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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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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环境损害赔偿立法框架和内容的思考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王灿发 《法学论坛》2005,20(5):30-34
环境损害赔偿立法的必要性由现实社会关系调整的必要性和现行相关立法的不适应性所决定。我国环境损害赔偿立法宜采取实体和程序一体、行政处理与司法处理一体的立法模式,并着重规定环境纠纷处理和环境损害赔偿方面所涉及的一些特殊问题。立法框架和内容主要包括环境损害赔偿的适用条件、环境损害赔偿的范围、环境损害赔偿责任的认定、环境损害赔偿纠纷的行政处理、环境损害赔偿的司法处理等部分。环境损害赔偿立法的难点在于环境行政主管机关处理决定的法律效力问题以及因果关系推定的准确表述问题。  相似文献   

2.
关于处理环境纠纷和追究环境责任的政策框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为了促进处理环境纠纷和追究环境责任的理论研究、法制实践和立法活动,本文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制定一个处理环境纠纷和追究环境责任的政策性框架文件,确立我国处理环境纠纷和追究环境责任的基本原则、基本要求和方式方法,明确国家有关部门在处理环境纠纷和追究环境责任的地位、作用和职责,以建立一个统一、全面、系统的处理环境纠纷和追究环境责任的机制。本文还就建立处理环境民事纠纷、追究环境民事责任的法律制度,建立处理新型环境损害纠纷和追究相应责任的公益诉讼制度问题,进行了重点研究。  相似文献   

3.
论环境损害赔偿专门立法中的无过错责任原则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于文轩 《法学论坛》2005,20(5):40-43
在环境损害赔偿领域,无过错责任原则已经成为一项基本归责原则。这一归责原则在国际环境法和其他国家环境法的损害赔偿领域已有大量应用,我国相关环境立法中也有关于该原则的规定。我国专门环境损害赔偿立法应将其确立为基本归责原则。在专门立法中应注意该原则与其他相关制度和机制的协调,其中主要包括对受害人过错的考量、该原则与限额赔偿机制的关系,以及在条件成熟时建立资金支持机制。  相似文献   

4.
为加强中日韩环境法学的交流,集中力量研究环境纠纷处理机制问题,2005年11月26日至27日,来自中国、日本、韩国50多所高校、研究团体、政府机构、法院、律师事务所和其他实务部门的120多名代表齐聚上海,在华东政法学院召开了“第三届环境纠纷处理中日韩国际学术研讨会”。研讨会就环境损害赔偿、环境纠纷案例分析、环境纠纷立法等主题进行了深入地学术交流和讨论。现就研讨会的主要内容综述如下:一、环境纠纷处理基本理论问题(一)中国环境纠纷处理中的制度障碍华东政法学院张梓太教授为大会做了《中国环境纠纷处理中的制度障碍分析》的主题报…  相似文献   

5.
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的司法对策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随着环境问题的日益加剧和公民环境法律意识的不断增强,各地因环境污染损害引起的侵权赔偿纠纷不断增多,成为当前民事审判的一个热点和难点问题。为了更好地审理环境污染纠纷案件,民一庭组织专门力量开展了全省法院范围的调查研究,以为全省法院的司法实践提供必要的理论基础,统一全省法院在处理环境污染纠纷案件中的司法尺度,为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的立法提供必要的经验积累。  相似文献   

6.
潘德勇 《时代法学》2011,9(1):109-114
欧盟环境侵权赔偿立法的整个过程,对环境损害的救济方式经历了由民法为主向行政法的转变。前后立法模式的变化,对环境损害赔偿法的体系、功能和运行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欧盟的一些国家在环境民事赔偿责任领域通过了被认为具有先驱性的单行法,这些法律在责任主体、适用范围、责任基础、举证责任、赔偿范围等方面做出了非常细致的规定。我国正在着手制定环境损害赔偿法,欧盟环境侵权赔偿立法对我国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7.
环境纠纷行政解决机制探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环境纠纷已成为人类的重大纠纷之一,传统的解决纠纷方式已无法及时、有效的解决问题,于是各国都在积极寻求行政解决途径,我国建立了以行政调解为主行政裁决为辅的行政解决机制,但这种机制存在一定的局限性,有必要在我国制定专门的环境纠纷处理法,建构以行政裁决为主行政调解为辅的新机制。  相似文献   

8.
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伴随着社会的发展而不断出现,解决环境纠纷已经是不可避免的挑战。环境诉讼本身在我国法律理论上即缺乏支持,使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处于尴尬的境地。这需要我们尽快确立公民环境权为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弥补我国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中立法的不足。同时在实体上保证公民充分参与和保护社会公共环境权益,在程序上确立适格的当事人,完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中举证责任,探求解决纠纷之适宜途径。  相似文献   

9.
随着ADR机制社会功能和价值的提升,仲裁作为一种纠纷解决方式日趋重要。但是我国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环境纠纷可以仲裁。通过对国外环境仲裁制度的研究,启示我国进行专门的环境纠纷仲裁立法是必要和可行的。  相似文献   

10.
蔡学恩 《法学评论》2015,(3):126-132
在环境风险时代,环境纠纷频繁发生且引发群体性侵权,这拷问与冲击了当前的环境侵权诉讼机制,且提出了专门环境诉讼的机制需求。专门环境诉讼是一种独立于传统三大诉讼的全新的诉讼类型,该机制体系应当包括环境诉讼主体的扩大化、环境诉讼的目的明确化、环境诉讼的诉讼标的和诉讼请求的特定化、环境诉讼程序机制的针对性以及在环境诉讼责任承担中增设大规模环境侵权损害赔偿救济基金等内容。  相似文献   

11.
论环境民事公益诉讼   总被引:31,自引:0,他引:31  
叶勇飞 《中国法学》2004,(5):105-111
环境权是一项公益性与私益性相结合的权利。因此,既可私益诉讼,也应允许公益诉讼。无论英美法系还是大陆法系,许多国家,对涉及公益的诉讼都建立了相应的诉讼机制,其中环境公益诉讼在这些规定中往往占重要地位。而我国现行的法律框架里,并无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立足之地。相反,实践却在急迫的呼唤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出现。因此,我国可借鉴外国立法模式,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12.
民事诉讼是人们为理性地解决民事纠纷而创设的一种程序 ,民事纠纷、民事诉讼的个性要求为当事人提供正当法律程序保障。申诉是一种非程序化的纠纷解决方式 ,申诉问题的严重存在 ,是人治社会公民缺乏正当法律程序保障的生动写照。申诉问题的理性解决 ,有赖于我国民事再审制度的完善。  相似文献   

13.
龙凤钊 《行政与法》2013,(11):82-87
因《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相关规定不明确,导致实践中对补偿协议的性质和救济的认识不同,进而产生了救济上的混乱和困境.究其本质,补偿协议作为一种新型行政合同,属于行政法律关系的范畴,但又具有一定的民事合同形式特征.本文认为,从该条例的立法本意、诉讼便利以及控制行政权、保障公民权的行政法法理出发,应通过行政诉讼渠道解决相关争议,而目前之问题在于需要行政诉讼法的修改.  相似文献   

14.
人权保障与我国民诉法的修改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廖中洪 《现代法学》2004,26(3):53-61
以人权保障为我国民事诉讼法修改的基本指导思想,既是中国民诉法现代化和履行国际公约义务的需要,也是现实中国人权保障和民诉法自身完善的需要。而在民诉法的修改完善中要全面贯穿人权保障的思想,就应当从立法规定上适当扩大民事诉讼的受案范围;充分保障当事人诉权的正当行使;以及扩大当事人在诉讼中的合意选择权。  相似文献   

15.
目前.世界多数国家关于精神病人强制住院的立法都直接与广义上的监护法律相联系。监护制度在保护民事行为能力欠缺的精神障碍患者的身心安全和提供必要的住院及医疗措施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由于我国关于精神病人监护制度的法律规定较为简陋和滞后,导致了实践中,特别是在涉及民事强制住院措施适用时,很多精神病人的人身自由和健康权益并没有得到有效照管,甚至受到严重侵害,由此引起的医疗纠纷和诉讼也日益增多。在此试图对我国精神病人民法监护制度进行解构分析,以期为进一步完善适合我国国情的精神病人监护制度和维护精神病人健康权益提供一些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16.
不同于一般损害赔偿旨在实现救济正义,惩罚性赔偿更侧重实现惩罚正义。在实现实体正义方面,惩罚性赔偿的适用需要法官基于权利保障的理念对私人自治理念的运用加以限制,法官在进行司法裁量时,应贯彻惩罚均衡原则,重点运用比例原则的分析方法确定惩罚性赔偿的数额。在实现程序正义方面,基于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的目的,法官在审理惩罚性赔偿案件时,应当变通适用民事诉讼制度中的处分原则,采用排除合理怀疑的证明标准。同时,在合议庭组成上,应适当限制依据常识作出判断的人民陪审员的数量。  相似文献   

17.
我国公民在行政法上主体性地位很低,无论立法层面,还是执法层面,而这些又源于理论上对公民行政法主体性地位的关怀不足。所谓主体性是个人(主体)谋求自由、独立的自我意识,即获得法律、社会认可并受到尊重的权利能力资格。人的主体性使行政共同体有了元要素的基本构成,使行政共同体有了建构的可能性。公民行政法非主体性主要表现在:公民行政法"相对人"的称谓;实践上公民与行政主体地位不平等性;公务员不是行政主体。公民行政法主体性地位的完善包括两方面:一是与行政机关成为一体即作为行政共同体中的一员;二是与行政机关成为一体即公务员成为行政主体。  相似文献   

18.
民事活动论是一种会最终导致削弱或取消行政处理环境污染民事纠纷工作的理论 ,其主要错误在于无视《环境保护法》第 41条的规定。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法律规定处理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民事纠纷的行为属于行政职责行为 ,在行政处理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民事纠纷的工作中 ,应实行“行政调解为主 ,行政裁定为辅”、“注重行政效率”和“行政裁定应该接受司法审查”的法治原则 ,坚持系统论和一体化的观点。  相似文献   

19.
在法制日益健全、人们维权意识不断增强的今天,夫妻一体的观念正在被打破,对于夫妻之间的侵权行为,当事人也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然而,现有民事立法在婚内侵权问题上存在诸多纰漏,无法为当事人提供有效的救济。因而,我国有必要构建婚内侵权损害赔偿制度。本文在对婚内侵权进行法律分析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当前婚内侵权立法的不足,对我国婚内侵权损害赔偿制度的构建,提出几点建议,以期对婚姻家庭法的完善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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