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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微博,短短的140个字,其著作权却不容忽视。根据新浪的统计,仅仅在今年1季度,新浪微博管理员就接到1526条线上举报,多是投诉原创内容被其他博主抄袭。近日,北京市一中院和中国互联网协会联合主办了“涉微博著作权问题研讨会”。北京大学知识产权学院教授张平举例说,有的博主编一个段子,虽然很短,但很精彩。而从微博作为开放的社交平台的特征来看,在微博上发原创内容,其目的就是要博而告之,希望大家都看到。《著作权法》上有规定,在公众场合发表的言论,他人有权再次传播。因此,其他用户转发时,只要注明出处,就不侵犯著作权。如果原创者想禁止他人转发,就需要有例外声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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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于建嵘教授在新浪微博上开设的“随手拍照解救乞讨儿童”微博引起全国网友、各地公安部门的关注。网友纷纷将乞讨儿童照片上传至微博.希望家中有孩子失踪的父母能借此信息找到自己被拐的孩子。广州市公安局有关方面表示,他们已经关注“随手拍照解救乞讨儿童”微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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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贫困县是“特大喜讯”
一个县成为特困县是否值得热烈庆祝?1月30日,一张微博图片引起网友的争论。经过调查发现,该宣传标语最早是由网友谭哲弗在新浪微博发布,其介绍说“朋友微博上的一张图片,那一刻我就震惊了,能不能让大家都庆祝下”。随后,该宣传标语图片被多名网友转发,引发大量网友的跟帖评论,数小时内转发数已达5000多条,评论2000多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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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控诉遭遇丈夫李阳家暴的微博一出来,网友们首先想到的不是去关心“疯狂英语”创始人李阳的家事,而是去核实这条名为“丽娜华的Mom”的微博是真还是假。在该微博还没有得到新浪微博官方认证前,无人可以确定发博人是否就是李阳的妻子。因为在网络上,假冒的微博、博客比比皆是,尤其是名人,被冒名顶替的事时有发生,且大有愈演愈烈之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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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溧阳卫生局局长谢志强因为不懂微博内容是公开的,在微博上把自己与情人约会调情的内容“直播了出来”,引发网络围观潮。6月22日,谢志强因为此事而被撤销卫生局局长职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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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微博发生"口水仗",竟然"亮晒"对方的真实单位、姓名、手机号等,是否构成侵权呢?今年3月16日,江西首例微博名誉维权案作出一审判决,责令刘萍萍停止对陈娟的侵害行为,删除刊登在新浪微博"透明杨小喵"上对陈娟的评论内容及陈娟的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手机号码,并在新浪微博"透明杨小喵"首页上刊登向陈娟的道歉函等。微博上公开了"吴越芳舟"的真实姓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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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一种邀请多人同乘一辆私家车出行——被人们称为“第四种交通方式”的“拼车”现象在全国热了起来,一些专门的拼车网站应运而生。2011年的春节,各大拼车网站人气十分红火。“赶集”网高峰期每天拼车信息发贴量约2.5万条;在新浪微博的热门话题榜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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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正在孕育新生命的艺人林心如遭遇了一些烦心事儿.网络上惊现“林心如逼婚霍建华”、“捆绑炒作”、“滑胎”等诋毁其名誉及未出世孩子的恶毒之语.针对网络上的流言,林心如工作室委托本所进行取证并采取相关的法律措施.目前,涉嫌严重侮辱、诽谤林心如的匿名微博用户“尚思雅人”账号被新浪微博后台依法注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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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5月25日下午,北京奇虎360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兼CEO周鸿祎,相继在新浪、搜狐、网易、腾讯等网站通过微博发表“揭开金山公司画皮”的系列文章,由此引发了双方的口水战,后北京金山安全软件有限公司以周鸿上微薄言论“明显带有贬损性语言”导致其段票市值缩水6个亿为由,提出了赔偿1200万元的名誉侵权诉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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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岁的大老爷们、湖南岳阳环保志愿者彭祥林没想到,自己关于环保问题的一次温和投诉,竞被冠以“绿茶婊”的恶名。6月4日,湖南岳阳市政府网站官方微博贴出“致歉信”,称官微管理员何云峰回复彭祥林投诉时言语粗俗,造成严重不良影响,何云峰及两名官员被问责。随着政务微博越来越普及,政府部门官方微博的低级失误也屡被曝光。如何应对官微“成长的烦恼”,就成了摆在政府面前的一大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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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0月,秦皇岛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实名认证新浪、腾讯官方微博“秦皇岛发布”,经过近3年的运营,通过加强制度建设,提高专业化程度,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服务社会公众,逐步扩大“秦皇岛发布”的公信力和影响力,获得网民和社会各界的认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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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漂女孩张文佳和蜗居在北京的男友经历了8年的爱情长跑,准备在2010年结婚,可他们和大多数城市蚁族一样,买不起房,买不起钻戒,甚至没有钱举办像样的婚礼,只能选择“裸婚”。2009年12月31日,张文佳在新浪微博上为自己的裸婚爱情许愿,希望自己能够得到一枚钻戒。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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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潘粤明起诉董洁经纪人任佳莺、上海申江服务导报社有限公司名誉权纠纷一案。原告潘粤明诉称,任佳莺是董洁的经纪人,其于2010年10月20日在新浪微博上以董洁工作室团队的名义,发布董洁工作室声明,捏造我嗜赌、粗暴、欠债等虚假事实,侮辱诽谤我。声明内容被多家报纸媒体报道,严重损害我的名誉。2012年10月24日在《申江服务导报》上以整版篇幅发文,进一步损害我的声誉。文章被各大网站、报纸进行第二轮、大范围的转载、评论。故请求判令:1.任佳莺删除在新浪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