的精神展现出巨大的时代意义和秩序潜力。  相似文献   

4.
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中"强制"是对"猥亵"和"侮辱"两者的限制。"猥亵"与"侮辱"两者是并列关系,猥亵行为与侮辱行为在性质、内涵和外延上都是同一的,不必对两者进行区分。本罪不是倾向犯,主观方面为故意,不要求具有出于刺激或者满足性欲的内心倾向。强制猥亵、侮辱妇女致人重伤、死亡的行为,成立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和故意伤害罪的想像竞合犯。  相似文献   

5.
论社会救助立法的伦理基础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正在努力建构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救助法律体系,这就需要我们为其寻找深厚的道德根基.国家伦理是一个国家作为主体所具有的道德性,具有对内和对外两个维度.国家伦理为社会救助立法提供了正当性的支持,是社会救助法律制度的道德基础;而社会救助立法又是国家伦理的现实转化途径,体现了国家伦理中的国家之爱.我们应当以国家伦理为道德支撑,确立社会救助立法的基本原则,即以国家之爱为核心,体现平等尊重和人道关怀的救助原则.  相似文献   

6.
刘珍 《河北法学》2001,19(1):71-74
道德与法律均为社会的行为规范,道德是法律的重要渊源,道德规范可以也应该法律化。但道德规范法律化不是随心所欲的。法律是现代道德建设的重要保证。  相似文献   

7.
新《婚姻法》颁布以来,法院在审理婚姻家庭案件时,碰到了大量新情况、新问题。有的法官在解决这些疑难案件时,往往自觉不自觉地借助道德规范,试图通过引入道德话语,来解决法律疑难问题。婚姻家庭案件本身又是与道德问题联系最为密切的一类案件,道德伦理的核心集中表现在婚姻家庭关系上。这使得道德问题在婚姻家庭案件中十分突出,道德和法律在此互相纠缠,互相融合,互相支撑而又互相冲突,呈现出一种十分复杂而又难解难分的局面。本文试图通过对近几年来法院审理的一些婚姻家庭案件的实证考察,分析评估借助道德规范解决法律疑难案件的实际效果及其局限性,尝试叙述司法审判中应审慎运用道德话语的客观原因及理论依据,并在评析婚姻家庭案件时,尽力摒弃泛道德主义的影响,理清法律与道德之间的正确关系,高扬法治的理念和旗帜。  相似文献   

8.
谢莹 《法制与社会》2010,(32):172-173
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作为我国重要治国方略,在我们司法实践包括对法律职业伦理构建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文从法律职业伦理的内涵出发,探究其在社会各个方面中存在的不利因素,并对不利因素产生的原因进行分析,为了解决以上困境,在教育上做到基础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相结合,建立法律职业者终生道德评价机制,实现法律职业伦理向着公正、诚信、健康和谐发展。  相似文献   

9.
我国刑法关于猥亵行为的犯罪化与非犯罪化问题上界限失当,远没有实现严而不厉的理想状态。犯罪化与非犯罪化必须立足我国当前的社会现实和文化传统,对公然猥亵行为、强制猥亵及强奸男子的行为应该予以犯罪化,以弥补刑事法网的漏洞;同时也要坚守刑法谦抑主义,对聚众淫乱行为应仅处罚组织者而不处罚参加者,并调整法定刑设置,力求严而不厉。  相似文献   

10.
法和道德在终极意义上同样都是百姓伦理价值的体现,所以道德评价与法律干预具有社会价值的一致性。道德评价保障了私权利空间,而法律干预则是国家公权力介入私人空间。因此,应该把难以弥补的重大社会公共利益被侵犯作为道德评价与法律干预的界限。这一界限是在不侵犯私权利的情况下保障社会利益的最佳途径。  相似文献   

11.
公、私法的划分肇始于西方,因其契合着人的公共性和个体性而得以延续和广泛应用。公法因社会生态的不同而演变出宗教、道德、法律等不同的表现形态。公法在中国是伴随着共同体的形成而生成的。近代以前,由于公共利益遮蔽了个体利益,道德始终占据着社会的主导地位,公法在中国一直以道德的形式存在着。近现代后,社会生态的变化使得利益多元化逐渐生成,公法在中国逐渐由道德向法律转变。当前公、私法之间愈来愈呈现出融合的趋势。宪法的彰显是公、私法划分发展的一个新阶段,它使公、私法的二元对立实现了在更高层次上的统一。公法在宪法整体性的协调下,已呈现出自足与互助的同构。  相似文献   

12.
严存生 《法律科学》2007,25(1):3-14
法是人类社会特有的一种社会现象,所以对法的研究最终不可能不追寻到人的本性.但能作为法律基础的人的本性只是道德性,道德的最高境界是正义,它是一种理想的人际关系和社会制度,在其中人人受到尊重和关爱,人人各尽其能,各得其所.人的行为它必须借助于法律这样的公共权力使一个社会人们的行为保持道德性的一种制度安排.因此,道德性是法律的人性基础,是制定和实施法律的出发点和归宿点.  相似文献   

13.
法与德的冲突及其法理思考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张军 《现代法学》2003,25(4):93-99
作为社会调整的基本规范,法与德冲突与互补同在,矛盾与互动并行。透视该种态势存在的根据,把握两种规范的社会定位,缓解乃至部分消除法与德的冲突,建立两者之间的协调互动关系,正是本文主旨所在。实践中的执法、司法的道德化倾向不仅混淆了法与德的界限,而且背离了法治社会的本质要求。  相似文献   

14.
法与道德关系模式的历史反思   总被引:18,自引:0,他引:18  
西方学者在法与道德关系的争论中提出了许多模式 ,著名的有康德模式、富勒模式、哈特模式等。这些模式虽然在某种程度上能揭示法与道德的关系 ,但都不够理想。法和道德都有观念、规范或制度、秩序三个层次 ,二者的观念层次是相通的和深藏于现在一般所说的价值观念之中。另外 ,在秩序层次二者也是很难区分的 ,因为它都落实在人的行为中 ,而一个行为 ,如果符合秩序的要求或构成社会秩序的话 ,可能同时具有法律意义和道德意义。这样 ,法与道德的区别主要存在于规范或制度层次。  相似文献   

15.
张慧平 《河北法学》2004,22(7):7-12
原本作为人类的基本道德规范的诚实信用,早已不再仅仅局限于是一种道德,而且是一种法律,是一种具有明显道德基础和特征的法律规范。在法治社会,这一具有道德基础和特征的法律规范其适用范围在不断地扩张,不仅适用于具体而平等的个体之间,是私法上的规范和原则,而且被适用于国家和公民之间,成为了公法上的一项规范和原则。宪法,作为一国调整国家权力和公民权利关系的根本法,作为典型的控制国家权力、保护公民权利的公法,理应规定或体现诚实信用原则,促进和保证国家权力的诚实信用,最终更好地保护公民的权利;从宪法是公民与国家之间的一种契约角度讲,由于契约的本质及对诚实信用的依赖,也说明了诚实信用原则应该成为宪法层面上的一个原则。  相似文献   

16.
转型期的中国社会出现了"道德滑坡"现象。在以家庭美德为基础的传统社会道德体系逐渐解体的背景下,需要构建现代社会道德体系,需要顺应中国社会的转型推动道德转型。相较于传统社会道德体系以家庭美德为基础而言,现代社会道德体系的基础则是职业道德。职业道德是提升全民道德水平的支点,在这个过程中,政府及公职人员应从态度、行动和形象上转变角色,积极构建现代社会道德体系。  相似文献   

17.
宽容与平衡:中国刑法现代化的伦理思考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作为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的统一,人性不仅是人类道德的基础,也是刑法现代化所必须具备的伦理精神。以宽容的眼光看待人性,不仅要尊重人性中利他的欲望,而且要容忍人性中利己的要求,这是人类道德的基础,也是刑法现代化所必须具备的伦理精神。而正是中国刑法人性基础的薄弱乃至于人性宽容精神的缺位,引发了中国刑法的道德化危机,并导致了中国刑法在立法制度安排、司法实务适用和刑法理论研究中的一系列误区,因而需要以利益平衡为原则,培育中国刑法的现代伦理品格。  相似文献   

18.
在现代民主法治社会中,立法难免对性道德问题进行回应。在理解道德立法方面,我们可以从西方自由主义政治哲学的有关论述中得到启发。在论证道德立法的正当性问题上,结合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在性道德领域内的判例,我们将道德纳入立法的表现形式归纳为社会秩序、公共道德和社会环境。我国目前正处于一个道德回归和社会价值观重建的时期,立法无法避免要对性道德问题进行回应。我们一方面应当谨慎对待立法的道德化,防止立法对私人道德的过度干预;另一方面需要发扬民族传统道德,发挥公共道德对社会价值整合的力量。  相似文献   

19.
社会公德是人们在社会交往和公共生活中应当遵循的基本行为准则。传统社会公德要求人们相善其群,现代社会公德指向一种整合性的功能要求,在多元的个体道德取向和社会共同道德要求之间保持适度张力。宪法作为共同体的组织规则,需要在“个体—社会—国家”的整体框架中进行持续性整合。基于社会公德的整合作用,宪法将其纳入规范体系,促进其整合功能实现。宪法社会公德条款承载着个体实现社会化、维系社会共同体、作为个体与国家的联结中介等理想功能。然而,由于相关文本的规范品格未获充分确认,文本表述不够清晰,实施动力略显不足,导致其功能受到一定阻滞。应当在规范目标的导引下,依托宪法解释,确认宪法社会公德条款的规范品格,阐明其规范内涵,并夯实规范实施的社会基础,促进其理想功能的实现。  相似文献   

20.
Human morality is a key evolutionary adaptation on which human social behavior has been based since the Pleistocene era. Ethical behavior is constitutive of human nature, we argue, and human morality is as important an adaptation as human cognition and speech. Ethical behavior, we assert, need not be a means toward personal gain. Because of our nature as moral beings, humans take pleasure in acting ethically and are pained when acting unethically. From an evolutionary viewpoint, we argue that ethical behavior was fitness-enhancing in the years marking the emergence of Homo sapiens because human groups with many altruists fared better than groups of selfish individuals, and the fitness losses sustained by altruists were more than compensated by the superior performance of the groups in which they congregated.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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