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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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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自从2003年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在全国试点省市全面开展,并取得较好的效果。2005年又扩大试点至18个省市,社区矫正工作进入了新的发展局面。社区矫正工作是顺应世界刑罚轻型化的发展趋势,是进一步完善我国的行刑制度、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社区矫正检察监督是在当下亟需解决的一个重大课题。  相似文献   

2.
葛国庆 《中国监察》2011,(24):27-27
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纪委、监察局经过6年多的大胆探索,积极实践,逐步形成了以社区党风廉政监督站为依托、以社区党风廉政监督员为主体、以社区事务和社区党员干部为重点监督对象的社区党风廉政建设新机制。2004年,亭湖区纪委率先在先锋街道北城路社区进行试点,建立起全市第一家社区党风廉政监督站。  相似文献   

3.
社区检察机构作为检察权有效运行的重要组织载体之一,在20世纪80、90年代,我国江苏常州市等地区就开始试点开设社区监察室,其机制经过近几年的发展不断完善。社区检察制度的核心内容即为社区检察监督,因为检察权的本质核心即为法律监督权。因此有必要对社区检察监督的相关原理进行梳理,以进一步促进社区检察法律监督制度的良性发展。  相似文献   

4.
郭岩 《法制与社会》2014,(7):175-176
社区矫正从试点到成为正式法律制度,历经近8年的发展与建设。社区矫正对犯罪者实行监督教育手段执行刑罚有着不可替代的优越性及社会性,但在实际司法活动中难免存在着问题与不足。而检察院应该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对社区矫正进行有效的监督。本文通过对社区矫正的法律法规进行分析与剖析,归纳当今社区矫正监督方面的问题与不足,旨在完善社区矫正的监督,使进行矫正的犯罪者能够在执行完刑罚后顺利重新融入社会。  相似文献   

5.
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纪委、监察局经过6年多的大胆探索,积极实践,逐步形成了以社区党风廉政监督站为依托、以社区党风廉政监督员为主体、以社区事务和社区党员干部为重点监督对象的社区党风廉政建设新机制。2004年,亭湖区纪委率先在先锋街道北城路社区进行试点,建立起全市第一家社区党风廉政监督站。  相似文献   

6.
吴支伟  彭振 《法制与社会》2012,(22):133-134
2002年上海市率先开始探索性的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一年后,社区矫正的试点扩大到18个。2009年,社区矫正工作在全国全面试行,2010年深圳市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和司法局联合制定《深圳市社区矫正工作实施细则(试行)》,2011年新颁布的《刑法修正案(八)》也首次提及社区矫正。本文以某区社区矫正数据为例,就某区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的基本情况、存在的问题以及如何有效对社区矫正实施法律监督进行阐述。  相似文献   

7.
林艳丽 《法制与社会》2012,(34):140-141
社区矫正是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我国的实践。在社区矫正发展过程中,检察机关对社区矫正工作进行法律监督,有力推动了作进程,但由于社区矫正制度在我国起步比较晚,一些制度机制还不健全,导致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出现一些问题。本文以社区矫正与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关系作为理论基础,以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为主线,分析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对完善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作了一些思考。  相似文献   

8.
李鹏  王琳 《中国检察官》2012,(11):50-51
此次两院两部《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中对检察机关的职责做了专门的明确.即对社区矫正执法活动进行法律监督,河南省《关于全面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也明确规定了检察机关对社区矫正工作是否公开、公正和执行活动是否合法依法进行法律监督。所以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在社区矫正活动中的法律监督责任非常重要。  相似文献   

9.
社区矫正作为一种非监禁刑罚执行方式,在我国还存在诸多问题,亟需检察机关加强检察监督.同时,由于司法实践中社区矫正立法不完善、法律监督力量薄弱、监督方法落后等原因,导致检察机关在开展社区矫正检察监督过程中困难重重.本文拟从以上两方面入手,探索检察机关开展社区矫正检察监督的出路,以期对司法实务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10.
尤君泽 《人民检察》2013,(19):78-79
随着刑罚轻刑化趋势的发展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深入推进,社会化、差异化的行刑理念的不断深入,适用社区矫正的罪犯会越来越多,社区矫正工作形势将越来越复杂,社区矫正检察监督迫切需要加强,检察机关开展社区矫正监督工作的方式和手段也亟须作出调整和完善。笔者认为,检察机关现在采取的定期与不定期检察、全面检察和重点检察的监督模式已不能完全适应当  相似文献   

11.
社区矫正执行是社区矫正功能实现的关键,自2002年8月我国开展社区矫正以来,社区矫正执行取得了很多实践成果,但也存在社区矫正执行检察监督的法律依据不足、检察监督工作定位不准确、对社区服刑人员合法权益的保障不够、忽视对社区矫正执行效果的检察监督的问题。本文从完善社区矫正执行检察监督的相关立法、对社区矫正执行检察监督工作进行重新定位、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合法权益的保障和重视对社区矫正执行效果的检察监督四个方面对完善社区矫正执行检察监督提出了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12.
社区矫正法律监督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社区矫正法律监督是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行刑罚执行活动监督职责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民检察院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监所检察部门近年来在监外执行检察工作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项新任务。本文立足于解决检察实践中遇到的理论和实践问题,在辨析社区矫正与监外执行异同点的基础上,界定了社区矫正法律监督的概念及特征,梳理了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开展七年多来的情况及存在的问题,阐明了检察机关开展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应坚持的基本原则及职责任务,提出了完善社区矫正法律监督体制的基本路径,初步构建了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制度体系框架。  相似文献   

13.
董野 《法制与社会》2013,(23):122-123
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是司法体制改革和工作机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对社区矫正进行法律监督是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责与义务,目前社区矫正制度在我国还不够完善,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应从立法上进行完善社区矫正,保障社区矫正检察监督有法可依,从制度上健全社区矫正机构,强化检察机关职能,从职能上拓宽检察机关行使检察权的方式。  相似文献   

14.
《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施行使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检察机关应在监督社区矫正工作中准确定位,从明确监督对象和重点、健全工作制度、掌握矫正对象情况等五个方面开展好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  相似文献   

15.
卞增智 《法制与社会》2010,(28):144-145
本文应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社区矫正在全国全面试行等要求,提出了社区矫正检察监督体系的概念。文中立足实践层面阐述了当前我国社区矫正工作的现状,以检察机关在社区矫正中的任务为依据,以监所检察工作为视角总结了社区矫正工作中检察监督存在的问题和困难,针对当前社区矫正开展现状,为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监督职责,维护法律公平正义,阐述了检察机关在社区矫正中的检察监督的应有之意。  相似文献   

16.
社区矫正检察监督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是司法体制改革和工作机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对社区矫正进行法律监督是人民检察院的职责和义务。社区矫正中的检察监督涵盖了对各执法环节的法律监督,但目前的社区矫正工作还不够成熟。社区矫正工作还应包括设立社区矫正决定前的人格调查制度、享有社区矫正建议权、提出纠正意见权、抗诉权以及追诉职务犯罪权、维护矫正对象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社区矫正日常奖惩等内容。  相似文献   

17.
新《刑事诉讼法》正式确定了关于社区矫正的一系列程序法律制度,并且规定了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应依法对社区矫正进行法律监督。由于在我国社区矫正是一种新的刑罚执行方式,检察机关对其如何依法客观高效的实施法律监督,仍然处在一种探索和积累的阶段,笔者就结合相关调研情况,从完善社区矫正法律监督的理论价值出发,针对目前其存在  相似文献   

18.
社区矫正协同检察监督强调检察机关与被监督者之间树立司法合作精神,以地位平等为基础,建立社区矫正数据库,实现信息共享,强调实施同步监督、柔性监督。引入协同理念对于理顺检察机关与被监督者之间的关系、提高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有重要的意义。这不仅是风险社会对检察监督提出的全新挑战,也是大数据时代对检察监督提出的更高的要求。  相似文献   

19.
孟大伟  吕梁 《法制与社会》2013,(13):161-162
随着《刑法修正案(八)》的通过,社区矫正制度正式写入刑法,并于2011年5月1日开始实施。在追求法制文明的今天,刑罚的适用和执行过程中充分体现文明化、人性化、教育化是必然趋势,非监禁刑扩大适用,使得社区矫正成为司法工作的重要内容。与此同时,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人民检察院负载的监督职责的范畴,必然包容了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监督。由于其必要性,社区矫正的检察监督受到高度的重视,但是,由于其监督对象的新兴性,目前,人民检察院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监督尚面临着困难,使其运行不可避免的存在缺陷。本文力求通过对社区矫正工的检察监督的依据、必要性进行分析,并指出该项工作现阶段存在的运行缺陷,从而提出完善对策,建构出今后工作的蓝图,以指导工作实践。  相似文献   

20.
, 《检察风云》2013,(4):12-14
"法律监督"是中国法律中的一个专门术语和概念,而检察机关在社区矫正中的法律监督同样是西方各国从未实践过的,是"社区矫正中国化"的一大特色。社区矫正作为一个在我国方兴未艾的矫正模式,法律法规尚不健全,诸多环节缺乏经验,工作中难免产生纰漏。这种情况下,更需要有效的监督机制介入,保障矫正工作的有效进行。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具备丰富的实践经验,理应肩负起社区矫正工作的法律监督职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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