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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试析撤销缓刑条件的立法完善潘家永我国刑法第70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由公安机关交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考察,如果没有再犯新罪,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如果再犯新罪,撤销缓刑,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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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是对于被判处一定刑罚的犯罪分子,在其具备法定条件的情况下.在一定的考验期内,暂缓执行原判刑罚的制度。我国刑法第六十七条和第六十九条对缓刑的适用条件作了具体规定。第六十七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第六十九条规定.对于反革命犯和累犯,不适用缓刑。同时,刑法第七十条又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如果没有再犯新罪,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如果再犯新罪撤销缓刑,把前罪…  相似文献   

3.
我国的缓刑制度不是一个刑种,而是刑罚的具体运用。根据我国《刑法》第67条和第70条之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依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规定一个考验期限,在此期限内,如果没有再犯新罪,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如果再犯新罪,则撤销缓刑.随着世界刑罚的发展,以开放性为特点的缓刑制度已受到越来越多学者的青睐,它在各国刑罚体系中的地位与作用也越来越显著。我国近几年来,缓刑制度在改造、教育犯罪分子方面同样收到很大功效:南京市曾对三年内被宣告缓刑的1200名犯罪分…  相似文献   

4.
刑法第70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交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考察.如果没有再犯新罪,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如果再犯新罪,撤销缓刑.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缓刑是我国的一项重要刑罚制度.司法实践经验证明,正确适用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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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法第七十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如果再犯新罪,撤销缓刑,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但对不是再犯新罪.而是发现漏罪,应如何处理,法律未明文规定。对此有两种意见,一种认为应当根据刑法第六十五条,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第六十四条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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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是各国刑法所普遍采用并日益受到重视的一种刑罚制度,这一制度在我国刑法中也得到了明确的规定。在确立了适用缓刑的正确条件的基础上,设立妥当的撤销缓刑的条件,对缓刑制度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我国刑法第70条明确规定缓刑的撤销条件是在缓刑考验期内“再犯新罪”,但是对缓刑的撤销条件及其适用问题,在理论上和实践中仍存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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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是指对依法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含反革命犯、累犯)给以一个规定的考验期限,有条件地不再执行原判刑罚的一种制度。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只有认为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在缓刑考验期内再犯新罪的,撤销缓刑,合并执行。刑法如此规定,在“不致再危害社会”与“再犯新罪”之间有一个“空隙”,即严重违反我国颁布的  相似文献   

8.
我国的缓刑制度是对罪行较轻、社会危险性较小的罪犯,在一定条件下,宣告暂缓执行原判刑罚,在规定的考验期内,如不再犯新罪,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以鼓励犯人自新,实现刑罚目的的一种制度。建国初期,我国司法工作中即已采用缓刑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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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缓刑期满后重新犯罪者也应从重处罚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依据现行法律规定,宣告缓刑是指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犯罪分子,在一定的考验期内,如果没有再犯新罪,缓刑期满后,原判刑罚不再执行的一项刑罚制度。可见,缓刑制度的确立和适用是以“确实不致于再危害社会”为基准点。然而,在司法实践中确有一部分人虽然在缓刑考验期内未犯新罪(本文所指的犯罪均为故意犯罪),但缓刑考验期满后又重新犯罪。笔者认为,对这部分人也应规定从重处罚以纠正立法上的失衡和实践中的打击不力。第一,宣告缓刑说明行为人已经构成犯罪,其行为对社会具有一定的危害性。如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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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我国刑法的规定,缓刑不是刑种,而是刑罚在具体运用中的一种制度。缓刑是对于被判处拘役或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的刑罚的暂缓执行;如果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不再犯新罪,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如果再犯新罪,就要把前罪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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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信箱     
缓刑考验期满5年内重新犯罪,是否构成累犯?编辑同志:我院审理的一起刑事案件中,被告人曾因盗窃被判处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缓刑考验期满后5年内,被告人又重新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罪。请问该被告人是否构成累犯?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周小飞周小飞同志:根据刑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5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同时,刑法第七十六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如果没有刑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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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再犯新罪的,应由哪个人民法院撤销假释?编辑同志:对于刑法第七十五条规定,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如果再犯新罪,撤销假释……请问撤销假释是由原作出假释裁定的人民法院撤销,还是由审理被假释的犯罪分子犯新罪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撤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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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缓刑制度的法律性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近年来刑法理论界和司法界对我国缓刑制度进行了较广泛的讨论,对缓刑的法律性质有两种迥然不同的看法。一种意见认为,缓刑是对犯罪性员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的犯罪分子暂不执行原判刑罚的制度。缓刑考验时间不是执行刑罚,因此对缓刑犯的考察不同于执行管制;缓刑考验期满,原判刑罚就一笔勾消不再执行了:对缓刑期满后三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之罪的,由于前罪刑罚没有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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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要旨】后审法院发现被告人的犯罪,均是在前审两份生效判决缓刑考验期限内所犯的新罪,可以一并撤销该前审两份生效判决的缓刑适用部分,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后,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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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编辑同志:卢某于2007年12月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又于2010年3月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起诉至法院。依照刑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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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信箱     
蒋某在缓刑考验期满后犯罪是否构成累犯?编辑同志:被告人蒋某在1999年11月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1500元。2002年5月,被告人蒋某因盗窃电脑被公诉机关起诉至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蒋某的行为构成盗窃罪,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但是在认定蒋某是否构成累犯时,产生了分歧意见。一种意见认为,按照刑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缓刑是有条件地暂缓执行原判的刑罚,缓刑考验期满犯罪分子没有再犯新罪,就不用执行原判刑罚,因他没有被执行过刑罚,缺少一个构成累犯的必要条件,不构成累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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析撤销缓刑条件的立法完善潘家永根据刑法第七十条之规定,撤销缓刑的条件是缓刑犯在缓刑期间“再犯新罪”。避免短期自由刑的弊端,是最初设置缓刑的直接缘由;籍以鼓励犯人自新,使缓刑成为改善犯人的手段,又是世界各国普遍采用缓刑制度的重要理由和根据。在我国,缓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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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是各国刑法普遍采用的一项刑罚制度。目前,它在整个刑罚体系中的地位受到愈来愈多的重视。因而对缓刑制度内容的研究也愈加趋于深入和细致。本文仅就缓刑的撤销条件作一初步比较研究。缓刑撤销条件,是指足以宣告撤销缓期执行刑罚的事项。设立缓刑撤销条件的目的之一是为了敦促受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间认罪服法,积极改造,以便改恶从善,重新做人。由于缓刑撤销条件具有以刑罚作为后盾的强制性质,带有一种威慑力量,对受缓刑人的心理作用有着重要的影响,因此,撤销缓刑的条件,如果规定得过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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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案例启示:对于在缓刑、假释考验期内严重违法,但不构罪的行为应当严格执行《刑法》第77条、第86条的规定,撤销缓刑、假释,执行原判刑罚,不得单独或并列适用劳动教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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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实践中,有的基层法院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同时宣告缓刑而又在缓刑考验期限内或者考验期满三年内再犯新罪的犯罪分子,均以累犯论处.我认为,这种做法不符合我国刑法有关累犯的规定.我国刑法第六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三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除外.”从以上累犯的法定概念可以看出,构成累犯必须具备以下四个条件:第一,前罪与新罪都必须是故意犯罪;第二,前罪与新罪必须都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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