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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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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樊玲 《中国公证》2009,(2):33-35
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建立"两个市场".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面,进一步放松对士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限制,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按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济,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发展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々业合作社等规模经济主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  相似文献   

2.
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大报告中指出: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稳定和完善土地承包制度,按照依法,有偿,自愿原则,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发展多种形式的规模经营。我国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中也认为要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但是,我国立法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有不足之处,本文仅就立法上应当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制度提出相关见解。  相似文献   

3.
张明君 《法制与社会》2013,(22):218-219
在我国当前城镇化改革的大趋势下,需要规制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以及促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来发展农村经济。然而,当前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法律规制存在诸多待完善问题,制约了城镇化的进程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持续健康发展。为了有效规制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应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进行立法,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登记制度,限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主体。  相似文献   

4.
土地承包经营权法律配置的制度“瓶颈”与制度选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吴越  沈冬军 《河北法学》2011,29(4):45-52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我国集体土地制度改革的重要方向之一。土地承包经营权合理配置是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制度前提,现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法律配置的制度"瓶颈"限制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在对现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法律配置进行反思和分析土地承包经营权重构制度选择的理论前提之后,从土地承包经营权权能的重构、土地承包经营权与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协调、土地承包经营权与土地发展权配置、土地承包经营权初次流转期限与登记制度、土地承包经营权基本权利属性与土地征收等方面分析我国土地承包经营权法律配置的制度选择。  相似文献   

5.
目次一、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必须坚守的原则立场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必须具备的市场化条件三、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关系的构成要素四、影响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的因素五、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争议的救济途径与选择六、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配套制度建设七、结语历经改革开放30年,中国农村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巨大变化。站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新起点上,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从全局角度和战略高度对农村改革发展作出了新的部署,牵住了推进我国经济社会新发展的牛鼻子。实现农村发展战略目标,推进中国特色农业  相似文献   

6.
冯倩 《法制与社会》2010,(19):223-223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的完善对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发展具有重要作用。本文将从法律的视角分析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的不足,从而提出完善建议,以期能对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的立法有所启示和借鉴。  相似文献   

7.
马浩青  俞凯 《法制与社会》2011,(14):249-250
土地制度是国家制度的基础,完善和健全的土地制度能促进经济、政治,乃至社会的发展。对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可以抵押的探讨由来已久。2007年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的决定提出,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市场,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报告再次将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推到了学术争论的焦点,关于是否放开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抵押的争论也逐渐清晰。  相似文献   

8.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已是学术界研究农村土地问题乃至“三农”问题的一个热点。现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法律制度存在诸多问题。借鉴国外发达国家或地区农用土地利用权流转法律制度经验和农村改革发展及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符合“条件、自愿、规范、有序、依法”之客观要求.提出解决对策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法律制度完善思路,最关键是尽早制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专门法律.并建议制定《浙江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条例》。  相似文献   

9.
新农村建设中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问题与对策探讨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还存在着流转程序不规范、流转服务组织尚未形成等问题,直接制约着稀缺土地资源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影响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的发育。因此,通过规范流转程序、建立流转服务组织、健全流转的社会保障机制等对策并明确流转的基本原则,从而促进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已成为新农村建设的必然要求。  相似文献   

10.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作出的<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决定>的出台,表明党和国家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鼓励.作为从事法律服务工作的公证人员,要把握时代的脉膊,了解人民群众的需求,积极为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提供法律服务,认真做好土地承包权流转公证工作.  相似文献   

11.
余华  张涛 《法制与社会》2011,(26):123-124
本文针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存在的相关法律问题进行分析与研究,试从法律层面,提出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法律制度的对策,以此促进整个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的完善,为统筹城乡发展探索新的路径。  相似文献   

12.
土地承包经营权为用益物权,是农民应得的重要财产,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也不具有人身专属性,可以成为遗产。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用益物权,具有流通性。完全放开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是改革的趋势,限制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和否认其可继承性不符合改革发展和保护农民权益的要求。规定林地承包经营权可以继承具有合理性,各类土地承包经营权应有同样的待遇,因此,应当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可继承性,而不是禁止包括林地承包经营权在内的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  相似文献   

13.
郭立建 《行政与法》2007,(11):119-121
建立健全法律机制,规范流转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新农村、保障农民合法权益、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内在要求,建立健全规范流转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机制关键在于创立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法律关系机制和法律运行机机制,使流转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法制化和规范化。  相似文献   

14.
四荒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与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在流转条件、物权变动模式、主体范围、流转要求等方面有较大差别。若承包合同没有授权,则四荒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对土地不享有处分权,除非征得土地所有权人同意。四荒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收益应在转让人和农民集体间进行合理分配,其流转实行登记生效原则。政府要加强在流转中的监管作用。  相似文献   

15.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重要内容,是统筹城乡一体化背景下发展现代农业的客观要求,对实现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合理配置农地资源、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而现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在确权登记,流转方式、退出环节等方面都存在机制弊端,阻碍农村产权改革的进程,因此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路径已迫在眉睫.本文将从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面临的问题着手,提出有效的解决路径.  相似文献   

16.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制度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土地制度。然而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尤其是城乡差距的扩大导致该制度在目前情况下已经不能很好的适应农村的发展了,同时其缺陷也日益显露。这就产生了农村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制度。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很好的适应了现代农村的规模化发展,当然它也还存在着一些不可避免的缺陷。本文通过分析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出现的背景及好处,分析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的现状和不足部分。  相似文献   

17.
我国现行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相关法律制度并不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受到诸多限制,建立和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入股、抵押及登记制度,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相关配套法律制度,对于促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市场化进程,完善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农村土地法治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18.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一项新的变革,形成的一个新兴市场,但由于制度内外的主客观条件的影响,也在一定程度上催生了一个"犯罪市场。"权力要素不当介入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交易关系,引发了诸多犯罪因素。对此,必须从犯罪的情境控制角度出发,从被害控制、权力控制和管理制度控制等方面提出防范和遏制之对策。  相似文献   

19.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存在的问题与法律建议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吴玉萍 《政法论丛》2005,3(1):47-50
本文首先介绍了目前土地承包经营权在流转中存在的问题 ,并分析了问题存在的原因 ,最后有针对性地提出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的建议 ,即科学界定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性质、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方式、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对政府、对集体、承包人的角色进行科学定位。  相似文献   

20.
当前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争论的症结在于:其一,没有区分现行土地承包经营权与改制后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改制后,土地经营权内涵与功能发生根本改变,其自由流转(包括继承)当无异无疑。其二,没有认识到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流转与其他流转方式的区别。继承是原承包经营权人死亡原主体丧失为前提。而转让、抵押、入股等方式流转则是以原承包经营权主权生存并且往往根据其意志进行。现行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肩负着社会保障功能,人身性没有涤除,又鉴于中国人多地少的实际国情,因而不应当也不能够继承。问题的根本解决,应当消除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人身性:一是,维持现行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变,国家对无地的农村人口给予与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相当的社会保障。二是,维持现行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分布现状不变,但变无偿享有为有偿享有,集体向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收取的利益用来维护全集体所有成员的社会保障。三是,彻底涤除家庭承包经营权的社会保障功能,由国家负担农村集体所有成员的社会保障。从当前中国实际来看,第二种路径最易实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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