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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96 毫秒
1.
李颖 《政府法制》2012,(10):53-53
近日,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其官方网站公布了592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名单。此前“高调炫贫”的湖南省新邵县不在该名单上,引发关注。有网友调侃新邵这次“亏大了”。然而,笔者了解到,新邵县当时庆祝的被纳入国家“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与国家级贫困县概念不同。新邵未出现在该名单上,并不出人意料。  相似文献   

2.
今年5月20日,湖南省新邵县召开行风评议(以下简称“行评”)验收大会,20多名“行评”员对7个被评单位的行风进行严格的公开评议,座无虚席的政府大会议室一次次爆发出热烈的掌声。这样的情形,在1997年首批“行评”验收中就曾出现过,当时给人印象最深的是,有个单位在“行评”时被代表否决,列为“留观”单位。群众说:“‘行评’动了真格!”群众参评新邵县开展“行评”活动已一年多,共分两批对县邮电局、国土局,民政局、公安局、教委、建委等12家单位进行了“行评”。“行评”开始,新邵县政府就从社会各界聘请“行评”…  相似文献   

3.
巍巍龙山叠翠起舞,滔滔资水引吭高歌。 在湘中腹地邵阳地区,活跃着一支优秀的法官群体——新邵县人民法院法官。  相似文献   

4.
巍巍龙山叠翠起舞,滔滔资水引吭高歌。在邵阳这块湘中腹地上,有一个闻名湖南省乃至全国的先进集体——新邵县人民法院。该院曾连续18年保持县市省“文明单位”的光荣称号……  相似文献   

5.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制建设之我见何祥何祥男,1933年10月生,湖南省新邵县人。1960年本科毕业于中南政法学院法律系,现为湖南商学院法学副教授、全国人大代表、中国民主建国会中央委员、政协长沙市委员会副主席、民建长沙市委员会主任委员、长沙市法学会副会长...  相似文献   

6.
湖南新邵县一张写有"热烈祝贺新邵县成功纳入国家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成为新时期扶贫攻坚的主战场"字样的大屏幕宣传语图片在网络上疯传,引发媒体热议。前不久,重庆市一位领导干部在一次会议上说,如果官员都把贫困区县变成要钱的理由,不思进取,不努力改变现状,最后是误人也误国。我们要摒弃为了要钱戴"帽子"的心态,把扶贫帮困的机制体制安排得更加切合实际。这番话直陈贫困县评定之弊,给以戴贫困县"帽子"为荣者敲响了警钟。  相似文献   

7.
《检察风云》2012,(4):40-41
日前,一则落款为"中共新邵县委、新邵人民政府"的广告宣传标语称:"热烈祝贺新邵县成功纳入国家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成为新时期国家扶贫攻坚的主战场","热烈祝贺"和"特困"两词同时出现,引起各方热议。  相似文献   

8.
沈宝 《天津检察》2009,(1):48-49
电子证据是指以电子信息资料来证明案件事实情况的电子物品或电子记录。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电子证据必然会越来越多的出现在各类案件中,成为一种新型的证据形式。为此,笔者拟对电子证据的相关问题进行初步探讨,并提出一些自己的观点和建议以供讨论。  相似文献   

9.
目前,电子防控工程建设正在全国如火如荼地开展。但是,要真正实现科技强警目标,各地公安机关必须准确地把握电子防控应用的切入点:一是要认真研究电子防控应用技术,二是必须人防、技防建设两手都要硬,三是必须以严格的管理制度做保障。2005年,广东省在珠江三角洲8地市开展电子防控工程建设(要求完成100万个电子防控监控头的建设任务),期望通过科技强警手段来改善珠江三角洲地区的治安状况。对于当前轰轰烈烈的电子防控工程建设,笔者认为:仅仅完成100万个摄像机的硬件建设任务是远远不够的,要想通过100万个摄像机的建设来实现改善珠江三角洲地区的治安状况,各地领导者必须准确地把握电子防控应用的切入点:一是要认真研究电子防控的应用技术,二是必须实现人防、技防建设两手都要硬,三是以严格的管理制度做保障,这样才能真正使庞大的科技建设投入有效地转化为科技强警的实际战斗力,才能真正实现科技强警的目标。  相似文献   

10.
一、电子证据的概念及特点。电子证据的概念目前尚无统一定论,笔者认为电子证据是指在计算机或计算机系统以及网络系统运行过程中产生的、以数字形式保存在计算机存储器或外部存储介质中、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电子数据或信息。需要指出的是.电子证据必须是在计算机或计算机系统及网络系统运行过程中产生的。电子证据较其他类型的证据相比,具有以下特点。  相似文献   

11.
电子物证(电子证据)是与传统物证不同的新型证据。电子物证鉴定的送检材料一般是保存有数字电文的存储介质,其中存储的电子数据是鉴定分析的主要对象。电子物证鉴定有其特殊性,这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是数字电文中很少包含人身的、信息系统的“特征信息”。传统物证中的指纹和DNA鉴定都可以对人身进行同一认定,而数字电文经过信息处理设备的处理、传输,其中不保留或者很少保留人身特征信息。第二是传统物证鉴定分析中的“物质交换原理”不适用于电子证据。数字电文在存储、处理、传输过程中是以光电信号的形式完成信息处理和传输,不发生物质的交换,没有物质成分的交流,只引起数字设备存储器中存储介质的存储状态变化。虽然电子物证鉴定与传统物证鉴定有很大不同,但传统物证鉴定的理论和方法对电子物证鉴定具有指导意义。本文借鉴传统物证鉴定中的同一认定、种属认定理论及方法,对电子物证鉴定中的同一认定和种属认定做一初步的探讨。  相似文献   

12.
胡志鹏 《刑警与科技》2008,(24):142-145
电子监管码是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推出的一种产品质量追溯手段。目前的电子监管码由20位编码组成,企业准确登记其产品的商品编码后,电子监管码可以建立与商品编码的对应关系,完成在零售领域的结算计价功能。电子监管码跟身份证号同理,根据产品包装上的监管码,消费者和监管部门可以追溯到产品的生产日期、生产和包装班组批次、生产配料取料、  相似文献   

13.
电子文件随着计算机技术和网络技术的发展而迅速增长。本文围绕其法律效力的有关问题进行了初步探讨,提出确认电子文件法律效力的前提是确保其原始性,形成电子文件法律效力的条件是其具有证据能力和证明力,并且从认识、管理、技术和法律四个方面指出了实现电子文件法律效力的障碍和保证其法律效力的措施。  相似文献   

14.
征稿启事     
《电子知识产权》2009,(11):94-94
《电子知识产权》1991年10月创刊,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主管,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知识产权咨询服务中心主办,是工业和信息技术领域唯一的知识产权专业期刊。  相似文献   

15.
《商务与法律》2005,(4):43-44
中国人民银行2005年10月26日发布了《电子支付指引(第一号)》(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5]第23号),对银行从事电子支付活动提出了指导性要求,《指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指引》共6章49条,在遵循效率与安全原则的前提下,以电子支付业务流程为主线。重点调整银行技其客户在电子支付活动中的权利义务关系。主要包括五个方面的内容:一是界定了电子支付的概念、类型和业务原则;二是统一了电子支付业务申清的条件和程序;  相似文献   

16.
《中国监察》2009,(14):15-15
几名监督人员正通过几个大小屏幕,监控着服务大厅的工作情况,这是记者近日在邯郸市纪委电子公务监察室采访时看到的场景。就是这个电子公务监察室,自入驻邯郸市行政服务中心以来,已对中心办理的近3万件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了电子监控,对近2000次招标投标活动进行了同步录音录像,完成了人工难以完成的监督任务。运用电子手段加强监控,是邯郸市推进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的措施之一。  相似文献   

17.
随着网络科技的迅速发展,普通大众的生活也与网络有了越来越紧密的联系,电子交易也应运而生,不断代替传统交易方式。人们越来越青睐于这种便捷的购物方式,电子交易市场不断扩大,虽然,电子交易有着成本低、效率高、速度快的优点,但是,因此而带来的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也不容忽视。由于电子交易并非面对面的实体交易,因而更容易出现损害消费者权益的状况。现行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在传统交易方式繁荣时期所颁行的,对于新出现的电子交易方式的规制存在着局限性,某些在电子交易中出现的新问题,仅靠现行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不能完全解决这些问题。因此,应当针对新兴的电子交易方式,完善相关的法律,使处于弱势的消费者的权益得到保护。  相似文献   

18.
在大数据时代,由于结构性偏在致使一方当事人无法取得他方持有的电子数据,有碍其诉讼上的主张与举证。传统书证的提出义务规则是解决书证偏在的有效方式,但书证与电子数据的证据方法存在差异,因此,需要深入分析电子数据的属性与适用的证据方法,借鉴他国或地区解决电子数据偏在的模式,从而明确符合条件的电子数据准用书证的证据规则。只有在完善我国书证提出义务规则的基础上,平衡负有举证责任当事人的“证据声明权”与持有电子数据者的“拒绝提交权”的关系,才能有效避免电子数据偏在导致不公正结果的出现。  相似文献   

19.
<正>电子商业汇票是指出票人依托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以数据电文形式制作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电子商业汇票分为电子银行承兑汇票和电子商业承兑汇票。付款请求权是持票人享有的第一顺序权利,追索权是持票人享有的第二顺序权利。追索权是指汇票到期被拒绝付款的,持票人可以对背书人、出票人以及汇票的其他债务人行使的请求其偿还票据金额及其他法定费用的权利。  相似文献   

20.
自正法 《政法论坛》2023,(2):157-168
电子证据作为网络技术与智慧司法深度融合的产物,在司法个案裁判中具有不可或缺性,司法证明也由传统的“物证”时代走向了电子证据时代。通过对域内外电子证据审查的研究文献梳理可知,国内对于电子证据审查仍旧坚持以真实性为主的相互印证模式,域外对其审查则呈现出以可采性为主的正当程序模式。然而,由于电子证据本身的虚拟性、多重性、技术性、可灭失性、可复制性等属性,以真实性为主的相互印证模式在个案审查中障碍重重。那么,电子证据审查将何去何从?从法律规范与问卷调查统计数据分析可见,应采取以相关性兼真实性并重的审查模式,相关性是电子证据可采性的前提,而真实性则揭示电子证据的本质,两者共同描述着电子证据的形式与实质,既相互补充、又相互证成,相关性审查起到“过滤”效应;审查电子证据的真实性,则以原始性、同一性、系统性和完整性为“四性一体”的审查标准,衡平相关性与真实性之间的价值冲突,让更多的正当程序条款在电子证据审查中发挥“安全阀”之功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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