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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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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对于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可以退回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对于不需要判刑的,可以要求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这条规定要求,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后,人民法院在决定开庭审理前应当对起诉进行审查。审查后根据不同情况相应做出三种不同的处理决定。关于“决定开庭审判”。“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这一规定实际上意味着,法官在决定开庭审…  相似文献   

2.
庭前审查可以包括必要的实体审查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原刑诉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现行刑诉法策一百五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并且附有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有人认为这是两种截然不同的审查方式,即原刑诉法规定的是实体性审查,现行刑诉法规定的是程序性审查,两者既不相容,也不交叉。笔者不敢苟同,严格地说,这两种审查方式有明显不同,但也有一定联系。按原刑诉法规定侧重实体审查,…  相似文献   

3.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自诉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犯罪事实清楚,有足够证据的案件,应当开庭审判;对于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 或者裁定驳回。这一规定对被害人启动刑事自诉程序提出了较为严格的举证要求,即在立案时  相似文献   

4.
一、没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08条规定:“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对于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可以退回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对于不需要判刑的,可以要求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刑事诉讼法详细规定了人民法院审理一审公诉案件的三种方法,简言之即“开庭审判、退回补充侦查和要求撤诉。”人民法院只能也必须在这三种方法中选择一种来作出处理。这与法律规定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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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对于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可以退回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对于不需要判刑的,可以要求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  相似文献   

6.
公诉案件还是全案移送证据材料为宜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检察机关在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时,要向人民法院移送案件的主要证据复印件,而这种提起公诉的案件移送方式在实践中却存在诸多执行障碍.<刑事诉讼法>第150条规定: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并且附有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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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08条规定:“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这里用“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的表述,笔者认为不妥.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00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的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从这一条规定我们可以看出,人民检察院在“认为”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的情况下,才作出起诉的决定,然后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的.既然是“认为”,这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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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主要证据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下载免费PDF全文
我国刑诉法第150条规定:“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并且附有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照片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从刑诉法立法精神看,第150条之规定是我国庭审改革迈出的关键性的第一步。这一步迈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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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的修改与实施,确立了一种新型混合制的庭审方式,吸收了当事人主义的合理因素,对过去的庭审方式作出了重大的改革。新的运行机制,给法官带来了一系列的挑战。刑事审判法官为此作出了一些努力和有益的探索,但庭审形式化的阴影难除,这不得不引发我们的思考。—、庭前程序性审查实质化,致使庭审形式化《刑事诉讼法》第150条规定: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并且附有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这一规定确立了刑事案件庭前审查以程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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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庭前程序研究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下载免费PDF全文
闵春雷 《中外法学》2007,(2):161-172
<正> 刑事庭前程序也称刑事庭前审查程序(以下简称庭前程序),是指在检察机关提起公诉之后法院开庭审判之前,由专职法官对案件进行审查,以决定是否将被告人交付法庭审判以及进行必要的庭审预备活动的程序。完备的庭前程序对于庭审程序的开启、运作方式乃至庭审结果都发挥着重要影响,是审判程序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1996年修改后刑事诉讼法第150条对公诉案件的审查程序的规定过于简略、粗糙,与庭前程序的目的与功能相差甚远,以至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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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论刑事诉讼法中主要证据的概念与范围●周士敏吴宏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50条规定:“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并且附有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主要证据作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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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审判监督是指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定的职权和程序,对人民法院的刑事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和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否正确所进行的专门法律监督,具体包括对人民法院第一审审判活动、第二审审判活动是否合法以及对申诉案件的审查监督.  相似文献   

13.
自诉案件中的调解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法学》1991,(7)
调解是我国人民法院审理刑事自诉案件的一种行之有效的方法。可是,刑事诉讼法第127条对自诉案件审理中适用调解程序的规定比较简单,在实践中出现不少问题亟待研究解决。本文拟就几个有争议的问题,略谈浅见。一、调解应以被告可免(?)刑事处分为前提人民法院对于自诉案件进行审查后,对其中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的案件,是应当说服自诉人撤诉或者裁定驳回的。那么,以调解结案的,是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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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审判案件,实行两审终审制。刑事第二审的任务是:对于当事人上诉或检察院抗诉的案件,就原判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是否正确,以及诉讼程序是否合法,进行全面的审查,正确的予以维持,错误的予以纠正,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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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两高’同法解释相互撞车的问题新刑诉法颁布实施以后,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各自均搞了一个贯彻实施新刑诉法的司法解释,但由于认识不一致,在一些具体问题上相互撞车,导致司法实践中很难操作。如新刑诉法第150条规定,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才能决定是否开庭审判。最高法院“解释”第117条规定了十个方面的审查内容,第118条规定了案件经审查后,应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退回检察院、驳回起诉、不予受理、依法受理、决定开庭审理”,但最高检察院制定的“规则”却未明确规定怎样处理法院审查后决定不开庭审判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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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第108条规定,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不需要判刑的,可以要求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对这一规定,在法学论著和司法实践中,普遍理解为,人民法院对公诉案件,经过审查程序,认为无罪的,或应免予刑事处罚的,都可以要求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例如,中央政法干校《刑事诉讼法讲义》。“人民法院经过对公诉案件的审查,认为不需要判刑的,可以要求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这主要指以下两种情况:(1)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人民检察院没有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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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审查是人民法院接到原告的诉状后,根据行政诉讼法有关规定进行审查,决定是否立案受理的程序。现就立案审查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谈谈笔者的意见。 立案审查的内容 立案审查是行政诉讼的一个必经程序、第一道工序,是受理案件的重要环节,受理案件必须首先依法进行立案审查。具体地说,人民法院对原告起诉的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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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审是刑事诉讼中法院在正式开庭审判前对案件进行的预备性审查活动。其目的在于查明对被告人的指控是否成立,决定应否起诉,以保护被告人免受毫无根据的审判。预审制度是资本主义法律制度的产物。资产级阶启蒙思想家针对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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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1989,(2)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08条规定: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对于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可以退回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对于不需要判刑的,可以要求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经过九年来的审判实践,我们明显地感到本法条的表述有不严谨之处,甚至影响审判质量,特提出如下议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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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诉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并且附有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对其中所指的“主要证据”,各方看法不一,笔者欲就此略陈管见。如何取得效率与公正之间的平衡,是当代刑事诉讼立法的难点。修改后的刑诉法力图使二者之间取得有机平衡,即在保证准确及时地惩罚犯罪的同时,注重维护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明确各司法机关职责分工的同时,加强对各司法机关的制约和监督。这一立法精神也深刻地体现在公诉案件庭前审查内容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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