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937 毫秒
1.
醉驾被撞照样要负刑事责任。记者获悉,石景山法院对一起危险驾驶案件作出判决,男子黄某被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法院经审理查明,2013年9月14日22时许,黄某醉酒驾车与许某驾驶的车辆相撞,造成两车损坏,黄某受伤。经交管部门认定,许某负此次事故主要责任,黄某为次要责任。法院经审理认为,黄某醉酒驾车的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 相似文献
2.
因冲上马路救女童,16岁女孩李舒舒腿部被货车碾轧。8月1日,广东佛山顺德区交警出具事故认定书,认为李舒舒横出道路是实施了妨碍交通安全的行为,应在此次事故中负一定责任。 相似文献
3.
4.
案情简介
2005年12月27日晚,个体驾驶员唐某驾车到某县城一汽车修理厂进行维修,在修车过程中,趴在该车底下修车作业的工人周某叫唐某上车“试车”,唐某按惯例认为周某已从车下钻出来,遂上车启动“试车”,在倒车时,将尚在该车下面的周某辗压致死。事发后,唐某当即向公安机关投案,公安交警部门作出责任认定,唐某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相似文献
5.
6.
张某因外出办事借用陈某的私家车,途中不慎发生交通事故,致他人受伤。经公安机关认定,张某负事故全部责任。现在,受害人到法院起诉陈某要求其承担事故的连带赔偿责任。 相似文献
7.
李某因无证骑摩托车将闯红灯行人王某撞倒,导致王某受伤住院治疗,其中左眼伤情严重,虽经医生努力,但左眼还是被摘除。该事故经公安机关认定,李某负事故的次要责任。王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李某的摩托车未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交强险)。在双方谈到赔偿问题时,李某坚持要求按双方责任比例进行赔偿,王某认为李某未能投保交强险,导致自己丧失向保险公司索赔的权利。因此.法律规定保险公司应当承担的赔偿部分应当由李某先行赔偿,超出部分再由双方按比例承担。 相似文献
8.
9.
10.
不久前.我将自己的轿车借给朋友屠某使用.屠某在驾驶中将一行人撞成重伤。交警大队认定:屠某负全部责任。我所出借的轿车安全性能符合要求.屠某也有驾驶该型号车的驾照。但由于屠某的赔偿能力有限.事故受害人要我和屠某共同承担赔偿责任。请问:我无偿出借机动车.是否要承担赔偿责任? 相似文献
11.
12.
13.
一、引语:案清简介1997年11月20日晚7点10分左右,原告某镇副业公司驾驶员孙某驾驶一辆桑塔纳轿车行驶在某机场高速公路上,突然发现前方路中有障碍物(系蛇皮雨布1卷),孙某在避让过程中,撞上路东护栏,致后排座3人抛出车外,造成1死3伤的恶性交通事故。交警部门经现场勘查,调查取证,综合分析认定:孙某驾车在高速公路上正常行驶,对前方道路中障碍物无法预见,发生事故时,无违章行为,乘客亦无违章行为,故该事故为意外事故。由于蛇皮雨衣是过境车辆遗失物,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物主无法查找。于是,原告以该机场高速公路管理处… 相似文献
14.
案件摘要:2003年来下午罗某之夫赵某受雇主范某的要求,帮助范某驾驶货车到某山区拉木材,当车行至一路段时,车翻于51米高的坡下,造成驾驶员赵某,车主范某,乘车人胡某三人死亡的交通事故.其所在市的公安交警支队对事故的责任认定为:赵某超载行驶.忽视安全,操作不当造成事故,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事发后,雇主范某的妻子杨某以赵某在事故中存在重大过错为由,诉至法院要求对范某之死进行赔偿。 相似文献
15.
16.
日前,北京市西城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因车祸引发的案件。2011年7月23日,张女士被郑先生所驾驶车辆撞上,经医院诊断为:右胫骨平台骨折,前交叉韧带损伤。同年9月28日张女士突发急性白血病入院治疗,1周后死亡。作为张女士子女的五原告认为,张女士平素身体健康,并无其他疾病。正是此次交通事故造成老人抵抗力下降,最终导致死亡,被告郑先生及保险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 相似文献
17.
法官:今年3月27日,碍于情面我将摩托车借给朋友刘某使用,没想到还不到一小时就出了事。因刘某驾驶不当,乘车人花某从车上跌落下来头部严重受伤。交警认定,刘某无证驾驶应贞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此后,因刘某无力承扛医疗费,花某的家属遂j瓦到我要我先行支付花某的医疗费。其实,虽然朋友多年,我并不知道刘某没有驾驶证。 相似文献
18.
近年来,对于海难救助中救助人是否承担因其过失造成的损害的赔偿责任问题有过激烈的争论。现在学术界对这一问题似乎达成了一致,但关于救助方的赔偿责任仍存在很多问题需要探讨。本文主要涉及以下四大问题:1、救助人是否负赔偿责任;2、救助人应对过失导致的何种损害负赔偿责任;3、在负赔偿责任的情况下,如何确定损害赔偿的范围;4、救助方在承担赔偿责任的同时是否享有赔偿责任限制。 相似文献
19.
全省观摩"赔钱减刑" 2008年3月30日中午,兰考县城关乡王庄村的皮振中驾驶一辆农用三轮车正在三义寨乡的公路上行驶时,被一辆大货车撞翻.皮振中坐在车内的妻子李青菊被撞死,他自己也被撞成七级伤残.经兰考县交警大队事故责任认定:孙付良负此事故的主要责任. 相似文献
20.
李某系王某雇佣的司机。2004年4月30日4时45分,李某驾驶王某所有的中型货车行至京珠高速公路486公里处,因疲劳驾驶,与前方停车的两辆车迫尾,造成李某受伤,三车不同程度受损。经河北省高速公路交警总队三支队认定,李某负事故全部责任。事发后,王某花费现场施救费、救护车费、车辆修理费、拖车费总计110198.5元。王某还支付李某医疗费32106.69元。以上两项合计142305.19元。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