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被告人的有罪答辩对其获得的量刑减让有着重要的作用和影响。在英美等国 ,有罪答辩是量刑减让的正当依据 ,但有罪答辩与量刑减让之间并不存在必然的因果关系 ,法官对被告人施以的量刑减让以及减让的程度 ,还需考虑犯罪的性质、被告人的基本情况等其他因素。同时 ,量刑减让制度对于被告人有罪答辩的作出又存在反作用。被告人有罪答辩的作出来自于律师、检察官和法官传递的量刑减让的信息 ,在英美等国 ,法官对量刑减让信息的披露是受到严格限制的。我国传统意义上的坦白属于被控人的一项法定义务 ,具有实体意义 ,不同于有罪答辩 ,故坦白从宽政策不具有正当性。与此同时 ,我国简易程序中对有罪答辩的量刑减让则具有正当性 ,但减让的实施较英美等国有较大的限制。  相似文献   

2.
无罪推定原则是指法律事实裁判者确定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有罪以前,假定其无罪的法律原则。根据无罪推定,在案件终结时,如果法律事实裁判者不能作出有罪认定,则推定无罪。从逻辑认知基础上来说,如果不能认定有罪,则事实上仍有无罪和有罪两种可能性。但根据无罪推定原则,不能认定有罪,就要推定其无罪,这一推论过程具有非单调的逻辑特征。文章将从法律论证的视角下,从证明责任和缺省推理两方面剖析无罪推定原则存在的合理性基础,以期为法官裁判提供正当化的逻辑依据,从而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实现刑事司法公正,并推进其他诉讼制度的完善和发展。  相似文献   

3.
“证明标准”一词在美国刑事证据法中的本来含义是指控诉方运用证据证明被告人有罪必须达到的程度。它既是控诉方依法履行证明责任所必须达到的尺度,即“证明度”,也是事实的审判者判断指控的犯罪事实成立的前提条件。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哈兰大法官指出:“证明标准代表了一种努力,以期指示事实的发现者,要达到何种程度的信念才能做出正确的事实结论”。①在刑事诉讼证明体系中,证明标准解决的就是在证明达到何种程度时,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在审查逮捕环节,“逮捕,作为刑事诉讼过程中最为苛刻的强制羁押措施,其适用是受到严格限制的。除了嫌疑…  相似文献   

4.
刑事案件事实认定中的几个问题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认定案件事实是办案人员依据证据进行推理判断,对案件事实作出确定性认识的诉讼活动。只有对被告人是否犯有罪行的认定正确,才能在此基础上正确适用法律、裁量刑罚。因此,对被告人是否有罪的事实的认定,较之其他事实情节的认定,更具有决定性。在这方  相似文献   

5.
刑事诉讼证明标准,是指承担证明责任的人提供证据对案件事实加以证明所要到达的程度,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62条第一款之规定,"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从而可以看出我国刑事案件的证明标准,是"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死刑案件的证明标准就是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且能够判处死刑。然而死刑案件由于其特殊性关系到犯罪嫌疑人的生于死,则应该确立更为严格科学的证明标准从而确保案件的公正和准确处理,而我国《刑事诉讼法》只是笼统的规定了刑事案件的证明标准显然是有待完善的。  相似文献   

6.
张阳平 《特区法坛》2002,(72):22-23
刑事审判中,法官对公诉人用作证明被告人有罪的证据的判断过程,可以说是一个排除疑问的过程。一方面,提高有罪认定之可能性,另一方面,排除无罪疑问之可能性。反之,亦然。法官只有对案件的证据排除各种疑问,使疑问趋于零或等于零,才能形成对证据的确认,才能达到刑事诉讼要求的证据确实充分。所谓证据确实充分,通常讲应该是(1)据以定案的每一个证据均经查证,确定客观存在的事实:(2)据以定案的  相似文献   

7.
人民法院在进行刑事判决时,有时出现对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未认定的事实作出有罪判决的情况。例如,某人民检察院起诉认定被告人连续盗窃五次,但人民法院判决时,却认定被告人盗窃七次。再如,某人民检察院起诉认定被告人犯抢夺罪,但人民法院判决时,除判处被告人犯抢夺罪外,又认定被告人犯强奸罪,并实行数罪并罚。人民法院的这种作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理论上和实践上存在着三种不同的认识和做法。即认为可以;认为应区别对待;认为不可以。认为可以的理由是,刑诉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对新发现的犯罪事实有进行调查的权力,我国没有采取弹劾的诉讼方式,故判决可不受起诉指控的限制,且  相似文献   

8.
铁证铸铁案     
《检察风云》2002,(2):40-4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六条: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它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充分确实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相似文献   

9.
法官非理性因素对审判的影响及其引导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司法过程是实践理性的过程。司法活动作为一种认识活动和实践活动,不光是法官的理性活动,法官的非理性活动也包含在其中,并发挥着作用。美国法学家波斯纳认为,实践理性被理解为当逻辑和科学不足之际人们使用的多种推理方法(包括直觉、权威、比喻、深思、解释、默悟、时间检验以及其他许多方法)。这里的直觉、默悟等就是一种非理性因素。不管我们多么强调法官在司法过程中要不偏不倚,居中裁判,但法官也是人,其本性中的性格偏好、行为习惯、心理态度等非理性因素,对案件事实认定与法律适用的影响是不可避免的。  相似文献   

10.
排除合理怀疑是美国刑事诉讼中认定被告人有罪所应遵循的证明标准,具有一定的宗教因素,主要表现在:排除合理怀疑的适用主体在宗教方面的经历不可避免地影响其对事实的评议;刑事诉讼法中带有宗教色彩的程序、制度对排除合理怀疑产生影响;排除合理怀疑中"怀疑"一词具有宗教性。美国法院允许事实裁定者在适用排除合理怀疑过程中合理地考虑宗教因素。我国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改把排除合理怀疑写入了法典。对美国排除合理怀疑的宗教因素进行考察,有助于我们认识排除合理怀疑标准的实质,把握其内核,从而有助于我国吸收相关经验与教训,形成具有我国语境特色的实际操作细则。  相似文献   

11.
量刑是人民法院刑事审判活动中一个基本环节,是在依照事实和法律确定被告人有罪之后,对被告人决定是否给予刑罚处罚、对应当给予刑罚处罚的被告人适用何种刑罚以及决定刑罚的执行方式的审判活动。通过法官根据不同个案所进行的刑罚裁量,刑罚才能走出冷冰冰的法条,真正体现其规制犯罪行为的作用。  相似文献   

12.
刑事诉讼证明标准,是指承担证明责任的人提供证据对案件事实加以证明所要到达的程度,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62条第一款之规定,"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从而可以看出我国刑事案件的证明标准,是"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死刑案件的证明标准就是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且能够判处死刑。然而死刑案件由于其特殊性关系到犯罪嫌疑人的生于死,则应该确立更为严格科学的证明标准从而确保案件的公正和准确处理,而我国《刑事诉讼法》只是笼统的规定了刑事案件的证明标准显然是有待完善的。  相似文献   

13.
我国刑诉法第35条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充分确实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笔者认为,该条之规定有两个缺陷,以下分别予以说明:  相似文献   

14.
我国口供补强规则研究   总被引:14,自引:0,他引:14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46条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充分确实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这实际确立了证据运用的一个基本原则——重调查研  相似文献   

15.
“道成肉身”:论庭审过程中法律事实的生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周赟 《中外法学》2011,(3):578-591
从表面上看,法官在识别法律和认定事实的过程中可以分而治之,并且尤其是在事实的认定过程中法官很难有发挥主观性的空间。然而,如果仔细分析就可以发现,事实上法官根据法律认定事实的过程非常类似于基督教中的"道成肉身"教义之内在逻辑。这也就是说,庭审过程实际上是一个充盈着法官能动性的过程。当然,这并不必然意味着法官在庭审过程中总是倾向于滥用此种能动性,因为法官不可避免地会受到各种因素的限制。法官庭审过程具有"道成肉身"特性这一结论不仅仅有助于更清楚地认知司法裁判过程,并且立法者也可以从中获得某种教益。  相似文献   

16.
司法裁判中的事实认定与建构问题是司法实践中最为重要和最难解决的问题之一。本文从裁判主体(主要是法官)的感知和注意及心理因素对认定与建构案件事实的影响以及对认定与建构案件事实的依据、方法等进行了分析。  相似文献   

17.
司法裁判中的事实认定与建构问题是司法实践中最为重要和最难解决的问题之一.本文从裁判主体(主要是法官)的感知和注意及心理因素对认定与建构案件事实的影响以及对认定与建构案件事实的依据、方法等进行了分析.  相似文献   

18.
刑诉法第46条规定:“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充分确实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这一法条中对“被告人”没有作进一步具体化的阐述,它既可理解为单一被告,亦可理解为共同被告。如果“被告人”是单一被告,证据上只有单一被告人供述而缺乏其他证据,是孤证,按照刑诉法第46条是不能据以定案的,  相似文献   

19.
民事诉讼案件事实的误认不仅直接关系到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而且还间接损害着整个诉讼制度的正当性,甚至成为影响我国当下社会和谐稳定的一个重要因素,因此,对于民事诉讼案件事实误认预防机制的研究便显得尤为必要和重要。要建构有效的民事诉讼案件事实误认预防机制,应当从三个层面入手:一是保障裁判者认定案件事实理性思维进路的有序进行;二是有效导控裁判者非理性因素对案件事实认定的影响;三是完善裁判者认定案件事实的外在程序配置。  相似文献   

20.
新刑事诉讼法实施以来,法庭的审判活动由原来的纠问式改为控辩式,法官处于主持、引导的地位。法官在庭审过程中,适时地对控、辩双方就被告人是否有罪,罪轻罪重等事实、主张、观点予以归纳,即法庭综述。法庭综述不仅有利于提高审判质量,而且有利于提高庭审的效率。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