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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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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民法视野下排污权交易合同法律关系探析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史玉成  王卿 《法学杂志》2012,33(10):67-72
排污权交易合同制度是排污权交易制度体系中的核心问题。排污权交易合同属于民事合同,但又不同于普通民事合同,应将其定性为一种新型的民事合同即环境民事合同。排污权交易合同除在意思自治原则和合同相对性原则上有所突破外,在合同主体、合同客体、合同履行等方面也与其他民事合同有所区别。我国应在《环境保护法》创设排污权交易制度的基础上,完善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增加环境民事合同的相关规定。同时,改革排污许可证制度,使之与排污权交易合同制度相衔接。  相似文献   

2.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环境问题愈演愈烈。如何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在新形势下制定更加有效的环境政策已经成为当务之急。排污权交易制度无疑是现今诸多措施中最卓有成效的一个,本文通过对排污权交易制度的起源、特点、重要性等方面的探讨,分析并指出了排污权交易制度在我国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指出了一系列对策来促进我国排污权交易制度的发展。  相似文献   

3.
李爱年  詹芳 《时代法学》2012,10(2):60-66
环境问题外部性的解决是借助于产权界定还是政府管制,引发了排污权交易和环境税两种不同的经济管理手段。两者虽有共同的理论基础,但是作为不同的环境经济手段存在着参与主体、实践方式和现实效果的不同。两者相比,排污权交易更具优越性。但是我国目前排污权交易仍然存在诸多问题,因此建立排污权交易的立法体系,建立和完善排污权交易的配套制度,培育排污权交易市场,正确定位政府角色,完善政府监管职能,是构建排污权交易制度的必经之路。  相似文献   

4.
排污权交易制度是一种新型的控制污染、改善环境的政策制度,交易模式的选择是排污权交易市场构建中的重要因素,特别是在排污权初始分配的方式上的选择直接影响到排污权交易的有效进行,因此对其进行认真分析和研究很有必要。文章通过对排污权的性质进行分析并探讨了排污权初始分配不同模式的利弊,试图寻找一种有利于提高排污权交易的效率的分配模式,并对进一步完善我国排污权交易市场提出了一些建议。  相似文献   

5.
排污权异地交易是在排污权交易制度上发展起来的更高层次的排污权交易,必须建立在排污权交易制度已经相对成熟和完善的基础之上,排污权异地交易中的"异地"概念是理解整个制度的关键所在,这里的"异地"并非指的是行政区划,而是地理上的"异地".而排污权的异地交易与国际减排制度有着许多相似之处,但是也有着本质的区别与不同.  相似文献   

6.
嘉兴市排污权交易制度的不足与完善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嘉兴市排污权交易制度是嘉兴市为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双赢而出台的的环境经济政策。经过两年多的实践探索,嘉兴市排污权交易制度形成了一套系统化的运作模式。但是,由于处于试点阶段,嘉兴市排污权交易制度也存在一些不足,需要在以后的实践中予以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7.
环境的可持续保护和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是关系到人类社会能否可持续发展的两大重要问题。为了保护环境和有效利用资源,各国对排污权交易制度进行了多方面的探索、研究和实践。本文通过对我国现有的排污权管理体制中存在的问题出发,认为,排污权交易制度在经济、环境和社会效益上均有积极作用,较之现有排污权管理体制更有益于治理环境污染,在我国具有可行性。  相似文献   

8.
我国许多地方省市在排污权交易试点过程中,开展了排污权交易的地方立法。排污权交易地方立法在排污权交易基本概念界定、政府监管、具体制度以及与环境保护其他制度之间的衔接方面进行了一些有益探索,为排污权交易制度的建立和完善积累了经验。但是,地方立法在交易标的、主体制度、交易行为、交易平台等方面也存在诸多不足。根据地方立法的经验,未来排污权交易立法需要从提升立法的层级、明确交易标的和扩大可交易污染物的范围、完善排污权交易市场主体制度、确保交易的独立性、合理定位交易平台等方面进行完善。  相似文献   

9.
排污权交易这一概念是由美国的经济学家戴尔斯于上个世纪六十年代在其发表的《污染、财富和价格》一书中最先提出。之后应用在美国、日本等国家的实践中,都收获了比较理想的成果。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随之而来也产生了一系列相应的问题,其中日益恶化的环境问题更使公众密切关注和深切担忧,因此我国通过建立排污权交易的法律制度来解决环境问题的做法是可行的。但是从已经建立的一部分试点城市的具体实践来看,我国现阶段建立排污权交易制度并没有取得很好的效果。我国可以适当借鉴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关于排污权交易的比较完善的发展机制,但最根本还是要结合我国实际国情,建立有中国特色的排污权交易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10.
排污权交易是一种以市场为基础控制环境污染的手段。目前,作为一种权利形态的排污权还未获得我国立法的承认,排污权交易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支持,并未作为一项制度建立起来。我国环境污染形势的严峻以及大量排污权交易实践的开展使以法律的手段规制该制度变得极为迫切。本文在分析排污权交易制度的现状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我国构建排污权交易制度的可行性,最终为构建我国的排污权交易制度提出了几点意见。  相似文献   

11.
李义松  冯露 《行政与法》2014,(8):107-111
排污权交易制度的实质是具有排放资格的单位之间就排放容量进行自由交易的制度。基于排污权交易的特殊性。则需借鉴物权理论的公示制度,构建由“公法主导”转向“公私监管”的公示制度。物权的公信力来源于公示方式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现今因为环境污染的日益严重性。排污权交易制度也需被赋予公信力。物权变动的公示和公信力涉及物权的多样性和交易的安全性。即使排污权交易不存在上述问题,但就其交易对象的数量限定性和第三人的环境利益相关性.引入物权公示制度的同时也需要增强公信力。因此本文认为,应将政府采取的“批准”方式与公示生效主义相结合来构建新型的排污权交易公示制度。这一制度的建立,既能增加交易的自由度,也能增加这一方式的公信力.  相似文献   

12.
自然资源物权制度的理论基础研究   总被引:3,自引:3,他引:0  
黄锡生  王江 《河北法学》2008,26(5):15-21
构建自然资源物权制度的首要任务是构建自然资源物权制度的理论基础。自然资源与传统物权制度上的"物"不同,自然资源具有经济价值和生态价值的双重属性。同时,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之间存在复杂的关系。这些原因导致了自然资源物权制度的理论基础与传统物权制度的理论基础之间存在差异。自然资源物权制度的理论基础应是对传统物权制度理论基础的借鉴和超越。从哲学、伦理学、经济学和法理学的视角探究自然资源物权制度的理论基础,对我国自然资源物权制度的构建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相似文献   

13.
Just as the courts must consider the trade‐off between the best interest of the child and parental rights in involuntary termination of parental rights, policy on international adoption must consider the trade‐offs between the best interest of the child and the long‐term interests of the nation. We argue that countries that suspend international adoptions do not maximize social welfare. A consistent national policy to maximize the well‐being of the children and society at large would be to devote resources today to the oversight of international adoption in accord with child protections under the Hague Convention, while at the same time developing a domestic system of care that provides for the physical and developmental needs of orphaned children in the context of permanent families.  相似文献   

14.
权利的配置不仅左右收益或成本的转移 ,而且决定收益或成本的高低。因此 ,通过权利配置实现环境资源的价值最大化应是环境保护追求的目标。然而环境资源的公共物品属性 ,决定了其权利的初始配置应是一种社会化的权利。这种社会化的权利极易诱发私人权利采取“搭便车”行为对其进行侵蚀 ,因此 ,要实现环境资源价值最大化 ,就必须对遭受侵蚀的社会环境权利进行救济。但在此救济过程中 ,由于侵权人和社会环境权利的代理人 (国家 )之间存在着“信息不对称” ,如遵循传统私法救济方式 ,容易导致私法救济的“虚位” ,因此 ,需要突破传统权利救济的私法化局限 ,实现权利救济的公法化。  相似文献   

15.
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制度的变革与发展   总被引:35,自引:0,他引:35       下载免费PDF全文
吴汉东 《法学研究》2005,(3):126-140
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制度是当代国际经济、文化、科技贸易领域中的一种法律秩序。国际保护标准在缔约方之间的一体化、国际保护规则从实体到程序的一体化、国际保护体系与国际贸易体制的一体化,反映了当代知识产权制度的基本特征。《知识产权协定》作为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的主要法律制度,在其推行过程中显见不足,其主要表现是知识产权与其他基本人权(包括精神权利、表现自由、隐私权、健康权、发展权等)的冲突;此外,在知识产权国际论坛上,诸如传统知识、遗传资源、地理标志保护问题的争议,导致了国际知识产权领域中新的利益格局的形成,从而引发了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制度的变革与发展。  相似文献   

16.
论作为财产权的水权   总被引:3,自引:1,他引:2  
邢鸿飞 《河北法学》2008,26(2):99-102
将水权客体——水资源的功能概括为生活功能、资源功能和环境功能,认为水权的财产权性质在水资源的不同功能区间中得到体现,其中水资源的生活功能对应的是作为宪法财产权的水权,水资源的资源功能对应的是作为民法财产权的水权,水资源的环境功能对应的是作为宪法财产权或共用财产权的水权。在此基础上,提出作为财产权的水权的实现机制及对我国水资源保护和利用的启示。  相似文献   

17.
私人执行GATT/WTO协定是指私人如何行使在GATT/WTO协定下的国家贸易权利。"1934年体制"下"进口竞争性产业"与"出口导向性产业"之间的博弈使得美国国会与总统在共同行使国家经济主权中,通过缔结GATT/WTO协定,为美国创设了市场准入权利与贸易救济权利。这些贸易权利要在国内法中被私人执行,则必须创新国内进口与出口贸易救济制度。  相似文献   

18.
杨朝霞 《中国法学》2020,(2):280-303
环境权是一项以环境要素为权利对象、以环境利益为权利客体、以享用良好环境为主要内容的,具有人格面向的非财产性权利。环境权本身既非人格权亦非财产权,而是一项需要综合运用公法和私法、实体法和程序法进行系统保护的独立、新型的环境享用权。环境权与资源权、排污权的权利对象都是自然要素,但三者的权利客体各异,分别指向环境支持功能、资源供给功能和环境纳污功能。资源权、排污权属于广义财产权的范畴,在价值取向上同环境权截然相反;自然保护地役权具有民事权利和行政权力的双重属性,属于保护自然的权利。被称为程序性环境权的环境知情权和环境参与权,亦非环境权,而属于保护和实现环境权的派生性权利。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在本质上属于责令赔偿生态环境损害之行政命令的司法执行诉讼,尽管同自然资源损害赔偿诉讼一样,也具有环境权益保护的重要作用,但二者均不属于环境权诉讼的范畴。  相似文献   

19.
历经四十余年的制度变迁,中国自然资源产权从无到有,从不可交易到可以交易,却依然受困于资源决定型体制,尤其是资源产权及其管理并未成为市场经济的有机组成部分。从资源决定型体制走向技术决定型体制,让自然资源融入资源产业,让资源产业融入工业制造业,进而在提升全要素生产率背景下设计并安排中国自然资源产权制度,已经成为现实的抉择。从资源确权到推进资源产权交易则是政府资源管制变迁的法律路径,关于这一步,政治家必须作出决断。  相似文献   

20.
论环境使用权交易制度   总被引:47,自引:0,他引:47  
随着环境保护中的经济手段的广泛运用,环境使用权交易制度应运而生。这一法律化的经济制度起源于美国,其产生经历了由单项制度到综合性制度的发展过程,这一交易的标的是环境使用权。环境使用权交易制度在中国既有应用的必要和前景,也已具有相应的运用基础和条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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