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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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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人物     
《中国律师》2013,(6):89-89
张飞峰:律师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称号近日,南京市中虑律师事务所张飞峰律师被全国妇联授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张飞峰律师从大学毕业实习开始,一直投身于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事业之中。2008年作为志愿者加入南京市妇联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团,常常跟随市妇联到广场、下社区为广大的妇女、老人进行普法宣传,并  相似文献   

2.
燕子 《中国律师》2013,(5):25-29
2013年4月9日,中华全国总工会、司法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在京联合举行第四届"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表彰暨"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座谈会。劳建兰等10名律师荣获"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称号,同时荣获全国总工会授予的全国五一劳动奖章。本届"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评选表彰活动自2012年7月持续至2013年1月,历经组织推选、确定候  相似文献   

3.
曹婧 《中国律师》2013,(12):26-29
蔚海蓝天,白云金滩,椰林果香,渔帆点点。在这个美丽富饶的海岛上,生活着这样一位女律师,她为人谦和、低调,却荣誉满载:全国优秀律师;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归侨侨眷先进个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海南省十大杰出女性;海南省最佳诚信律师……多次当选为全国律师代表大会、妇女代表大会和归侨侨眷代表大会代表。她,就是海南省律师协会副会长、海南法立信律师事务所律师符琼芬。  相似文献   

4.
在河南省的律师队伍中,有众多的志愿者。维护未成年人、农民工、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是志愿者律师们自愿承担的社会责任。在河南省妇联专门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而招募的"巾帼维权志愿者"中,女律师占有相当的比例。长期以来,河南省的巾帼维权志愿律师活跃在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各项公益活动中,也经常现身各级妇联的信访接待室,为到访群众无偿提供法律帮助。几年前,在河南省妇联信访接待室接待过一个女孩  相似文献   

5.
<正>刘黎中共党员,中国人民大学硕士毕业。2002年起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工作;2006年9月调入奥运村人民法庭,从事民事审判工作,历任助理审判员、审判员,现任该法庭副庭长。因工作业绩突出,2011年荣获北京市法院系统"优秀共产党员"称号;2012年被评为北京市法院系统"双优民事法官";2013年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相似文献   

6.
2021年12月28日,全国妇联在京发布第七次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名单.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检察院(简称"黄浦区检察院")获评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在刚刚过去的2021年,黄浦区检察院以未检团队主办检察官莫苇菁的工作事迹为核心,倾力打造全新的六位一体"莫阿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品牌,默默守护,为爱前...  相似文献   

7.
《中国律师》2006,(3):51-51
2006年1月16日,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协调组召开首届“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贡献奖”表彰会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妇联主席、全国维权协调组组长顾秀莲;以及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协调组各成员单位的有关领导、联络员等参加了会议。在本次会议上,全国律协女律师协会作为司法部直属单位,荣获集体维权贡献奖。全国律协副秘书长、全国律协女律师协会副会长冯秀梅代表女律师协会出席了会议并接受了顾秀莲副委员长的颁奖。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女律师协会成立四年来,组织和发动全国两万多女律师,在推动保护妇女儿童权益法制建设、开展法制…  相似文献   

8.
案讯点击     
北京市法院开展向法官刘黎学习的活动 2013年6月3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召开刘黎法官先进事迹新闻发布会,号召全市各级法院和广大干警向刘黎法官学习。 刘黎是朝阳区法院奥运村法庭副庭长,她于2002年进入法院工作,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因工作业绩突出,她曾荣获“优秀共产党员”、“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等称号。  相似文献   

9.
王昌奎 《检察风云》2003,(19):46-47
说起廖新兰,武陵山的很多人都认识她,知道她是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最不好说话"的一名女检察官,办起案来冷酷无情,活似一个"冷面杀手".日前,笔者听说这位"冷面杀手"获得了"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称号,是重庆市唯一获此殊荣的检察官,还受到了"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协调组"(由全国妇联、中宣部、中央政法委等14家单位组成)的隆重表彰."冷面杀手"何来"菩萨心肠"?带着疑问,笔者走近了这位"冷面杀手",并有幸揭开了她的"神秘面纱".  相似文献   

10.
从2006年至今,"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评选表彰活动已经成功举办了四届,共评选出了40位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这40位律师是全国律师界的优秀分子,大家活跃在维护职工权益的第一线,为协调劳动关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推动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积极  相似文献   

11.
正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是经国务院批准依法在民政部登记注册的全国性公募基金会。以保障全体公民享受平等的司法保护,维护法律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为宗旨;主要任务是募集、管理法律援助基金,为实施法律援助提供物质支持,宣传法律援助制度,维护司法公正。2008年被民政部评为AAAA级基金会,2010年被民政部评为"全国先进社会组织"。先後荣获"中国十大法制人物"荣誉奖、"中华慈善奖"、"社会公益示范工程十佳示范项目奖"、"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等奖项。  相似文献   

12.
<正>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江苏省优秀律师事务所、江苏省律师行业先进党组织、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江苏律师公益法律服务品牌……回顾江苏瀛尚律师事务所所获荣誉背后,一条鲜明的发展脉络清晰可见。瀛尚所始终践行“以党建促所建,以党务推业务,以党性保诚信”的工作理念,依法依规诚信执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展现律所担当作为的初心一直未变。  相似文献   

13.
从2006年至今,"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评选表彰活动已经成功举办了四届,共评选出了40名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这40位律师是全国律师界的优秀分子,大家活跃在维护职工权益的第一线,为协调劳动关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推动构建和谐社会作出了积极贡献。从你们的事迹材料和刚才三位律师代表的发言中,我们感受到了广大律师牢记使命、心系群众的职业精神,扶弱助困、维护正义的高尚情怀  相似文献   

14.
李伟 《人民调解》2013,(8):11-13
连艳,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北京市东城区物业纠纷调解委员会首席调解员。她先后获得司法部"优秀律师"、全国律协"全国优秀律师",北京市"十大人民调解员"、北京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东城区公益法律服务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相似文献   

15.
《中国律师》2012,(5):15-16
获奖感言 选择律师,我无怨无悔。从事律师职业并担任事务所主任、书记21年来.我坚定信念,执业为民,忠于职守,扶弱助困,服务社会,曾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优秀律师”等各种荣誉称号50多项。感谢领导和同志们对我的信任、支持和帮助。选择律师,我享受快乐工作。为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我把自己的智慧、策略、战术和技巧发挥到最好。  相似文献   

16.
燕子 《中国律师》2009,(3):86-86
2009年1月22日,“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评选结果揭晓.10名律师榜上有名.司法部、全国律协、中华全国总工会联合在京举行新闻发布会.向媒体公布并介绍了评选过程以及获奖律师的优秀事迹。本届“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评选表彰活动于2008年8月正式启动.历时4个月,旨在激励更多的律师和工会法律工作者及社会有识之士投入到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事业中来。  相似文献   

17.
《律师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的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这里的"社会"不是空洞的哲学概念。应是社会中具体的委托人,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法律服务"的范围即是接受社会中委托人的聘请,担任案件代理人、辩护人参加诉讼、调解或仲裁的一系列行为。这里的"服务"又分有偿和无偿,当然有偿是惯例,无偿是例外。正是《律师法》给律师这样一个法律的社会角色定位,就决定了律师要为了维护好委托人的权益而确立打赢官司的策略并为之收集对其更为有利的证据。于是赢官司成了诉讼律师绞尽脑汁、使尽全身解数谋求的结果。即使了解委托人一些不光彩的乃至违法犯罪的行为也不能予以检举和揭发。之所以孜孜以求,是因为只有赢官司,律师才能显示其社会价值和自身价值;只有赢官司,律师将来才会有源源不断的案源;只有赢官司,律师才能将所收的代理费拿回家去  相似文献   

18.
1984年10月入伍,上校军衔;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国家计量仪器检定员,工程师,中共党员。因业绩突出多次立功受嘉奖并被评为军区联勤部预防犯罪综合治理工作先进个人、全国和全军“五五普法”先进个人、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个人、全军2011年至2013年“律师在线”法律咨询工作优秀律师,荣获全国律师知识大赛纪念奖,与他人合作研发的《军队基层普法教育系统》软件获军队科技进步三等奖……这就是扎根部队基层律师岗位16年,做出了不俗业绩的李青林律师。  相似文献   

19.
数据库     
《中国司法》2013,(4):19
2012年以来,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将妇女儿童列为重点服务对象,努力为广大妇女儿童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去年,全国共为27.3万名妇女提供辩护、代理等法律援助,有效维护了她们的合法权益。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继续推动地方政府将家庭暴力、虐待、遗弃,未成年人或妇女请求人身损害赔偿或侵权赔偿等与妇女儿童权益密切相关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从制度上保证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贫困妇女和儿童能够获得法律援助。  相似文献   

20.
《中国律师》2012,(5):13-14
获奖感言 我种过田、做过工、参过警,入党后,成为了共和国执业律师。虽曾有在中国最高法院、美国联邦法院取得重大案件胜诉的业绩,但我始终坚持为基层职工群众服务。因为我没有忘记《党章》要求,“一切为了群众”,《宪法》规定“尊重和保障人权”。2009年,我荣获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称号和“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这是党和国家对律师的重托,这是人民群众对律师的厚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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