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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构建法律职业共同体的思考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不仅为改革和完善中国的法律职业制度 ,而且为重构法律人才培养共同体 ,提供了新的机遇和内在的动力。而法律人才培养共同体的重构 ,从根本上讲 ,又为构建中国的法律职业共同体打下了基础 ,提供了保障。一、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含义及形成如果把从事法律职业以及从事与法律职业相关的人员进行分类 ,可以归纳为三大类 :一是应用类法律人才 ,又称为法律实践者 ,主要指法官、律师、检察官以及立法人员、公证员等。二是学术类法律人才 ,又称法律研究者 ,主要指法学教授、法学研究人员等。三是法律辅助类技术应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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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宪丹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06,9(1):45-50
法律职业与法学教育有着紧密的联系,而决定法律职业发展道路的内在原因,则源于法律职业的特殊性。这种特殊性,不仅决定了法律职业的发展道路,而且决定了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基本标准、基本规格和基本条件,从而也决定了法学教育改革发展的目标、方向和任务以及法律人才培养的基本制度、基本要求和基本模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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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社会要求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和谐,而法律职业共体的和谐建设与发展是社会和谐不可或缺的前提,并决定着和谐社会构建的兴衰成败。和谐的法律职业共同体应具有规范化、知识化、良性互动、独立自治及奉法律为圭皋的职业体等特质,本文最后从外部和内部两个方面提出了和谐法律职业共同体的构建设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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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析法律职业共同体与法律人才培养共同体之间的互动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法律职业的产生与形成始终与法学教育有着不解之缘。为解决多年来形成的将法律人才培养体制分解为位于不同阶段相互缺乏必要联系的结构失范问题 ,我们必须通过系统的方法 ,从法律人才培养的全过程出发、从法学教育的双重属性出发 ,尽快重构法律人才的宏观培养体制 ,使目前相互分离的法律学科教育制度、法律职业教育制度、司法考试制度、法律职业技能训练制度和终身化的继续教育制度整合构建成一个完整的法律人才培养共同体 ,进而形成法律职业共同体与法律人才培养共同体之间的良性互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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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述法律职业共同体的概念及特征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法律职业共同体问题,是法治理论与实践中“人”的因素问题,重视法律职业共同体理论研究,是我国实施依法治国方略,推进法治化进程的现实需要。本文以法律职业共同体为研究对象,循着职业、法律职业,共同体、法律职业共同体的研究路径,借鉴中外学者对法律职业共同体的研究成果,对法律职业共同体进行了初步探讨,以科学阐释法律职业共同体概念及特征,推动我国法律职业共同体建构为宗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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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职业的准入制度——初任检察官遴选制度对于检察官队伍整体职业素质的改善具有重要意义,影响着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形成进程。在法律职业共同体视野中审视初任检察官遴选制度,查找制度漏洞,完善制度设计,增强制度效果,可以充分利用社会法律人才资源,为检察官队伍补充高素质人才提供源头活水,进而推动司法改革进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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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结合当前高校不同年级学生职业心理发展的需求、专业特点,及常见的就业心理问题,从完善职业心理辅导的内容、实践活动、测评制度、师资队伍等方面入手,提出建立全程化健康职业心理培养模式,提高了高校就业指导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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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职业共同体是指以法官、检察官、律师、法学家为核心的法律职业人员所组成的特殊的社会群体,法律共同体的构建有助于实现法治目标、信仰、权威和法的相对确定性。加强公检法司各方联络交流,切实保证律师执业权利,推动法律共同体职业共同良性互动机制建立势在必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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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从2002年开始实施的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制度,樗着中国法律职业共同体的构成,也表明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外延为:法官、检察官、律师和公证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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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统一的国家司法考试制度与法律教育的改革 总被引:24,自引:0,他引:24
本文分析了我国当前法律教育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论述了建立统一的国家司法考试制度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指出司法考试制度是建立一元化的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关键一步,有利于促进法律教育改革向纵深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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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建立民事诉讼庭前证据交换制度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我国法律环境的现实状况表明构建庭前证据交换制度决不可照搬西方国家的规定.法律环境的内在制约决定了我国该项制度的构建必然体现过渡性、阶段性,不可能一蹴而就,只能随着经济的发展、民众法律意识的提高、律师职业的发达及法律援助制度等配套措施的健全而逐步调整完善,最终达到当事人充分举证、交换证据,而法官完全中立裁判的目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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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21世纪,人类对于法律制度价值与功能的理解及利用已经逐步脱离了传统的片面注重形式或片面注重内容的神学法学派或自然法学派的羁绊,转而走向如何有效地理解与利用程序与实体法并重的科学法学,从而全面推动人类社会的民主法制化进程。对于作为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的公证制度的价值与功能的理解与利用就是摆在人类面前的一个具有重大意义的命题。中国特色的公证制度对于中国在21世纪的民主法制以及经济与社会的全面发展无疑发挥着无可替代的作用。鉴于中国目前正在如火如荼地全面打造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律职业共同体,因此,从法律职业共同体入手,结合公证制度本身特点,无疑属于对于中国公证制度的价值与功能进行考量的一个最为基本或基础的手段与方法。这是本文立论的前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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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法律职业共同体自治的条件 总被引:13,自引:0,他引:13
文章论述了共同体自治的普遍特征 ,在此基础上 ,通过对法律职业共同体自治的一般条件和特殊形态 (或历史机遇 )的考察 ,论证了“法律职业是法治第三种推动力”这一观点的逻辑可能。① 文章认为 ,日本的经验显示 ,在富有科举考试传统、重视人的因素的中国 ,法律职业作为法治的“第三种推动力”不仅具有可能性 ,而且也是效益考量的需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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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职业共同体日益发展的时代背景下,检察官职业伦理所反映的价值内涵、所产生的社会影响均已超越检察职业本身,而延伸至整个法律职业群体。因此,应当从法律职业共同体视角,以检察官"法律监督者"的职能性质为逻辑起点,立足检察官在共同体中的角色定位,全面认识和诠释检察官职业伦理的时代特色与职业内涵。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