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905 毫秒
1.
所谓讯问犯罪嫌疑人是指侦查人员依法定程序,以言词方式就案件事实和与之有关的问题查问犯罪嫌疑人的一种侦查活动。多年来,讯问犯罪嫌疑人一直是审查批捕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环节。从目前社会治安环境和执法情况来看,检察机关办理审查批捕案件仍有讯问犯罪嫌疑人的必要性。 一、审查批捕阶段可以讯问犯罪 嫌疑人的法律依据  相似文献   

2.
<正> 人民检察院经济检察部门与法纪检察部门侦查的案件,应该由谁来审查批捕、审查起诉?是由经济检察部门和法纪检察部门自己审查批捕、审查起诉,还是由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来审查批捕、审查起诉?这是检察工作中一个有争议的问题。  相似文献   

3.
随着司法改革的逐步深入,学术界开始关注检察机关审查批捕权的归属问题。一种观点认为,检察机关的审查批捕权应当取消。另一种观点则对检察机关的审查批捕权持肯定态度。在我国目前的刑事诉讼结构未发生根本性改变的前提下,由检察机关来行使审查批捕权是恰当的,适合目前的刑事司法现状。  相似文献   

4.
审查批捕作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职能之一,其主要任务就是审查所报捕案件的证据是否充分和确实,依法做出对犯罪嫌疑人逮捕与否的决定。日前,我们审查批捕的一起重大盗窃案件,使我们对证据在审查批捕工作中的决定性意义有了更为深刻的认识。  相似文献   

5.
胡腾博 《法制与社会》2013,(19):123-124
在我国刑事诉讼中,审查批捕长期以来是一种检察机关单方面的职权行为,采用行政化的审批程序。2012年《刑事诉讼法》第86条建立了审查批捕诉讼化制度,准确界定审查批捕诉讼化的概念,明确其价值,并且采取听证方式是全面实施该制度的必要条件。  相似文献   

6.
记:作为高检院新成立业务部门的负责人,您认为,在过去的一年里,全国审查批捕工作取得了哪些新进展? 王:去年,全国各级检察机关审查批捕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公正执法、加强监督、依法办案、从严治检、服务大局”的检察工作方针,根据高检院统一部署,充分发挥审查批捕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执法监督、综合治理等方面的职能作用,为检察工作的发展作出了新的贡献。主要体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第一、为维护社会稳定作出了新的贡献。各级审查批捕部门始终把维护稳定作为自己的首要任务,投入主要的精力和人力。一方面,从各项统计数字看,无论是检察机关受理批捕数,还是决定批捕数,都高于前年。另一方面,各级审查批捕部门克服案件  相似文献   

7.
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减少、减弱刑罚的色彩,着力于教育、感化、挽救是当前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的大趋势。然而认真审视我国当前的未成年人审查批捕工作却不难发现,由于立法的不完善,以及实际操作中的困境重重,导致我国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批捕率一直居高不下,现状令人堪忧。本文拟从分析未成年人审查批捕工作存在的困境和不足入手,对改革完善未成年人审查批捕工作机制作一探讨。  相似文献   

8.
所谓完备,指的是建立审查批捕工作机制所必须的完整规范、配套齐全的办案制度,这是建立审查批捕工作机制的基础和保障;所谓高效,是指办理案件的高速度、高效率、高质量,这是建立审查批捕工作机制的目标与结果。它们之间互为条件,互为因果,相互作用,相互促进。而要达到相互之间的和谐与统一,使之协调发展,齐头并进,就必须建立健全好如下10个与之相配套的机  相似文献   

9.
我国实行逮捕的提请权、审批权和执行权相分离的制度 ,其中 ,审查批捕权是专属于检察机关的权力 ,是检察机关实现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内容和手段。检察机关恢复和重建二十余年来 ,经过不断的探索和实践 ,审查批捕工作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并形成了一些相应的工作制度 ,对于保证严格执法 ,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 ,随着检察事业的发展和检察改革的整体推进 ,现行的审查批捕工作机制已不能完全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 ,需要改革和完善。一、价值取向审查批捕是一项法律和政策性都十分强的业务工作 ,具有时效性和准确性的特点。这一…  相似文献   

10.
刘杰 《法制与社会》2011,(14):142-143
审查批捕工作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行使法律监督权的一个重要方面,向来呈现着法定办案时限极短、搜集到的证据材料相时较少,却要求作出及时、准确的决定,而对作出决定的不服又次生上访、投诉或者国家赔偿的可能性较大等特点。在立法设计上,对侦查机关呈捕时应负有论证逮捕必要的责任、侦查机关对法律监督落实的回应义务、审查批捕阶段应有收案审查程序等方面存在缺陷,使审查批捕工作环节中法律监督效果的实然达不到应然,需要在上述方面弥补立法不足,以顺畅审查批捕工作通道就成为法律监督的必然要求。  相似文献   

11.
审查批捕是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的一项重要权力,人民检察院通过行使这项权力,决定是否对刑事诉讼犯罪嫌疑人逮捕,人民检察院行使这项权力的正确与否,关系到刑事诉讼能否顺利进行,关系到国家的法律能否得到正确运用,关系到我国刑法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的目的能否真正实现。从某种意义上讲,审查批捕工作也是对公安机关工作优劣的评价。人民检察院在审查批捕过程中是首次接触犯罪案件材料,因此,检察官的心理素质与审查批捕工作的正确与否有着密切的联系,它既影响到检察机关的办案质量,同时还影响到人民检察院今后的审查起诉和出庭支持公诉工作…  相似文献   

12.
在今年的检察机构改革中,最高人民检察院审查批捕厅更名为侦查监督厅,这一变化引起了广泛关注。从刑事检察厅中分立出来仅一年多的审查批捕厅为何要更名?更名是否意味着批捕工作的任务、范围、重心发生了变化? 9月下旬,高检院在杭州市召开了全国检察机关第一次侦查监督工作会议,对侦查监督工作作了总体部署,会议期间,记者就以上问题采访了侦查监督厅王建明副厅长。 机构更名意味着什么   记者:审查批捕和审查起诉是刑事检察工作最主要的内容,为了加强业务指导, 1999年高检院刑事检察厅一分为二,成立了审查批捕厅和审查起诉…  相似文献   

13.
<正> 在我国的刑诉证据理论中,通常把在刑事案件中必须由司法机关或当事人运用证据予以征明的案件事实,称做刑事诉讼的证明对象。由于在不同的诉讼阶段,诉讼的具体任务有所不同,因此,不同诉讼阶段的证明对象也有所不同。审查批捕做为一个独立的诉讼阶段。其证明对象当然也有其自身的涵义和特点。对此,刑诉理论中尚没有明确的定论,在司法实践中,也时常出现因把审查批捕证明对象的范围确定得过宽或过窄,以致影响审查批捕工作顺利进行的情况。为此,我们有必要对审查批捕阶段的证明对象,  相似文献   

14.
金晶 《法制与社会》2010,(32):270-271
在审查批捕中引入调解机制是近年来检察机关积极尝试的一种新办案机制,目前仍处探索阶段,尚无明确的法律规定,各地的做法也不尽相同,在理论和实践中出现了一些问题。本文拟针对在审查批捕环节如何适用调解机制以及可能存在的问题作简要的探讨。  相似文献   

15.
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对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的法律监督地位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同时也对检察机关的职能、任务以及工作程序作了不同程度的修正。刑事诉讼法的修改带来刑事检察机制的变化 ,并要求检察机关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工作机制适应这种变化。现行刑事检察工作机制以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分立、制约为特征 ,检察机关对侦查机关移送的刑事案件由审查批捕、审查起诉部门在不同阶段分别受理 ,各自作出是否批准逮捕、起诉的决定。这种工作机制在检察机关建立之初就已确立 ,经历了计划经济体制沿革至今。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  相似文献   

16.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规定了公安机关实施刑事拘留的基本时限、延长期限及理由。据之,延长拘留期限的情况分为两类:一是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一至四日;二是“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①上述规定使公安机关在特定情况下可以获得较长的侦查时限,但在实践中给人的印象却是“被严重扩大化,几乎所有犯罪,侦查机关都是在接近30日时才报请检察机关审查批捕。”有的检察人员在审查批捕工作中发现,侦查机关在7日内提请批准逮捕的一例都没有。[1]应该说…  相似文献   

17.
修改后的刑诉法在案件批捕方面做了较大的修改,取消了公安机关的“收审”,取消了检察机关的“退查”,并将检察机关审查批捕的3天期限改为7天.如果我们单从审查批捕的期限看,由3天增为……  相似文献   

18.
设立自侦案件审查机构之我见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李志辉随着打击经济犯罪斗争的深入,检察机关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工作的任务越来越重,难度越来越大,在这种情况下,有必要对现行刑检机构进行改革。我认为,改革的最佳选择,是将经济犯罪案件的审查批捕、审查起诉从...  相似文献   

19.
刑事检察是人民检察院两项最基本的职能之一(另一项为对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的侦查)。按现行法律规定,它的具体内容分为审查批捕和审查起诉。在机构设置上,省级(含省级)以下检察院内部均设立了刑检一处(科),负责审查批捕;刑检二处(科),负责审查起诉。司法实践证明,审查批捕部门和审查起诉部门的分设已越来越不能适应修改后的《刑法》、《刑诉法》对严肃执法、公正司法的要求。笔者认为,在现行法律框架内建立统一、高效的刑事检察机构已势在必行,也应当成为当前检察体制改革的重点之一。  相似文献   

20.
修改后的刑诉法实施后,出现了一系列新情况、新问题,如何看待这些新情况、新问题,直接影响到如何更好地执行刑诉法,更顺利地开展各项执法工作。笔者认为,这些新情况、新问题的出现,有的是实施新法的必然结果,有的是实施新法磨合期中的副产品,有的是因为执法观念不统一,对法律理解不一致。正确地分别认识这些问题,对保证刑诉法的贯彻执行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是刑诉法实施后的正常效应。这种效应在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和侦查中都会出现。从审查批捕看,由于刑诉法明确取消了收审制度,使侦查机关对大量犯罪嫌疑人采取先行拘留这一…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