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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43 毫秒
1.
我国目前正处于生前预嘱概念推广阶段,尚未建立生前预嘱制度及预先医疗指示制度,因此需要我们在立法前做好充分的理论准备。首先要重视生前预嘱概念的准确性,"生前"的表述并不准确,应予重视概念所属制度体系的逻辑性、合理性。有些学者的理论表述并不严谨,将预先医疗指示与生前预嘱等同,其实这对概念是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在对制度进行立法选择时要坚持正确的理论基础。我们还要重视制度内容上的一些特别问题,如孕产妇的生前预嘱效力问题,以及生前预嘱的灵活适用问题,为我国相关制度的立法选择提供帮助。  相似文献   

2.
我国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增设了强制医疗程序,并对强制医疗程序的适用范围、决定主体、启动程序、审理程序、救济程序、解除和制约机制等问题作出了较为全面的规定,回应了精神病人犯罪危及公共安全的现实问题,意义重大。但仍然存在适用对象过窄、庭审程序缺乏具体规定、司法鉴定亟待规范、权利救济有待细化等不足和问题,为确保强制医疗程序得以有效实施,有必要对其进行探讨和完善。  相似文献   

3.
作为《刑事诉讼法》新增的特别程序,强制医疗程序的设立完善了对不负刑事责任精神病人的司法解决程序和方式,颇具积极意义。但是有些特殊情形,现行法律和司法解释并未作出具体规定或者规定并不详尽,比如,对于强制医疗程序的启动条件如何理解?检察机关对强制医疗程序的监督方式如何加强?强制医疗程序是否存在法律的溯及力?被追诉人在诉讼过程中才丧失刑事责任能力是否也应当纳入强制医疗程序中等问题。在司法实践中如何加以解决,做一粗浅的探讨。  相似文献   

4.
修改后刑诉法专章规定了强制医疗程序,从而弥补了刑法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之程序缺失。随后,"两高"、公安部先后出台司法解释或诉讼规则,对强制医疗程序的具体适用作出了配套规定,为司法实践提供了依据。但在实践操作中,该程序的适用标准等仍有待进一步规范细化。一、完善开放性配套程序,明确强制医疗程序的适用标准实践中,认定精神病人是否  相似文献   

5.
储殷  谭馨海 《法律科学》2005,23(4):97-102
在我国目前的收入结构与医疗体制之下,对于大多数人而言,一旦面对大的病患风险,家属往往是其医疗成本以及医疗后果的直接承担者。当医疗决定牵涉到家庭成员的重大利益时,患者自主权应该受到家属决定权的制约。病人并非如病患自主理论所预设的前提一样是一个自由且理性的选择者,而是一个组织社群所有关系的总和,因此个人自决并不应该豁免其社群义务,尤其是对于家庭之义务。即使是成年具有意思能力病人其家属亦应具有相应的权利。  相似文献   

6.
李晓郛 《法治研究》2013,(9):93-102
"苹果专利案"中,公共利益的判断导致联邦法院授予预先禁令的过程一波三折。而确立授予预先禁令四要件的"温特案"中,对公共利益冲突的处理导致联邦法院在预先禁令的授予上先后作出五次不同判决。中国的诉前禁令制度与美国预先禁令制度类似,以联邦法院的司法实践为参照,从正当程序的角度出发,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完善中国专利案件的诉前禁令制度:首先,将公共利益的判断作为授予诉前禁令的要件之一;其次,将听证程序作为授予诉前禁令的强制程序;第三,完善复议程序和有关时效的规定。  相似文献   

7.
顾世鑫 《法制与社会》2013,(10):281-282
近年来,伴随着中国法制化进,程的推进人们的权利意识、法制观念增强。医疗纠纷呈逐年上升趋势,引起人们的广泛关注。这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同时给医务工作者工作带来了更大的受诉风险。本文从医疗过失的刑事豁免的基本概念、适用条件、法律依据和原因等方面探讨医务人员的刑事豁免问题,并尝试性提出相关建议,以期降低医务工作者的受诉风险和彰显社会主义法治公平正义的精神。  相似文献   

8.
通过调查2012年1月1日至2013年1月1日的45份中国裁判文书网可查的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的民事裁决书,分析医疗损害赔偿纠纷的发展变化和发生原因,提出相关建议,为医院管理者和医务工作者防范医疗纠纷保驾护航。方法:采用回顾性研究方法,使用Epidata3.1和SPSS19.0软件,对中国裁判文书网可查的45份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的变化情况进行数据整理分析。结果:1.基本情况: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例判决较多,45个案例在地区分布、科室分布、不同医院等级方面均存在差异,但在不同鉴定方式中不存在差异;2.赔偿情况:在不同等级的医院、不同的科室、不同的鉴定方式、不同的责任承担方面以及赔偿金额方面都存在差别;3.原因分布情况:(1)医疗事故原因主要为手术操作不善、漏诊误诊,各占37.5%;(2)非医疗事故原因主要为检查不仔细、诊断不明确、手术操作不完善和漏诊误诊,分别排在前三位,各占20%、14.3%和14.3%;4.适用法律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侵权责任法》分别占66.7%、51.1%和42.2%,排在前三位。结论:作为医院管理者应该重视医疗纠纷,提高解决效率;监控医疗质量,保障安全管理;而作为医务工作者应该规范制度管理,履行告知义务。  相似文献   

9.
王丽霞 《法制与社会》2011,(10):272-272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已于2010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法对医疗实践中的很多做法作了较大改变,这将对临床医疗工作产生很大的影响。明确医务工作者在临床工作中潜在的风险,增强医务人员的法律意识和纠纷防范意识,有利于为患者营造更良好的医疗环境,切实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0.
2012年刑事诉讼法以一章六条形式确立了强制医疗特别程序,由此首次将强制医疗纳入基本法范畴,此举是我国刑事诉讼立法的重大进步,对于促进社会的安定有序具有重要意义。然因法律规定过于原则、配套法律法规不完备等因素,导致强制医疗程序在司法实践运行中面临案件证明标准不明、精神病人证言效力认定模糊、强制医疗决定权归属存在冲突一系列问题,需要在实践应用中进一步予以明确、细化和完善,从而真正实现立法原意。  相似文献   

11.
当前,由于强制医疗执行机构的性质不明和法律制度的不完善导致监督有效性不足。本文认为加强刑事强制医疗执行监督,需要在规范强制医疗机构建设的同时,不断完善强制医疗解除程序,规范交付执行,提高检察机关监督的能力和水平。  相似文献   

12.
美国医疗责任中的“预先征得病人同意”之浅析毛峰一"预先征得病人同意",这种学说的主要思想是人所共知的"信托关系"。一个对他人负有诚实信用义务的人应对自己任何歪曲事实的行为承担责任,无论其行为是通过何种形式,公开的或者是肯定的。假设一个人想购买一辆车或...  相似文献   

13.
新刑诉法规定检察机关对强制医疗具有监督权,但对于检察监督的内容、方式、途径等却均未作具体规定。在立法尚不完善的情况下,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对保障强制医疗程序的顺利运行意义重大。本文以新刑诉法对强制医疗程序的规定为视角,探讨强制医疗检察监督的意义及目前面临的问题,继而提出几点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14.
2013年开始实施的新刑事诉讼法增设了"依法不负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初步构建起了强制医疗程序的基本框架,但还存在适用对象过窄、适用条件模糊、司法精神病鉴定启动垄断、检察监督不具体、审判程序不全面等问题。因此,应当借鉴国外相关领域有益的经验,秉持保卫社会与保障人权并重的精神,对我国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予以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15.
鉴于医疗程序所存在的内在风险、医疗工作的复杂性和不同病人所需接受的治疗存在多方面的不同等众多因素,要在医疗过程中完全杜绝医疗事故是几乎不可能的.而强化医务人员的法律意识、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和加强责任心,可大幅度减少医疗事故的发生频率和减轻其严重程度.由于医疗本身有极强的专业性,特殊性和风险性,而医疗事故的发生又常与很多因素密切关,界定时往往困难很大,因此,医疗事故的鉴定与审理,应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坚持维护医患双方权益的公正原则,坚持既要有利于医务人员吸取教训,又要有利于调动积极探索进取精神的原则.试行城市专门法庭审理医疗事故和建立、完善我国医疗事故处理信息交流通报制度等,有利于提高我国医疗事故鉴定和审理水平.  相似文献   

16.
明确刑事强制医疗程序的定位对该程序的制定、实施和完善至关重要。在法律定位上,刑事强制医疗程序是区别于普通刑事程序的特殊程序,且是一种刑事诉讼程序;在功能定位上,刑事强制医疗程序应当具有能够保障精神病人进入该程序、避免非精神病人为了逃避刑罚假冒精神病人、避免精神病人成为替罪羊、避免不必要的刑事强制医疗四个方面的功能;在价值定位上,刑事强制医疗程序除了具有防卫社会和使精神病人回归社会价值之外,还有公正性价值、经济效益价值。  相似文献   

17.
从广义上来讲,凡是病人或其家属对医疗工作不满,认为医务人员在医疗过程中有失误,以及认为由此引发的其他后果,向卫生行政部门或司法机关行使追究责任或赔偿损失的事件,在未作出裁决之前,统称为医疗纠纷[1].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2].医疗失误,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未完全按照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由于技术水平等方面的原因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结果,不足以构成医疗事故的行为.通常医疗纠纷是由医疗事故和医疗失误引起的.  相似文献   

18.
李娜玲 《法学杂志》2016,(8):116-123
新《刑事诉讼法》专门规定了强制医疗程序,确定了强制医疗的适用对象为“精神病人”,但是精神病人的认定不管是在理论界还是在实务界都存在诸多问题.“精神病”的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两个层面.人格障碍者和性变态者的刑事责任能力评定应从严掌握.强制医疗适用对象应包含无受审能力和无服刑能力的精神病人.司法上判定精神病人应将医学要件和法学要件结合起来.  相似文献   

19.
美国《病人保护和可负担医疗法》围绕扩大保险覆盖面、强化公共项目、提升医疗质量和效率、提高项目透明和廉正度、加强医疗服务人力资源建设和合理化资金投入等对美国医疗体系进行了全面而深入的变革。美国"低成本、全覆盖"的医疗改革可以为中国提供有益借鉴。  相似文献   

20.
李娜玲 《法学杂志》2012,33(10):89-94
我国新《刑事诉讼法》增加了刑事强制医疗程序,可以说这是我国法制建设进程中的一个重大进步。但是,对于强制医疗的适用对象,理论界和实务界都存在争议。本文以刑事强制医疗程序适用对象为研究目标,从精神病人概念的界定和范围的界定两个方面提出立法完善的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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