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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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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刘冰 《法学杂志》2018,(3):131-140
同为处理争议的程序性规范,仲裁程序与破产程序的冲突根源源于两者法本位的不同,即个人本位与社会本位的矛盾。协调两者之间的冲突,应当秉持社会公共利益具有优先性的原则,具体体现为破产程序的集中管辖制度对仲裁协议的影响、破产程序启动和进行中对仲裁程序的限制,及破产程序对仲裁裁决执行的回应。因此,当仲裁程序有利于社会公益的维护时,破产程序应当保持谦抑性,以便发挥仲裁程序的特有优势。我国立法在两个程序冲突的协调问题上法律缺位,应当结合上述协调理念,在破产法院的专属管辖权和债权人的监督权等规定上作出相应完善。  相似文献   

2.
本文引用国际商法、贸易法、投资争端与国际商事仲裁等英文论著中的简短段落,希图勾勒与论证ad hoc arbitration的本质属性与含意,其所谓的“特别”之处就是“临时”;它是与机构仲裁相对共存的一种仲裁方式,无需过分偏重其所谓“特别仲裁”的含意,不应宥于表层的意思与字面的对应,应当以“非机构仲裁”移译之;在专业的层面须有便于交流的统一术语。  相似文献   

3.
相较于诉讼而言,同为民商事争议解决方式的仲裁有诸多诉讼无法比拟的核心优势,仲裁的保密性就是其中之一。本文首先从宏观上强调了仲裁保密是仲裁的核心优势,然后对仲裁保密性在各国不同的法律地位进行了比较研究。第三部分则是从微观层面对仲裁保密性的几对矛盾进行了分析,包括与公告送达、法院干预、公共利益的关系,并得出一般性结论。最后本文检讨了我国相关立法的漏洞和缺失,并给出了制度性设计的若干建议。  相似文献   

4.
临时仲裁以其独特的优势与特点得到了各国仲裁立法以及国际条约的普遍认可和接受。我国加入的联合国《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以下简称《纽约公约》)也明文确立了临时仲裁的地位。然而我国现行《仲裁法》却以对仲裁协议生效要件的规定将临时仲裁排除在外,仅仅规定了机构仲裁。临时制度缺失引起的弊端日益显现,中国应审慎地引入临时仲裁制度,使其与机构仲裁互为补充,和谐发展。  相似文献   

5.
采用仲裁模式处理矛盾突出又没有太多经济效益的医患纠纷初期,必须要有当地政府的参与并在财力上对仲裁机构予以支持,但长久如此既不利于仲裁模式处理医患纠纷的推广,也不利于仲裁的公正性及仲裁员回避制度的有效落实。如何不依靠政府的财政支持,通过裁决纠纷本身获得合理的报酬维持运行是亟待破解的难题。从制度设计层面看,医患纠纷仲裁模式若能与正在推行的医疗损害责任保险制度进行有效的整合,可能是解决仲裁长期运转费用的一个重要途径。但这种审理与理赔模式的整合,实际上涉及到医患纠纷仲裁是否存在第三人、承保方能否成为仲裁第三人的问题。本文以深圳市医患纠纷仲裁为切入点,对上述问题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6.
仲裁思维的形成与仲裁制度息息相关,它源于仲裁活动又超脱仲裁活动,是特定群体所共有的一种价值取向和逻辑趋同的独特的思维方式,本文从仲裁思维与仲裁的公平性、效率性、灵活性、契约性、私密性及和谐性之间的联系入手,深入浅出地揭示出仲裁思维的实质,并从仲裁思维的视角来审视商业银行的金融创新战略、客户战略、国际化经营战略及品牌战略,旨在促进商业银行相关发展战略的更好实施和成功实现,提升商业银行的科学发展质量。  相似文献   

7.
刘想树 《现代法学》2001,23(4):111-115
立法的交叉、冲突和模糊致使中国的涉外仲裁裁决在执行中屡屡受阻。本文试图从我国涉外仲裁法制的实然和应然出发 ,对中国涉外仲裁裁决执行制度进行一些理性分析 ,重点探析中国涉外仲裁裁决的认定标准以及执行中的一些制度层面上的问题。  相似文献   

8.
无权仲裁在谱系类型上应当包括因管辖机构和裁决事项两类原因而导致的四种情形,我国现行立法仅对其中三种无权仲裁之情形提供司法救济,对非属当事人约定的仲裁机构擅管双方争议之无权仲裁情形,则处于无可救济的司法困境。此种无权仲裁情形于逻辑上固能成立,但于实践而言则实属反常和罕见。贸仲委内部机构的非合意裂变所引起的系列仲裁案例将此种逻辑可能(其中潜伏着无权仲裁之危机)造就成了现实。鉴于其根本否定仲裁自治的基本法则,扰乱了仲裁机构彼此之间的管辖秩序,故应在规则层面补全其救济依据,并通过在仲裁管辖、裁决执行和域外裁决的承认与执行三阶段的制度安排,建构起针对此种无权仲裁及其裁决的综合救济体制。  相似文献   

9.
段荣玉 《法制与社会》2013,(21):106-107
仲裁自愿原则作为仲裁制度的灵魂,在仲裁制度设计层面和仲裁活动的实践层面发挥着它强大的生命力。仲裁自愿原则为仲裁制度的高效公正价值的实现寻找到完美的契合点,使得仲裁发挥了其较之民事诉讼的巨大优越性。本文将阐述仲裁自愿原则在仲裁制度及实践中实现的具体价值,并对其潜在发展空间提出完善构想。  相似文献   

10.
论国际商事仲裁中瑕疵仲裁协议的法律适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梁胜 《政法论丛》2010,(1):107-112
有效的仲裁协议是进行国际商事仲裁的基础,实践中瑕疵仲裁协议的出现是不可避免的。瑕疵仲裁协议的有效性取决于瑕疵仲裁协议所适用的法律。从瑕疵仲裁协议特点出发,瑕疵仲裁协议法律适用的方法具有特殊性。必须从其法律适用的角度一方面确定瑕疵仲裁协议的有效性,另一方面寻求完善和解决瑕疵仲裁协议问题的方法,最终减小因仲裁协议存在瑕疵给国际商事仲裁造成的阻碍。  相似文献   

11.
近年来,仲裁制度在其发展过程中,吸取了调解和审判的优点,演变出新的形式,在运用上更加灵活。尽管形式发生了演变,但随着经济的发展,仲裁在适用法律的层面上出现了许多新的问题。本文以美国为视角,对仲裁制度的发展进行了探讨,并试对《统一仲裁法》修改过程中出现的几个热点问题作简要的介绍分析。  相似文献   

12.
袁芳 《法制与社会》2010,(2):241-242
《仲裁法》通过的枉法仲裁罪一时激起千层浪,认为枉法仲裁罪违背仲裁本质,和国外通行做法不同。本丈从我国国情出发,比对中西仲裁文化的差异性,从而得出枉法仲裁罪存续的合理性,并指出枉法仲裁罪是仲裁制度和国情相结合的产物,是我国仲裁发展的最新成果。  相似文献   

13.
仲裁与诉讼是各国普遍采用的两种性质不同的争议解决机制。从理论上讲 ,为保证仲裁的充分有效性 ,仲裁应摆脱法院的司法干预。但是如果没有法院的有效支持、协助、监督和审查 ,现代意义上的仲裁便不可能存在。本文就法院对仲裁协议与仲裁管辖的监督 ;对仲裁审理程序的监督 ;对内、外仲裁裁决的监督与审查以及我国仲裁监督机制的完善等问题进行了全面深入的探讨  相似文献   

14.
在我国现有的仲裁制度中,只有机构仲裁没有临时仲裁。本文从分析临时仲裁与机构仲裁优劣的角度出发,回顾中国没有设立临时仲裁的历史,结合仲裁实践的发展,论证了建立临时仲裁制度的必要性,提出为顺利解决贸易争端、完善仲裁制度,需要在中国确立临时仲裁的法律地位。  相似文献   

15.
国际商事仲裁作为解决民商事纠纷的主要方法,在仲裁领域具有重要的地位。本文从国际商事仲裁管辖权的定义出发,阐释了国际商事仲裁管辖权的意义,论述了我国国际商事仲裁管辖权的问题并提出相关建议。  相似文献   

16.
在国际商事仲裁过程中,争议事项的可仲裁性问题贯穿整个仲裁程序的始终,它反映了一国的法律对仲裁范围施加的一种限制。本文从国际条约和国内立法层面对可仲裁问题进行了比较法分析,并研究了我国对可仲裁性问题的相关立法,分析了其中的不足。  相似文献   

17.
仲裁(Arbitration),尤其是商事仲裁,作为一种争议解决方式,与诉讼、协商、调解等其他纠纷解决方式在一般层面上有相似之处,但是,仲裁更注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因素,而且仲裁具备强烈的民间性特征.海峡两岸的仲裁制度都已经施行了很长时间,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两岸的仲裁法律都有进一步提高和完善的空间.通过选取大陆与台湾地区仲裁法律制度中的典型规定包括仲裁协议、仲裁机构、仲裁程序以及裁决执行方面进行对比,试图总结出两岸之间以及与现行国际趋势间的不同点,以及未来仲裁法律制度进步的方向.  相似文献   

18.
海峡两岸仲裁立法的比较研究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随着两岸经济贸易往来的发展和解决民商事纠纷的需要 ,仲裁日益成为重要的纠纷解决机制。本文从比较大陆和台湾地区的仲裁法入手 ,就仲裁的标的、仲裁协议的形式、自裁管辖权、仲裁机构、仲裁裁决的形成、仲裁裁决的效力等七个方面分析了两岸仲裁法律制度的不同 ,并就其中的若干问题展开了深入探讨。最终为两岸民商事纠纷解决的仲裁方式的选取与仲裁制度的完善提供了若干解决方案和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19.
本文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关于当事人在仲裁协议中仅就仲裁规则的适用作出规定的情况下如何认定该仲裁协议有效性的问题,论述了仲裁规则的种类及其适用的不同情况,以及当事人在国际商事仲裁协议中仅约定适用仲裁规则时其有效性的认定。作者认为,当事人在仲裁协议中约定适用某一特定常设仲裁机构的仲裁规则时,应当认定为仲裁协议有效,因为常设仲裁机构的仲裁规则的制定完全是为了该特定机构的需要,而不是为了满足其他仲裁机构或者临时仲裁机构的需要。联合国贸法会制定的仲裁规则,其出发点就是为了满足临时仲裁的需要,尽管该规则在实践中也为许多常设仲裁机构所采纳。作者认为,当事人约定适用联合国贸法会仲裁规则并由某一特定常设仲裁机构对该规则实施管理时仲裁庭依据该规则进行的仲裁,应当视为机构仲裁而非临时仲裁。从国际商事仲裁立法与实践的发展趋势看,对于仲裁协议有效性的认定问题上,采用“尽量使仲裁协议有效”的原则。  相似文献   

20.
加入WTO与我国仲裁法律制度改革   总被引:14,自引:0,他引:14  
文章认为 ,加入WTO以后 ,我国现行的仲裁法律制度必须从以下五个方面进行改革 :1 促进和维护仲裁价值观念的实现 ;2 逐步实现仲裁机构的民间性 ;3 注意仲裁种类的多样化 ;4 确立合理的仲裁员责任制度 ;5 关注仲裁的全球化和国际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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