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公证接谈笔录是公证员受理当事人公证申请时与之交谈的文字记录。制作公证接谈笔录是公证程序中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是公证的必经程序,是证明公证事项的第一手资料,也是公证员厘清责任,保护自己的重要手段。如果说公证书是法理的浓缩,那么公证接谈笔录就是法理与情理的融合,它不仅可以制做得很完善,还可以做得很精彩。  相似文献   

2.
在法律活动中,凡是以实录的形式记录下来的文字材料,均可被称为笔录①。笔录种类繁多,按制作笔录主体分:有刑侦笔录、检察笔录、庭审笔录、公证笔录等。就公证活动内容而言,又可分为谈话笔录、调查笔录、现场活动笔录、现场勘验笔录等。公证活动需要笔录,笔录体现公证活动。《公证法》第27条第2款规定:“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公证当事人所申请办理的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既然告知内容要记录存档,就有必要制作谈话笔录,制作笔录是法律赋予公证机构和公证员的权力和义务。笔者结合多年…  相似文献   

3.
当事人杨亦父子一同到某区公证处申请办理房屋赠与合同公证,公证员审查了当事人提供的资料,符合办理赠与公证的条件。公证员在制作谈话笔录时,父亲杨亦表示自愿将房屋附条件赠与儿子杨礼中,即杨礼中今后要孝顺服侍老人,尽好赡养义务,杨礼中接受,双方签字并捺手印,办妥公证程序所有手续。  相似文献   

4.
王京 《中国司法》2002,(4):42-43
在公证实践中,不少公证员反映对合同类公证的把握很茫然。一方面,有的公证员认为公证既不是合同的生效要件,又不是合同订立的必须形式,公证无用论、形式论成为办理合同类公证的认识性障碍;另一方面,不少人不清楚合同公证笔录怎么做,对合同类公证的风险防范无所适从,在办理合同公证时出现笔录无话可说,“详见合同”成为套话的现象。笔者试从自己对《合同法》的理解和对公证的作用认识两方面,对上述问题进行探讨,以求证同业。对合同类公证要想做到心中有数,必须解决公证在合同公证中有什么作用的认识问题。也就是说,公证员首先要…  相似文献   

5.
黄桂平  杜云 《中国司法》2004,(10):83-84
案情简介:2001年9月,立遗嘱人陈某到公证处申办遗嘱公证,并提供了律师代书的遗嘱、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单位出具的未婚及无子女证明、《房屋所有权证》,填写了《遗嘱公证申请表》。公证处受理了该项公证申请后,按照《遗嘱公证细则》的规定指派两名公证员一起对陈某的财产状况和家庭成员等相关情况进行了解和询问,制作了谈话笔录,并对公证员询问立遗嘱人陈某的工作现场实况进行了拍照。公证处考虑到陈某书写不便,同意其在所有需要签名的材料中均以按指印来完成,并将陈某的十个手指印模存档。在完成上述工作后,公证处按照出证程序的规定制作…  相似文献   

6.
李德金 《法制与社会》2011,(18):259-260,262
司法实践中,遗嘱纠纷层出不穷,有愈演愈烈之势,经常导致遗嘱全部或部分失效,同时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人民法律意识的提高,如今办理遗嘱公证的人们也越来越多,这给我们公证机构和公证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作为一名公证员,就如何完善遗嘱公证,笔者试分析遗嘱失效的原因,从完善遗嘱公证笔录上来完善遗嘱公证,以便能更好的预防遗嘱的失效。  相似文献   

7.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将公证员的告知义务明确为法定义务,规定“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可以说,这项制度是基于保护公证当事人和公证事项利害关系人知情权以及提升公证人员法律执业素质的要求而设计的,体现了公证行业的专业特色和制度上的人文关怀。但是,对于告知义务,只有概念性的总体规定,针对个案,每个公证员都必须将该义务转化在具体的办证程序上,赋予准确、充分的内容并最终以相应的方式体现在具体的办证环节中。所以,公证告知的有无是评判公证员是否违反法定义务的标准,而公证告知的恰当与否则成为评判公证员专业水平的尺度。恰当的公证告知不仅可以应公证申请人之所需,还可以防范公证执业风险,使公证活动更顺利地进行。公证告知比较集中地体现在公证员对公证当事人或公证事项利害关系人所作的接谈笔录中,所以笔者以保全证据公证为例,  相似文献   

8.
林苏云 《中国公证》2012,(12):53-54
第一.慎重对待证人证言证据公证员若采纳证人证言的证据方式出具公证书时.应当慎重。由于我国农村人口占有相当大的比例.再加上有关职能部门的档案管理不完善,在实践中.有相当一部分的公证证据是来源于证人证言。笔者认为,只有在无档可查的情况下.才可采纳证人证言的证据方式.而且公证员在核实时首先要核实证人的身份.在笔录中应询问证人与申请人是否有利害关系.并告知证人若作伪证应承担法律责任。在采用证人证言时,应当收集直接证据或原始证据.并结合本案中的其他证据进行综合的审查核实形成证据链。一般情况下.不采纳传来证据或间接证据。第二.建立规范的办证程序和办证流程。公证机构办理公证事项应当实行统一受理、统一收费、统一出证的流水作业方式。由于《公证法》和《公证程序规则》未对公证机构的办证流程作统一的规定,各地公证机构在实际操作中做法不一。有的公证机构虽实行统一受理.但受理的公证员不直接承办本人受理的公证事项.即受理后统一分配给受理公证员之外的其他公证员办理.这种做法违背了公证员亲自办证原则,不利于公证员了解第一手材料:有的公证员在办证过程中自始自终未与申请人见过面.对证件的真实性没有把握:有的公证机构没有实行统一受理的办法.每位公证员都可以自行受理公证事项.  相似文献   

9.
杜红梅 《法制与社会》2012,(33):260-261,263
制作公证询问笔录是办理每一件公证事项的必经程序。同步录音录像下制作公证询问笔录,对规范办证程序、防范公证员执业风险、提高公证质量、提升公证公信力都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对同步录音录像下如何制作公证询问笔录进行思考具有一定的实践价值,本文主要阐述了在制作公证询问笔录时实行同步录音录像的必要性,同步录音录像下如何制作公证询问笔录,公证询问笔录制作的技巧及提高制作公证询问笔录质量的途径。  相似文献   

10.
史宏  侯文琪 《中国司法》2006,(11):63-65
当前一些地方的公证机构、公证员违反公证员亲自办理公证事务的规定,随意指派或允许公证员助理独立办理公证事务,或由其借用公证员签名章出具公证书,由此引起公证投诉和公证诉讼问题增多。如何有效管理公证机构内的公证服务人员是解决上述问题的关键,也是公证机构规范化管理的重要内容。公证机构的公证服务人员由公证员和公证员助理组成。公证机构对执业公证员的管理相当重视,而对公证员助理的管理相对忽视,有的公证机构甚至对公证员助理不加管理,完全由助理所随的公证员自己管理。本文拟从公证员助理管理角度出发,探讨建立公证员助理制度对…  相似文献   

11.
段伟  曹文正 《中国司法》2010,(11):53-55
审查是公证的必经程序,适用于所有的公证事项,亦是公证活动的灵魂所在。所谓公证审查就是指公证员从当事人提出公证申请到制作公证书前所进行的审查核实工作。审查、核实亦是公证员工作的核心。核实作为公证审查的重要方式,可以减少虚假证明材料被采信,提高公证机构的公信力,实现公证机构“预防纠纷”的社会作用。  相似文献   

12.
段伟 《中国司法》2006,(3):55-57
公证员助理是辅助公证员完成公证任务的人员。随着我国公证员制度建设要走法律职业化这一目标的提出,公证员助理制度的建立完善就被提上了议事日程。公证员职业化建设要求公证员成为业务素质高的法律专业人士,即能够在公证活动中严格按照法律的要求,高效、公平地处理公证业务,这就必然要求公证员需要助理来为其做一些涉及公证业务的辅助性工作。由于法律资格准入的特点,导致必须明确公证员助理的职责权限、在公证活动中的角色定位,即必须在新形势下重新建立公证员助理制度。也正因此,公证员助理制度是整个公证制度的一个重要命题,不可回避和…  相似文献   

13.
随着我国公证队伍建设的进一步加强,女公证员在执业公证员队伍中所占比重不断加大,截至2009年底,我国公证员队伍中女公证员数量已达4650名,占公证员总数(11622)的40%。中国公证协会女公证员工作委员会的成立,将进一步加强我国女公证员队伍的建设,促进公证事业健康发展。3月3日,中国公证协会女公证员工作委员会成立并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  相似文献   

14.
随着社会经济体制的不断改革,法律服务体系也在不断地完善,公证谈话笔录作为法律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需要公证人员与当事人之间进行直接的沟通和交流,并将这些交流信息详细地记录到公证谈话笔录中,从而发挥出其应有的作用.由于公证谈话笔录是一种与当事人交流的动态行为以及对交流信息记录的静态方式,因此,要将动态与静态进行有效地结合,这样才能全面地提升公证谈话笔录制作的有效性.  相似文献   

15.
一、适应公证工作发展,制定相应制度,为规范公证行为提供政策依据 为了适应公证工作发展,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从2001年开始,我省陆续制定了一些符合我省情况的规章制度,主要为业务层面和管理层面两类. 在业务层面,我们制定了三个规范性文件:一是2001年制定了<公证员办证规范>,共包括180个公证事项,对每一类公证事项都写明了定义、法律依据、管辖、受理条件、审查的内容、出证的标准、公证书的格式及注意事项,便于公证员操作.二是制定了<吉林省公证卷宗制作及等级评定标准>,为公证质量检查及公证质量评定提供了依据.三是制定了<吉林省错假证认定标准及程序(试行)>,为处罚出具错假证的公证员提供政策依据.  相似文献   

16.
岳军 《中国律师》2009,(11):89-91
(十二)创立全国公证员社团组织参与筹建中国公证员协会 1989年.在我国公证队伍不断扩大,公证业务不断拓宽,公证事业迅速发展的情势下,为维护广大公证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公证员之间和国际间的交流,推动公证理论研究,为进一步健全我国的公证制度,使之更好地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服务,司法部作出了创立全国公证员社团组织的又一重要部署。由分司后的公证司负责筹建中国公证员协会。  相似文献   

17.
李成 《法制与社会》2012,(30):70-71,74
《公证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公证机构及其公证员因过错给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造成损失的,由公证机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公证赔偿之所以采用过错原则,是由于公证的局限性,公证员并不能保证公证活动不存在任何的错漏。如果公证员已尽到应有的职业关注,整个工作过程不存在过错,对于此类情况下发生的错误公证,公证机构及其公证员不承担责任。近年来公证行业因质量问题引起的投诉和诉讼纠纷不断,值此司法厅在全省公证行业开展质量事故"零容忍"活动之际,本文在案例评析的基础上对公证员的职业审慎义务进行探讨,以期引起同行警觉,防范质量事故的发生。  相似文献   

18.
根据全国公证员协会第3次会员代表大会关于实行主办公证员制度的精神和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实行主办公证员制度试点的意见,我处于1999年9月中旬开始实行主办公证员制度,至今已有3年多的时间。实行该制度后,我处主办公证员在授权范围内免除审批环节,独立办理公证事务,并承担相应的责任。这一优化公证工作程序的改革,使我处的主办公证员提高了工作效率和公证质量,增强了责任心。  相似文献   

19.
陈如炮 《法制与社会》2013,(24):25-27,35
公证活动是法律适用的过程,需要进行法律解释。为保证公证的合法性和科学性,应当明确公证员的法律解释权,并通过提高公证员素质、保障公证独立性等方面促进公证员正确进行法律解释。  相似文献   

20.
论公证证据     
赵振民 《法制与社会》2013,(12):114-115
公证证据材料是当事人向公证处提供的或者公证员依职权收集的用以证明出证对象或事实的各种材料,据此公证书的效力归结于公证证据材料,公证活动中通过公证员对证据材料种类区划、形式要素分析及公证员如何认证、质证证据材料,构成公证员证据采信的思维架构。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