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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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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公民个人的家庭财产日益增多,夫妻之间的财产关系也相应变得复杂, 单纯依靠法定财产制度已经不足以调整夫妻之间财产上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从而导致我国夫妻约定财产制度的出现。本文就我国夫妻约定财产制度作出阐释并对不足之处提出完善意见。  相似文献   

2.
蒙萌  田冰 《法制与社会》2012,(20):94-95
夫妻约定财产制度在我国的婚姻家庭法中居于重要的地位,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夫妻约定财产制在我国的适用范围逐步扩大,日益发挥着重要作用。新修订的婚姻法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夫妻约定财产制度,但由于受到经济发展、国情等众多社会因素的影响,我国的约定财产制度还不完善,许多问题有待解决。因此,本文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在对我国夫妻约定财产制的概念、立法意义、基本内容进行研究的基础上,从夫妻财产约定的主体、形式、内容、效力等方面对一系列问题做出了相关规定,指出夫妻约定财产制在实践中存在的缺陷,并提出完善我国夫妻约定财产制的几点建议,以期为我国夫妻约定财产制的构建做出一点贡献,促进我国的夫妻约定财产制度的完善。  相似文献   

3.
论夫妻约定财产制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在婚姻法中夫妻间的财产关系是婚姻关系的一项非常重要内容,2001年修正后的婚姻法对此作了重要的修改和完善,明确规定了夫妻约定财产制的方式。婚姻法中所规定的夫妻约定财产制体现了平等,自愿的合同自由原则,同时夫妻之间对财产的约定在本质上又是合同,在合同的形式、效力、解除等方面一定程度上也受到《合同法》的影响;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个人私有财产的增多也导致了越来越多的经济纠纷,夫妻财产约定已成趋势.  相似文献   

4.
夫妻财产约定制度是婚姻家庭制度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它不仅是调整夫妻财产关系的主要依据,同时也是涉及交易安全的问题。公证制度在我国夫妻财产约定制度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其作用主要体现在:夫妻财产约定公证有利于稳定家庭关系、财产关系,保护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夫妻财产约定公证是解决婚姻纠纷、财产纠纷的可靠法律依据;夫妻财产约定公证能有效地保护再婚者和继承人的合法权益,有利于社会稳定、国泰民安。  相似文献   

5.
修正后的《婚姻法》对夫妻财产制度作了重要的修改和完善,并且明确规定了夫妻约定财产制的方式。随着经济的发展,个人私有财产增多的同时出现的经济纠纷的增多,实行夫妻之间财产约定渐成趋势,立法上确立夫妻约定财产制是可取的。所以笔者在此对夫妻约定财产的概念、种类、内容、以及成立要件,作出总结概括与分析。  相似文献   

6.
2001年4月28日修改通过的《婚姻法》涉及了诸项法律制度,其中之一便是夫妻财产制。我国现行的社会经济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深刻地影响了夫妻财产制,重新审视和估价我国现行的夫妻财产制,按照调整夫妻财产关系的实际需要,全面构建约定财产制的规范体系,是中国婚姻家庭法制建设必须完成的一个重要课题。现实生活表明,夫妻对财产所有关系进行约定的情况愈来愈多,夫妻约定财产制的法律地位也变得越来越重要。本次修改婚姻法在原《婚姻法》肯定约定财产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约定财产制度。规定了约定财产制的范围、约定的形式、…  相似文献   

7.
袁琳 《法制与社会》2011,(23):45-46
澳门与内地在夫妻财产约定制度的立法上体例相似,但是内容差别很大,主要表现为澳门《民法典》中夫妻财产约定立法完善而详尽,而内地在夫妻财产约定立法上较为简略,立法内容简单,如缺乏夫妻财产约定的一般规定、缺乏公示制度、缺乏夫妻财产约定的废止、更改、撤销制度等。澳门《民法典》中的夫妻财产约定制度能够作为内地夫妻财产约定参照的模板,从而实现对内地夫妻财产约定制度的完善。  相似文献   

8.
夫妻间的财产关系是婚姻关系的一项重要内容。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仅依靠法定财产制已不足以调整夫妻在财产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现行的婚姻法明确规定了夫妻财产约定制的内容、形式、效力等问题,在一定的范围内提高了夫妻财产约定制,避免夫妻财产纷争,维护社会稳定。  相似文献   

9.
我国的夫妻财产制是法定财产制与约定财产制相结合.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从法定.本文从我国实行夫妻约定财产制的意义和作用入手、对夫妻约定财产制的基本内容作论述,在此基础上,分析现行夫妻约定财产制的不足,提出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10.
高亚飞 《中国律师》2010,(11):58-59
伴随我国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夫妻财产问题和纠纷不断产生,情况复杂多样。为了满足不同社会阶层、不同家庭情况对夫妻财产处置的不同要求,2001年《婚姻法》进一步完善了我国夫妻约定财产制度,在第19条中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17务、第18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至此,我国夫妻约定财产制度已取得了很大进展。但仍在许多方面存在不足,如在基本原则的规定、约定的变更或撤销程序、约定的内容范围、约定自由度、约定的公示程序等方面存在缺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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