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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性法规的制定程序,是指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和常务委员会创制地方性法规,或对现行地方性法规进行修改、予以废止的手续和活动过程。目前,法律对地方性法规的制定程序尚没有具体规定,实践中各地方在认识上和实际做法也不统一。这是立法实践和法学理论中亟待解决的一个问题。本文就地方性法规的制定程序和实践中有关问题,试述管见。 实践中,有的省把制定地方性法规的程序规定为起草地方性法规,提出议案,审议,通过和公布五个阶段。把起草地方性法规也规定为制定程序的一个阶段,是值得商榷的。制定地方性法规与起草地方性法规,是紧密联系,又有根本区别的两个不同活动过程。制定地方性法规,是省一级地方权力机关及其常设机关的专有职权,其他机关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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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使地方性法规的表现形式臻于完善,便于贯彻实施,地方性法规的制定,有几个技术性问题需要注意。一、地方性法规的名称地方性法规的名称必须规范化,应当反映该地方性法规是哪个行政区域的,属于哪方面的内容。例如,《四川省厂矿企业劳动安全条例》,从名称上便知道这个地方性法规是四川省的,内容属于厂矿企业劳动安全方面的,称作条例。再如,《西藏自治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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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所谈的地方性法规,是指法规的称谓。地方性法规的名称要反映出它是省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它的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其法律地位低于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只在该行政区域内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并且只有省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它的常务委员会有权修改通过和公布。地方性法规的名称应是该规范性文件在整个国家法律形式层次体系中的地位和效力的一个标志,所谓地方性法规名称的规范化,是指地方性法规的名称有一个统一标准,并与国家的整个法律体系协调一致。具体说来,就是要具备统一性、严肃性、明确性和专有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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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性法规议案,指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动议。提出地方性法规议案的主体,即提出地方性法规议案的组织。地方性法规议案的提出,是地方立法程序的首要环节。而地方立法是国家立法的组成部分,属国家政治、法律制度范畴。提出地方性法规议案的主体应当具备以下条件:①人民性。地方性法规体现制定法规行政区域内全体人民的意志,法规议案的提出者,应属人民的范畴,以免法规本质发生质变,确保法规的政治方向。②代表性。人民的意志千差万别,不可能全部以法规形式体现出来,而且人民的组织千千万万,不可能由每个组织都提法规议案。因此,提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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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立法冲突是指地方性法规、规章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之间,地方性法规之间,规章之间以及规章和地方性法规之间相互抵触,互不协调。近十年来,地方立法步伐明显加快。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如雨后春笋般涌现。相随而产生的地方立法冲突日显突出。如何解决和控制地方立法冲突,已经成为加强地方立法的迫切紧要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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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性法规在不同类型司法审判中所处的地位不甚相同.基于法律保留原则和罪刑法定原则的要求,地方性法规在刑事审判中不具有直接的适用性.它在刑事审判中的作用主要是经由刑法分则中的空白罪状和一些条文中的评价性要素间接进入刑事审判中的.地方性法规在民事、行政审判中所处的地位不应该是绝对的“依据”地位,而应该是类同于规章那样的“参照”地位,法院在民事、行政审判中对地方性法规的适用应当建立在违宪、违法审查的前提之下.地方性法规在司法审判中所处的“参照”地位决定了法院在司法审判中有选择地适用地方性法规的权力.法官在司法审判中适用地方性法规时要处理和解决好适用方式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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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现行的法律体系中,既有宪法和法律,又有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法律,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地方人大制定地方性法规,国务院各个部门制定部门规章,地方政府制定地方政府规章。由于各地生产力发展水平不同,因此,全国人大常委会鼓励地方人大在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前提下制定地方性法规,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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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性法规的公布是地方立法的一个重要程序,也是地方性法规得以生效施行的前提条件。但从目前情况看,由于国家对地方立法缺乏明确统一的规定,地方性法规的公布还存在许多问题,亟待解决,地方立法机关和理论界应予以重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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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地方性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是完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的关键环节,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具有联动性和整体性影响。本文基于对地方性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现有研究及其价值内涵的梳理,以政治系统论为研究视角分析地方性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当前困境并结合地方实际,从构建需求输入的规范机制、强化内外支持的输入供给、树立地方性党内法规权威、打造"坚决依规治党"输出模式以及扩大信息反馈路径、保真反馈信息等方面入手形成地方性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架构,以期探索具有针对性的完善进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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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订地方性法规是一项新的制度,人们对它的认识难免存在分歧,需要探索研究、总结。本文试就几个有争议的问题谈点看法。一、制订地方性法规权力的性质地方性法规是不是法?制订地方性法规的权力是不是属于立法权?对前一个问题,法学界基本上是一致肯定的;但对后一个问题的看法就复杂了。有些同志一方面肯定地方性法规是法,另一方面却否定制订地方性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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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性涉及经济方面的法规和规章(简称地方性经济法规和规章)是我国社会主义经济法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组织和管理经济的重要工具。加强地方性经济法规和规章的制订和研究,不仅对搞好地方经济建设和地方法制建设有着密切关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