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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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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视听资料是随着现代科学的发展而出现的新证据形式。1996年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正式将视听资料规定为一种新的诉讼证据种类。视听资料的收集、使用是否合法,能否作为证据使用这在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法里都有一定规定,随着科技的发展视听资料的使用面越来越广泛,例如刑事案件收集的视听资料,民事案件中当事人提供的单方录制的视听资料、电视暗访、新闻记者的偷拍偷录、行政案件中的民告官所需的视听资料是否合法,众说不一,在这篇文章中笔者将对此作一番探讨。  相似文献   

2.
视听资料,是指通过录音、录像、照相方法记录的声音、图像及电子计算机储存的信息资料的总称。视听资料是现代科学技术发展的产物,作为刑事诉讼证据,具有信息量大、直观性强、精确度高,便于保存和使用等特点。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将视听资料规定为一种独立的证据种类,进一步完善了我国的刑事诉讼证据制度。修改前的刑事诉讼法虽然没有将视听资料规定为法定证据,但司法机关在实践中已经广泛运用视听资料侦查破案。鉴于视听资料这种新型的证据形式在刑事诉讼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本文试就在审查起诉中如何运用视听资料证据查明案件、证实…  相似文献   

3.
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明确地把视听资料列为一种独立的证据,这是社会发展的需要,对于完善刑事诉讼证据体系,规范侦查机关刑事诉讼活动具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它不仅为检察机关运用各种证据揭露和证实犯罪提出了新的要求,也为我们收集和固定证据提供了一种新的手段。所以,在反贪污贿赂侦查中必须加强对视听资料证明的收集和运用。  相似文献   

4.
视听资料,是随着现代科学技术成就的普遍运用而出现的一种证据形式.这种证据在我国新颁布的刑事诉讼法中已被正式采用.刑事诉讼法把它规定为证据并视为一种独立的证据种类在我国尚属首次.在以前的刑事诉讼实践中运用视听资料时,是分别不同情况将其作为物证或者书证对待的,继我国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之后.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将视听资料列为独立的证据种类单列上来,这是我国刑事诉讼活动一个重大进步.随着刑事法律的发展及司法制度的完善,将视听资料列为独立的证据种类符合其发展趋势.  相似文献   

5.
浅谈视听技术手段的运用鲁明视听资料的收集和运用视听技术获取视听证据,这是当前检察机关侦查部门值得认真研究和探讨的问题。通常,办案中由单位和公民个人提供的视听资料作为证据使用的情况是很少的,多数情况都是由侦查机关运用情报、计谋、视听技术去主动获取的。由...  相似文献   

6.
王健 《犯罪研究》2007,(2):45-49
视听资料是指以录音、录像和电子计算机技术以及其他高科技设备所存储的音像信息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资料,是将现代科学技术运用到刑事诉讼中的一种证明手段。本文结合司法实践,探讨了视听资料作证的三个相关问题:视听资料在检察机关自侦案件中的运用、电子证据的收集与运用、讯问同步录音录像问题等。  相似文献   

7.
视听资料是“技术革命的产儿”,在科学技术一日千里的发展过程中,这种证据愈来愈显示出重要的证明作用。如何综合运用现代科学技术于司法实践,是当前世界各国法学界研究视听资料的共同目标和方向。  相似文献   

8.
<行政诉讼法>关于被告在诉讼过程中不得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的规定,来源于行政程序中先取证后裁决的原则.<行政诉讼法>颁布以后,该原则得到了充分的阐释,对于行政机关树立程序意识和证据意识,发挥了非常积极的作用.但这一规定本身有不合诉讼法与行政法基本原理之处,应当进行修改.修改后的<行政诉讼法>应当删除现行法中关于限制被告取证的规定,亦无必要涉及代理人以及其他问题,只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行为以后所收集的证据,不得作为证明被诉行政行为合法的依据即可.  相似文献   

9.
周力  赵迪 《山东审判》2003,19(5):46-49
视听资料是指以图像、声音等形式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种新的证据形式。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以及摄、录设备的普及,选择视听资料作为证据的情况必将会日益增多,而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私录视听资料的证据能力和证明力也最易引起争议,但目前,我国在理  相似文献   

10.
王莉 《河北法学》2011,29(11):127-133
网上证据是近年来诉讼中经常出现的新的证据表现形式,通过对我国传统证据分类方法、科技发展以及法律稳定性等因素的分析,提出网上证据和视听资料是电子证据的不同表现形式,立法上应当确立电子证据的独立证据地位,取消视听资料作为独立证据类型的做法。针对网上证据的特点,从当事人、法院和中立第三方三个方面论证如何收集合法有效的网上证据;以及如何从关联性、合法性和真实性三个方面认定网上证据的效力。  相似文献   

11.
敖双红 《时代法学》2007,5(4):31-37
学理概念行政强制与法律概念行政强制措施不配套。从定义要求、语词构造以及法理分析,行政强制权属于行政权范畴,行政强制则包括行政执行强制和行政即时强制。与强制执行不同的是,行政强制属于行政模式,而非司法主导的混合模式。在宪法上界定行政与司法的分野,结合我国实际并借鉴域外经验对行政强制进行统一立法是行政强制救济的前提与基础。在合作行政时代,行政强制法制化的事前和事中救济过程比事后救济更为重要。  相似文献   

12.
完善司法鉴定制度是科学证据时代的呼唤   总被引:13,自引:4,他引:9  
司法鉴定是现代司法证明活动中查明案件事实的一种重要方法和手段.现代司法鉴定是司法证明方法进步的结果和体现.科学技术的进步使司法证明方法发生了两次重大的转变.以物证及其相关的鉴定结论等证据构成的"科学证据",应该成为司法证明最主要的手段.物证虽然是客观实在的,但其自身不能直接证明案件事实,需要人们的认识.司法鉴定是人们认识物证的途径.司法鉴定水平的提高可以帮助发现更多潜在的证据.科学技术是司法鉴定的生命.科学技术的进步是促进司法鉴定发展的最重要因素.司法鉴定制度改革应与审判体制改革相适应.司法鉴定制度改革应与证据法律制度相协调,既要赋予法官对鉴定结论的自由裁量权,又要对司法鉴定制度进行规范.司法鉴定制度改革应以提供"科学证据"为出发点,需要鉴定人出庭、技术方法标准化和建立行业协会等措施.  相似文献   

13.
Using a simulated civil case, this experiment investigated whether mock jurors: (a) are able to disregard hearsay evidence when admonished to do so, (b) experience psychological reactance and "backfire effects" in proportion to the strength of judicial admonition instructing them to disregard hearsay evidence, and (c) are able to recognize and disregard hearsay evidence without judicial instructions. Results indicate that jurors were unable to disregard inadmissible hearsay testimony in some legal decisions regardless of whether there were judicial instructions to do so. Jurors exhibited backfire effects paying more attention to inadmissible hearsay evidence when they were strongly instructed to disregard it. More specifically, juror backfire effects were evident in both their confidence in their liability verdicts and in their punitive damage awards. The legal and policy implications of these findings are discussed.  相似文献   

14.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实施以来,民营司法鉴定机构得到蓬勃发展,在法院和司法行政机关不再设立司法鉴定机构,以及侦查机关的司法鉴定机构不得面向社会的情况下,民营机构的出现具有积极意义。经过几年来的实践,有的做大做强,有的还在为生存而挣扎,民营司法鉴定机构面临挑战。民营司法鉴定机构的发展需要关注。  相似文献   

15.
This article analyzes how the judicial politics sparked by the European Union's (EU) legal development have evolved over time. Existing studies have traced how lower national courts began cooperating with the European Court of Justice (ECJ) to apply EU law because this empowered them to challenge government policies and the decisions of their domestic judicial superiors. We argue that the institutional dynamics identified by this ‘judicial empowerment thesis’ proved self‐eroding over time, incentivizing domestic high courts to reassert control over national judicial hierarchies and to influence the development EU law in ways that were also encouraged by the ECJ. We support our argument by combining an analysis of a dataset of cases referred to the ECJ with comparative case study and interview evidence. We conclude that while these evolving judicial politics signal the institutional maturation of the EU legal order, they also risk weakening the decentralized enforcement of European law.  相似文献   

16.
季美君 《法律科学》2007,25(6):104-114
现代科学技术的突飞猛进,使社会分工越来越细,专业化要求越来越高,在刑事诉讼中专家证据的作用也越来越明显.英美法系国家的专家证人制度起源于英国,经过几个世纪无数判例的积累和发展,有关专家证据的可采性问题已形成一整套相当具体、完备的规则,如专家资格规则、有用性规则,专业技术领域规则、普通知识规则以及终局性问题规则等.在现代刑事诉讼中,专家证据的重要性越来越明现,其在改革中的发展趋势,可以为我国亟待完善的司法鉴定制度提供一些有价值的借鉴作用.  相似文献   

17.
王静 《法学论坛》2022,37(1):29-40
同案同判旨在通过指导案例和类案检索制度促进法律统一适用,从而树立司法公信力。同案同判表示着司法技术化趋势,而司法技术化是中国近代以来愈加推崇的形式理性及其所引领的市场经济、科技发展的必然结果。同案同判一方面保证了法律的确定性与司法的形式正义,另一方面却因法律适用过程中的技术化操作牺牲了部分个案的实质正义。既然同案同判的最终目的是向社会树立司法公正价值,那么就必须兼顾社会公正观。当代社会的主流公正观是在法治前提下追求情理法兼容。这是法律儒家化的结果,符合中华文明的和谐平衡观,是传统司法的首要原则。司法技术化与传统情理法的冲突,深层次是中西文化、传统与现代的冲突。近代以来,中国对技术过度迷信,导致司法公正与民众公正观的间隙扩大。这需以情理法兼容的传统予以调和,使司法不仅仅是科学的法律知识与程序之学,更是兼顾伦理观的司法技艺。司法技术只能作为解决当前司法适用不统一的过渡与辅助手段,长远来看,需通过拓展法官的综合知识与培育伦理素质以正确适用、阐释法律。  相似文献   

18.
司法鉴定学是一门交叉学科,是法学与相关自然学科、经济学科等结合的产物。司法鉴定的实践和理论在我国具有悠久的历史。但是,他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出现在法学教育的舞台上,却是近些年的事情。这是社会发展的结果,也是法学、自然科学以及其他学科发展的共同结晶。司法鉴定学的形成、发展和完善还需要面临一系列问题,因此,需要正确定位司法鉴定学与法学教育的关系,深刻研究司法鉴定培养的内容和层次、课程设置,以及教育的实施方式等,以促进司法鉴定教育的发展与完善。  相似文献   

19.
季美君 《法学研究》2013,(2):151-172
随着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专家证据在诉讼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在英美法系国家,专家证据制度在专家证人资格规定上的广泛性和选任上的自由性,使其在适用上具有灵活性和实用性的特点,其详细而完备的专家证据可采性规则,更是司法经验的积累与法官智慧的结晶。英美法系国家的专家证据制度和大陆法系的鉴定制度,在近些年的改革中呈现出共同的趋向,如启动程序的多样化、过错责任的严格化和庭审对抗的强化,这为完善我国司法鉴定制度、准确适用新刑诉法中有关专家辅助人的规定以及充分发挥专家证据的作用开启了新的思路。面对我国司法鉴定中依然相当混乱的鉴定主体问题,构建鉴定人、专家顾问和专家辅助人三位一体的司法鉴定主体格局,或许是一条比较合理可行的出路。  相似文献   

20.
邓栗 《行政法学研究》2013,(1):131-137,144
1984年,美国联邦最高法院通过判例确立了对行政机关的法律解释予以司法尊重的谢弗林原则。在之后二十多年里,这一原则经历了诸多发展变化,其核心是最高法院的法律解释方法。在对谢弗林案之后的相关判例和法官的法律解释方法进行考察的基础上,分析司法尊重标准对行政机关可能产生的影响以及行政机关和国会对此的回应,可以发现,行政和立法分支应当在法律解释和适用的过程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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