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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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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国审前羁押的实证分析   总被引:44,自引:0,他引:44  
我国审前羁押的实证研究十分薄弱。笔者研究发现:当前审前羁押体制封闭,造成羁押率畸高;羁押替代适用少但滥用严重;超前羁押为害普遍。主要原因是侦查过分依赖口供;缺乏外部控束和救济机制。要改变羁押滥用的现状必须走权利化的开放路线,以刑侦体制合理改革和司法机关的结构性职权调整为基础,逐步改革口供规则,增加羁押替代措施,赋予看守所独立地位,构建对审前羁押的诉讼机制,并对超期羁押规定非法羁押的法律责任。  相似文献   

2.
审前羁押作为一种最严厉的强制性措施,会使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受到剥夺。在我国目前的侦查实践中,存在羁押率过高、羁押替代措施少、审前羁押危害普遍以及法外变相羁押泛滥等现象。究其深层原因,罪魁祸首在于我国特有的刑事立案这一独立的诉讼程序上。要想从根本上解决不当审前羁押,应当不设置独立的立案程序,而将各种法定事实的存在作为刑事诉讼启动的根据。  相似文献   

3.
在侦查、羁押、改造主体一体化的管理模式下,看守所对侦查机关的讯问活动缺乏有效的监督,对短期自由刑的执行效果也难以确保。为了体现程序公正和控辩平衡,必须做到侦查权和羁押权的分权与制约;同时,为了实现我国监狱制度的一体化,也应当统一行刑权。为此,有必要改革看守所的管理体制,将其纳入司法行政系统,实现看守所诉讼地位的中立以及行刑的专业化。  相似文献   

4.
看守所之所以作为羁押场所出现在我国的刑事诉讼体系之中,应当归结于刑事诉讼法羁押制度的需求.羁押是刑事诉讼制度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至少从时下的社会发展状况看是这样的.离开羁押制度,看守所制度也就成了“无本之木,无源之水"了.因此,看守所展现的形态模式,是由刑事诉讼制度所决定的.而看守所在我国刑事诉讼体系中所承担的角色,也伴随着刑事诉讼法的不断完善,而悄然发生着改变.2012年的新刑诉法突出了看守所在诉讼活动中的主体地位,使之成为独立、唯一的未决羁押场所,不依附于其他办案单位.尤其是强化了其预防刑讯逼供等侵犯人权现象的重要功能.  相似文献   

5.
论刑事诉讼的“中立”理念──兼谈刑事诉讼制度的改革   总被引:27,自引:0,他引:27  
“中立”是司法公正的内在要求和体现,它贯穿于诸多诉讼原则和制度之中。但是,人们对其理解过于偏狭,而我国现有诉讼制度对“中立"的保障或体现也有些不足,其直接后果就是阻碍了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的实现。从中立性的理念出发,在制度上完善或保障法官中立、检察机关在审前程序中保持中立、鉴定机构中立、看守所在侦查机关与被羁押人之间保持中立,是诉讼改革的当务之急。  相似文献   

6.
审前羁押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法院作出生效裁判之前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状态。审前羁押作为一种最严厉的强制措施会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受到较为严重的侵害。现代法治国家都对审前羁押实施了较为严密的法律控制。我国审前羁押基本上依附于整个刑事追诉活动,是刑事拘留和逮捕的当然状态和必然结果。审前羁押从整体上看没有形成独立封闭的司法控制系统。  相似文献   

7.
检察信箱     
看守所临时羁押 的罪犯又犯罪, 如何确定管辖? 编辑同志:   某监狱罪犯尹某脱逃,捕回后暂羁押于一看守所。后该监又有三名严重违纪罪犯被临时关进看守所,与尹某在同一监房。四人经过预谋后,于 2000年 11月 18日扳下通风口钢筋脱逃时被发现。四人构成脱逃(未遂)无争议,但在管辖上发生了分歧。一种意见认为,应由监狱立案侦查,理由是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对罪犯在监狱内犯罪的案件由监狱进行侦查”。尹某等四人是监狱服刑罪犯,他们的改造档案现仍在监狱,只是监狱因特殊情况临时将其羁押于看守所。另一种意见…  相似文献   

8.
匈牙利属于传统的大陆法系国家,在监狱矫正制度方面也与我国有一些相通之处。通过对匈牙利监狱矫正制度的法律来源、理论根基、任务和目的、监狱机构和审前羁押的分析和说明,探悉匈牙利监狱矫正制度存在的问题,并且希望能得到一些借鉴和启示。  相似文献   

9.
卞建林 《法学家》2012,(3):81-88,177,178
审前羁押在我国成为对待犯罪嫌疑人的常态化处置方式,其主要原因在于混同了逮捕与羁押从而导致司法审查的缺失以及司法救济的虚无。应当从根本上对审前羁押制度进行改革,实现逮捕与羁押相分离,将逮捕定位于羁押的前置程序并设置独立的羁押审查程序,以控制羁押的适用。在秉持司法授权原则、司法审查原则、司法救济原则以及比例原则等现代审前羁押制度通行原则的基础上,我国审前羁押制度可通过如下具体进路予以完善:坚持检察机关的审查主体定位,完善羁押审查程序,厘清羁押期限问题,强化羁押救济程序,丰富羁押替代措施。  相似文献   

10.
论我国看守所立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作为与监狱不同的羁押场所,看守所的主要功能是保证未决犯的合法权利、确保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看守所立法有其特有的历史脉络与现实状况,看守所立法指导着看守所工作的发展与进步。从目前来看,我国看守所的立法工作还需明确法律修改目标、合理规范看守所法律地位及其职能、加强对羁押过程中的人权保障、加强对看守所工作的监督等。  相似文献   

11.
《检察风云》2012,(23):41
"看守所"、"拘留所"、"劳教所"、"监狱",都是对相关当事人实行强制羁押的场所,但是被羁押的性质和对象各有不同,不能混淆。"看守所"是对未经法定机关作出处罚或判决的犯罪嫌疑人实行临时强制羁押的场所。进入看守所的人,未必就一定会成为刑事诉讼的被告,更不必说最终被定罪量刑。而"拘留所"、"劳教所"、"监狱",是分子。而劳教所,则是根据《劳动教养试行办法》的规定,对那些违法犯纪而不宜追究刑事责任的有劳动能力的人进行劳动教养,实行强制性教育改造的处所。著名电影演员刘晓庆涉嫌偷税被立案侦查后,有的媒体在报道中称她进了"监狱",还有人赶出了一本题为《谁把刘晓庆送进监狱》的书。这些表述显然是不准确的。因为刘晓庆虽然因涉嫌偷税被羁  相似文献   

12.
《法治与社会》2010,(8):9-10
每个个案成为公共事件的背后,都能找到体制性病灶。2009年4月16日,20多名律师、学者向全国人大常委会递交《关于改革看守所体制及审前羁押制度的公民建议书》,认为现行看守所管理体制及审前羁押制度的固有弊端是“牢头狱霸”横行与刑讯逼供两大司法顽症的温床,是该类非正常死亡事件的制度性根源。以非正常死亡事件为切口,人们开始深入到制度深层探讨法律缺陷,现行羁押制度面临全方位“体检”。  相似文献   

13.
杨楠 《法制与社会》2010,(28):146-147
对刑事诉讼中的审前羁押实行监督,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监督职权,但无论是理念还是制度层面,都存在诸多薄弱环节。本文以“躲猫猫”事件为代表的一系列看守所非正常死亡事件切入,从“民主”与“法治”的视角,提出了当前检察监督审前羁押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建议在现有机制下,从观念、立法、制度等层面加强对看守所的监管力度。  相似文献   

14.
监狱人权保障是人权保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同样作为羁押场所的看守所中在押人员的人权能否得到保障也是整个人权事业一个不可忽视的领域。因此,我国应当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改善如看守所等羁押场所的人权保障状况,让社会更加关注、更加有效地监督羁押场所的执法活动,从而提高整个国家的人权保障水平。  相似文献   

15.
在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中,审前羁押是最为严厉的一种手段,许多国家都把其与逮捕进行严格的分离,适用更为严格的实质构成要件,犯罪嫌疑人只有达到这些实质要件并经过完备而独立的审前羁押审查程序才可以被羁押.而我国不仅没有建立起完善的审前羁押制度,而且至今仍未实现逮捕与羁押的分离,以致超期羁押、变相羁押屡见不鲜.因此,在我国建立逮捕与羁押相分离制度势在必行.  相似文献   

16.
"躲猫猫"事件发生之后,羁押于看守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监狱内服刑人的基本人权状况引起社会各界强烈关注.从已有的相关探讨来看,着眼于体制层面的分析较多.比如:有学者论,看守所归公安机关管辖的制度性设计,导致看守所成为后者侦查职能的"延伸机构",弱化了看守所原本的"保护"职能;1另有学者论,以"追诉犯罪"为职能的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存在共同利益,导致其在看守所监督不力,"不敢监督、不善监督、监督不到位".2在此体制层面分析之外,有学者论,看守所或监狱管理人员对"牢头狱霸"某种程度的认可,是"躲猫猫事件"的直接原因.3不可否认以上分析的说服力,本文拟从"斯坦福监狱模拟实验"所得出的结论,分析该类事件,以完善此方面研究.  相似文献   

17.
刑事审判前程序是刑事诉讼中的一个重要阶段,包含着侦查机关立案侦查、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以确定是否提起公诉使诉讼活动进入到审判阶段。审前程序中,侦查行为对公民的人身权利个人隐私等会造成侵犯,最为严重的就是审前羁押。我国制度体系上的某些不足之处,导致了刑事诉讼审前程序中出现了超期羁押等现象,这与国际人权标准是相冲突的。  相似文献   

18.
周健宇 《现代法学》2012,(5):100-110
近年来偶有发生的看守所未决羁押人员非正常死亡事件背后蕴含的未决羁押人员人身安全保护的若干问题,应当引起我们的重视。通过考察英德日三国未决羁押人员人身安全保障的立法与实践,并借鉴其先进经验,我国应在变更羁押场所隶属、出台《看守所法》、推行全程录音录像等方向上逐步推行改革,力图既能保障未决羁押人员人身安全,又不会显著降低侦查效率。  相似文献   

19.
文瑜 《法制与社会》2011,(12):195-196
看守所是我国的羁押场所,其实施状况如何将直接影响到被羁押者的权利。然而近年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虐待致死于看守所的案件屡屡发生,刑讯逼供、超期羁押、变相羁押更是屡禁不止。为此,本文试以看守所的羁押问题为视角,追踪问题存在的根源,希望对我国羁押制度的改进有所帮助。  相似文献   

20.
对于"躲猫猫"事件、陕西丹凤中学生在受审讯时"猝死"事件,应当从看守所的管理体制着手,调整和完善我国看守所的管理体制.县级以上公安机关都设有看守所,并由其进行管理.在现行法律制度下羁押场所与侦查部门是公安机关统一主管和领导下的部门与部门之间的关系,看守所与侦查部门在体制上同隶属于公安机关,这也就意味着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仍然处于公安机关控制之下,公安机关有充分的时机收取各种证据,其中主要的是口供,这也是产生刑讯逼供等违法情况的主要原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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