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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戴晓华 《经济与法》2003,(12):98-98
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故意告知对方虚假的情况,欺骗对方,诱使对方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而与之订立合同。因欺诈而订立的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构成要件:第一,欺诈一方当事人应当具有欺诈的故意。即欺诈方明知告诉对方的情况是虚假的,或者是对真实的情况故意进行隐瞒,并且会使对方当事人陷入错误的状况。第二,存在欺诈行为。所谓欺诈行为是指欺诈方将其欺诈故意表示于外部的行为。欺诈行为可以是积极行为,也可以是消极行为。第三,受欺诈的一方订立合同是受欺诈的结果,也就是说,一方的欺诈行为使另一方因受欺诈而订立了合同。  相似文献   

2.
合同欺诈是订立合同的一方或几方,以欺诈对方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欺骗方法,使对方遭受损失,从而使自己获取非法利润。合同欺诈包括合同民事欺诈和合同诈骗罪。但由于我国法律对这两种欺诈行为尚无明确界定,以至造成人们在合同欺诈行为认识上的混乱,具体到实践中,可能是合同民事欺诈行为,也可能构成合同诈骗罪,还可能表现为民事欺诈和诈骗罪的双重性质。由此,本文论述了合同民事欺诈和合同诈骗罪的界限和实践中应注意的问题。  相似文献   

3.
海法 《法庭内外》2007,(1):41-43
加盟,变称特许经营,是指通过签订合同,特许人将有权授予他人使用的商标、商号、经营模式等经营资源,授予被特许人(即加盟商)使用;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经营体系下从事经营活动,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  相似文献   

4.
一、在网络交易中,提供交易平台的网站与交易双方之间构成居间合同关系的,网站负有合同法所规定的居间人的义务,如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合同双方如实报告,不得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等。如果违反这些义务,网站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相似文献   

5.
美国联邦法院系统的判例极大地丰富了研究信息披露型证券犯罪的构成要素与抗辩事由的广度与深度。概括认识证券欺诈行为偏离从业制度的规范性要求即属于犯罪故意。上市公司虚假陈述或隐瞒的信息只有在达到重要性标准时才构成证券犯罪。证券投资者即使未依靠误导性陈述进行投资决策,上市公司虚假陈述或隐瞒信息仍属于证券欺诈。信息披露型证券犯罪常见的辩护事由包括犯罪故意抗辩、相关性抗辩、重要性抗辩等。  相似文献   

6.
谢敏 《中国审判》2011,(5):102-103
从本案可以引发如下思考:双方签订的合同是销售合同还是特许经营合同?如果是特许经营合同纠纷,那谁是特许经营合同的特许人?特许人是个体工商户是否会导致合同无效?  相似文献   

7.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商业特许经营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商业特许经营健康有序发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商业特许经营(以下简称特许经营),是指通过签订合同,特许人将有权授予他人使用的商标、商号、经营模式等经营资源,授予被特许人使用;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经营体系下从事经营活动,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第三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特许经营活动适用本办法。  相似文献   

8.
特许经营是特许人将特许经营权授予受许人使用,受许人按约定支付特许使用费。特许人与受许人签订特许经营合同,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合同为基础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合同双方实力相当,市场支配力平衡时,传统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和合同保障制度等相互配合、共同协力形成的保护合同公平正义的完整逻辑架构,足以公平保护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益;而特许经营合同中特许人与受许人的实力、地位不平等,传统合同法的原则或制度有时显得力所不及,关系性合同理论则从构成合同因素的允诺和事实两方面审视合同,以期真正公平保护特许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益,实现实质正义。  相似文献   

9.
在公私合作的"坐标图"中,特许经营是一种采特许模式的契约型公私合作。它被纳入广义政府采购的范畴,但又不同于传统的政府采购。对特许经营合同法律性质的分析,可以在"修正双阶理论"的指导下,以"合同成立"作为节点,析分为"行政处分+行政合同"。  相似文献   

10.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商业特许经营模式成为企业降低成本,开拓市场的最佳路径之一,例如麦当劳、肯德基、沃尔玛等知名企业都在世界各地开设了自己的连锁店。对于一个品牌来说,这是一种非常高效的扩张方式,可以在不增加市场上店铺数量的前提下,为自己赢得更多的店面,进而扩大市场份额。对于创业者来说,加盟一家成功的连锁店,其成本要比完全新建一个店铺低得多。但是,商业特许经营中特许人与被特许人的法律义务关系要比普通的单个经营  相似文献   

11.
《司法业务文选》2012,(24):9-12
1.2012年2月23日商务部令2012年第2号公布2.自2012年4月1日起施行第一条为维护特许人与被特许人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商业特许经营活动适用本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关联方,是指特许人的母公司或其自然人股东、特许人直接或间接拥有全部或多数股权的子公司、与特许人直接或  相似文献   

12.
从语言学意义上看,“欺诈”、“诈骗”、“诈欺”的概念是相同的,即采取狡猾奸诈的手段骗人。三个名词的词义并无本质上的区别。从法律意义上看“欺诈”、“诈骗”的法律概念也是相同的。我国《民法通则》和三部合同法的规定和司法解释对欺诈的解释为“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我国刑法规定的诈骗犯罪的解释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假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以上民事“欺诈”,刑事“诈骗”的法律解释基…  相似文献   

13.
[公布机关 ]商务部 [文 (令 )号 ][2 0 0 4 ]第 2 5号令[公布日期 ]2 0 0 4 1 2 30 [类  别 ]经济法·商务[施行日期 ]2 0 0 5 2 1 [同时废止法规 ]1 997年《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 (试行 )》①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商业特许经营行为 ,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促进商业特许经营健康有序发展 ,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商业特许经营 (以下简称特许经营 ) ,是指通过签订合同 ,特许人将有权授予他人使用的商标、商号、经营模式等经营资源 ,授予被特许人使用 ;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经营体系下从事经营活动 ,并向特许…  相似文献   

14.
一、商业欺诈行为的构成要件及认定。在我国,按照《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所谓欺诈,就是采取狡猾奸诈的手段骗人。那么,在法律意义上“欺诈”又是指什么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68条规定:“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法》)第49条关于“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  相似文献   

15.
部分网络经营者通过隐瞒真实身份、发布虚假广告、使用网络消费格式条款等欺诈手段侵害网络消费者的知情权。根据网络交易新特征,公权机构为保障网络消费者知情权,可以考虑运用信息规制工具去规制信息不对称、建立信息有效披露机制;同时采取赋予网络消费者反悔权、完善网络经营者赔偿责任制度等措施有效规制网络消费欺诈行为。  相似文献   

16.
【裁判要旨】以特许经营形式侵犯知识产权,应根据加盟合同约定和履行情况决定是否合并审理及判定侵权行为主体。被特许人在特许授权范围内行为的民事责任与特许人共担,超越授权则自行担责。责任判定时,从重处罚不正当竞争复合侵权行为,兼顾单项行为责任判罚,复合侵权责任不  相似文献   

17.
一、商业欺诈行为的构成要件及认定“欺诈”一词来源于英语“FRAUD”。在国外,大多数国家一般不把欺诈归类于刑法管辖的范围,而将其归类于民事法律关系。在我国,按照《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所谓欺诈,就是采取狡猾奸诈的手段骗人,这是从语言学的角度对“欺诈”一词所作的解释。那么,在法律意义上“欺诈”又是指什么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68条规定:““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欺…  相似文献   

18.
自2005年2月1日起实施的《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简“称《办法》”)与老的暂行办法相比较,规定更详细、内容更广泛,责任更明确。尤其必须注意的是,该办法对特许人法律责任的规定,将对特许人开展特许经营业务、对特许经营体系的生存和发展产生切实而重大的影响。根据《办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特许人在开展特许经营过程中可能承担一系列法律责任,这些法律责任根据其性质可以划分为三种责任: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一、特许人可能承担的民事责任1、违约责任特许经营关系从本质上说是一种合同关系,因违反特许经营合同约定的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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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机关]商务部[文(令)号]〔2007〕第16号令[公布日期]2007·4·30[类别]经济法·商务[施行日期]2007·5·1第一条为维护特许人与被特许人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商业特许经营活动适用本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关联公司,是指特许人的母公司、特许人直接或间接拥有全部或多数股权的子公司、与特许人直接或间接地由同一所有人拥有全部或多数股权的公司。第四条特许人应当按照《条例》的要求,在订立特许经营合同之日前至少30日,以书面形式向被…  相似文献   

20.
试论特许经营的法律问题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特许经营,又称加盟连锁经营、合同连锁经营。其于20世纪初在美国开始出现后,经过多年的发展,已成为当今世界发达国家和地区商业发展特别是餐饮业、零售业、服务业依托的主要形式。特许经营既涉及特许双方的共同利益与竞争问题,又涉及到许可方知识产权和被许可方权益的保护问题,所涵盖的法律问题较为复杂,急待规范。笔者拟从特许协议的涵义、特点和内容入手,对其如何进行法律规范等问题略抒浅见。 一、特许经营的涵义与特点 关于特许经营的涵义,在商业范围内,美国《韦伯斯特新大词典》(1980年版)将其定义为“在特定区域内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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