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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34 毫秒
1.
监督过失是一种新兴的过失理论。随着工业化社会的发展,人们在感受到科技文明带来物质文明的同时,也切实感受到了因科技误用、滥用导致公共安全事故所带来的威胁。在此情况下,监督过失理论被引入到了刑法理论之中。为了加强管理者的责任意识、保护社会的公共安全,有必要对监督过失理论进行研究。  相似文献   

2.
犯罪过失概念比较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外刑法理论和刑事立法对犯罪过失概念认识的共通之处在于 :都认为过失是由于欠缺意识之紧张 ,以致欠缺对犯罪事实之认识及预见 ,或否定发生结果的可能性的一种值得非难的心理状态。而中外刑法理论对犯罪过失概念认识的差异主要表现在 :一是立法体例不同 ,二是理论研究的深度以及理论对司法实践的影响力不同。中国刑事立法和刑法理论应以注意义务为中心对犯罪过失的概念进行重新界定。  相似文献   

3.
监督过失理论是日、德等国的刑法学界为了解决上层领导人、管理人和组织经营人因监督不力而造成危害结果发生的间接责任问题而提出的一种过失理论。监督过失犯罪的主体、因果关系、实行行为、注意义务等与一般过失犯罪不同。我国刑事法制包含监督过失内容,但明显不完备,应当构建监督过失犯罪罪名体系。  相似文献   

4.
监督过失有狭义监督过失与广义监督过失两种概念,笔者赞同采行狭义监督过失说;在此基础上对监督过失中被监督者的行为形态、监督者的复合罪过情形以及监督过失犯罪形态问题进行了研究.  相似文献   

5.
社会发展促使过失犯罪领域出现了新形态,主张过失共同犯罪的学说日渐引起关注.当前的争论主要限定在刑法诠释学的范畴内进行,大陆法系主流立场尚不承认过失共同正犯的成立,行为共同说作为其理论根基并非绝对;当违反共同注意义务的行为整体上对特定法益形成了具有结果属性的现实危险,其中的危险行为直接导致了损害结果,并且在规范判断上存在择一或者重复的因果关系时,过失共同正犯得以成立.承认过失共同正犯不违反罪刑法定主义,是否承认其实牵涉到其他实质考虑.过失共同犯罪理论应限定在过失共同正犯领域,具体适用主要有三种类型.共同犯罪向过失犯领域扩张,合理反映了现代风险社会下的刑法应对,也体现了刑事实体法对被害人法益的重视,我国将来在立法论上有必要予以肯定.  相似文献   

6.
监督过失责任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彭凤莲 《法学家》2004,(6):58-64
监督过失理论源于20世纪中叶的日本.监督过失责任的成立与一般过失在过失心理、行为的内容和因果关系等方面都有很大的不同.监督过失通常发生于企业组织内,事业单位、团体内也可适用.我国可以批判地吸收监督过失理论追究监督人(通常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的监督过失责任,督促监督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预防、减少恶性事故的发生.  相似文献   

7.
【典型案例一】反映的情况具有典型性的特点,其中有两个问题还值得做进一步的探讨:一是此类案件中是否有适用监督过失理论追究有关人员刑事责任的情形;二是如果存在追究有关人员监督过失责任的情形,那么在具体定罪量刑时应该体现什么样的刑事政策。一、规范分析:监督过失与渎职犯罪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发展,经济建设得到迅速发展,建筑工程已成为经济建设中一个非常重要的项目。但是一些不法分子为牟取暴利,置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于不顾,在建筑过程中,他们偷工减料、降低工  相似文献   

8.
谢雄伟  黄旭巍 《河北法学》2006,24(7):97-100
随着战后新过失犯理论的兴起,过失的紧急避险问题开始引起日本刑法理论上的关注.我国理论上对此问题较少涉及,学者们一般持否定态度.但根据相应的刑事立法以及紧急避险设立的根本宗旨,避险意思应作比较宽泛的理解,只要具有单纯避免危险的意思和认识到有可能会发生损害即可.因此,应该肯定过失紧急避险的成立.  相似文献   

9.
论监管过失理论及其在我国刑法中的运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随着工业化社会的发展 ,过失犯罪的理论也从旧过失论逐渐演变为新过失论 ,适应时代发展的新过失论包含有容许危险理论、信赖原则、危惧感说、监督过失理论等 ,其中监督过失理论在某些特定的领域有其适用的必要性 ,对于加强领导管理的责任意识 ,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0.
监督过失的客观归责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本文是运用客观归责理论中的危险制造与危险实现的原理来解释监督过失的客观可归责性问题,这对于判断监督者、管理者的行为是否制造了刑法上所不允许的危险,理解监督过失与信赖原则的关系,以及解决管理过失中他人行为介入时对管理者的归责等问题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11.
肖灵 《政法学刊》2013,30(4):68-72
传统刑法理论是否认共同过失犯罪的,理论研究的发展使刑法学界已不能回避共同过失犯罪的存在.明确违反共同注意义务在共同过失犯罪中的核心地位,准确划分违反共同注意义务的判断对象,正确认识违反共同注意义务的共同过失与竞合过失的区别,对纠正传统理论对共同过失犯罪的误解,建立和完善共同过失罪理论体系有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12.
论共同过失犯罪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关于共同过失犯罪问题,刑法理论界和司法实践部门聚讼颇多,特别是围绕共同过失犯罪能否成立共同犯罪的问题,国内外刑法理论界更是长期存在着肯定与否定之争,难以形成基本的共识。面对我国现代社会发展的新形势,立足于刑事司法实践,借鉴于前人的研究成果,应从正确贯彻刑事政策、完善刑法理论、正确理解共同过失的构造、正确追究刑事责任、兼顾诉讼便利等方面确认共同过失犯罪应当成立共同犯罪。  相似文献   

13.
王海涛 《法学研究》2014,36(2):152-165
讨论行政法规范之违反与过失实行行为之认定的关系,对于我国过失犯罪,特别是业务过失犯罪的认定,有重大意义。对此,应当从不同的过失犯构造理论出发,做体系性思考。立足于行为无价值的新过失论,将过失实行行为定义为违反结果回避义务,不仅能合理限制过失不法的范围,理论立场上也更为首尾一贯;而且通过注意义务的类型化,更能贯彻刑法的自由保障功能和法益保护功能。在新过失论的框架下,行政法规范上的义务和刑法上的注意义务在范围、性质上均有不同,但也存在相同之处:前者的危险防止义务是以定型的危险为前提而课予一般人的义务,后者则是以个案事态为前提而课予(处于行为人地位的)一般人的义务。违反不以避免构成要件结果为指向的行政法规范上的义务,并不构成对刑法上注意义务的违反。而违反以避免构成要件结果为指向的行政法规范上的义务,如果该义务对于个案中的结果回避是必要的或不足的,则构成对刑法上注意义务的违反;如果该义务对于个案中的结果回避是不必要的、可替代的,或者会起消极作用,则不违反刑法上的注意义务。  相似文献   

14.
一、犯罪疏忽的概念和特征(一 )犯罪疏忽 (CriminalNegligence)的含义英国法律委员会在其工作文件中对犯罪疏忽是做如下定义的 ,“如果某人没能象作为一个正常人在他的情况下那样 ,对其行为给予注意 ,发挥技能或者进行预见 ,那么 ,他就是疏忽的。”① 也就是说 ,疏忽是行为人有责任履行某种注意标准 ,但没能达到这种标准 ;以及 ,行为人没能像正常人或者谨慎的人那样 ,在法律要求实施合理行为的情况下合理地实施其行为。因此 ,“疏忽是关于行为标准的要求 ,含有疏于思考、而非心理状态的内容 ,很少成为严重刑事犯罪的要素。”②美国法学会在…  相似文献   

15.
于佳佳 《北方法学》2017,11(1):99-113
重大医疗过失意味着,诊疗行为表现出对患者安全的有意识漠视。重大医疗过失的典型行为类型是,明知从事医疗所需要的前提条件严重欠缺,却冒险开始或继续实施诊疗,以及在诊疗中轻率冒险或不注意而未认识到应该认识到的显著危险。最近,在医学判断错误成为问题的案件中,刑事司法的介入反映了医疗过失处罚范围的扩大化趋势。  相似文献   

16.
过失犯的成立以行为人具有注意能力为前提,但在超越承担过失中,行为人行为时并无注意能力,却又应当受到处罚。为了解决这种处罚与责任主义之间的矛盾,德国刑法学界提出了“实行行为前置说”、“单一行为说”、“罪责前置说”与“不真正义务违反说”等学说,然而均存在种种缺陷,因此仍有必要深入思考过失犯的本质等问题。  相似文献   

17.
共同过失犯罪的概念及特征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舒洪水 《法律科学》2005,23(4):83-91
共同过失犯罪,是指负有共同注意义务的二个以上的行为人,由于共同的不注意,共同实施或促成了违反共同注意义务的行为,造成危害结果发生的一种共同犯罪形态。过失教唆犯、过失帮助犯能够成立共犯,即使在立法中予以确认也不会导致处罚范围的扩大和刑法谦抑原则的违反。在共同过失犯罪中,数人实施或促成了违反共同注意义务的共同行为,并且数个行为人都负有防止危害结果发生的共同注意义务,导致了危害结果的发生;在主观方面,各行为人在主观上都是过失,各行为人对危害结果所抱的心理态度也基本相同。  相似文献   

18.
One proposed way of preserving the link between criminal negligence and blameworthiness is to define criminal negligence in moral terms. On this view, a person can be held criminally responsible for a negligent act if her negligence reflects a deficit of moral concern. Some theorists are convinced that this definition restores the link between negligence and blameworthiness, while others insist that criminal negligence remains suspect. This article contributes to the discussion by applying the work of ethicist Nomy Arpaly to criminal negligence. Although not interested in legal issues herself, Arpaly has a well-developed theory of moral agency that explains moral concern in terms of responsiveness to moral reasons. Introducing her work to the ongoing scholarly debate will be helpful for two reasons. First, while a definition of negligence in terms of moral concern is recognized as one proposed solution to the negligence–blameworthiness problem, authors promoting it have yet to give a systematic account of moral concern and its relation to blame. Borrowing Arpaly's account will help clarify the idea of moral concern so that both proponents and critics of a concern approach to negligence can have a better-defined debate. Second, her theory of blameworthiness is especially suited to defending the blameworthiness of negligent actions, because it does not have recourse to a special quality of choice or self-control that must be active to render conduct blameworthy. To make this second advantage clear, the article argues that reliance on choice or self-control problematizes blameworthiness for negligence. Those who wish to defend blameworthiness for negligent acts should base their work on an account of moral agency that does not rely on either choice or self-control to explain when an action is blameworthy.  相似文献   

19.
环境犯罪归责的主观要件分析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张梓太 《现代法学》2003,25(5):69-72
刑法惩罚和预防犯罪的功能决定了刑法中所谓的严格责任实质上是过错推定,而不是完全的"不问过错",环境刑法也不例外。环境犯罪是一类罪名,其归责的主观要件因具体罪名的不同而不同。抗拒环保监管罪的主观方面多为直接故意;破坏自然资源罪的主观方面多为间接故意;污染环境犯罪的主观方面则多为过失,且这种过失应当以结果规避义务为基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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