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2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近年来,农村民事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以下简称民转刑),在检察机关所受理的各类刑事案件中占的比重越来越大,并有逐年上升的趋势,已成为建设和谐新农村的一大隐患,应当引起有关部门高度关注。  相似文献   

2.
《天津检察》2006,(1):23-26
所谓民事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指的是社会生活中的民事矛盾纠纷,由于得不到及时化解,社会干预机制不健全,很多当事人采取了极端的自我了断的方式,导致民事纠纷转化为刑事犯罪案件。近年来,随着改革的深入,社会利益关系更趋复杂,人与人之间的利益冲突日渐增多,在社会生活中引发的民事纠纷也日益增多,“民转刑”刑事案件也呈高发态势,成为陶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程中的不安定因索。因此,认真研究“民转刑”案件的发案规律,积极探索从源头上治理“民转刑”案件的长效机制,对于妥善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积极化解各种矛盾纠纷,保持良好的社会秩序,促进经济发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都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3.
近年来,人民法院受理的因民事纠纷矛盾激化引起的故意伤害、故意杀人、非法拘禁等刑事案件呈大幅上升趋势。某西部基层法院2006年共受理此类案件32件。占刑事收案总数的20%,与2005年相比上升34.5%。 民间纠纷演变成刑事案件,从有话好商量发展到大打出手、违法犯罪。其原因固然是多方面的。但这种现象的存在与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是格格不入的,应该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才是。近期,该法院对“民转刑”案件进行了调研,对此类案件的特点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相应的建议。  相似文献   

4.
马皑 《法律与生活》2009,(12):19-19
李群案的特殊性之一在于,案件的主角是一位女性。但是,经济犯罪不仅发生在男性身上,同样会发生在女性身上。媒体和公众应该关注的是引发腐败的体制,而非具体犯罪人的性别。  相似文献   

5.
197名村民状告村委会的群体诉讼,经他一番工作后,原告作出了撤诉决定;一对要求离婚的夫妻,在他的真情劝说下,不仅重归于好,而且较前恩爱有加;8起可能波及千名职工稳定的劳动争议案件,在他的努力下,得以和解结案,还赢得了市委书记的高度赞誉……他就是“和谐司法能手”、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审判员孙宪腾。  相似文献   

6.
四川省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张伟今年又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人民满意的好法官”,树立了邓小平故乡人民法院良好的法制形象。作为长期战斗在法院执行工作第一线的张伟,爱岗敬业,锐意改革,执法如山,不断提高执行艺术,仅近3年来,所在庭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346件,标的3.5亿多元,执结311件,标的2.6亿元,执结率达90%。确保了司法公正,维护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法律尊严。  相似文献   

7.
杨爱军 《中国律师》2004,(12):56-56
证人是诉讼活动的重要参与者,与书证、物证等其他证据相比,证人证言是真实性相当难把握的一类证据。一般而言,证人只有出席法庭审理才能对影响证人证言证明力的各种因素予以澄清,诉讼活动才能得以正常进行。由此可知,证人出庭作证对民事诉讼活动的正常进行具有重要意义。一、证人应具备的条件。(1)证人必须是就亲自耳闻目睹的案件事实加以陈述的第三人;(2)证人必须具有不可选择性;(3)证人必须是对其所了解案件情况能够辨别是非能够正确表达意思的人;(4)证人必须是具有感知案情并对其所作伪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根据上述四个条件…  相似文献   

8.
2009年4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在全国人民法院队伍建设工作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鲜明地提出了“人民法官为人民”的重大历史命题,要求全国法院广泛深入地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身处首善之区,北京市法院如何贯彻落实全国法院队伍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组织开展好“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就此,本刊记者专访了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池强。  相似文献   

9.
<正>近年来,人民法院"案件数量继续增长、案多人少矛盾依然突出",而在执法办案的同时,人民法院还承担着大量的司法服务工作,巨大的工作压力使法官,特别是基层民事法官们叫苦不迭。为理性地认识、剖析和破解"事多人少"的司法难题,努力寻求减轻法官工作压力的办法,南通中院组织了专题小组,  相似文献   

10.
积极为企业排忧解难 前不久,河南知名企业淅川铝业集团董事会成员一行来到淅川法院,董事长袁中告把一面写着“公正司法为民.保驾护航有功”的锦旗送到淅川法院丁建民院长的手中.连声说:“感谢法院,是你们在不到两个月的时间星,为公司追回拖欠货款450万元,解决了我们的燃眉之急。相信有你们的大力支持,我们一定能顺利度过金融危机的严冬,将企业做大做强!”  相似文献   

11.
非法经营罪中“扰乱市场秩序”与“违反行政管理有关规定”其实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两者处于重叠状态,关键是看扰乱程度是否“严重”。刑法规范是通过设立行政性管理秩序以达到保护市场参与者权益的目的;指导案例强调的“刑事处罚的必要性”则考虑了合比例原则的要求。因此,在理解“情节严重”“严重扰乱”时,不应持唯数额(量)论立场,而是首先考量行为是否妨害市场管理秩序所服务的目的实现。如果某一行为虽然违反了国家规定,但未对市场参与者权益形成任何危险,则不具备刑事不法之质,也就难以从文义上评价为“严重扰乱市场秩序”,进而不应认定为犯罪。  相似文献   

12.
领事认证,是指一国的外交、领事机构及其授权机构在公证文书或其他证明文书上,确认公证机构、相应机构或者认证机构的最后一个签字或者印章属实的活动,亦称外交认证.按国际惯例,凡需送至一国领域外使用的公证文书一般都应办理领事认证,但该文书使用国与该文书出具国另有规定或者双方协议免除领事认证的除外.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