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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在联合国的主持下通过了两项影响重大的公约,即1961年<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Vienna Convention on Diplomatic Relations,以下简称<外交关系公约>)①和1963年((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Vienna Convention on Consular Relations,以下简称<领事关系公约>),②标志着外交制度和领事制度从长期以来的国际习惯为主的形式走向了国际条约形式,为国家间的外交关系和领事关系的建立和友好发展提供了坚实平台.本文旨在通过对两公约中的外交特权与豁免与领事特权与豁免差异,理清两者容易混淆之处,以期对中国的外交及领事实践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2.
布雷德案、拉格朗德案、阿维纳案是1998年至2003年国际法院先后审理的三个与违背《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有关的案件。案件有很多相同之处,主要表现为法院认为在这三个案件中美国均违背了其根据《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第36条第1款向有关国家领事的通知义务和告知当事人其根据该公约享有的获得领事帮助的权利的义务,同时法院认为公约赋予个人权利。对当事人的告知义务甚至被认为可能会催生新的米兰达警告。我国执法部门在对外国公民执行逮捕等时应注意遵守公约规定的告知义务,同时我国应重视对海外中国公民在司法程序中的领事帮助。  相似文献   

3.
王秀梅 《法律科学》2009,27(6):76-84
领事协助是一国保护本国在国外公民的重要方式,当一国公民在所在国受到羁押、拘禁时,其获得领事协助的前提是其本国驻该国的驻外国领事机关获得领事通知。近年来国际法院在布雷德案、拉格朗案、阿维纳案等案件中针对《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第36条1款作出了美国违背其向有关国家领事的通知义务和告知当事人其获得领事帮助的义务的判决,法院认为公约赋予个人以权利,即当事人有领事通知权。领事通知的一体两面在于对所在国为一项义务,对外国当事人则为其享有的权利。领事通知的发展反映了人权背景下对外国人保护的加强,主权国应该重视在对外国人执法和司法过程中的进行领事通知。海外中国公民应当注意运用领事通知权保护自己的权利。  相似文献   

4.
拉格朗案的国际法解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从1998年至2003年,国际法院陆续审理了三个与违反《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有关的案件,其中以1999年的拉格朗案最为典型。拉格朗案牵涉到若干重大国际法问题,国际法院对这些问题的判决从国际法的角度看是前所未有的,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国际法院在该案中的判决不仅对国际法,而且对国际实践和国际关系也产生了重要影响。  相似文献   

5.
英国朗曼联合公司出版的《萨氏外交实践指南》(Satow's Guideto Diplomatic Practice)一书,在西方外交界和国际法学界久负盛誉,被称为"杰作"、"国际典范著作"。此书初版问世于1917年,以后经过四次修订。最新一版是1979年第五版,由曾任英国驻缅甸大使、驻印度高级专员和外交部常务副大臣的戈尔—布士(Gore-Booth)主持编订。新版根据1957年第四版以来二十年中外交实践和有关国际法部门的发展,对大部分章节进行了重写、改写、增补和删汰。本书第二编《外交代表概论》,结合大量历史上著名案例和当前实际做法、特别是英国和美国的做法,阐述外交关系法,可看作西方对1961年《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的一部有代表性的拴释。本刊将连续刊载其中外交特权和豁免权部分。  相似文献   

6.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一九八五年一月十日(85)沪高民上字第5号请示收悉。关于瑞士驻华大使馆参赞能否以外交代表身份为其本国国民在我国的民事诉讼中聘请中国律师代理诉讼问题,经研究,我们认为,根据我国参加的《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和《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的有关规定,瑞士驻华大使馆受其本国国民李  相似文献   

7.
2001年和2004年国际法院针对美国违反《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的行为,分别作出了拉格朗案和阿维纳案判决。但是,上述判决作出后,美国各级法院却以种种理由拒绝遵从和执行国际法院的判决。从美国法院当前的相关司法实践来反驳其据以不执行国际法院判决的种种理由,可揭示其怠于遵守国际法院判决的深层原因。国际法院判决对美国法院应具有间接的法律效力,这也要求美国法院应尽可能地找寻适当的国内法路径以遵循国际法院的判决。  相似文献   

8.
陈华 《中外法学》1999,(6):65-70
<正> 由于各国在行政、立法、以及税收体制上存在差异,各缔约国间对其所达成的税收条约采 纳一致的解释方法成为税收条约发挥有效作用,实现在国家间公平地分派税收的目的的基础。 对条约采用共同的解释方法的重要性早已为西方各国所重视。许多发达国家对条约解释问题 或以国内立法,或以案例的形式做了明确的规定;越来越多的国家采纳了《条约法维也纳公约 (The Vienna Convention on the Law of Treaties,以下简称《维也纳公约》或《经济发展与合作 组织协定范本》(The Organiz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 Model Con- vention,以下简称《经合组织范本》)中规定的条约解释规则。但是,税收条约解释上的冲突仍 在国家间普遍存在,对此问题的研究无疑将促进国际税收进一步趋于公平和有效。本文的目的 在于通过对《维也纳公约》,《经合组织范本》中规定的,以及美国所实行的税收条约解释方法的  相似文献   

9.
作为目前广为接受和援引的条约解释规则,《维也纳条约法公约》(以下简称《条约法公约》)肯定了在解释时可以灵活性地借鉴条约以外的相关国际法规则。本文拟从分析CISG在解释时对CISG以外的其他法律文件的参考借鉴入手,探讨在条约解释规则中灵活性借鉴方法的运用。  相似文献   

10.
环境问题是当今世界的热门话题,为了改善人类的居住环境,国际组织会同许多国家共同签署了诸如《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关于特别是作为水禽栖息地的国际重要湿地公约》等一系列的环境保护条约。人类经历了长时间的探索终于认识到了生物多样性对于人类生存的重要意义,同时也在为它不断减少的现状而担忧。人类需要共同采取行动,这就是认真履行《生物多样性公约》(以下简称《公约》)。中国于1993年初批准加入《公约》,是最早加入《公约》的国家之一。本文从《生物多样性公约》出发,探讨中国在履行方面的成果和经验。  相似文献   

11.
本文介绍了国际统一私法协会正在制定的《移动设备国际利益公约》及其《关于航空器特定问题的议定书》的目的、原则和适用范围等内容 ,以及公约和议定书在对高价值移动设备 ,特别是航空器的国际融资和租赁中产生的法律问题的具体解决办法。此外 ,本文还特别介绍了公约和议定书并存这种制定国际条约的“双轨制”。  相似文献   

12.
《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第5条第6款规定:领事职务包括“担任公证人…….但以接受国法律规章无禁止之规定为限”。作为领事工作人员,我熟知该条款的文字表述。最近。通过对国际法的学习,我对其内涵有了进一步的理解与认识。  相似文献   

13.
<正> 国际法是国家执行外交政策的主要工具,也是各国政府、政府间国际组织和争取独立的民族进行国际活动的重要准则。本文拟立足于我国外交实践,从国际法角度对外交关系的方式进行探讨。通常,国家间的外交关系最普遍的是正式的外交关系。从广义上理解,所谓正式外交关系就是全面的外交关系,除包括建立外交和领事关系外,还有经济、贸易、文化等方面的往  相似文献   

14.
<正> 1969年5月23日缔结的《维也纳条约法公约》 (简称公约),于1980年1月27日生效。经过十年,批准或加入该公约的国家才达到三十五个。虽然公约的生效可以加速其它国家的批准和加入,但欲使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成为公约的缔约国,仍是很遥远的事情。所以,国  相似文献   

15.
古祖雪 《法学研究》2007,(1):135-147
现代国际法的发展呈现出新的趋势:一方面,国际立法活动日益活跃,法律规范越来越多样化;另一方面,各种规范之间的冲突加剧,国际法的体系结构越来越碎片化。这种现象损害了国际法的权威性和可预见性,也给国际关系增加了不稳定的因素。有必要在《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的框架内,通过国际组织间的合作和国家间的协调来寻求解决规范冲突的办法,提高国际法的有序化程度。  相似文献   

16.
编者按:以美国为首的北约违背《联合国宪章》,践踏《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关于防止和惩处侵害应受国际保护人员包括外交代表的罪行的公约》以及国际关系的基本准则,居然对中国大使馆进行导弹袭击,粗暴侵犯中国主权,这在外交史上是罕见的。首都法学界对这一野蛮暴...  相似文献   

17.
1997年7月3日我国加入了海牙《关于从国外调取民事或商事证据的公约》,该公约是迄今为止民商事域外取证方面最为完善的多边公约。公约应需而订,对海牙1954年《民事诉讼程序公约》中域外取证部分进行了修订,完善了嘱托书制度,扩大了外交领事代表取证的权力,引进了特派员取证制度,更有利于各国尤其是大陆法系国家和英美法系国家之间的合作。本文在评介公约主要内容的同时,指出了我国在适用该公约时应注意的若干问题  相似文献   

18.
张美榕 《时代法学》2011,9(2):116-121
1980年《国际诱拐儿童民事方面公约》为国际间儿童诱拐问题的解决提供了一个国际方法,该公约在1997年7月1日之后继续适用于香港,并经转化为香港法例第512章《掳拐和管养儿童条例》。对于海牙《国际诱拐儿童民事方面的公约》适用的案件,适用《掳拐和管养儿童条例》;而对于非公约调整的案件,则适用普通法规则。为了海牙《国际诱拐儿童民事方面公约》在香港得以更好地施行,香港法律改革委员会于2002年4月29日作出了《国际性的父母诱拐子女问题报告书》。2009年10月,政府当局对《国际性的父母诱拐子女问题报告书》作出回应。  相似文献   

19.
吴慧 《中外法学》1996,(3):27-29
<正> 国际海洋法法庭是根据1982年通过、1994年11月正式生效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的规定而设立的常设性国际司法机构,由21名独立法官组成,它对《公约》所调整的一切领域产生的有关争端进行管辖。法庭所在地在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汉堡自由汉萨城。依据《公约》缔约国第一次会议的决议,1996年8月1日即将选举法庭的21名法官。由于该《公约》规定的是人类在占地球表面积70.8%的海洋区域活动的法律规范,与人类生活息息相关。又由于法庭法官尽管在执行其职务时是独立的,但从国家来说,能否拥有本国国籍的法官,则显示着该国在国际社会中的地位和影响,并可增强本国利用法庭的信念和信心;从法官候选人  相似文献   

20.
历经十多年的艰苦努力,海牙《选择法院协议公约》终于缔结。公约的目的是制定一个公约从而使法院判决可以在全球范围内得到承认与执行,正如《纽约公约》之于国际商事仲裁一样。公约的缔结有利于该目标的实现,与此同时,该公约的缔结与生效,将会对国际商事仲裁造成相当的影响与冲击,因为该公约所产生的判决承认与执行的国际性效果,将使《纽约公约》对国际商事仲裁所形成的优势变得相当不明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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