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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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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全国首例盗卖QQ号码案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全国首宗盗卖QQ号码案一审宣判,以侵犯通信自由罪判处两被告拘役六个月●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认定QQ号码非刑法意义上的财产,不足以构成盗窃罪2006年1月13日,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对全国首宗盗卖QQ号码案作出一审宣判,以侵犯通信自由罪分别判处曾某、杨某两名被告人拘役6个月,并追缴两名被告人违法所得人民币61650元,上缴国库。作为全国第一宗因盗卖QQ号码而被提起公诉的案件,该案在全国范围内受到广泛关注,如何定罪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2005年11月28日,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检察院以“盗窃罪”向法院提起公诉;同年12月9日,…  相似文献   

2.
2009年10月.被告人贾某通过从网站及他人QQ空间转载的方式,将104部视频上传到其QQ号码绑定的QQ空间上,供网友免费观看。经抽查鉴定,送检的64部视频中有63部属淫秽物品,1部为色情内容。虽然案件中贾某并未从中获利.但根据  相似文献   

3.
一名移动通讯运营商客服部员工偶然发现系统“漏洞”后,获取了权限较高可以直接进行话费充值的号码,便勾结手机销售商,从公司盗走14万余元话费销售获利。昨日,“内鬼”杨某和“外贼”曾某被九龙坡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提起公诉,同时,该院将大学法活动中“庭审比赛”的赛场也搬到了法庭上。  相似文献   

4.
案 情  被告人杨某于1998年6月至7月间,在宜昌县的小溪内共计捕捉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大鲵10只;1997年至1999年9月间,先后在家中或上门收购陈某等人捕获的大鲵9只;1997年至1999年6月间,先后出售大鲵4只。1999年7月13日,宜昌县公安局在调查该案过程中,在被告人家中发现大鲵15只、蛇28公斤、果子狸1只等赃物,即依法予以扣押。随后,公安机关将扣押的物品放置于某酒家门口,由专人看守。被告人闻讯后,即伙同其妻易某公然将公安机关依法扣押的大鲵(经鉴定价值为12525元)、蛇抢走。次日,被告人杨某经他人规劝,将大鲵送还公安机关并…  相似文献   

5.
2005年10月3日,某县农业银行业务部前台柜员交接班时,主管徐某乘机将杨某的工作卡窃取。当日晚21时许,徐某以加班为名,采取用杨某的卡号申报(密码其事先已探知)、以自己的主管卡审批为手段,将客户王某账上10万现金转到自己事先在异地以他人名义办理的金穗卡上。第二天上班时,徐又仿冒王某签名并偷盖杨某的章印将取款凭证予以填制好。事后,徐某先后将该10万元现金取出并私用。11月7日案发后,被告人徐某辩称其主观上只有暂时动用该款应急的故意。  相似文献   

6.
案情回放:非法交易 公民个人 信息安全受到严重侵害 2009年3月至12月间,被告人谢某利用某通信公司授予其所在公司进行手机定位业务的权限,先后多次为他人提供的90余个手机号码进行定位,非法获利9万元;被告人黄某先后多次将其作为某通信公司客服中心职员所获得的机主信息等公民个人信息200余条出售给他人,非法获利1万余元;  相似文献   

7.
【基本案情】 被告人吕某,男,1976年生,小学文化。 2005年2月6日19时许,被告人吕某到东莞市黄江镇大家乐广场找卖淫女嫖娼,找到被害人杨某(女,生年不详)。二人在黄江镇江海城黄河二街12号楼302出租屋内进行性交易后杨先离去,吕发现身上的手机及财物被偷走,便怀疑是杨所为。同年2月9日21时许,吕某携一把水果刀在大家乐广场再次找到杨某进行性交易,杨未认出吕。二人到黄河二街12号楼302出租屋发生性关系后,吕要求杨把手机还给他,杨不承认并想逃离,被吕抓住,两人发生争吵。吕某遂将杨推倒在床上,用左手卡住杨的颈部,右手持水果刀刺了杨的腹部、右眼部各一刀,致杨当场死亡。吕某将杨杀死后,将水果刀的刀套放在窗外的窗台上后逃离现场。经法医鉴定:被害人杨某系被他人用外力作用于颈部致机械性窒息合并用锐器作用于腹部致失血性休克死亡。  相似文献   

8.
案情2003年3月6日,被告人史某在泗洪县某小学找到该校六年级学生、12岁的杨某,谎称欲带杨某到南京学武术,唆使杨某回家盗窃钱财。杨某当即回家偷得现金3000元,但未将钱交给史某。被告人史某即将杨某带到泗洪县城某旅社中居住,白天带其闲逛,所需费用皆用该3000元支付,至案发共40余日。其间,被告人史某在旅社中乘杨某熟睡之机从该款中窃取2000元,由自己保管,也用于游玩开支。分歧法院在审理该案过程中,对被告人行为的定性出现了不同认识,概括起来主要有四种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被告人史某构成盗窃罪,盗窃金额为2000元。因为在司法实践中,盗…  相似文献   

9.
[基本案情]1998年5、6月份,被告人曾某和刘某闲谈中提起广西某汽车板簧厂欠江西某国有型钢公司62.6万余元的货款,型钢公司对此须清欠之事。二被告人即想通过帮型钢公司办理清欠业务从中获利,但考虑到刘某是型钢公司业务员,若以其名义前往清欠,个人则不能获利。于是二人商定由刘某利用其作为型钢公司业务员与板簧厂长期业务往来而建立的关系,找板簧厂有关人员谈好有关提现事宜,曾某则负责到型钢公司办理委托清欠手续。尔后,刘某便以型钢公司业务员的身份与板簧厂有关人员谈妥了让点5%提现方式收取货款,曾某则找到型钢公司经理付某谎称其与板…  相似文献   

10.
1998年3月5日,曾某与杨某签订“共同协作安装赣南宾馆中央热水工程协议”。约定:四台机组安装,杨某投入资金2-3万元,到期全部工程结束,由曾某付给杨某报酬3万元(含工资、利息),其余费用由曾某承担。杨某投资从1998年9月付清(归还),报酬在1998年内兑付。如宾馆只安装一台机组,报酬按1万元计算。如违约超期,每月超加1千元整。协议签订当日,杨依约投入曾2万元,曾向杨出具了借条。因曾未在98年9月归还杨投入的2万元,杨起诉要曾偿还借款本息,法院判决:曾某偿还杨某借款2万元及利息。宣判后,双方服判,未上诉。1999年元月杨某再次起诉,请求判令曾某按协议约  相似文献   

11.
基本案情: 2005年10月某天,被告人杨某伙同郑莱、刘莱(均另末处理)驾车到潼南县某地以嫖宿为名付嫖资200元,将坐台女青年唐某带至大足县某地被告人王某的租赁屋内,当晚杨某与唐某嫖宿。次日上午10时,唐某提出回潼南,杨某不准唐某回去,威逼唐某拿5000元钱才能离开。  相似文献   

12.
[基本案情]杨某、王某于2011年5月来京打工,因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手头拮据遂引发盗窃念头。二人反复研究。由善于言谈的杨桌坐在副驾驶座上和出租车师傅搭讪分散其注意力,王某坐在驾驶座后面伺机窃取出租车师傅司机搁置在驾驶座左侧开门锁处或中间抽匣子里的钱夹。二人从8月份起.直到因出租车师傅举报被现场抓获,不到两个月时间.先后作案17次,共盗窃6987元。本案审查起诉阶段。承办检察官提审了二犯罪嫌疑人,二人认罪态度较好,承办人建议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移送某区人民法院。2011年12月30日,该区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由审判员李某独任公开审理此案。被告人杨某委托律师赵某进行辩护。法庭调查阶段,律师对涉案金额的认定提出了质疑。法庭列举相关证据:(1)所有报案人报称的受害金额;(2)杨某、王某的供述。辩护律师认为,本案作案时间跨度长、作案次数多,王某并不一定记得很清楚,而且每次作案后,二人将窃取的财物立即平分,每次作案的金额并没有记录,时过境迁,报案人的举报金额不可能完全精确。因此要求讯问被告人杨某。经讯问,杨某回答可能没法庭认定的多,每次一般都100多元,也有几十元的,最多的一次300多元。律师据此推断二人盗窃的金额在4000元以下,因金额牵涉到量刑的轻重,对法庭列举的金额不予认可。审判员李某遂问杨某认不认,不认就不审理了。杨某支支吾吾说认可。正当辩护律师要发言之际,李某打断辩护人,不让发言。此案当庭宣判,判处杨某、王某有期徒刑一年,罚金10000元。  相似文献   

13.
李伟 《天津检察》2007,(1):52-53
被告人甲某,原系本市某国有公司下属医院财务科会计。2005年,该公司为全面实行社会医疗保险,专门拨款解决公司职工历年积压医药费问题,票据审核及医药费报销工作由该医院财务科负责。2005年底,被告人在办理职工积压医药费审核报销过程中,利用负责审核报销职工医药费的职务便利,以他人委托代为办理报销医药费为由,将该单位数名职工已报销完毕的医药费票据再次取出后交叉放人其他部门或分公司医药费账册中重复报销共计人民币4.3万余元,并以代领为由领取。其中2.1万余元已由被告人以他人名义领取,另外2.2万余元医药费票据已放人其他部门账册中,但由于尚在部门复核过程中、并未到银行支取而未下发。2006年初,该医院在复查工作中发现被告人重复报销的问题,派人找其谈话,被告人将其放在办公室文件柜中的该2.1万余元上交。后单位将被告人举报至检察机关。  相似文献   

14.
周洋 《政府法制》2006,(6):25-27
当QQ成为网上一种便捷的通信工具后,一些“黑客”也打起了它的主意,将一些QQ号码盗卖并以此获利。在腾讯公司打工的曾海亮和山东的杨政合伙盗卖数百个QQ号码、获利高达6万多元。就在曾海亮和杨政做着更大的发财美梦时,他们双双被深圳警方抓捕归案,并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然而,在我国司法实践领域中,目前对盗窃QQ号码的行为认定尚属空白。那么,QQ号码是否属于虚拟财产,是否受法律保护呢?曾海亮和杨政的行为是否涉嫌违法呢?此案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并在法律界引发了激烈的争议。2006年1月13日,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对这起引起社会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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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4月,被告人何某得知宋某某(另案处理)能骗取塞浦路斯共和国签证,并变更身份非法留滞该国打工的信息后,指使被告人王某以每人6000元人民币的收费标准组织人员准备前往塞国。王某又将此情况告知被告人师某某,师表示本人愿意前往,并先后交给被告人何某、王某共计人民币53000元。后三被告人先后发展王某某等七人前往塞浦路斯。被告人何某将被告人师某某等8人的签证材料交给宋某某,由宋某某伪造了8人为天津泰鑫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员工的身份材料,以奖励员工出国旅游的名义,骗得了塞浦路斯共和国驻北京大使馆的签证。后被告人师某某作为领队带领其余7人及宋某某组织的21人共计28人前往塞浦路斯共和国,到达该国后,上述28人在机场分头逃逸,造成恶劣影响。此案是自97年刑法修订后,我院承办的首例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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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案情被告人张某于2010年3月通过沟通协商,在顾某、孙某、李某、杨某、武某经营的小店内分别放置可设置赔率的老虎机1台,并与各店主约定平分获利。期间,张某等人为吸引参与者,先将老虎机赔率提高,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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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案例资料 1.1案情简介 2005年10月11日21时许,在沙河源某村一外国语学校后小巷内,发现曾某被他人杀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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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 2008年8月17日,被告人张某甲、张某乙伙同孟某、王某因欲进入某公司生活区而遭保安杨某、罗某阻拦.四被告人即与杨某、罗某两人发生争执,并强行进入.在生活区内执勤的保安田某、代某闻讯赶至,对被告人张某甲等人进行指责.四被告人即对被害人杨某、田某、代某进行殴打.  相似文献   

19.
毛根海  李启文 《特区法坛》2006,(4):34-34,41
案情简介 被告人夏某,系某通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称“通讯公司”)施工队驾驶员。被告人周某,系通讯公司施工队仓库保管员。2005年9月间,夏某向周某多次提议共同将某有线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称“有线公司”)存放在本施工队仓库里的SYMV-75-5S四屏电缆线盗出销卖,得款两人可平分。周某表示同意。在随后的2个月的时间内,两被告人乘工人上午外出施工,仓库周围无人之机,相互配合,先后五次秘密窃取电缆线共28捆,销卖后得款,夏某分得1080元,周某得970元。  相似文献   

20.
2009年4月15日21时许,被告人卢某、杨某、刘某等人在上海市广顺北路近临新路的河堤附近,看见被害人徐某、沈某途径该处,由被告人卢某提出抢钱并拦截、殴打徐某,杨某、刘某也上前帮忙,并从徐某身上搜得人民币10元.嗣后,被告人卢某、杨某、刘某等人威胁、逼迫被害人徐某以在外打架须赔偿医药费人民币5,000元为名打电话给其家属;在等待被害人徐某家属送钱的过程中,被告人卢某、杨某、刘某等人将被害人徐某、沈某分开看管.期间,卢某接到电话称现场附近来了许多便衣警察,被告人杨某、刘某等人闻讯先后离开了现场.又因赎金迟迟未到,卢某让被害人沈某打电话给徐某的亲属要求尽快付款,否则要伤害徐某.卢某亦打电话以伤害徐某相威胁要求其亲属支付赎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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