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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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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相当因果关系理论是大陆法系侵权法领域的重要理论,发源于德国,建立在条件说和原因说的基础之上。关于相当因果关系的判断标准,有诸多说法,本文着重介绍其"相当性"的判断并简要介绍相当因果关系的判断标准。  相似文献   

2.
刑法学界关于因果关系之条件说、原因说和相当因果关系说在一定程度上符合唯物辩证关于因果关系的辩证统一性、内在联系性、复杂多样性等基本原理,特别是相当因果关系说对于认定刑法因果关系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笔者拟以两个刑事案例引发的思考为逻辑起点,分析哲学中的因果关系在我国的实践及刑法学中的因果关系问题,以期能为我国的刑法因果关系理论研究找到新的视角。  相似文献   

3.
客观归责理论的方法论意义兼与刘艳红教授商榷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下载免费PDF全文
周光权 《中外法学》2012,(2):225-249
客观归责理论和相当因果关系说都是实质的归责理论,它们都要解决把结果视作谁的"作品"的问题。如果仅仅考虑个案处理,即便不采用客观归责理论,单纯运用条件说和相当因果关系说,疑难案件也能够得到处理。但是,相当因果关系说在方法论上有诸多缺陷,而客观归责理论在方法论上的优势非常明显:用多重规则确保检验时没有遗漏;建立正面判断和反向检验交互进行的检验标准;展示一般预防的刑罚效果;凸显评价的层次性、充分性;确保刑法判断的客观化。我国刑法学者否认客观归责理论,主张在因果关系判断时采用相当因果关系理论,再通过故意、过失限定归责范围的观点,貌似有理,但在方法论上存在根本的错误。如果在进行客观归责判断时,根据一定的检验标准,根本就不需要将某个后果这一"杰作"算到行为人头上,也就没有追问其有无罪责的必要性、可能性。客观归责理论主张对故意犯、过失犯的认定,可以将原本就应该放在构成要件符合性阶段考虑,但过去一直被错误地置于责任中分析的要素提早到客观归责来思考,使之实现犯罪判断要素的正确"归位"。因此,客观归责理论只是强调客观判断必须优先进行,不会模糊三阶层理论。如果充分认识到客观归责理论在方法论上的独特意义,同时,为了确保司法上不出错,肯定客观归责理论,并将相当因果关系说的内容融入客观归责中,就是我国刑法理论未来需要认真对待的问题。  相似文献   

4.
刑法因果关系是评判犯罪行为的刑事责任的根据.是事实因果关系和法律因果关系的统一体.刑法中的因果关系历来是一十十分复杂的问题.因果关系的认定直接涉及刑事责任的追究(归责),是行为理论中一个重要的问题.历史上曾经存在的条件说、原因说以及相当因果关系学说都是将因果关系问题(事实问题)和归责问题(规范问题)混同在一起.而新近的客观归责理论则将二者分开,在因果关系上采用条件说,而在归责问题上采用一系列的排除规则,从而为相当因果关系中"相当性"的判断提供了一个可操作的标准.鉴于我国刑法理论研究中对刑法圆果关系争论颇多的现状,借鉴英美法系国家关于刑法因果关系的双层次原因理论,我们对刑法因果关系的概念涵义、特性、适用范围及正确判断应当有一个准确的认识,从而对司法实践现状产生实际有效的指导作用.  相似文献   

5.
在日本刑法理论中,关于因果关系的学说主要有"条件说"和"相当因果关系说"之争。在判断结果加重犯的因果关系时,应当借鉴"折衷说",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经过是否存在条件关系和能否确认相当性两个阶段的判断得出结论,以严格限制结果加重犯的成立范围并合理地追究其刑事责任。  相似文献   

6.
客观归责理论:质疑与反思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下载免费PDF全文
刘艳红 《中外法学》2011,(6):1216-1236
我国刑法学界近年对引进德国刑法理论中的客观归责理论呼声很高,然而,作为一种外来理论,客观归责理论自身有诸多值得质疑之处。客观归责理论实际是因果关系理论而非其自身定位的构成要件理论;它早已超越对归责问题的探讨,而渐至成为与可罚性概念相当的犯罪成立理论;它在"客观归责"的同时其实也一直在进行着"主观归责";它以模糊三阶层犯罪论体系为代价进行归责判断,从而极大地削弱了阶层犯罪论体系所具有的人权保障机能;它不是一个自洽的理论,而是统合了各种不同内容的混合体。解决我国刑法因果关系问题不必引进客观归责理论,相当因果关系说可作为予以借鉴的学说。  相似文献   

7.
刑法因果关系是评判犯罪行为的刑事责任的根据,是事实因果关系和法律因果关系的统一体。刑法中的因果关系历来是一个十分复杂的问题。因果关系的认定直接涉及刑事责任的追究(归责),是行为理论中一个重要的问题。历史上曾经存在的条件说、原因说以及相当因果关系学说都是将因果关系问题(事实问题)和归责问题(规范问题)混同在一起。而新近的客观归责理论则将二者分开,在因果关系上采用条件说,而在归责问题上采用一系列的排除规则,从而为相当因果关系中“相当性”的判断提供了一个可操作的标准。鉴于我国刑法理论研究中对刑法因果关系争论颇多的现状,借鉴英美法系国家关于刑法因果关系的双层次原因理论,我们对刑法因果关系的概念涵义、特性、适用范围及正确判断应当有一个准确的认识,从而对司法实践现状产生实际有效的指导作用。  相似文献   

8.
孙运梁 《现代法学》2013,35(1):139-152
我国刑法中的因果关系无论在理论研究还是司法实务领域都存在一定程度的混乱与迷惑,这在很大程度上与因果关系理论功能定位不清有关。我国现行的因果关系理论除了进行事实判断之外,还承担了规范归责的功能。因果关系应当解决的是构成要件行为与构成要件结果之间是否存在客观关联的问题,而结果能否归责于行为则是刑法归责理论的任务。客观归责理论的贡献在于,在承认条件因果关系的前提下,跨越自然科学性的事实审查而进入价值性、规范性审查的阶段。客观归责理论除了提供判断规则之外,也许更重要的是提供了一种逻辑思维方法,促使我国刑法中的因果关系回归事实判断的功能定位,克服我国因果关系理论哲学色彩浓厚、判断标准不一的弊端。  相似文献   

9.
因果关系问题历来为侵权法最为关注的焦点之一,侵权行为法上的因果关系与哲学上的因果关系在目的上和范围上都是不同的,本文在分析既有的侵权法因果关系理论的基础上,认为我国应借鉴大陆法系相当因果关系理论,但在个案中因果关系的判断应综合考虑行为的概然程度、可预见性及法规目的等因素。  相似文献   

10.
客观归责理论和相当因果关系说都是实质的归责理论,它们都要解决把结果视作谁的“作品”的问题。如果仅仅考虑个案处理,即便不采用客观归责理论,单纯运用条件说和相当因果关系说,疑难案件也能够得到处理。但是,相当因果关系说在方法论上有诸多缺陷,而客观归责理论在方法论上的优势非常明显:用多重规则确保检验时没有遗漏;建立正面判断和反向检验交互进行的检验标准;展示一般预防的刑罚效果;凸显评价的层次性、充分性;确保刑法判断的客观化。我国刑法学者否认客观归责理论,主张在因果关系判断时采用相当因果关系理论,再通过故意、过失限定归责范围的观点,貌似有理,但在方法论上存在根本的错误。如果在进行客观归责判断时,根据一定的检验标准,根本就不需要将某个后果这一“杰作”算到行为人头上,也就没有追问其有无罪责的必要性、可能性。客观归责理论主张对故意犯、过失犯的认定,可以将原本就应该放在构成要件符合性阶段考虑,但过去一直被错误地置于责任中分析的要素提早到客观归责来思考,使之实现犯罪判断要素的正确“归位”。因此,客观归责理论只是强调客观判断必须优先进行,不会模糊三阶层理论。如果充分认识到客观归责理论在方法论上的独特意义,同时,为了确保司法上不出错,肯定客观归责理论,并将相当因果关系说的内容融入客观归责中,就是我国刑法理论未来需要认真对待的问题。  相似文献   

11.
沈琪 《比较法研究》2014,(2):160-175
在英美刑法中,近因判断是在事实原因判断之后对结果可否归属于行为所进行的规范性判断,本质上是一个基于价值判断的归责过程,是因果关系判断的核心问题。"可预见性标准"是近因判断的核心标准,它彰显了公平正义的价值理念,不仅具有教义学上的可操作性,而且还具有能够容纳价值判断和政策选择的灵活性和开放性。英美刑法在因果关系判断中区分归因与归责,将归责判断归属于因果关系范畴和以"可预见性标准"作为归责判断的核心标准,值得我们在刑法因果关系理论重构中借鉴。  相似文献   

12.
环境犯罪中疫学因果关系理论探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马骏 《政法学刊》2014,(3):40-44
以科学法则为基础的传统因果关系理论无法解决环境犯罪中因果关系的认定,有必要借鉴疫学因果关系理论来分析认定。疫学因果关系本质上是一种推定的事实因果关系,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能成立。对环境犯罪因果关系的认定,有必要在相当因果关系的判断过程中引入疫学标准。  相似文献   

13.
客观归责理论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因果关系的判断,是刑法学上的难题之一。大陆法系多以“相当因果关系说”作为因果关系的判断基础。德国自1970年代开始,出现“客观归责理论”,在学说与实务上渐渐受到重视。运用客观归责理论来处理因果关系,得到的结论与运用相当因果关系说相差无几,但是对于少部分的案例,处理结果可能不同。客观归责理论有三个思考层次:第一,以“是否制造法所不许的危险”为判断的起点,如果行为的危险性是受到容许的,即使有死伤的结果,这个结果一概与行为无关;第二,继续追问,危险行为是否与结果的发生有常态上的关联性;第三,针对很少部分的案例,还要再追问,危险行为所引致的结果,是否在“构成要件的效力范畴内”。  相似文献   

14.
黎宏 《法学研究》2022,44(1):104-119
因果关系错误,是为了解决在因果关系上认定过宽,让行为人对一些罕见的偶然结果也要承担既遂责任的问题而提出的概念,是试图将在客观违法阶段难以解决的问题转移至主观责任阶段加以解决的尝试。但这种尝试不仅无法解决具体问题,还会加重责任阶层判断的负担,导致违法阶层判断与责任阶层判断失衡。因此,在客观层面处理因果关系错误问题成为学说主流,其中,行为危险现实化说应当成为首选方案。只是,当前对行为危险现实化说的理解带有较浓厚的相当因果关系论色彩。行为危险现实化说强调因果关系的客观性,认为在有无因果关系的判断上,没有必要以内容模糊的规范性因素即“异常性”作为判断依据,而只要以科学鉴定所确认的行为对现实结果发生的贡献度或者参与度为根据,判断现实结果能否评价为行为危险的现实化即可。  相似文献   

15.
“人性恶”与法治——一个形而上学的视角   总被引:14,自引:0,他引:14  
里赞 《现代法学》2001,23(3):31-37
本文以形而上学的视角 ,探讨了对人性的不同判断可能与政治实践之间的关系 ,尤其是“人性恶”的理论前置与近代西方法治文明之间的关系 ,并且指出 ,我国的法治前景能否可瞻可欲 ,关键在于能否以历史为鉴 ,以先进为师 ,充分认识人性之恶 ,在制度安排 ,首先是政治架构的安排上以防恶为首要。  相似文献   

16.
如何判断因果关系是刑法因果关系理论所应解决的核心问题。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国家关于认定因果关系的理论对于我国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从刑法规范的立场来看,条件说较好地解决了因果关系的判断标准问题,采用条件说不会不当地扩大处罚范围。在此基础上,就如何判断不作为犯的因果关系提出了具体的判断标准和方法。  相似文献   

17.
肖向新  陈太云 《行政与法》2005,1(12):120-121
在我国,诉讼法学界一直对自由心证原则持批判和否定态度,大多学者认为自由心证的哲学基础是唯心主义,与我国以马克思辩证唯物主义为指导的“实事求是”证据制度格格不入。但随着学术交流的不断深入,学者们对自由心证的认识也越来越深刻,纷纷著书立说为自由心证正名,认为自由心证恰恰回归到了马克思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本文从不同证据制度中对证据审查判断的特殊性的比较入手,对自由心证证据制度作了初步的研究,并分析了我国实事求是的证据制度下审查判断证据的标准及如何进行制度上的完善。  相似文献   

18.
与制定法传统下的法律推理不同,案例指导制度下的法律推理由法律规则、指导性案例、案件事实以及判决结论四个要素构成。在这种思维模式中,由于对待决案件与指导性案例作出是否同案的判断以及如何形成同判是整个法律推理的论证重点,判定两者是否属于相同案件以及如何作出相同判决的方法自然成为这种法律推理的核心方法。案例指导制度下法律推理的规则主要包括:基本参照规则、实现同案同判的认识规则、断定同案的判断规则、形成同判的约束规则、回归规则以及指导性案例选编的编写规则。上述推理形式和推理规则的系统作用是案例指导制度下法律推理得以正确进行的基础和保障。  相似文献   

19.
德国现代行政法的建立与发展很大程度上是在法治国背景之下完成的。法治国思想从最初提出之际,就是对国家行为的法律规范要求。在此背景下,奥托.迈耶提出“依法律行政”,并以此为基础建构起德国现代行政法。德国法治国思想其后经历了从自由法治国到社会法治国,以及从形式法治国到实质法治国的演变。作为对社会法治国的回应,给付行政理论开拓了德国行政法的新视野;而形式法治国到实质法治国的演变,则在实质法治观下对德国行政法进行了重新塑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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