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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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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杜碧瑜 《法制与社会》2012,(22):282-283
刑事申诉是《刑事诉讼法》赋予刑事诉讼当事人的一种诉讼权利,它也是刑事诉讼当事人的最后救济手段.我国的刑事申诉制度在纠正冤、假、错案和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方面发挥了巨大的作用.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当事人走刑事申诉途径,但随着法治建设的进步和现代司法理念的确立,现行刑事申诉制度的不足也逐渐突显.本文以笔者所在检察院为例谈谈刑事申诉的现状,针对案件申诉率高等问题分析其原因,并在此基础上提出降低申诉率的应对措施.  相似文献   

2.
人民检察院办理刑事申诉案件,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和完善内部监督和制约的有效途径。检察机关通过办理刑事申诉案件,对检察活动、审判活动和侦查活动实行有效的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保护申诉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  相似文献   

3.
吴准 《法制与社会》2013,(9):124-125
刑事申诉制度是我国刑事司法制度的重要一环,在纠正冤假错案、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保护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起着重要作用。但是目前在司法实践当中,刑事申诉制度还存在一些问题。本文通过对2009年-2012年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办理的刑事申诉案件情况进行实证分析,剖析案件的特点,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刑事申诉检察工作的对策和建议。  相似文献   

4.
人民检察院办理刑事申诉案件,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和完善内部监督和制约的有效途径。检察机关通过办理刑事申诉案件,对检察活动、审判活动和侦查活动实行有效的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保护申诉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本文对基层检察机关开展刑申工作的现状、存在的问题以及相应的对策建议展开调研。  相似文献   

5.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刑事案件的当事人、被害人及其家属或者其他公民,对已经生效的刑事判决、裁定,可以向法院或检察院提出申诉.刑事申诉制度是我国宪法第41条规定的公民申诉权利的具体体现,对于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促使司法机关纠正生效判决、裁定中存在的错误,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6.
王军 《中国检察官》2023,(17):71-73
刑事申诉公开审查旨在通过公开听证等形式,查明刑事申诉案件的事实真相,检视法律适用依据,维护申诉人以及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加强对刑事司法办案的法律监督。当前,公开审查制度的体系性、衔接性和规范性尚存不足,程序不够完善,配套机制未及时跟上,公开审查对于刑事申诉案件办理的功能性作用发挥不充分。需进一步加强公开审查的程序建设、完善相关配套机制,构建更透明化、民主化、司法化的公开审查制度体系,以提升刑事申诉检察工作的整体质效。  相似文献   

7.
王丽萍 《法制与社会》2013,(29):153-154
刑事申诉检察工作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的一个重要方面,是维护司法公正的一个重要手段,事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关乎社会和谐稳定。本文拟结合密云县人民检察院近年来受理的刑事申诉案件,就办理刑事申诉案件引发的社会矛盾和对策进行简要论述。  相似文献   

8.
刑事申诉是指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和人民检察院诉讼终结的刑事处理决定不服,向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提出重新处理的请求。人民检察院本着“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工作原则,通过复查刑事申诉案件,维护正确的决定、判决和裁定,纠正错误的,从而保护申诉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国家刑事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然而实践中,申诉案件复查完毕并不能代表案件已经终结,如何答复申诉人:如果申诉人对处理结果不满意,如何做好申诉人的息诉罢访工作,就成了衡量申诉案件办理质量的一个重要标准。  相似文献   

9.
马志华 《法制与社会》2011,(26):148-148,150
检察机关受理刑事申诉案件,是通过对案件事实、证据和适用法律、裁量刑罚等是否正确进行审查,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完善内外部监督制约机制,维护正确的生效裁判和决定,纠正错误的裁判和决定,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保障国家刑事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实现社会和谐稳定。办案中,对已经受理的刑事申诉案件的有两种处理结果,一种是立案复查,查清案情后,或提出纠正意见,或驳回申诉,制作《刑事申诉复查通知(决定)书》,将复查结果通知申诉人后终结案件审理;另一种是不予立案,制作《刑事申诉审查结果通知书》,将审查结果通知申诉人后结案。  相似文献   

10.
刑事申诉是当事人、被害人及其家属或者其他公民对法院巳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依法向人民法院或者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要求重新审判的一种制度。我国刑事诉讼法所以规定刑事申诉制度,其目的在于维护公民的诉讼权利和民主权利,也是法院及时发现和纠正错误判决,保证公正审判的重要制度。对刑事申诉和刑事再审两者的关系,人们的认识不尽一致。刑事申诉和刑事再审,是审判监督的两个不同阶段。刑事申诉,不是提起审判监督的必经程序,也不是审判监督程序的开始,它是提起审判监督程序  相似文献   

11.
刑事申诉是指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侦查机关的处理决定或结论和人民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以及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不服,依法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提出要求重新处理的一种诉讼活动。在刑事诉讼中设立申诉制度,既是人权保障的需要,也是诉讼公正的要求,刑事申诉权作为程序性权利,衍化为整个刑事申诉制度,为纠正侵犯诉讼参与人实体性权利及其它程序性权利的司法错误或违法行为提供了一种保障机制。同时,刑事申诉制度的设立使案件得以重新审查,从而使原先的违法失职行为、错误决定或裁判有被…  相似文献   

12.
本文通过对我国刑事申诉的保护现状、保护不力的原因,及刑事申诉中的相关法律问题等简单分析,指出了我国刑事申诉不能直接必然引起或决定再审程序的开始,而法院和检察院则可以提起或抗诉,得出了现行法律申诉体系对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不利的意见。针对刑事诉讼制度的某些弊端,作者认为我国应建立刑事诉讼强制答复权制度,并具体提出了一些维护申诉权利的对策与建议。  相似文献   

13.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增强,不服人民法院生效刑事判决、裁定申诉案件不断增加,程序正义的呼声日渐高涨,而现行检察机关办理此类案件的程序规定弊端日益凸显,亟待改革完善。检察机关办理此类案件有其历史的必然性及现实的合理性。应通过建立刑事申诉检察一体化工作机制,调整上一级检察院提出抗诉的部门,增加刑事检察建议的监督方式,最终实现检察机关通过办理刑事申诉案件维护和实现公平正义的目的。  相似文献   

14.
一、民事检察与法律援助协作的主要内容(一)协作机制服务的对象司法援助是为经济困难的公民提供必要的法律服务,让缺乏运用法律保护和实现法律权利能力的个别公民平等行使诉权、实现程序正义和实质正义的统一.民事检察的目的是维护司法公正,纠正错误诉讼行为,恢复受损司法秩序,保护包括弱势群体在内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益.分析已有的民事申诉案件,特别是从民事检察的当事人,又尤其是申诉人的情况来看,在申诉案件中开展检司协作具有非常大的意义.  相似文献   

15.
一、民事检察与法律援助协作的主要内容(一)协作机制服务的对象司法援助是为经济困难的公民提供必要的法律服务,让缺乏运用法律保护和实现法律权利能力的个别公民平等行使诉权、实现程序正义和实质正义的统一.民事检察的目的是维护司法公正,纠正错误诉讼行为,恢复受损司法秩序,保护包括弱势群体在内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益.分析已有的民事申诉案件,特别是从民事检察的当事人,又尤其是申诉人的情况来看,在申诉案件中开展检司协作具有非常大的意义.  相似文献   

16.
人民检察院管辖的刑事申诉,是指对检察机关诉讼终结的刑事处理决定或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不服的申诉。复查刑事申诉案件,要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根本原则,依法办案,有错必纠,认真、细致地审查案件所涉及的证据,做到不枉不纵,切实维护申诉人的合法权益。受理刑事申诉案件后,总体上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审查案件材料:据以定案的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是否正确,处理是否适当;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是否存在矛盾;申诉人是否提出了足以改变原处理结果的新的事实或证据;原办理案件中有无违反案件管辖…  相似文献   

17.
符晓虹 《法制与社会》2010,(26):115-116
刑事申诉是指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或决定不服,依法向有关司法机关提出,请求重新审查并予以处理的一项诉讼活动。完善刑事申诉,不仅可以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同时还可以保证公民通过申诉权的行使,真正实现对国家权力的监督,从而进一步完善我国法律监督制度。但由于我国刑事申诉制度还很不完善,没有一套完整有效的程序机制来规范申诉的提出与处理,因此在实践中存在诸多问题。  相似文献   

18.
第一章 任务和原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和完善内部制约机制,规范刑事申诉案件的复查程序,根据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结合人民检察院复查刑事申诉案件的工作实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人民检察院复查刑事申诉案件的任务是:通过复查刑事申诉案件,维护正确的决定、判决和裁定,纠正错误的决定、判决和裁定,保护申诉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国家刑事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  相似文献   

19.
刑事申诉案件是指刑事案件的当事人、被害人及其家属或者其他公民,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不服,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要求重新审查的案件。刑事申诉的提出,一般以正在服刑的犯人或者他们的家属居多;而由被害人及其家属或者其他公民提出申诉的,在实践中是为数甚少的。申诉人或是对定案事实,或是对定性量刑,或是对适用  相似文献   

20.
按照规定,基层检察院管辖不服本院决定的申诉案件及不服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的申诉案件;上级检察院负责受理并审查当事人不服本级检察院复查决定的申诉案件。但是,司法实践中,上级人民检察院经常将属于自己管辖的刑事申诉案件交给下级检察院办理。笔者认为上级检察院不宜随意将应该由自己审查的申诉案件,交由下级院办理,理由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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