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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已由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于2009年4月24日修订通过,2009年10月1日起实施。为了更好地学习宣传贯彻邮政法,就有关事项进一步交流,进一步听取和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和建议,研究落实支持邮政业发展的政策措施,9月16日,山西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和省邮政管理局联合召开宣传贯彻邮政法座谈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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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时七年,十易其稿,引发多次舆论风暴的新《邮政法》终于艰难问世。4月24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通过修改的新《邮政法》,并将于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可以预见,新邮政法实施后,中国邮政制度改革之路仍然漫长。"《中国邮政体制改革研究》课题的执笔人、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李佐军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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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9年《邮政法》颁布实施,明确快递企业法律地位后,我国邮政快递行业得以迅猛发展。2021年12月8日,我国快递年业务量首次突破1000亿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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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学习贯彻全国法院司法宣传工作座谈会精神,加强河南省法院新闻宣传的力度,2009年10月10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登封市召开全省法院宣传工作会议。会上对2009年全省法院的思想宣传工作先进单位进行了表彰,对全省法院的宣传人员进行了集中培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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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2009年4月24日修订通过,并自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邮政业务自古就存在,是维护国家安全和方便人民生活的重要保障,古今中外,各朝各代大多将邮政纳入国家重点管理的范畴。新邮政法颁行以来。关于邮政业限制竞争、垄断经营的评论不绝于耳。本文以公平竞争为基础对此展开分析,明确竞争的积极作用,同时指出当今我国邮政业限制竞争的表现,并在此基础上提出相关改进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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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经10年修订,新《邮政法》的颁布施行,将给民营快递行业带来哪些影响?2009年4月24日,新邮政法终于在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上获得通过,并将于10月1日起正式施行。虽然经过多次内容调整,该法依然被认为存在涉嫌垄断的条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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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999年,国家邮政局开始着手修法,到2009年4月24日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的修改走过了10年头。全国人大法工委2006年就已着手调研,但由于各方分歧太大,国务院几次都未能提交全国人大,这在国内的修法史上是少见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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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于2009年10月1日正式实施,但是对与邮政改革过程中十分重要的邮政专营问题并没有明确的规定。本文通过对我国邮政行业的发展历程的概括,对国外邮政改革发展的经验的总结,提出了对于解决邮政专营问题的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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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是邮政业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我国快递行业飞速发展,显现出了强大的生命力,在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提升人民生活水平等发挥着重要作用。2009年4月,历经多次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正式实施,在新《邮政法》下,我国快递管理法律制度的基本框架已经形成,为快递行业的长足发展奠定了坚实的法制基础。本文就是从法律管理制度的角度,具体解读新《邮政法》出台后对我国快速行业发展带来的各方面影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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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10,(6):21-32
为积极开展好2010年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的活动,深入贯彻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宣传的力度。充分展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的成就,努力营造有利于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事业健康发展的良好氛围.我院决定发布《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2009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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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为进一步较全面地反映和宣传全国各地公证工作,<中国公证>杂志于2009年增设"司法厅(局)长访谈录"栏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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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8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以下简称《人民调解法》)。国家主席胡锦涛签署第三十四号主席令公布,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司法部对学习宣传贯彻《人民调解法》高度重视,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学习宣传活动。近日,司法部制定下发了《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学习宣传贯彻工作作出全面部署;司法部副部长郝赤勇就这部法律颁布的意义、背景等重大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做好《人民调解法》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是当前人民调解工作的一件大事。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各人民调解员协会、广大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要按照《通知》要求,切实把《人民调解法》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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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杂志》1992,(6)
1991年3月2日,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8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一年多来,通过学习、宣传和贯彻《决定》,收到明显的社会效益,对于深化改革、扩大开放起到保障作用.为进一步发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作用,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于九月份又发出通知,要求全国各地进一步做好《决定》的学习和宣传工作. 本文仅就《决定》的法律作用和业已形成的以《决定》为核心的法律群体问题谈点个人的学习体会: 1.法律关系主体.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即权利的享有者和义务的承担者及谁对谁有法律责任的问题.这一法群的法律关系参加者是国家、各级人民政府、以公安司法为骨干的各部门、各单位、全体公民.国家和以公安司法为骨干的各部门、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