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28 毫秒
1.
《瑞士联邦刑法典》第96条第4款规定:“被附条件执行刑罚的少年在考验期届满前经受住考验的.审判机关命令注销犯罪记录。”  相似文献   

2.
刑法第70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交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考察.如果没有再犯新罪,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如果再犯新罪,撤销缓刑.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缓刑是我国的一项重要刑罚制度.司法实践经验证明,正确适用缓  相似文献   

3.
本文案例启示:对于在缓刑、假释考验期内严重违法,但不构罪的行为应当严格执行《刑法》第77条、第86条的规定,撤销缓刑、假释,执行原判刑罚,不得单独或并列适用劳动教养。  相似文献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然而此处的"刑罚执行完毕"没有明确的定义,存在不同的理解,给司法实践中统一适用法律造成了困惑。  相似文献   

5.
假释考验期内犯新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六条、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应当撤销假释,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数罪并罚.立法看似简单明了,但在实践中涉及刑罚适用时该撤销哪些内容、何为未执行的主刑刑期、附加刑如何并罚等争议问题仍未统一认识.本文从几个实践案例着手,结合假释的性质、新罪的危害性、对刑罚执行的影响等试对此做出分析.  相似文献   

6.
留所服刑罪犯是指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在交付执行刑罚前,因剩余刑期在1年以下而留在看守所执行刑罚的罪犯。我国《刑事诉讼法》、《监狱法》、《看守所条例》对留所服刑罪犯有明确规定:《刑事诉讼法》第213条第二款规定:“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一年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监狱法》第15条规定:“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一年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  相似文献   

7.
韩惠祥 《天津检察》2008,(1):57-57,67
根据修订后的《刑法》第77条第2款之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而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罪犯,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又有违法行为,在不够刑事处罚时,如何正确依法处理,存在两种不同的认识。一种意见认为,构成轻微违法的,可给予行政处罚,如劳动教养或治安拘留;另一种意见认为,对宣告缓刑罪犯又给予行政处罚,不符合我国《刑法》第77条第2款规定之精神,应撤销缓刑收监执行原判刑罚。笔者倾向于后一种观点,现将理由简述如下:  相似文献   

8.
论法定量刑情节的立功   总被引:6,自引:1,他引:5  
立功,是对行为人刑罚的裁量和刑罚执行具有重要影响的一种法律行为和法律制度。它在我国《刑法》中有三种不同的类型:一是《刑法》第68条规定的影响行为人刑罚轻重即作为法定量刑情节之一的立功;二是《刑法》第78条规定的影响行为人对原判刑罚的执行即作为法定减刑依据的立功;三是《刑法》第449条对在战时宣告缓刑的犯罪军人,“允许其戴罪立功,确有立功表现时,可以撤销原判刑罚,不以犯罪论处”的特殊立功。本文所论及的只是《刑法》第68条所规定的作为法定量刑情节的立功。一、法定量刑情节的立功在我国刑法史上的发展、变化作为法…  相似文献   

9.
《人民检察》今年第 5期刊载了叶军同志的文章《如何理解“刑罚执行完毕”》,该文认为“刑罚执行完毕”应既包括主刑的执行完毕,又包括附加刑的执行完毕。   究竟该如何正确理解我国刑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刑罚执行完毕”,分析立法原意,笔者认为,“刑罚执行完毕”仅是指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执行完毕,既不包含所有五种主刑的执行完比也不包括三种附加刑的执行完毕,其理由是:   一、刑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  相似文献   

10.
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第70条规定:“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69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已经执行的刑期.应当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  相似文献   

11.
法庭教育的分类《关于办理少年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试行规定")第三十条规定:"经过法庭调查和辩论后,根据案件审理情况,可以进行庭审教育,公诉人和诉讼参与人可以围绕下列内容进行发言:(一)教育少年被告人正确对待审判;(二)犯罪行为对社会的危害和应受的刑罚处罚;(三)分析危害社会的  相似文献   

12.
现行《刑法》第六十五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除外。"本文指出正确把握累犯构成的时间条件,是准确适用累犯规定的重要内容。  相似文献   

13.
《中国司法》2005,(5):110-111
35哪些罪犯受《监狱法》约束?问:不在监狱行刑的罪犯是否受《监狱法》的约束?(浙江晓伟)答:《监狱法》第二条规定:“监狱是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依照《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在监狱内执行刑罚。”由以上规定可以看出  相似文献   

14.
缓刑是对于被判处一定刑罚的犯罪分子,在其具备法定条件的情况下.在一定的考验期内,暂缓执行原判刑罚的制度。我国刑法第六十七条和第六十九条对缓刑的适用条件作了具体规定。第六十七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第六十九条规定.对于反革命犯和累犯,不适用缓刑。同时,刑法第七十条又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如果没有再犯新罪,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如果再犯新罪撤销缓刑,把前罪…  相似文献   

15.
我国刑法第七十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如果再犯新罪,撤销缓刑,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但对不是再犯新罪.而是发现漏罪,应如何处理,法律未明文规定。对此有两种意见,一种认为应当根据刑法第六十五条,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第六十四条规  相似文献   

16.
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第173条第2款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289条规定:"检察院对于犯罪情  相似文献   

17.
王玮 《山东审判》2012,(4):78-82
缓刑(suspended sentence),即暂缓适用或者执行刑罚,是指对被判处一定刑罚的犯罪分子,在一定期间内附条件不执行原判刑罚的一种刑罚制度。①2011年5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以下简称《刑法修正案(八)》)将刑法第72条、第74条、第76条和第77条有关缓刑制度的规定予以修改,丰富和完善了我国的缓刑制度,这将会促进我国刑事司法更好地实现刑罚个别化、行刑社会化、避免短期自由刑弊端、刑罚矫正机能和宽严相济刑事  相似文献   

18.
司法信箱     
如何理解刑法第八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未执行完毕的刑罚”?编辑同志:在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撤销假释将罪犯收监执行的案件中,对如何理解、执行刑法第八十五条第三款关于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罚,有三种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裁定假释考验期的起止日,即是未执行完毕的...  相似文献   

19.
司法信箱     
缓刑考验期满5年内重新犯罪,是否构成累犯?编辑同志:我院审理的一起刑事案件中,被告人曾因盗窃被判处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缓刑考验期满后5年内,被告人又重新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罪。请问该被告人是否构成累犯?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周小飞周小飞同志:根据刑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5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同时,刑法第七十六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如果没有刑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  相似文献   

20.
杨晓 《中国检察官》2013,(14):14-15
本文案例启示:前罪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正在服刑的被告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适用《刑法》第70条的规定,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处的刑罚,按照数罪并罚的原则,决定执行的刑罚。并且已经执行的刑期,应当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