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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93 毫秒
1.
随着电子商务和互联网的发展,作为互联网的标识的域名被赋予了越来越多的商业内涵,域名争议也越来越多。互联网的特性导致传统的纠纷解决方式在解决域名争议中存在着较大的缺陷,UDRP域名争议解决机制则是一次较为成功的探索。  相似文献   

2.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域名争议解决办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第一条为了解决互联网络域名争议,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办法》的规定,制订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因互联网络域名的注册或者使用而引发的争议。所争议域名应当限  相似文献   

3.
问:随着互联网的飞速发展,域名纠纷日趋增多。目前,关于域名争议有哪些解决方式,它们各有什么优势和不足,实践中应当如何选择?  相似文献   

4.
《电子知识产权》2003,(4):14-18
第一章总则与定义 第一条为了保证域名争议解决程序的公正性、方便性及快捷性,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域名争议解决办法》(以下简称《解决办法》)的规定,制定本程序规则。 第二条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域名争议解决办法》而进行的域名争议解决程序受本规则及域名争议解决  相似文献   

5.
问:中文域名争议如何解决?CIETAC域名争议解决中心可受理哪些中文域名争议? 答: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下称CNNIC)于2000年11月推出了中文域名注册业务.同时,为了妥善解决中文域名注册人(域名持有人)与第三方(注册服务机构以外的第三人)之间因中文域名的注册与使用所产生的域名争议,维护当事人各方的合法权益,CN NI C根据中国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的规定,参考国际社会有关域名争议解决的做法及相应规则,制定了<中文域名争议解决办法(试行)>(下称<解决办法>,已于2000年12月1日起生效实施.),并授权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域名争议解决中心(下称"CIETAC域名争议解决中心")作为中文域名争议解决机构;同时,由域名争议解决中心制定相应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域名争议解决中心域名争议解决程序规则>(下称<程序规则>,已于2001年1月1日起生效实施.),按照<程序规则>和<解决办法>的规定,采取专家组负责制解决相关域名争议,从而建立了中国中文域名争议解决机制.因此,有关中文域名争议可通过CIETAC域名争议解决中心域名争议解决机制求得解决.  相似文献   

6.
为有效解决域名抢注争议,域名管理机构建立和发展了一套专门性域名争议解决机制.该机制规定,投诉得到支持的首要条件是投诉人对有关名称或标志享有权利(益).已有的大量专家裁决为理解该规定提供了最为重要的线索,因此,有必要对前述裁决进行梳理、归纳和分析,在此基础上,对应如何认定投诉人的权利(益)及相关疑义之处予以探讨,为当事人、律师提供一定的指引.  相似文献   

7.
域名注册与在先商标的争议,司法实践先于法律,司法判例尽管并不一致,但均对驰名商标以特别保护,其保护均体现出商标法上保护的痕迹。但并非所有的商标都享有同等的保护,原因在于商标侵权理论的“误认”标准。《商标法》天然适用于域名侵权争议的本质———商业领域扩展的必然结果。《商标法》调整域名侵权争议的范围是有限的。  相似文献   

8.
一、概况●新修订的《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域名争议解决办法》(以下简称《域名争议解决办法》)已经于2006年3月17日起施行并主要作了如下修订:(一)限定了域名争议解决机构受理域名争议的范围,明确“所争议域名注册期限满两年的,域名争议解决机构不予受理”;(二)限定了“恶意”认定的范围,“出售域名”不再被一概被认定为“恶意”,明确只有在“注册或者受让域名是为了向作为民事权益所有人的投诉人或其竞争对手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该域名,以获取不正当利益”时,才能被认定为“恶意”;(三)明确了何种情况下域名持有者对域名享有合法…  相似文献   

9.
邓炯 《知识产权》2001,11(2):37-40
一、域名登记管理者的定义与范围 域名登记管理者是负责对通用顶级域名(gTLDs)及域别代码顶级域名(ccTLDs)进行注册及管理的机构,其通常具有三方面职能:第一,域名登记,即作为域名登记者(domain name registrar),在经过检索核实域名注册人(registrant)申请注册的域名并未被其他域名注册人事先占用或未与法律法规的要求相抵触的前提下,对域名注册人申请注册的域名进行登记;第二,域名维护,即作为域名维护者(domain name registry),定期对域名注册记录数据库进行追加、更新,提供域名记录的解析和定位服务,以确保网络信息流动的畅通①;第三,域名  相似文献   

10.
《仲裁与法律》2002,(5):1-1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贸仲)域名争议解决中心相继自2001年1月1日和2002年1月1日接受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的授权正式受理中文域名争议和通用网址争议后,又于今年9月2日接受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的授权,负责解决.CN域名争议(原中文域名争议也同时适用新的《解决办法》和《程序规则》)。  相似文献   

11.
问:中文城名争议解决程序大致有哪些流程?CIETAC中文域名裁决如何执行? 答:CIETAC域名争议解决中心域名争议解决程序可分为以下五个阶段:  相似文献   

12.
互联网络域名争议解决机制——以贸仲为例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李虎 《仲裁与法律》2002,(2):96-118
随着互联网络(INTERNET)在商业领域中的广泛使用以及人们对其依赖性的日益增加,有关互联网络域名的注册及使用而引发的争议也日益增多,有关互联网络域名争议解决机制也随之出现,以便建立一个快速、可靠及高效的争议解决方式,为当事人提供优质快捷的在线域名争议解决服务,以增强并确保人们对使用互联网从事商贸的信心。本文在对域名发展简史、域名的概念、特征、法律地位和域名管理以及域名纠纷的产生、域名纠纷的类型及纠纷的解决进行相应的介绍和考查后,着重并较为系统地介绍了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贸仲)的互联网络域名争议解决机制,以及该机制所涉及的国际及国内有关域名争议解决的程序性及实体性规定,并对贸仲域名争议解决机制的特色和优点进行了相应的归纳和总结。  相似文献   

13.
《仲裁与法律》2004,(1):5-6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贸仲)域名争议解决中心主任会议于2004年1月5日在贸仲所在地北京高斓大厦召开,贸仲副主任兼秘书长、域名争议解决中心主任王生长博士、域名争议解决中心副主任唐  相似文献   

14.
《仲裁与法律》2002,(3):106-107
随着互联网络(INTERNET)的迅速发展及其商业化和民用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各种域名大量注册,因域名与商标及当事人所享有的其他合法权益的名称相冲突而产生的域名争议也不断增加。为了及时妥善地解决有关域名争议,保护域名持有人和其他权利所有人的正当权益,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经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批准,于2000年12月成立了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域名争议解决中心。  相似文献   

15.
域名争议解决机制产生的缘起于打击恶意抢注域名的行为,恶意抢注名人的姓名也在其列,但是由于姓名权的特殊性和复杂性,使得姓名权不论是在还是在uDRP规则下还是在cNDRP规则下的适用都是一个难点。剖析姓名权在UDRP以及CNDRP中的适用规则,并进行一个横向的比较,必将对我国域名争议解决实践提供一个有益参考。  相似文献   

16.
宋波 《仲裁与法律》2002,(4):140-150
在强调快速便捷与意思自治的网络环境中,通过域名注册管理机构指定与授权的争议解决机构对域名争议进行裁决的行政解决程序,是解决域名争议的一种新型非诉讼解决争议方式。本文通过比较研究海峡两岸域名争议行政程序解决机制的不同法律特点,为完善我国现有域名争议解决机制提供了初步设想。  相似文献   

17.
崔明健 《河北法学》2011,29(2):119-121
新修订的《统一域名争议解决政策程序规则》自2010年3月1日起施行。该规则主要修订内容有:对诉状形式和传送方式提出电子化、无纸化要求;将文件的互联网络传送方式放在优先地位;增加"书面通知"程序;明确规定"该规则与争议解决机构补充规则相冲突时,该规则效力优先"。这些修订内容体现了在保证程序公正的前提下进一步提高程序效率的目的,有利于域名争议的高效、公正解决。修订后的新规则对我国域名争议解决相关程序规则的修订与完善,具有借鉴参考价值。  相似文献   

18.
李虎 《仲裁与法律》2002,(6):135-143
本文旨在介绍和探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简称贸仲,其英文缩写为CIETAC)网上争议解决的实践——互联网络域名争议解决机制。为此,文章首先考察了网上争议解决机制的性质,接着对贸仲有关网上争议解决的实践——贸仲域名争议解决中心及其主要业务进行较为详细的介绍,并对贸仲域名争议解决机制的特征进行了归纳和总结。基于此,文章进一步认为,贸仲有关域名争议解决的实践已经为其他网络知识产权纠纷的仲裁确立了可予借鉴的模式。  相似文献   

19.
中文域名的法律调整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折喜芳  赵国华  高雁 《河北法学》2002,20(4):145-148
中文域名自 2 0 0 0年推出后 ,企业域名抢注更为激烈 ,而中文域名由于具有某些商标标识的特性 ,并且它的注册与访问采用中文形式 ,相对于英文域名而言 ,便与注册商标权产生多方面更多的冲突。我国对此并无相应的法律规范 ,并且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中文域名争议解决机构”的民间组织性质决定了它对中文域名的调整具有很大的缺陷性。  相似文献   

20.
《仲裁与法律》2002,(2):119-121
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下称仲裁委员会)和香港国际仲裁中心联合成立的亚洲域名争议解决中心于2002年2月28日正式投人运营,开始对外受理国际通用顶级域名争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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