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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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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谈专利侵权诉讼中的等同原则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谈专利侵权诉讼中的等同原则□刘洪所谓等同原则,就是在专利侵权认定过程中,法院不仅仅要从文字上解读专利权人的权利要求与被控侵权技术的异同,而且要看被控侵权技术中是否用了等价代换的方式使用了专利权人的技术,即是否以实质相同的方式或手段代换属于专利保护的部...  相似文献   

2.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发明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当专利权人与被控侵权人对专利权利要求记载的技术特征的理解有分歧时,可以用专利说明书记载的相关内容解释权利要求所记载的技术特征的含义,并且应当以相关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对专利说明书的理解来进行解释,从而明确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二、判断被控侵权产品或方法是否侵犯发明专利权,应当将被控侵权产品或方法的技术特征与发明专利权利要求的技术特征进行比较。如果被控侵权产品或方法包含与专利权利要求的全部技术特征相同的技术特征,或者被控侵权产品或方法的某个或某些技术特征虽与专利权利要求的对应技术特征不同但构成等同,则被控侵权产品或方法构成专利侵权,否则不构成专利侵权。  相似文献   

3.
试论确定专利保护范围的等同原则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一 确立和适用等同原则的必要性对于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根据专利侵权判断的一般准则,只有当权利要求书中各个必要技术特征全部被利用的行为才构成侵权。也即被指控为侵权的产品或方法(以下简称侵权物)的技术特征与专利的技术特征相比,其必要技术特征有一项不同,则不构成侵权。但当侵权物的技术特征表面上虽然与权利要求书所记载的必要技术特征有所不同,却实质上是以相同的方式或手段,替换属于专利的部分必要技术特征,完成同样的功能,产生实质上相同的效果时,应认定侵权物为专利技术的等同物。即侵权物未脱离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相似文献   

4.
前言 等同原则(Doctrine of Equivalents),又称“等同侵权论”,是当前各国专利界及司法界所熟悉的、判断一专利权是否被他人侵权时常用的一个辅助判断准则。等同原则是指:在专利侵权诉讼中,对于涉嫌侵权的某项技术,与已获专利权之技术相比,虽未在字面上落入该专利权利要求书的范围之内,但是,具有与其实质上相同的功能(function),以与其实质上相同的方式(way),取得实质上相同的结果(result)时,则根据该判断准则,可将该项技术视为对该专利技术构成等同性范畴的侵权。所述判断准则又称“三要素准则”(tri-partite test)。  相似文献   

5.
邓恒 《法律适用》2015,(2):101-104
确定涉案专利的保护范围是专利诉讼侵权比对与判断的前提和基础,对整个诉讼程序至关重要。法院判定被控侵权产品是否落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首先应当确定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是否存在,而后方可确定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之内涵与外延。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应当以权利要求书中明确记载的必要技术特征以及与必要技术特征相等同的技术特征确定的范围为准,如果涉案专利缺少一项或多项必要技术特征,则不存在可以获得保护的范围。若独立权利要求缺少必要技术特征,审判机关则可以径行判定被诉侵权产品不构成侵权。  相似文献   

6.
问:我国现行法律是如何确定专利权保护范围的?专利侵权行为主要有哪些类型?专利权人一旦发现自己拥有专利权的发明创造被他人非法使用构成侵权时,可以采取哪些救济措施? 答: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根据专利权的类型不同而有所不同。按照我国《专利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  相似文献   

7.
法院在审理专利侵权纠纷案件中,最主要、最复杂的工作是判定被控侵权产品或方法是否侵犯了原告的专利权。这项工作需要依据原告的专利权利要求和说明书及附图的解释,公正地确定专利权保护范围,分析被控侵权产品或方法的主要技术特征,比较两者的技术特征,运用等同原则...  相似文献   

8.
【裁判要旨】权利要求书应清楚、简要地表述请求保护的范围,所要保护的权利要求是从整体上反映发明的技术方案,记载解决技术问题的必要技术特征,作用是确定专利权的保护范围。解释权利要求,不能脱离内部证据进行,且应站在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的角度;判断被告的行为是否侵害原告的专利权,对被诉侵权技术方案及涉案专利的具体权利要求进行技术特征比对是核心和关键,应以技术特征比对结果作为裁判的基础,由此合理分配举证责任;判定被诉侵权技术方案是否落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应当审查权利人主张的权利要求所记载的全部技术特征。被诉侵权技术方案的技术特征与权利要求记载的全部技术特征相比,有一个以上技术特征不相同也不等同的,应当认定其没有落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相似文献   

9.
论专利权保护范围的确定原则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公平合理确定专利权保护范围,是正确处理专利侵权纠纷的前提。以我国专利司法实践为基础,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的相关规定,研究专利权保护范围确定的基本原则,包括:1.专利权推定有效原则;2.以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和附图可以用来解释权利要求的原则;3.全部技术特征原则。  相似文献   

10.
江镇华 《知识产权》1996,6(4):42-44
在处理专利侵权纠纷时,等同物的应用问题是人们十分关切的。本文对此作一粗浅的探讨。 一、什么是等同物 等同物是指,以实质上相同的技术手段代替权利要求中的一部分或全部必要技术特征,并在实质上产生同样的效果。等同物,实质上就是等效技术特征的意思。例如,两个部件以实质上相同的方式进行相同的工作,而且具有实质上相同的效果,尽管两者的名称、形状各异,同样被认为是相同部件,即两者视为等同物。 在专利侵权判定中之所以需要引入等同物理论,  相似文献   

11.
[本案要旨] 专利权作为一种知识产权,具有无形性,其界限并非一目了然,专利权保护范围的确定是成为解决专利纠纷的基础。专利的保护范围由权利要求确定,同时说明书和附图也可以解释权利要求。如何合理有效地解释权利要求,从而确定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成为解决专利侵权纠纷的重点和难点。  相似文献   

12.
专利的保护范围以权利要求书的内容为准。但专利审查程序、专利无效程序中针对该专利所形成的档案材料,不仅在根据等同原则确定专利权保护范围时具有禁止反悔的法律效果,而且首要的功能是利于合理地确定专利权利要求所限定的字面范围。人民法院在审理专利侵权纠纷时,应当以职权调取专利审查档案材料,以对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作出合理的界定。  相似文献   

13.
张贰群 《知识产权》1995,5(4):29-31
专利审查员对专利申请文件进行实质审查时,都是首先针对独立权利要求进行检索,并围绕着权利要求尤其是独立权利要求进行审查,然后根据授权条件,作出授权或不授权的结论;在专利权撤销和无效程序中,专利权撤销请求人和宣告专利权无效请求人与专利权人争论的焦点是权利要求书;在专利侵权诉讼过程中,权利要求书确定了专利的保护范围,是专利侵权判断的主要依据,说明书和附图用于解释权利要求。可见,权利要  相似文献   

14.
佘朝阳 《人民司法》2020,(10):53-57
专利民事侵权诉讼中,应根据权利要求的解释规则,合理确定专利权的保护范围。解释权利要求时,不能脱离权利要求书等内部证据,且应站在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的角度进行。进行专利侵权认定时,应根据专利侵权民事诉讼举证责任规则,将技术方案的比对结果作为裁判依据,在特定情况下,可根据部分技术特征的比对结果进行;在已有初步证据证明被诉侵权技术方案的某个或某些技术特征与专利技术方案对应的技术特征不相同也不等同时,不宜因对证据真实性的怀疑采用推定的方式直接认定侵权。  相似文献   

15.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经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80次会议通过,于2009年12月28日发布,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涉及专利权保护范围的确定问题.在专利侵权诉讼中,美国法院通常举行审前听证(马克曼听证会),以确定专利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法官对权利要求范围的认定会预示专利侵权案件的结果,促使双方当事人尽快和解,从而加快专利侵权诉讼.介绍美国专利权利要求的概要,对我国的专利诉讼实践有着参考价值.  相似文献   

16.
当被控侵权物再现了专利权利要求中记载的全部技术特征时,如果被控侵权物与专利技术相比,已经发生了根本变化,是以与专利技术实质不同的方式、实现了与专利技术相同或基本相同的功能或效果,则被控侵权行为人可凭借逆等同原则,否认相同侵权指控。我国应当认可逆等同原则,作为被控侵权行为人抗辩相同侵权指控的手段,以完善专利侵权判定标准。  相似文献   

17.
我国《专利法》第59条第1款规定:“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因此,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侵权均依专利申请案中的  相似文献   

18.
陈文煊 《人民司法》2012,(20):40-43
【裁判要旨】对于权利要求中以功能或者效果表述的技术特征,在专利侵权判定中不应以其字面含义确定该技术特征的保护范围,而应当以说明书和附图描述的该功能或者效果的具体实施方式及其等同的实施方式确定保护范围。唯有如此,才能使专利权的保护程度与该发明对人类社会所作的贡献相适应,避免涉案专利不恰当地压缩在后创新的空间。  相似文献   

19.
功能性限定权利要求保护范围的相关法律问题,已经成为权利要求保护范围解释的突出法律问题。功能性限定权利要求的认定、审查与解释规则具有内在法律逻辑。美国功能性限定权利要求的认定、审查与解释构成具有内在法律逻辑的制度体系:具有特定的撰写表征,对于该类权利要求是否得到说明书支持不加以审查,在专利侵权判定中根据说明书实施例重新确定保护范围。建议我国司法解释的适用中区分功能性限定和功能性描述;在功能性限定解释中明确实施例及其等同中的"等同"与等同侵权中的"等同"存在的区别以及必需特征的判断规则。  相似文献   

20.
陈建南 《中国律师》2008,(10):29-31
根据《专利法》第56条第1款的规定: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和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换言之,专利的保护范围是通过对权利要求解释后形成的.其保护范围不以权利要求的文字为准,而以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在确定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时,既不能将专利权保护范围仅限于权利要求书严格的字面含义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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